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土地性质是:批发零售用地, 开发商实际建设成,下面三层是商场,上面30层商住两用,请问符合规定吗
如果土地出让合同与规划批准文件一致,土地性质为批发零售用地,建30层商住两用的房子,应该是不符合规划批准和土地出让合同的。
即使是公寓式酒店,也与批发零售用地不符,酒店属于商业金融用地。不过,他们能报建,可能已经修改了批准用途。
② 关于建筑高度的规范如何应用
你的迷惑来自于把防火要求的建筑高度与规划要求的高度混在了一起,实际是两个计算方案;当然,现在规划部门也经常会按照防火要求的“建筑高度”来批用地证,所以,我个人的做法是:对非3,4款的区域,不计女儿墙高度(超高女儿墙除外,超高女儿墙我通常计入女儿墙高度)
③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没有规定建筑高度
建筑高度是没有规定,但是有占地面积和建筑规模(建筑面积)的规定,已经限制了建筑高度。
另外,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需要提交建筑蓝图一套,办证后会有规划局盖的审核章,工程竣工验收前需要凭蓝图进行工程规划验收。这也就是说建筑高度是在办理规划许可前就定死的。
④ 商业建筑的层高一般是多少
商业建筑层高大于等于5米,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标准层面积乘1.5倍计算。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用房(如超市、大型商场、专卖店、餐饮酒店、娱乐等功能集中布置的商业用房)建筑高度可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
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拓展资料:
层高为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也就是一层房屋的高度。
在1987年发布的《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中,明确规定了砖混结构住宅建筑层高采用的参数为:2.6米、2.7米、2.8米。
住宅的高度计量除了用“米”,还可用“层”来计算,每一层的高度在设计上有一定要求,称为层高。
层高通常指下层地板面或楼板面到上层楼板面之间的距离。层高减去楼板的厚度的差,叫做净高。出于降低成本、节约建材、节约土地等考虑,一般住宅层高都在2.8米左右。
办公建筑层高大于等于4.8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
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⑤ 住建部规定商业用房高度多高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
第3.3.5条库房的净高应由有效储存空间及减少至营业厅垂直运距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设有货架的库房净高不应小于2.10m;
二、设有夹层的库房净高不应小于4.60m;
三、无固定堆放形式的库房净高不应小于3m。
注:库房净高应按楼地面至上部结构主梁或桁架下弦底面间的垂直高度计算。
⑥ 工业用地建筑限高多少
工业用地建筑限高是指根据特定条件要求,对建筑高度进行限定。
具体情况包括:当城市总体规划有要求时,应按规划要求限制高度;保护区范围内、风景区范围内的建筑,市、区中心的临街建筑物.航空港、电台、电信、当城市总体规划有要求时,应按规划要求限制高度;保护区范围内、视线景观走廊及风景区范围内的建筑,市、区中心的临街建筑物.航空港、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千程等周围的建筑物均应考虑高度限制。
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烟囱等,在城市——般地区可不计入控制高度;在保护区、控制区内应计入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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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什么是实行建筑高度什么是非实行建筑高度
没有实行建筑和非实行建筑的说法。
应该是叫做实行建筑高度控制区和非实行建筑高度控制区,关于控制区建筑高度和非控制区建筑高度的规定请参考建筑高度相关规范。
建筑高度相关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GBJ16-87(2001修订版)
建筑高度为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女儿墙顶部或檐口的高度。屋顶上的了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和层数内,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超过1.5m者,不计入层数内。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3)
2.3.1.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风景区附近的建筑物、在航线控制高度以内的建筑物,其高度系指建筑物的最高点,包括电梯间、楼梯间、水箱、烟囱等。
2.3.2在上条所指地区以外的一般地区。其建筑高度,平顶房屋按室外地坪至建筑女儿墙高度计算。坡顶房屋按室外地坪至建筑屋檐或屋脊的平均高度汁算。屋顶上的附属物,如电梯问、楼梯间、水箱、烟囱等。其总面积不超过屋顶面积的25%、高度不超过4m的不计入高度之内。
2.3.3特殊体形的建筑顶层设有景观构筑物或设有其他辅助设施的建筑高度的汁算,应由当地主管主管部门确定。
2.3.4消防要求的建筑高度,为律筑室外地坪到其屋顶面或檐口的高度;
2.3.5在有净空高度限制的飞机场、气象台、电台和其他无线通讯(含微波通讯)设施周围的新建、改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有关部门对净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4.3建筑高度控制
4.3.1建筑高度不应危害公共空间安全、卫生和景观,下列地区应实行建筑高度控制:
1、对建筑高度有特别要求的地区,应按城市规划要求控制建筑高度;
2、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物,应根据道路的宽度控制建筑裙楼和主体塔楼的高度;
3、机场、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工程等周围的建筑,当其处在各种技术作业控制区范围内时,应按净空要求控制建筑高度;
4、当建筑处在本通则第1章第1.0.3条第8款所指的保护规划区内。(在国家或地方公布的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的各项建设,应按国家或地方制定的保护规划和有关条例进行。)
注:建筑高度控制尚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的规定。
4.3.2建筑高度控制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第4.3.1条3、4款控制区内建筑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和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计算;
2、非第4.3.1条3、4款控制区内建筑高度:平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其屋面面层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坡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下列突出物不计人建筑高度内:
1)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1/4者;2)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装饰构件、花架、通信设施等;
3)空调冷却塔等设备。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注:
1、房屋的总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或檐口的高度,半地下室从地下室室内地面算起,全地下室和嵌固条件好的半地下室应允许从室外地面算起;对带阁楼的坡屋面应算到山尖墙的1/2高度处;
《混凝土设计规范》
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高度(不考虑局部突出屋顶部分);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高度,不包括突出屋面的水箱、电梯机房、构架等高度;最终定位:以消防部门的审查意见为准,3.1.2民用建筑按层数或高度分类是按照《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来划分的。超高层建筑是根据1972年国际高层建筑会议确定高度100m以上的建筑物为超高层建筑。注中阐明了本条按层数和建筑高度分类是取决于防火规范规定,故其计算方法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执行。
⑧ 商业部分建筑的层高为多少
商业建筑层高首层一般是3.9,4.2,4.5米;二层以上一般是3.6,3.9,4.2米。单层面积超过2000平米的集中布置商场层高通常不会超过9米,商业街层高不超过6米。
狭义上的商业建筑是指供商品交换和商品流通的建筑。随着商品种类和交换的不断发展,目前商品建筑类别日益繁多。商业建筑包括百货公司、超级市场、菜市场、旅馆、饮食店、银行、邮局等。商业建筑的总体布局和设计,应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具有合理的组织,功能分区明确,并要方便群众。
各类商业建筑的设计特点如下:
一、专业商店,专业商店建筑种类繁多,形式多样,规模不一。如纺织品商店多为开架陈列,营业厅宜宽敞明亮,人工照明应尽量接近日光色,以利顾客挑选商品。钟表、首饰商店因商品贵重,体积小巧,多用柜台陈列,营业厅不必过大,但要装修考究。饮食店经营饭菜酒席,要为顾客创造优美舒适的就餐环境,并配备足够的厨房面积。在设计上要满足各种商店的不同要求。
二、商场,由若干专业商店组成的建筑群,其经营范围比百货商店更广。商场中各商店有一定的独立性。要合理安排各商店的位置,组织好顾客的流动路线和货物进出路线。可以结合绿化,布置建筑小品,组成一个购物兼休息的多功能场所,例如上海豫园商场。
三、百货商店、大型百货商店经营成千上万种商品,规模大,顾客多,一般多设计为多层营业大厅,建筑面积可达上万平方米;中型百货商店,主要经营日用百货和热门商品,规模为几千平方米;小型百货商店经营日用百货,一般仅有一个营业厅,规模为几百平方米。这类商店除营业大厅外,还须配备仓库、管理、加工等用房。四、门市部,专门销售某生产部门产品,经营的商品比较单一,规模也不大,既可同生产单位设在一起,也可单独设置。设计要求同小型百货商店相似。一般还设有修理部,为顾客修理本厂产品。当与工厂合并设置时,一般设在工厂入口附近,要注意购买商品的人流路线和生产流程互不干扰。
⑨ 什么是批发零售用地
批发零售用地属于商服用地一种,主要用于商品批发、零售的用地。
包括商场、商店、超市、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加油站等及其附属的小型仓库、车间、工场等的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