⑴ 增值税纳税人怎么划分,分几类
纳税人分为两种,分别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额缴纳增值税,常见税率17%;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销售全额缴纳增值税,常见征收率3%。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差别待遇,为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增值税转型后,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在设立、变更时,正确选择增值税纳税人身份。
(1)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扩展阅读:
在税收实务中,一般纳税人税负高低取决于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多少。通常情况下,若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多,则适宜作一般纳税人,反之则适宜作小规模纳税人。
当抵扣额占销售额的比重达某一数值时,两种纳税人的税负相等,称为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
其计算公式如下:
进项税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增值税税率;
增值率=(销售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
=1-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
=1-抵扣率;
又: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增值率)=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增值率=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抵扣率)。
⑵ 纳税的认定条件
(一)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
已办理税务登记,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达到下列标准的企业,应当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1)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的。
已办理税务登记,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未达到前项规定的定量标准的小规模企业,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按照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可以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已办理税务登记,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个体经营者,能够按照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可以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达到定量标准,但分支机构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定量标准的,其分支机构可以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新开业的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注册资金在40万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注册资金在6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待实际生产经营满一年后,视实际情况按规定办理。
⑶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哪几类具体是怎么划分的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⑷ 零售企业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零售企业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
已办理税务登记,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达到下列标准的企业,应当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标准如下: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
2.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
4.营改增试点企业应税服务项目年营业额超过500万元的。
达到以上标准的企业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⑸ 规模纳税人,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是在180万元以下还是在80万元以下呢
这个标准已成为历史了,现行标准凡是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
⑹ 每年纳税人哪三件事有哪些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其中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万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为80万元;提供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
按季申报,按月核算.按照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实际经营期予以计算,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1个月的,1个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可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同时,该小规模纳税人需在申报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后,自其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起,其缴纳增值税期限由1个季度调整为1个月。
按月清卡,避免税控器具被锁.根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税控器具(税控收款机、税控盘、金税盘等)开具发票的按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仍需按月在原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抄报开票数据、“下载回传监控信息数据”或“清零解锁”等操作。如果纳税人出现税控器具被锁的情况,则需携带税控盘、公章以及全部空白发票到当地税务机关重新发行。
不可随意延期开票人为调整申报数据.。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分为多种情况,需区别对待。比如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以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的当天;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等。
⑺ 是不是一般纳税人要以批发业为主啊,
不是的,主要是由你公司提出申请,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批准后的第一年内的销售额应不低于180万元:
一、一般纳税人的资格
根据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确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标准额是: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即全年应税销售额中,自产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超过50%,批发或零售货物的销售额不到50%)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
(二)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
上述量化标准不是绝对的。对年销售额未超过上述标准的小规模企业,但帐簿健全,能够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够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也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对会计核算暂不健全,但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小规模纳税企业,经县(市)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所在地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一般台商不了解的。
二、如何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
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必须先设置好帐册后,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帐册包括下列几项:
(一)总帐(订本式)
(二)明细帐,包括:
(1)应收应付帐款明细帐(三栏式)
(2)费用明细帐(多栏式)
(3)固定资产明细帐
(4)应交增值税明细帐
(5)进销存帐(三栏式)
(三)银行存款日记帐(订本式)
(四)现金日记帐(订本式)
三、在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企业申请书
(二)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三份)
(三)会计报表原件(即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新设公司可不提供)
(四)固定资产清单
(五)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银行印鉴(复印件)
(九)厂房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十)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证件、资料
注:企业提供的有关复印件,必须由企业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并由企业经办人签名,以便明确有关责任。
⑻ 小规模纳税人,“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过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
应税销售额
①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取得的全部价款。
②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用;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③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④混合销售行为的销售额为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数。
⑤兼营的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为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包括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销售额。
⑥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应税销售额内:
A、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B、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C、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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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来看,应该是不包括 增值税的。
⑼ 纳税人如何分类
按企业销售量规模大小分类
⑽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认定界限
1、定量标准——经营规模
(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
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一般纳税人
<5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一般纳税人
<8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
纳税人同时兼有增值税应税货物、劳务,以及应税服务销售额时,如何确定?
假设某商业批发企业兼营应税服务项目,有下列情形:
批发零售年销售额85万元,应税服务销售额400万元,由于应税货物达到85万,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批发零售年销售额70万元,应税服务销售额505万元,由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达到505万,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批发零售业务年销售额70万元,应税服务年销售额450万元,合计520万元,虽然合计金额超过80万及500万标准,但由于应税货物及劳务年销售额未超过80万,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不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定性标准——纳税人性质和会计核算程度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