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么是批发零售贸易业
批发零售贸易业是指专门从事批发和零售贸易活动的经济部门。具体是指不直接从事商品的生产,而是从农业、工业或其他的单位那里购买(或调拨)成品或半成品,未做任何加工,或只做简单的加工(如进行简单的分类、清洗、整理和包装等),通过转卖以获取利益的企业。
批发零售贸易业销售额
批发零售贸易业销售额(原商品销售总额):指对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或出口的商品(包括售给本单位消费用的商品)总额。本指标由对生产经营单位批发额、对批发零售贸易业批发额、出口额和对居民和社会集团商品零售额项目组成。包括:
(1)售给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消费的商品;
(2)售给工业、农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服务业、公用事业等作为生产、经营使用的商品;
(3)售给批发零售贸易业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
(4)对国(境)外直接出口的商品。
不包括:
(1)出售本单位自用的废日包装用品和其他虚旧物资;
(2)未通过买卖行为付出的商品,如随机构移交而交给其他单位的商品,借出的商品,交付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商品,加工原料付出和赠送给其他单位的的样本等;
(3)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4)购货退出的商品;
(5)商品损耗和损失。
[编辑]批发零售贸易业库存
批发零售贸易业库存是指报告期末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单位)已取得所有权的商品。它反映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单位)的商品库存情况和对市场商品供应的保证程度。
期末库存包括:
(1)存放在批发零售贸易业经营单位(如门市部、批发站、经营处)仓库、货场、货柜和货架中的商品;
(2)挑选、整理、包装中的商品;
(3)已记入购进而尚未运到本单位的商品,即发货单或银行承兑凭证已到而货未到的部分;
(4)寄放他处的商品,如因购货方拒绝承付而暂时存放在购货方的商品和已办完加工成品收回手续而未提回的商品;
(5)委托其他单位代销(未作销售或调出)尚未售出的商品;
(6)代其他单位购进尚未交付的商品。不包括所有权不属于本单位的商品、拨付除批发零售贸易业以外的其他行业所属独立核算加工厂等加工生产尚未收回成品的商品、代国家物资储备部门保管的商品等。
B. 外贸公司中批发型和零售型的区别
对外贸易公司——从事进出口贸易公司
哪来批发型和零售型的区别?
如从问者理解角度看,只有“批发型”。
C. 批发和零售是什么意思,麻烦说的简单一些谢谢!
经销批发是指经销商或批发商。
零售是指包括所有向最终消费者直接销售商品和服务,以供其作个人及非商业性用途的活动。许多机构,诸如生产商、批发商和零售商都从事零售业务。而大部分零售业务是由零售商从事的。
零售贸易是指将商品或劳务直接出售给最终消费者的交易活动。在贸易运行中,零售直接面对最终消费者。通过零售经营,商品离开贸易领域进入消费领域,真正成为消费对象,从而完成社会再生产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零售是贸易过程的终点,处于生产与消费之间中介地位的终端。
(3)批发和零售在外贸中怎么表示扩展阅读
零售处于贸易运行的终点,具体体现着贸易运行的目标。零售贸易的特点,决定了它有下列功能:
1.实现商品最终销售,满足消费者需要功能。 产品在生产者手中或批发业者手中,只是一种观念上的使用价值,而不是可能被消费的现实的使用价值。产品只有进入消费领域才能成为现实的使用价值,在多数情况下,这需要通过零售贸易来实现。
2.服务消费,促进销售功能。 消费者对商品需求和服务需求是广泛的、多样的、复杂的,满足这些需求,零售贸易不仅要提供丰富的商品以供选择,还需要围绕着商品销售提供各种服务,如信息服务、信用服务、售货服务和售后服务等,并以此为手段,扩大商品销售。在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零售的服务功能更为重要。
3.反馈信息,促进生产功能。零售贸易直接面向消费者,能够及时、真实反映消费的意见及市场商品供求价格变化情况,向生产者和批发业者提供市场信息,协助批发业者调整经营结构,促进生产者生产更多更好适销对路商品,满足消费者需要。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零售
D. 零售业和批发业属于外贸还是内贸
既然是外貌,那么肯定是对国外销售的。零售业和批发业,在国内国外都有。那么只要做对国外销售的,那就是外贸。
E. 在外贸生意中,成交方式有哪几种分别是怎么样的付款方式例如CIF 是什么方式,他所代表的是怎么交货啦!
现在国际上通用的贸易方法一般分为离岸价(FOB)、到岸价(CIF)、成本加运费CFR(离岸加运费价)。外贸常用的三种付款方式:信用证(L/C);汇付包括电汇(T/T)、信汇(M/T)和票汇(D/D)三种;托收包括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
贸易方式:
1、离岸价(FOB)也称为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条款。这是指当货物于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其交货义务。这意味着买方从此时起,应负担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及损坏的风险。也就是说在货物于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该货物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就转移给买方了。
2、到岸价(CIF)也称为成本加运保费(指定目的港)条款。是指卖方除负有在CFR条款下的同样义务外,还必须就运输中买方负担的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对货物保险。卖方签订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卖方的责任自货物越过在目的港的船舷时起转移给购买方。也就是说在货物于指定目的港越过船舷时,该货物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就转移给买方了。
3、成本加运费CFR也称为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条款。这是指买方必须支付成本和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必需的运费,但货物交到船上以后的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因故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则自货物越过装运港的船舷时起,卖方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就转移给买方了。
按国际贸易惯例,不论是FOB、CIF还是CFR合同的卖方,都必须于货物装船后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但是,在CFR合同中,卖方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尤为重要,因为这关系到买方能否为进口货物及时办理保险的问题。
付款方式:
1、信用证由银行(开证行)根据你客人(开证申请人)的要求(银行自己也行)在符合信用证条款下,凭规定的单据,由银行开立的有条件付款给你(受益人)的书面保证。信用证(L/C)通常是在交货期前,确认L/C已经收到,收到L/C后要审查信用证,检查是否存在错误及其他可能的问题,如有问题应立即请客人改证。
2、电汇T/T: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拍发加押电报电传或SWIFT给在另一国家的分行或代理行(即汇入行)指示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做TT通常会让客户先打过来一定百分比的订金。电汇是目前使用较多的一种汇款方式。
3、D/P是付款交单,卖方发货后准备好议付单据,通过卖方银行交单至买方银行,买方银行提示买方单据已到,买方付款后银行交单。D/A则是承兑交单,是通过卖方方银行交单给买方银行,买方只需承兑卖方单据,就可以拿走正本单据,到期后再付款。
F. 请问外贸里面的几个名词:经销商、零售商、中间商及贸易商的区别
代理商是和经销商截然不同的概念。代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不是买断企业的产品,而是厂家给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他们同样不是自己用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赚取企业代理佣金的商业单位。
随着批发概念的落伍,时髦的概念是分销。所谓的分销是分着来销。可见在销售的过程中,已经考虑到了下家的情况,不是盲目销售,而是有计划地销售,商家有服务终端的概念。分销和批发是相对的,是从管理和计划的角度上,对商家的定义。所以“分销商”,一般是企业,用来说有服务终端意识的行商。
中间商指分销渠道里的中间环节,包括批发商、零售商、代理商和经纪人。
G. 什么是零售贸易
以零售贸易是直接为消费者服务的贸易形式为出发点,零售贸易按服务特点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组织形式:
(1)全服务组织形式.就是通常所说的传统式零售贸易形式。这类零售组织形式的共同特点是:设有店铺,开展门市销售业务,实行明码标价,有营业员为顾客进行销售服务,主要有综合商店、专业商店、百货商店、小食杂店等。
(2)有限服务组织形式。是指采用某种特殊服务方式进行零告业务活动的销售形式。这类零售组织形式的特点是不经过门市销售商品,而是通过广告宜传、电话询问、上门访问等形式介绍所经营的商品,通常采用邮寄或送货上门的方式,将商品销售给顾客,主要有上门推销、邮购等。
(3)自我服务或无形式服务。自我服务的零售贸易组织形式通常说的是自选商场或超级市场等:无形式服务零售贸易是指自动售货机。
(4)市场销售的组织形式。零售贸易是指经营者在指定地点或历史形成的交易场所里集中进行零售商品交易活动的形式。它的最大特点是交易集中、协商定价、买卖灵活,所以是极为活跃的零售组织形式,在我国主要有集市贸易、城镇农贸市场、工业品市场等。
H. 做外贸是批发好还是零售好
那样看你自己的实力了,不过现在很多在敦煌网、ebay上的卖家都是批零兼售,我觉得不要把自己局限了吧还是
I. 零售商 批发商 贸易商怎么区分
看产品数量
J.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批发和零售有什么区别吗
营业执照跟批发和零售是没有直接区别的,零售和批发主要是看经营范围怎么写的,写批发就是批发,写零售就是零售,主要是看经营的产品是什么情况,就怎么写。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批发是指将商品或服务售与那些为了将商品再出售或为企业使用的目的而购买的顾客时所发生的一切活动。
零售是商品经营者或生产者把商品卖给个人消费者或社会团体消费者的交易活动。
零售的特点是:每笔商品交易的数量比较少,交易次数频繁;出卖的商品是消费资料,个人或社会团体购买后用于生活消费;交易结束后商品即离开流通领域,进入消费领域。
(10)批发和零售在外贸中怎么表示扩展阅读:
零售贸易的主要特征有:
1、 交易对象是为直接消费而购买商品的最终消费消费包括个人消费者和集团消费者。消费者从零售商处购买商品的目的不是为了用于转卖或生产所用,而是为了自己消费。交易活动在营业人员与消费者之间单独、分散进行。
2、零售贸易的标的物不仅有商品,还有劳务, 即还要为顾客提供各种服务,如送货、安装、维修等。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加剧,零售提供的售前、售中与售后服务已成为重要的竞争手段或领域。
3、零售贸易的交易量零星分散,交易次数频繁, 每次成交额较小,未成交交易占有较大比重。
批发的发展前景:
作为商品流通的重要环节,批发业的发展对于节约全社会的成本、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生产商和零售商向批发环节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批发业的发展陷入困境,整个流通体系呈现“两头活跃、中间萎缩”的基本格局,“批发无用论”观点开始盛行。
从世界范围来看,独立批发商经历了先抑后扬的曲折发展过程,最终在社会生产和流通中的地位逐渐趋于稳固。中国批发业不仅将遵循批发发展的一般规律,还会因中国的特殊国情而呈现出更为复杂的发展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