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批发和零售有什么区别吗
营业执照跟批发和零售是没有直接区别的,零售和批发主要是看经营范围怎么写的,写批发就是批发,写零售就是零售,主要是看经营的产品是什么情况,就怎么写。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批发是指将商品或服务售与那些为了将商品再出售或为企业使用的目的而购买的顾客时所发生的一切活动。
零售是商品经营者或生产者把商品卖给个人消费者或社会团体消费者的交易活动。
零售的特点是:每笔商品交易的数量比较少,交易次数频繁;出卖的商品是消费资料,个人或社会团体购买后用于生活消费;交易结束后商品即离开流通领域,进入消费领域。
(1)生产销售环节零售批发扩展阅读:
零售贸易的主要特征有:
1、 交易对象是为直接消费而购买商品的最终消费消费包括个人消费者和集团消费者。消费者从零售商处购买商品的目的不是为了用于转卖或生产所用,而是为了自己消费。交易活动在营业人员与消费者之间单独、分散进行。
2、零售贸易的标的物不仅有商品,还有劳务, 即还要为顾客提供各种服务,如送货、安装、维修等。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加剧,零售提供的售前、售中与售后服务已成为重要的竞争手段或领域。
3、零售贸易的交易量零星分散,交易次数频繁, 每次成交额较小,未成交交易占有较大比重。
批发的发展前景:
作为商品流通的重要环节,批发业的发展对于节约全社会的成本、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生产商和零售商向批发环节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批发业的发展陷入困境,整个流通体系呈现“两头活跃、中间萎缩”的基本格局,“批发无用论”观点开始盛行。
从世界范围来看,独立批发商经历了先抑后扬的曲折发展过程,最终在社会生产和流通中的地位逐渐趋于稳固。中国批发业不仅将遵循批发发展的一般规律,还会因中国的特殊国情而呈现出更为复杂的发展动向。
⑵ 消费税的征收环节中,销售环节是都包含批发环节和零售环节
理解正确。
卷烟的问题分成三个层次理解:
1.如果是卷烟厂将生产出的卷烟批发给烟草批发企业,那么烟厂只要交一箱150的定额税及56%或36%从价消费税。
2、如果烟草批发企业将从烟厂购买的卷烟又销售给零售单位,那么烟草批发企业,要征一道5%的从价税。
3、如果烟草批发销售企业又将卷烟销售给了其他的烟草批发企业,则不用征税。
⑶ 消费税不是生产环节纳税吗为什么销售环节纳税
特殊情况:
1、零售环节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的消费税在零售环节纳税。
2、批发环节
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烟的“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计征的消费税。
基本情况:
1、生产环节:
(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在销售时纳税。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视同销售,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2、委托加工环节
(1)委托加工的界定
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或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进行加工。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而非委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征消费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征消费税。
(3)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4)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5)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6)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7)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8)受托方(提供加工劳务)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在计算增值税时,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不属于价外费用。
3、进口环节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缴纳关税、进口消费税和进口增值税。
(3)生产销售环节零售批发扩展阅读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为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⑷ 哪些消费品,于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哪些于<br/>批发零售环节征收呢
只有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其他应税消费品都是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⑸ 生产销售环节和批发环节有什么区别吗
专业题还是什么题目啊~~
生产销售算是厂家直销的 批发环节就不一定是厂家直销的了~
⑹ 消费税零售和生产环节有什么区别
消费税零售和生产环节的区别如下:
1、流程不同
零售商需当地海关备案后,留存申请表第一联,其余三联退转出企业交转入企业;
而生产环节转入企业自转出地海关备案之日起20日内,持申请表其余三联,填制本企业的相关内容后,向转入地海关办理报备手续并签章。
2、特点不同
零售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是两笔独立的交易,进料加工的企业需自筹资金从国外购入料件,然后自行向国外市场销售,而装配加工贸易则进、出为一笔交易速的两个方面料件和成品的所有权均同委托方所有,承接方无需支付进口费用也不承担销售风险。
而生产环节所获得的是出口成品的利润,利润的大小取决于出口成品的市场行情、而加工装配贸易,承接方收取的是工缴费,工缴费的大小以劳动力的费用,即工资水平作为核算基础。两者相比,进料加工贸易的收益大于加工装配贸易,但风险也较大。
3、性质不同
零售必须是经主管部门或其授权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外贸出口经营权的进出口公司,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
而生产环节加工用外汇购进的进口原料,零部件必须加工成成品后出口,所有权归经营人,经营人自负盈亏。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零售
网络-生产过程
⑺ 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如何计算
1、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税依据中含消费税税额),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中不含增值税税额);两者都是流转税。
2、消费税的绝大多数应税消费品只在货物出厂销售(或委托加工、进)环节一次性征收,以后的批发零售环节不再征收。增值税是在货物生产、流通各环节道道征收。
对从价征收消费税的税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额的税基是相同的,均为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3、消费税是增值税的配套税种,它是为适应建立以增值税为普遍调节税种,对生产经营环节实行普遍征收,辅之消费税作为特殊调剂税种,选择部分消费品(香烟,酒类,化妆品,高档轿车等),实行交叉征税的双层调节机制的流转税而设置的一个新税种。
4、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的税种,中央收取75%,地方收取25%。但交增值税的时候是交到国税,然后由国税划拨25%给地税。消费税是中央税种,全部归中央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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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属于消费税纳税环节的有() A.零售环节 B.进口环节 C.批发环节 D.生产销售环节
ABCD
消费税除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和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外,其他13项应税消费品在生产环节征收。
对于消费税四个方面的应税行为,消费税规定了以下四个环节:生产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为销售环节;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环节;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受托方交付消费品的环节;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报关进口环节。
自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环节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经营单位进口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由进口环节征收改为在零售环节征收;出口金银首饰由出口退税改为出口不退消费税。个人携带、邮寄金银首饰进境,仍按海关进行规定征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95号)
⑼ 消费税计税环节零售和销售有什么不同么
消费税计税环节零售和销售有什么不同么???
没什么不同,课税对象都是特定商品,如,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越野车、面包车等都要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并实行单一环节征收,如果生产环节缴纳了,零售环节就不交了。一般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从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由生产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税;2002年1月1日起,钻石及钻石制品由生产、进口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征税。
⑽ 计算消费税的时候,什么是卷烟的批发环节是批发商卖给零售商那生产商卖给批发商按生产环节交税
批发商卖给零售商要按其销售额在征收5%的消费税,批发企业卖给批发企业不需要交税。
生产商卖给批发企业按生产环节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