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销售农产品怎么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自己开具,
如果你是农业生产者,不要你自己开具,由收购企业开具农产品收购凭证。
㈡ 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是如何规定的呢
1,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2,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3,自2012年10月1日起,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㈢ 果农批发农产品怎么开发票 增值税税率多少
果农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果农一般是没有发票的。
临时从果农处购买农产品,需要发票,可以让果农向国税局申请代开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是收购加工农产品的企业,可以向国税局申请领购农产品收购发票,从果农处购买农产品时可以给果农开具,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可以按照买价和扣除率11%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生产17%税率的产品的,可以加计扣除2%。
㈣ 哪些纳税人在批发零售环节取得农产品免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2、采取“公司+用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
㈤ 销售农产品能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农产品免税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就要放弃免税。
㈥ 农产品销售要什么发票
1、交的是增值税,在国税局代开,需要的是村委会、乡政府等的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初级农产品,比如小麦、稻谷等未加工或者简单初加工的免税;不免税的税率为百分之三;
3、需要什么,免税不免税到当地国税部门征收大厅咨询一下,各地执行政策在细节方面有差异。
补充:
看你有成活率,说明是树苗或者种子,这些都是免税的,你从村上开介绍信,题头是某某县或者某某区国家税务局,然后拿上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不用你带上,到当地县级税务机关办税大厅去开,免税的,每张发票收5角还是6角的工本费。
㈦ 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怎么开发票
销售免税产品开具普通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为0,纳税申报时在免税商品开具普通发票栏开具金额是不含税的,减免的税金不需在附表一税额栏内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㈧ 农产品收购发票怎样开
销售自产的农产品,给对方开票的程序有:
1、有收购企业出具证明收购到你的农产品证明。
2、根据收购证明,到你所在的村开具所销农产品的自产证明。
3、根据村证明,到所在镇(乡)政府再次证明所销产品为自产农产品。
4、根据以上各证明,到所在国税局开具免税发票。
5、将发票交收购企事业收款。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农业免税产品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的发票。
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应该具备的条件:
1、有固定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或设备;并具备收购业务所必需的人员和资金;
2、拟收购的农产品属于《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列举的农产品;
3、收购单位对外销售的产品耗用的原材料属于《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列举的农产品;
4、从事农产品收购加工业务的单位,必须有加工生产车间及与其加工农产品相匹配的机器设备;
5、收购后委托其它生产单位加工的业务,应与受托加工单位签订合法的书面委托加工协议,并报税源管理部门备案;
6、会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并能通过网络准确开具收购发票且及时上传开票信息。
(8)批发零售环节农产品如何开票扩展阅读:
自开农产品收购发票,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进项部分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表二时,应填列在第6栏,且填列金额的计算公式为:金额=自开票金额(含税金额)-自开票金额(含税金额)*10%,税额=自开票金额(含税金额)*10%,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根据财税〔2018〕32号文,2018年5月1日起税率由11%调整为10%]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2、销售部分
航天开票系统查询到的开票数据是将自开票的农产品收购发票作为收入统计了,而实际自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是作为企业的进项数据,在填列表一第18行第3列收入时,应扣减自开票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后的金额作为企业真实的销售收入填列:注意:自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只能够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够开具专用发票。
根据财税〔2017〕37号文第二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和本通知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㈨ 自产农产品销售时候怎么开具发票
农民或农业生产组织,自产自销农产品可以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免税);也可以由农产品收购的企业或个体经营户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
㈩ 农产品免税发票怎么开
销售免税产品开具普通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为0,纳税申报时在免税商品开具普通发票栏开具金额是不含税的,减免的税金不需在附表一税额栏内体现。
《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称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品”免征增值税。《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从事自产免税农业产品的纳税人只能领购、开具普通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