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误工费的计算标准
1、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2、无固定收入的: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注:“相通相近行业”判断标准:①产业分类标准;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实践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会对本辖区相关数据作出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以江西为例,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参照指标》( 赣高法50号 )
② 请问误工费的标准怎么算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③ 对方是摆地摊的,这个误工费大概怎么算
如果有合法的经营手续或者地摊的租赁协议,可以按照批发零售业的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④ 误工费怎么认定,误工费的裁判依据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接下来,小编针对大家常问的几个问题做相关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误工费的认定是否仅凭单位证明?
对误工费的认定,应个案审查,鉴于现在实践中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较随意,故对误工费的认定应同时结合广东省行业工资标准认定,并可以结合其他证据认定受害人的误工费。
二、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情形,是按照行业标准还是按照全省职工标准计算误工费?若按照行业标准,需细分到什么程度?
对于“无固定收入”情形下误工费的计算标准依照原告主张而定,若原告主张按照行业标准且该行业标准有明确规定的,则适用行业标准;若原告主张按照全省职工标准的,则按照全省职工标准。
⑤ 2018年发生交通事故后批发零售行业的误工费是多少一天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⑥ 个体户的误工费按什么标准理赔
标准如下:
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4条第2项误工费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2项误工费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6)按照批发零售业标准计算误工费依据扩展阅读:
2011年9月,大渡口个体经营户赵有成与邻居发生纠纷后,左腿不慎受伤,随后治疗休养了4个月,被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昨日,赵有成与邻居对簿公堂,要求对方赔偿其10.5万元,其中包含4个月误工费2.4万元。
6000元一月的误工费标准,远远超过重庆市私营建筑行业月平均工资2000元左右的标准,重庆市统计局发布的2010年重庆同行业工资标准中,私营建筑行业的平均月工资为1884.4元,而在2011年重庆同行业工资标准中,私营建筑行业的平均月工资为2302元。
如果法院最终判决赔偿误工费,那么法院参照的赔偿标准也很可能是按2010年的重庆同行业工资标准计算误工费,原告要求的误工费赔偿大大超过了重庆市同行业工资标准,而且只找来同一条街的两名同行来证明自己索赔合理,证明力很弱,法院极可能不予采纳。
⑦ 民事案件中,受害者是从事批发零售业,住院期间的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般是根据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这还要看看受害者有没有固定收入,有固定收入的按固定收入减少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有些法院按当地最低工资计算,有些法院按当地按同行业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广东的2011年批发业按44116元/年计算,零售业按 27139元/年计算,两者间是按同行业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会取得较高的赔偿。
⑧ 我是自己做零售业的,误工费应怎样赔偿,需
如果能够提供自己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证实自己的行业,可以主张按照批发零售行业的统一标准计算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