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商铺的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商铺作为商业用地最高使用年限为40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最高使用年限70年;
工业用地最高使用年限50年;
体育、卫生、文教用地最高使用年限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最高使用年限40年;
综合用地最高使用年限50年。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
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
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
土地使用年限 网络
『贰』 请问商铺产权年限一般是多少年
您好!
纯商铺的土地使用权期限是40年,商住综合的是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七十年;
工业用地五十年;
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综合或者其他商铺用地五十年。
『叁』 批发零售用地产权到期了能续期吗
批发零售用地产权到期了当然是可以续期的但是你必须缴纳相应的续期费用和手续续费用
『肆』 商铺的产权年限是多少年
1、商铺等商品房屋产权没有期限。
2、土地有出让年限。
住宅用地70年,商业40年。
“(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业用地50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五)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3、土地出让年限届满,商品房还是你自己的。
只是由于出让金交纳了40-70年,
之后,则要交纳相应的土地租金也就是出让金(旺铺网)。
这个国家都有考虑,并且已经出台了相关文件解答了。
只是现在还没有一宗用地达到年限。 缴纳多少目前没有统一规定,估计,最早到2020年以后,最早一批商业用地(年限40年),才会涉及这个问题。
另外投资商铺需要注意:商铺投资地段是首位重要的,和地段同等重要的有人流量、可视性、可达性,以及投资的安全性是投资商铺几个重要的因素(旺铺网)。评价一个商铺的升值潜力,不能看它的今天,要看未来区域市场5年、10年规划和动态的变化。
『伍』 土地证 批发零售用地年限是什么意思
你好。房屋所有权都是永久的,而土地是属于国家或集体的,个人或单位只享有土地使用权,这个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一、批发零售用地代表土地的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属于商服用地一种,主要用于商品批发、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场、商店、超市、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加油站等及其附属的小型仓库、车间、工场等的用地。
二、年限是指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它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指由国务院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二是指出让人和受让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让人使用土地的年限,但不得高于法定的最高年限。在我国,享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其享有的期限受到严格限制。不同的土地用途,土地收益有很大的差异。国家根据土地用途的不同,确定不同的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体现了国家的土地政策,也说明了土地使用权出让不是土地买卖,国家对土地使用享有最终处置权。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具体规定为:(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三、批发零售用地的使用年限最高不超过40年,期满之后需要续约。根据2007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则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准予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陆』 各种土地的使用年限各是多少
1、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
(1)划拨土地使用权年限: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2)出让土地使用权年限: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七十年,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使用年限是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
2、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
(1)农用地使用权年限: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使用年限是三十年,草地的使用期限是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使用期限是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使用期限,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2)宅基地使用权年限:无期限,可以给自己的孩子继承。
(3)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通过土地划拨及乡(镇)村建设用地程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无期限的;通过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年限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