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服务业与商业的区别
服务业
服务业概念在理论界尚有争议。一般认为服务业即指生产和销售服务商品的生产部门和企业的集合。服务业缴纳的流转税,一般以营业税为主。
在国民经济核算的实际工作中一般将服务业视同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包括除了农业、工业、建筑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细分为1、农业,2、采矿业,3、制造业,4、电力、燃料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建筑业等五大实物商品生产部门)之外的所有其它十五个产业部门。即,
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住宿和餐饮业
5、金融业
6、房地产业
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9、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0、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1、教育
12、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3、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4、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15、国际组织
服务业与其它产业部门的基本区别是,服务业生产的是服务产品,服务产品具有非实物性、不可储存性和生产与消费同时性等特征。
服务业和第三产业在日常应用上是有区别的。一般地,通过国民经济具体产业部门如农业、工业、建筑业等来描述国民经济产业部门时,就采用“服务业”;通过国民经济产业发展层次如第一次产业、第二产业等描述国民经济产业部门时,就采用“第三产业”。
商业
商业,一般指商业企业,是指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等商业经营活动的企业及企业性单位,包括以货物批发、零售为主,兼营工业生产的企业及企业性单位。流转税纳税方面,商业企业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税。
服务业特别说明:
1、服务业有服务产业和服务事业之分。以增值为目的提供服务产品的生产部门和企业集合叫服务产业;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提供服务产品的政府行为集合叫服务事业。
2、旅游业不是严格意义上相对独立的服务业部门。除旅行社活动隶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下的服务业小类外,其它如旅游设施建设、旅游餐饮、旅游住宿、旅游购物、旅游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等活动均分属于其它产业部门范畴。这与流行使用概念有明显差别。
Ⅱ 什么是批发零售贸易业
批发零售贸易业是指专门从事批发和零售贸易活动的经济部门。具体是指不直接从事商品的生产,而是从农业、工业或其他的单位那里购买(或调拨)成品或半成品,未做任何加工,或只做简单的加工(如进行简单的分类、清洗、整理和包装等),通过转卖以获取利益的企业。
批发零售贸易业销售额
批发零售贸易业销售额(原商品销售总额):指对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或出口的商品(包括售给本单位消费用的商品)总额。本指标由对生产经营单位批发额、对批发零售贸易业批发额、出口额和对居民和社会集团商品零售额项目组成。包括:
(1)售给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消费的商品;
(2)售给工业、农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服务业、公用事业等作为生产、经营使用的商品;
(3)售给批发零售贸易业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
(4)对国(境)外直接出口的商品。
不包括:
(1)出售本单位自用的废日包装用品和其他虚旧物资;
(2)未通过买卖行为付出的商品,如随机构移交而交给其他单位的商品,借出的商品,交付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商品,加工原料付出和赠送给其他单位的的样本等;
(3)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4)购货退出的商品;
(5)商品损耗和损失。
[编辑]批发零售贸易业库存
批发零售贸易业库存是指报告期末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单位)已取得所有权的商品。它反映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单位)的商品库存情况和对市场商品供应的保证程度。
期末库存包括:
(1)存放在批发零售贸易业经营单位(如门市部、批发站、经营处)仓库、货场、货柜和货架中的商品;
(2)挑选、整理、包装中的商品;
(3)已记入购进而尚未运到本单位的商品,即发货单或银行承兑凭证已到而货未到的部分;
(4)寄放他处的商品,如因购货方拒绝承付而暂时存放在购货方的商品和已办完加工成品收回手续而未提回的商品;
(5)委托其他单位代销(未作销售或调出)尚未售出的商品;
(6)代其他单位购进尚未交付的商品。不包括所有权不属于本单位的商品、拨付除批发零售贸易业以外的其他行业所属独立核算加工厂等加工生产尚未收回成品的商品、代国家物资储备部门保管的商品等。
Ⅲ 零售业属于服务业吗
在某个程度上来说,零售业有一小部分属于服务行业。
在商店选购商品的时候,也会有一些推销员或者服务员过来提供服务,这虽然是零售业提高销量的一种方式,但是也属于服务性行业。
些以服务为商品的零售商,例如酒楼,发型店,维修店等,这些都是通过他的自身服务来获得收益。
(3)批发和零售业服务业扩展阅读:
零售是将商品及相关服务提供给消费者作为最终消费之用的活动。如零售商将汽车轮胎出售给顾客,顾客将之安装于自己的车上,这种交易活动便是零售。若购买者是车商,而车商将之装配于汽车上,再将汽车出售给消费者则不属于零售。
零售活动不仅向最终消费者出售商品,同时也提供相关服务。零售活动常常伴随商品出售提供各种服务,如送货、维修、安装等,多数情形下,顾客在购买商品时,也买到某些服务。
售活动不一定非在零售店铺中进行,也可以利用一些使顾客便利的设施及方式,如上门推销、邮购、自动售货机、网络销售等,无论商品以何种方式出售或在何地出售,都不会改变零售的实质。
零售的顾客不限于个别的消费者,非生产性购买的社会集团也可能是零售顾客。如公司购买办公用品,以供员工办公使用;某学校订购鲜花,以供其会议室或宴会使用。所以,零售活动提供者在寻求顾客时,不可忽视团体对象。
Ⅳ 公司拿的营业牌照是批发零售能变更成服务业范围经营吗
只要不跨行业就行
Ⅳ 哪些行业属于服务业
1、饮食业
饮食业,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顾客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饭馆、餐厅及其他饮食服务场所,为顾客在就餐的同时进行的自娱自乐形式的歌舞活动所提供的服务,按“娱乐业”税目征税。
2、代理业
代理业,是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事项的业务,包括代购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其他代理服务。代购代销货物,是指受托购买货物或销售货物,按实购或实销额进行结算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3、旅游业
旅游业,是指为旅游者安排食宿、交通工具和提供导游等旅游服务的业务。
4、仓储业
仓储业,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
5、租赁业
租赁业,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按照联合国和世界贸易组织的分类方法,服务业主要包括11大类:商务服务(其中又分为专业服务、计算机服务、干租服务等类别);通讯服务等。
(5)批发和零售业服务业扩展阅读:
服务业,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和其他服务业。
服务业是指电子信息时代的产业总称。服务业概念在理论界尚有争议。一般认为服务业指从事服务产品的生产部门和企业的集合。服务产品与其他产业产品相比,具有非实物性、不可储存性和生产与消费同时性等特征。2013年5月第二届京交会暨全球服务论坛北京峰会上,李克强指出要最大限度“松绑”服务业。
Ⅵ 日用百货批发、零售属不属于服务业
服务业概念在理论界尚有争议。
服务业一般认为服务业即指生产和销售服务产品的生产部门和企业的集合。服务产品与其他产业产品相比,具有非实物性、不可储存性和生产与消费同时性等特征。在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实际工作中,将服务业视同为第三产业,即将服务业定义为除农业、工业、建筑业之外的其它所有产业部门。
所以日用百货批发、零售不属于服务业.
Ⅶ 一般纳税人的加油站属于批发零售业还是服务业需要进行营改增税负
一般纳税人的加油站属于批发零售业,本身属于增值税纳税人,不需要上报《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因为《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由从事建筑、房地产、金融或生活服务等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报。
Ⅷ 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有什么区别
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区别:制造业是指对制造资源(物料、能源、设备、工具、资金、技术、信息和人力等),按照市场要求,通过制造过程,转化为可供人们使用和利用的大型工具、工业品与生活消费产品的行业。服务业即指生产和销售服务产品的生产部门和企业的集合。服务产品与其他产业产品相比,具有非实物性、不可储存性和生产与消费同时性等特征。
服务业视同为第三产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