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药厂是否可以直接卖药给消费者
药厂生产的产品有限,哪有药店就卖一两种药物的。而且全国各地销售网络的建设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成本也比较大。这样还不如卖给销售商,走现成的销售渠道呢。
B. 什么是药品批发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列第十章附则第八十三条“药品批发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列
C. 在中药店中药的零售价和批发价差多少
可能经销商没有准确的差价,应该在百分之十左右咯。因为有运输,税金,人员工资,店铺折旧费等等哦
D. 我们公司是一家兼营生物制药和药材批发零售的综合性企业
视具体情况而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第一条规定,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六大行业),2014年1月1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六大行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确定。今后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从其规定。六大行业企业是指以上述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贵公司如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生物药品制造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50%(不含)以上时,2014年1月1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可以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E. 药品批发经营类别是指什么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列》第十章第八十三条:药品批发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
( 这里“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是指将生产所需的原料药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
药品生产企业,是指生产药品的专营企业。根据其产品的类别,可以分为原料药制药厂、中药制药厂、化学药物制药厂、生物制药厂和生化制药厂。中药生产还分为中药炮制加工、中药材种植两类。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只允许销售本企业生产的药品。
F. 药品销售公司和制药厂怎么分区域销售
您说的药品销售公司就是指药品批发企业,即商业公司,他们主要销售给药店或者其他药品批发企业、医院等。本厂业务员就是负责招区域代理商的,区域代理商可以是商业公司,也可以是个人,还可以是连锁药店,如果是个人的话就必须挂靠在其他商业公司下面走票。
G. 什么叫药品批发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列第十章附则第八十三条“药品批发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列
H. 中药饮片属于制造行业还是批发零售行业
中药饮片是中药材经过加工炮制后所得到的供人们治疗疾病使用的药品,属于制造行业。
I. 帮我查几种药的批发零售价格和用途!!
你在网络搜索一下“去药店网”,在这个网站上,你想要查的东西应该都有
J. 药品批发企业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从事药品零售的,应先核定经营类别,确定申办人经营处方药或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的资格,并在经营范围中予以明确,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 (3)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的核定按照国家特殊药品管理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追问: 可是看了后还是不太懂能否画下重点? 回答: D(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是经营的类别,如果从事药品零售的,要先核定经营类别后,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的核定中的(1)就是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 追问: 经营的类别不属于经营范围内吗? 回答: 属于的,经营范围中就包括经营类别(例如:麻醉药品中就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等),但确定申办人资格的时候要先核定经营类别再核定具体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