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么叫限额以上企业
限上企业:是限额以上贸易企业的简称。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就一定规模以上的商业企业。具体为:
1、批发业(包括外贸企业):年商品销售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包括2000万元,下同),同时年末从业人员在20人以上;
2、零售业:年商品销售总额在500万元以上,同时年末从业人员在60人以上;
3、住宿业:星级饭店或旅游饭店;
4、餐饮业:年营业总收入200万元以上,同时年末从业人员40人以上。
(1)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样本单位调查表扩展阅读:
限额以下企业一般主要针对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也来说的,一般是指企业的年销售额或者年营业收入处于某一区间的企业。
一、批发业(包括外贸企业)和零售业:企业年营业收入在200-2000万元的批发法人企业;
二、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年营业收入在200-500万元的法人企业。
B. 什么叫限额以下企业
限额,这里指的是销售限额。一般以年销售额为准。比如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下企业,可以表述为限额5000万元以下企业。
C. 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样本单位基本情况商品销售额怎么计算
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
销售和库存额统计表中商品销售额,应该是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数。
D. 什么是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Total Retail Sales of Consumer Goods)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行业直接售给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
其中,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是指售予城乡居民用于生活消费的商品金额;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是指售给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公款购买的用作非生产、非经营使用与公共消费的商品金额。
在各类与消费有关的统计数据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表现国内消费需求最直接的数据。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国民经济各行业直接售给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的消费品总额。它是反映各行业通过多种商品流通渠道向居民和社会集团供应的生活消费品总量,是研究国内零售市场变动情况、反映经济景气程度的重要指标。
E. 什么是:限额以下服务业企业
限额以上单位:我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对纳入定期统计报表范围的批发企业、零售企业以及住宿餐饮企业的销售(营业)额及从业人员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为:(1)批发业(包括外贸企业):年商品销售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包括2000万元,下同),同时年末从业人员在20人以上;(2)零售业:年商品销售总额在500万元以上,同时年末从业人员在60人以上;(3)住宿业:星级饭店或旅游饭店;(4)餐饮业:年营业总收入200万元以上,同时年末从业人员40人以上。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企业就是限额以下企业。
F. 最新的规模以上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是什么
最新企业划分标准如下:
一、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二、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2)营业收入,工业、 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6)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样本单位调查表扩展阅读
划分方法
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03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同时废止。
G. 限额以上零售业和限额以下零售业是怎么分的
限额以上零售业和限额以下零售业的区分主要是依据销售(营业)额。
限额以上零售业主要包括:
1、批发业(包括外贸企业):年商品销售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包括2000万元,下同);
2、零售业:年商品销售总额在500万元以上;
3、住宿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
4、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
对于限额以上的规定企业主要是对纳入定期统计报表范围的批发企业、零售企业以及住宿餐饮企业的销售(营业)额及从业人员标准作出规定,所以统计年鉴上的数据都是限额以上的。
限额以上就是指在有额度限制之上的企业,限额以下就是指在额度限制之下的企业。
统计年鉴上分的标准就是相关的销售(营业)额的规定。
(7)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样本单位调查表扩展阅读:
零售业的发展模式:
1、连锁商业。
指众多的、分散的、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零售企业,在核心企业(连锁总部)的领导下,以经济利益为连接纽带,统一领导,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销售,通过规范化经营管理,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现代流通组织形式。
2、连锁超市。
是连锁商业形式和超级市场业态两者的有机结合。它是我国现代零售业主流,在发展中进一步细分和完善。如大型综合连锁超市(GMS),主要经营大众商品,其中70%是百货,30%是食品。又如仓储式会员店连锁超市,以零售方式运作批发,采用会员制。
3、特许经营。
是一种根据合同进行的商业活动,体现互利合作关系。一般是由特许授予人(简称特许人)按照合同要求,约束条件给予被授予人(简称受许人,亦称加盟者)的一种权利,允许受许人使用特许人已开发出的企业象征(如商标、商号)和经营技术、诀窍及其他工业产权。特许经营分为:
(1)商品商标型特许经营。
(2)经营模式特许经营。
(3)转换特许经营。
4、商业街。
由经营同类的或异类的商品的多家独立零售商店集合在一个地区,形成的零售商店集中区,也有集购物、休闲、娱乐综合功能的商业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