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么是图书的总发行、批发和零售
一、图书总发行的概念
图书总发行是指图书总发行单位统一包销图书。其特点在于:
1.具有排他性,就是说,一种图书的总发行权只能由一个单位拥有,是不可分享的。出版单位若将某种本版图书的总发行委托给具有总发行资格的其他发行单位,其本身就不能再行使总发行权。
2.总发行的销货对象,主要是各类图书批发单位和大型的图书零售单位。
3.总发行的销售方式,主要是批发。
二、图书批发的概念
图书批发是指图书所有者向图书经营者批量销售图书。其特点在于:
1.不与消费者直接交易,即批发的销货对象中没有消费者,只有各种图书经营者(其他批发者和零售者)。这是它的最根本的特点。
2.销售方式具有批量性,即图书须成批量地销出,没有就零星图书进行的交易。
3.销售方必须给购货方留有一定的利润空间,即批发价格要按图书的定价打一定折扣。
批发对于出版单位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图书要靠强大的批发环节支撑才能完成销售,零售市场的繁荣也必须依赖于批发环节的健全和高效。
⑵ 图书批发零售的网站有哪些
你好
很高兴解答
批发的话还是要去专业做图书批发的网站,正规的批发网站会好些,甲虎图书批发网
一般在中国图书网或者蔚蓝书店之类的上面批发,
⑶ 图书批发、零售是否免征增值税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号)规定:“二、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
七、本通知的有关定义
......
(二)图书、报纸、期刊(即杂志)的范围,仍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的规定执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范围,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的规定执行。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规定:“十一、图书、报纸、杂志
图书、报纸、杂志是采用印刷工艺,按照文字、图画和线条原稿印刷成的纸制品。本货物的范围包括:
(一)图书。是指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书籍,以及图片。
......”
⑷ 哪里图书批发便宜一直都想做书店,想了解下怎么去批发书
现在做书店不知道是明智的选择,要看你选择哪个位置开。你可以找找专业图书批发公司给你一些建议,然后进货渠道问题也解决了。我经常在甲虎网买书,有时候也在京东买书,甲虎主要做图书批发的,也零售卖书。
⑸ 现在全国的图书批发市场 都在那里
很多朋友不知道图书从哪里可以进货,其实在大的城市都有专门的图书批发市场,可以批发价格进货,但零售是8折的。图书批发市场: [北京] 朝阳区甜水园北里16号楼 [深圳]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路512栋 [郑州] 郑州陇海西路99号 [成都] 成都市梨花街2号 [重庆] 重庆菜元坝书刊市场 [长沙] 长沙定王台图书市场 [厦门] 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A栋6楼 [南京] 南京市中山北路105号长三角出版物市场 [苏州] 苏州人民路28号文化市场 [杭州] 杭州登云路639号文化商城 [陕西] 西安市书刊批发市场(原解放百货大楼) [济南] 济南市马鞍山路46号 [合肥] 合肥市铜陵北路 [沈阳] 和平区文化路44号 [南昌] 南昌市文教路18号 [昆明] 昆明市新闻路348号 [兰州] 兰州东岗西路462号 [新疆] 乌鲁木齐市奇台路133号双安商贸城F栋 [广州] 广州合群一马路 不知道够了没?
⑹ 图书批发和零售环节增值税延续免征政策吗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6月5日,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对7类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对2类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新华社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军事部门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上述各级组织不含其所属部门。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增值税先征后退范围掌握在一个单位一份报纸和一份期刊以内。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中小学的学生课本。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盲文图书和盲文期刊。经批准在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内注册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列入本通知附件1的图书、报纸和期刊。来源:人民网
⑺ 营业执照增加图书零售需要什么条件
营业执照增加图书零售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7)图书零售批发扩展阅读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各区新办所需材料:
1、核名通知书或执照副本原件(增项企业用) 。
2、验资报告。
3、房产证复印件。
4、租赁协议。
5、公司章程。
6、法人的初级职称图书发行员证书。
7、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8、增项企业需要提供公章。
9、公司座机,手机,邮编。
⑻ 批发商进图书进价一般是多少折
目前图书定价是靠印张定价,基本上按一个印张2元来计算。另一种定价方式是图书直接成本的四到五倍。黎波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传统的图书利润分配,是成本占四成,出版社六到七折给销售商,赚20%左右的毛利,批发商赚5%到10%的利润,剩下的都是零售商即书店的利润空间,在30%以上。
按照每一项较为折中的比例来换算成书价,大概是这样的:一本定价20块钱的书,成本大概8块,出版社赚4块钱,批发商赚一两块钱,书店赚6块。一些大书店直接从出版社进货,不通过批发商的,利润率会更高。
看起来,书店似乎是这条利润链条上最好赚的,但黎波认为,"高风险拿高收入"是应该的,书店的运营成本也很高,包括店面、水电、员工工资、税收等等开支,差不多要占15%,书店越大,每日的成本也越高。这在某种程度上解释了一些小书店或小书摊为什么反而常常能打折销售,关键就在于运营成本低。
⑼ 关于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的问题
转来的,我也学习一下 你最好咨询你们税局,,这样不会出错
一、免税政策享受范围?
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图书,是指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采用国际标准书号(ISBN)编序的书籍以及图片,不包括报纸、期刊、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等。
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为批发、零售环节,不包括印制、出版环节。
二、纳税人的图书批发、零售销售额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后,在发票开具、会计核算等方面有何具体要求?
纳税人从事图书批发、零售业务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应当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兼营应税(如期刊)、免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免税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兼营应税、免税项目而无法划分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按下列公式对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进行划分:
增值税免税项目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享受增值税免税项目的销售额合计÷当期全部销售额合计
三、纳税人应如何办理图书批发、零售增值税免税申报手续?
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减免税备案申请表》,主管税务机关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减免税核定,纳税人当月即可根据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申报品目进行免税申报。
四、文件下发前纳税人的图书批发、零售销售收入已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应如何办理抵减或退税?
纳税人自2013年1月1日起取得的图书批发、零售销售收入已申报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请办理免税备案手续,并申请对多缴的增值税抵减以后月份应纳税额或退税。纳税人办理上述手续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销售图书开具的普通发票复印件(未开具发票的应提供情况说明);
2、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说明(一般纳税人提交)。
纳税人已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通过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无法将该份专用发票追回,则该笔销售额不得享受免税。
⑽ 图书零售批发必须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吗
许可证由拟开户的银行代为办理。
需提供下列材料: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
组织机构代码证
公章
财务章
法人章
法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