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烟草局定烟和在批发商定烟有什么区别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明文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若从批发商处订烟,就属于违反了该条款的规定,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已下的罚款。 希望对你有帮助,有用请采纳!谢谢!
② 有零售的地方可以办批发烟草吗
现在的烟草零售店都不让便宜卖
烟草专卖局发现就处罚
如果是熟人想多买点会去办事
可以商量商量连酒带烟一块买
③ 批发烟草与零售烟草利润分别是多少
因为香烟的种类不同,所以批发商和零售商的利润也有一些不同,下面分别说说。
一、零售商利润:
1、普通普遍销售的香烟,他们的利润是10%到15%,比如市场零售10元的烟,烟草公司给商店的价格是8.5元。
2、还有一些是限制销售的或者比较昂贵的烟草,他们的利润是20%到1倍不等,比如软中华,烟草公司给商店的价钱是530元,可是零售价普遍是640元,如果有炒作的时候一条可能会涨到750元之内,其利润可见有多高。
二、批发商利润:
批发商(所谓烟厂)的税利是零售商(专卖局(公司))的2.14倍;
而批发商的利润是零售商的70.5%。
综上所述,虽然烟草利润很高,但是监管也非常严格,税费也相当的高。
④ 我开了一间商店取得烟草零售证,因香烟不够卖,我可以从其它烟草零售店进货吗
依照我国烟草专卖法律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销售环节依法实行专卖管理。依法申领到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从事国产或者外国卷烟的零售业务,但只能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标明的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如,持证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章)第二十九条规定。
烟草专卖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第五十六条、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章)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等规定,对违法行为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和行为罚:
1、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2、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注明:现实生活中,很多持证人对销售本地串码卷烟均属当地烟草批发企业提供的卷烟。因此,对此行为,认定为尚不构成违法行为。但,依照我国烟草专卖法律的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销售环节实行专卖管理,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同时,每一个持证人均持有不同的行政许可编号,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对所有批发、配送的卷烟以激光喷码等方式,将持证人的行政许可编号均打码到卷烟商标的条包上,并要求100%入户销售。由此可见,卷烟零售户的进货渠道是受到烟草专卖法律规范的严格限制,持证人只能从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
相关的法律规定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法律)第三条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第五十六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第十四条第一款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个人进行检查。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第二十九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从事国产或者外国卷烟的零售业务,并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标明的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一)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条件的;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烟法〔2020〕205号)第六十条 烟草专卖局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的,每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期间,烟草专卖局应当加强监管,期满后视整顿情况决定是否准予恢复营业。
⑤ 有烟草零售许可证,可以倒卖香烟吗比如别人要的烟不够了可以从别处拿过来卖吗求解!谢谢各位大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行政规章)第三十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从事国产或者外国卷烟的零售业务,并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标明的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持证人只能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标明的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并在其店内进行出售。如持证人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发证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第十六条规定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行政规章)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如涉案物品案值达到5万元(零售价计算)或涉案物品达到20万支(20件/50条为1件)情形时,发证机关会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最后建议提问者或持证人不要采取极端等方式经营烟草制品的零售业务。
⑥ 请问批发商在烟草公司进烟来批发给我们零售商他们每条烟赚多少
零售价一般是赚10%的利润。比如七块钱的白狼他只赚7毛,进价63一条赚7块。
⑦ 没有烟草证卖烟会怎么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法律)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五十七条等规定: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市场零售价格计算)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文件发布:
为贯彻和落实《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1号),完善相关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的程序规定。
《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烟草证
⑧ 我是一个烟草零售户,因为本店的烟不够卖,所以从别人的店里买回来烟自己卖,请问这样合法吗
不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烟草专卖生产企业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不得向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烟草制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8)烟草零售店批发烟草会怎么样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依照《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批发的烟草制品价值5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
⑨ 请问办烟草证然后从烟草局拿货会不会比去批发拿便宜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管理办法》,烟草销售必须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该许可由烟草专卖局负责发放。该办法将烟草批发环节完全掌握在烟草专卖局手中,向其他客户批发或跨地区批发香烟都是禁止行为,一旦发现,将会被取消烟草专卖许可证。
1991年6月29日全国人大通过了我国烟草行业有史以来的第一部烟草专卖法典—《烟草专卖法》。该法把烟草的国家专卖制度、行业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垂直领导体制,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和固定下来。从此烟草专卖局的烟草专卖权利就由国家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烟草专卖局从法律上取得垄断地位。
⑩ 办烟草证批发的和零售的有区别吗
烟草证批发和零售的区别:
办烟草经营许可证:
成立的烟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申请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生产的企业及烟草专卖品的进出口企业,应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许可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1.《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2.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证明;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4.烟草制品的生产和经营企业应提交国家局或省级局批准企业成立的文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生产企业及烟草专卖品的进出口企业,应提交国家局同意其生产或进出口的批准文件。
取得烟草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例: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符合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应当向当地县级烟草专卖行主管部门或受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在其提交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批发证。
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者,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经烟草专卖部门批准,并携带本人身份证、照片2张(1寸免冠)、营业执照副本。办证费(个体12元,集体24元)。以上条例具备者,方可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