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批发额和零售额如何界定
粗略地说,零售额以销售到终端消费者为标准,即使以批发价卖给消费者,也应该算在零售额中,不应该算在批发额中。集团集中采购给终端消费者如学校统一采购教材给学生算零售。 批发额指售给国民经济各行业用于生产、经营用的商品金额。比如售给建筑业用的水泥。
Ⅱ 国家盐业是怎么定价的,为什么各个地区的盐价都不一样啊
食盐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食盐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盐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食盐专营办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食盐价格行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食盐是指直接食用和制作食品所用的盐。
第四条 食盐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按照食盐生产、经销环节分别制定食盐的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含产区批发价格和销区批发价格,下同)
和零售价格。
第五条 食盐价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或调整食盐的出厂价格、批发价格;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
管部门制定或调整食盐零售价格和小包装费用标准。
第六条 制定或调整食盐价格应以生产经营食盐的社会平均成本费用为基础,并考虑生产经营条件差别、食盐品种等级差别、消费者特别是
边远地区居民承受能力、毗邻地区价格衔接等因素。
第七条 出厂价格是指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销售大包装食盐的含税价格,由食盐生产环节发生的成本费用(包括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利润
、税金等构成。
第八条 产区批发价格是指按照国家食盐分配调拨计划从食盐产区向食盐销区调拨食盐的含税价格,由出厂价格和产区食盐调拨过程发生的
调拨费用、税金等构成。
调拨费用包括短途运费、装卸费用、站台码头费用和管理费等。
第九条 销区批发价格是指食盐批发企业或受其委托的转代批单位向零售单位或食品加工单位销售食盐的含税价格,由出厂价格或产区批发
价格和批发环节发生的成本费用(包括经营费用和期间费用)、税金、利润等构成。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碘盐基金列入批发环节成本费用。
第十条 食盐生产、批发环节的成本费用利润率,根据社会平均利润率水平、盐行业发展的需要和居民承受能力等情况,由国务院价格主管
部门另行确定。
第十一条 小包装食盐的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分别在同类大包装食盐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基础上加上小包装费用确定。
小包装费用标准由小包装袋、防伪标识、外包装物的购进成本和分装成本费用、税金、利润等构成。
小包装成本费用利润率应控制在15%以内,损耗率不得超过3%。
第十二条 食盐零售价格是指食盐在零售市场上的最终销售价格,按照批发价格加批零差价的方式确定。批零差率应控制在20%以内。
第十三条 制定或调整食盐零售价格应充分考虑边远地区居民的承受能力,同品种食盐原则上实行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零售价格。
第十四条 制定或调整大包装食盐出厂价格、批发价格,食盐经营者应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建议,经省、自
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审核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食盐生产、经销企业近三年的生产经营成本费用和经营状况;
(二)制定或调整价格的具体方案及其主要理由;
(三)食盐生产、经销企业和其他方面的意见;
(四)与毗邻及有产销关联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的协调意见;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当生产经销食盐的成本费用发生较大变化、价格矛盾突出和社会各界反应强烈时,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可直接调整大包装食盐出厂价格、
批发价格。
第十五条 食盐经营者要求制定或调整大包装食盐出厂价格、批发价格的书面建议的内容、形式和制定或调整食盐零售价格、小包装费用标
准的程序、具体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接到制定或调整食盐价格的审核报告或书面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制定或调整价格的决定。
第十七条 制定或调整食盐价格应进行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和食盐经营者等有关方面的意见。食盐经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财
务报表、帐簿及相关资料。
第十八条 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应在每年4月底以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生产经营成本费用和其他相关资
料。
第十九条 经营者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实际执行价格高于或低于政府定价的;
(二)擅自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定价的;
(三)擅自制定食盐价格的;
(四)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或其有关部门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超越定价权限或范围制定、调整食盐价格,不执行、提前或推迟执行政府
定价的,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负责人员,提请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多品种食盐和肠衣盐的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或调
整。
渔业和畜牧用盐适用本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价格。
第二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食盐零售价格、小包装费用标准和多品种食盐、肠衣盐、渔业用盐、畜牧用盐的
价格,应在公布实施前15个工作日前报送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
第二十四条 出口食盐的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制定。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Ⅲ 为什么食盐价格经营者自己定
修订后的《食盐专营办法》公布并已实施,按照新规定,食盐价格由经营者自主确定。
如有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食盐、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情形,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盐和违法所得。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盐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很重视食盐供应安全问题。
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食盐是一日三餐比不可少的,而国家房开食盐价格,这大家来说都是有一定好处的。
Ⅳ 食盐专营办法第十四条什么意思
《食盐专营办法》于1996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7号发布,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该办法的第十四条内容是:食盐零售单位和受委托代销食盐的个体工商户、代购代销店以及食品加工用盐的单位,应当从当地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购进食盐。
该法律条款的意思是说:只是要经营食盐的单位,包括零售商店、商场以及饭店、加工厂等使用食盐的单位,在采购食盐时,应该从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正规商家(企业)采购。
食盐自古以来就是利税大户,并且利润也较高,在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环境中,个别人或企业贪图便宜制假售假,或以次充好,以工业盐冒充食用盐等,不仅严重损害了企业的诚信和良好的市场秩序,也极大的威胁到了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正因如此,该办法才规定,食盐经营或使用单位在购进食盐时必须从正规的、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商家采购。
Ⅳ 批发零售在法律上怎样定义
批发业是指批发商向批发、零售单位及其他企业、事业、机关批量销售生活用品和生产资料的活动,以及从事进出口贸易和贸易经纪与代理的活动。批发商可以对所批发的货物拥有所有权,并以本单位、公司的名义进行交易活动;也可以不拥有货物的所有权,而以中介身份做代理销售商;还包括各类商品批发市场中固定摊位的批发活动。零售业指从工农业生产者、批发贸易业或居民购进商品,转卖给城乡居民作为生活消费和售给社会集团作为公共消费的商品流通企业。它是百货商店、超级市场、专门零售商店、品牌专卖店、售货摊等主要面向最终消费者(如居民等)的销售活动。包括以互联网、邮政、电话、售货机等方式的销售活动。还包括在同一地点,后面加工生产,前面销售的店铺(如面包房)。
Ⅵ 有零售手续批发食盐 有罪吗
食盐是国家专营的,你批发食盐要有专门的许可证才行。
Ⅶ 有盐业零售许可证,市内运盐,但没有运盐许可证,犯法吗
食盐实行的配送制度,由各地盐业公司义务配送。零售许可证一般为县一级核发,为县一级盐务管理局管理。
Ⅷ 盐业的盐业市场
近年,盐业体制是否应该打破专营体制、放开食盐市场存较大争议。支持者称盐价会因引入竞争机制而下降;反对者则认为改革将导致盐价上涨,质量难保。国资委一名官员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随着“市场决定性作用”思想的确立,盐业市场的开放只是时间问题。
产业洞察研究院表示,根据4月下旬发布的《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家发改委决定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这被业内人士解读为中国盐业打破垄断的标志。但官方人士解读称,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并不等于废止《食盐专营办法》,食盐专营的现状并没有发生变化。
数据显示随着盐业在税收领域的地位下降,同时为提高行业的市场敏感性和竞争力,应该加快盐业改革的步伐。但他们同时称,食盐战略安全和产品质量都必须得到重视。
此外,深化财税金融改革也是颇受关注的另一领域。上述会议提出,财税金融要促进经济转型和服务实体经济。要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制度,推进营改增试点、消费税、资源税、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等税制改革。
Ⅸ 进货如何区别批发商和零售商
1、指向不同
零售商(Retailer)是指那些其销售量主要来自零售的商业企业。
批发商是指向生产企业购进产品,然后转售给零售商、产业用户或各种非营利组织。
2、定义不同
零售商是指将商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的中间商,是相对于生产者和批发商而言的,处于商品流通的最终阶段。
批发商不直接服务于个人消费者的商业机构,位于商品流通的中间环节。
批发商的概念是以前对商人的一种叫法,已经逐渐趋向于被淘汰。顾名思义,批发就是一批批进货,然后往外一批批地发。可见这样的生意没有什么计划,只是一个货物买卖的概念,而少了管理和控制。所以"批发商",一般是企业,用来说没有服务终端意识的坐商。
3、产品数量不同
批发商是相对于零售商来说的,零售商就是只卖一个或二个产品 ,而批发商是买大量的产品,一般为2个以上的至几千几万都属于批发商。
批发商就是批量采购上一级供应商(如工厂/代理/经销)的货,然后再批量卖给下一级需求者(如零售商)的经济实体。
Ⅹ 批发与零售的区别,什么是批发,什么是零售
批发则是大量的购进货物,零售就是每天只卖几件。
1、性质不同:批发是将商品或服务售与那些为了将商品再出售或为企业使用的目的而购买的顾客时所发生的一切活动。零售是包括所有向消费者直接销售商品和服务,以供其作个人及非商业性用途的活动。
2、交易额不同:批发交易额较大,零售交易额较小。
3、售出的价格不同:批发主打廉价多销,主要是看量,量与价也是成反比的,量越多价越低。零售则不是。
(10)盐业市场批发和零售的界定扩展阅读:
网上批发商品注意事项:
1、看硬件。选择专业的批发网站,会在商品的品质上和市场的流行趋势上有着敏锐的眼光和把控。
2、看软件。网上批发城的优质服务和专业的行业素养也是很多个体户所看重的,价格上平稳优惠;发货时的速度及时;以及售后贴心细致。
3、交易中注意防止上当受骗,尽量使用支付宝交易。对于不是非常信任的卖家,一定要选择打款到他公司账号、法人账号、第三方担保交易的方式进行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