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药材批发需不需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中药材批发需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七条 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的核定。
1、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
3、生物制品;
4、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
5、从事药品零售的,应先核定经营类别,确定申办人经营处方药或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的资格,并在经营范围中予以明确,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
6、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的核定按照国家特殊药品管理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办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办人向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办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发给申办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中注明的日期为受理日期。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不同意筹建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
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五、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
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1)批发零售中药材是否需要许可扩展阅读
第二十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的监督检查,持证企业应当按本办法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名称、经营地址、仓库地址、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分支机构等重要事项的执行和变动情况;
2、企业经营设施设备及仓储条件变动情况;
3、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
4、发证机关需要审查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二条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检查或者书面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1、发证机关可以要求持证企业报送《药品经营许可证》相关材料,通过核查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职责;
2、发证机关可以对持证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必须进行现场检查:
(1)上一年度新开办的企业;
(2)上一年度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
(3)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
(4)发证机关认为需要进行现场检查的企业。
《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当年,监督检查和换证审查工作可一并进行。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注销:
1、《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换证的;
2、药品经营企业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
3、《药品经营许可证》被依法撤销、撤回、吊销、收回、缴销或者宣布无效的;
4、不可抗力导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自注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七条 《药品经营许可证》包括正本和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⑵ 各位朋友,请问注册中药材公司一定需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需一名执业药师)吗
你只要以个体的形式工商注册就可以。
⑶ 药材批发市场的个体户需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吗
同行!按道理说你要是搞药材的话,在市场里,营业执照就行了。如果单门面的话,就要经营许可证……各个地方不一样,亳州这边今年个人不给办了,都是药材市场统一办,你到当地工商局问问最好,因为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希望能帮到你!
⑷ 请问中药批发需要什么资质和证件比如说给中医院供药材!
如您是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可以销售自家生产的中药,但需要药品生产许可证和GMP证书;
中药饮片批发企业可以销售从其它合法企业购进的中药,需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证书。
⑸ 中草药销售是否需要办理许可证
不可以,药厂采购的药材必须是从有资质的饮片厂或药材批发企业进货。如果你的价格足够便宜,药厂会冒险从你这走货到有资质的饮片厂开票。www.7eyy.com 奇异影院
⑹ 经营中药材生意需要哪些相关许可
需要以下许可: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药品(中药材)经营企业合格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原为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发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甘草、麻黄草、麝香、杜仲、厚朴等中草药由国家指定经营
办好前置许可证后就可以到经营地工商局企业注册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办理相关许可应交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取得营业执照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后就可以开业了.
⑺ 中药材收购、初加工及销售是否要前置许可条件(开办公司)
中药材收购、初加工及销售要前置许可条件。中药材的种植、收购、初加工及销售没有前置许可条件,您只需提交相关资料到所在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即可。
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中药材种植和销售许可证,如果是良田改造还要到农业局备案。如果是林地改造,需要林业部门审批。如果是林副产品,还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
中药材已有部颁《药材商品规格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检验收购,其他品种,各地区应制订地方标准,按地方标准检验收购。第十四条为了保证药品质量在有效期、负责期内符合法定标准,药品生产企业均须制订、实施高于法定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
(7)批发零售中药材是否需要许可扩展阅读
《医药行业质量管理条例之规定》第三章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开办与品种管理 第九条新建药品生产企业,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药管理局(总公司)审查同意方可筹建;
建成后按《药品管理法》的要求组织审查验收,合格者发给《药品生产企业合格证》,企业凭此《合格证》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
⑻ 请问想买卖中药材(不开店)需要什么许可证吗怎么办理呢
建议找一家中药店,与其合伙让他名义上定购,你把药拿过来,给人家一点点钱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