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种子销售业应交增值税是免税的吗
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第四款规定,种子公司经营的种子免征增值税。
种子销售业符合增值税免税政策,要去税务局备案
⑵ 种子销售是否上增值税
需要交税,主要涉及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不过,种子行业也有一些免税规定,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以免税:一、制种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以及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可免征增值税。二、对种子公司直接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推广、良种供应、植保、配种、试验示范、疫病防治、病虫害防治等,所取得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收入,可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种子公司经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取得的经营性收入,应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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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制种企业销售种子是否免缴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7号)规定,制种企业在下列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1.制种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2.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本公告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⑷ 种子公司批发零售需要交税吗
批发和零售种子、农药是免征增值税的。所以公司直接销售给个人或者公司的话,给对方开票的税率栏选择免税,就像厂家开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上面显示免税。
免税项目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选择9%,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则选择征收率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
⑸ 种子销售税率是多少
种子销售的增值税税率为0,即种子销售是免征增值税的。
根据《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制种企业在下列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一、制种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二、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5)种子批发零售减免增值税扩展阅读: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第三条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第四条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⑹ 请问种子企业要征收哪些税种及税率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种子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批发和零售种子,免征增值税。
所得税方面,需视企业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销售种子,其增值税税率确实为13%。但是,你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因此其增值税征收率(注,不是税率)适用3%(商业企业)。同时,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批发零售种子,免征增值税,因此,享受该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实际承担的增值税税负为零。
⑺ 种子销售要不要缴税
要交税的。
根据国税函[1997]53号文件规定:县以上(含县)种子公司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但其经营农业生产资料(如化肥、农药、种子等)的所得,应与上述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分别核算,按规定征收所得税。
因此,种子公司销售蒜种、化肥和农药取得的8000元收入应按规定缴纳所得税。
(7)种子批发零售减免增值税扩展阅读:
种子企业建立种子生产经营档案
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是对种子生产、加工、贮藏、经营各环节活动的真实记录,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提高种子质量的重要内容。规范生产经营档案管理,有利于实现种子可追溯管理,有利于加强许可事后监管。
新《种子法》在生产经营档案管理方面,突出强调了两方面,一是要求保证可追溯,二是要求保存种子样品。种子企业应当建立包括种子田间生产、加工包装、销售流通等环节形成的原始记载或凭证的种子生产经营档案。
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应当至少保存五年,确保档案记载信息连续、完整、真实,保证可追溯,档案材料含有复印件的,应当注明复印时间并经相关责任人签章。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按批次保存所生产经营的种子样品,样品至少保存该类作物两个生产周期。
⑻ 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在生产销售环节免增值税吗
1、种子、种苗实际上是农产品,在生产销售环节是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2、农机、农药、化肥在生产环节按销售的13%计算销项税,批发与零售环节免征。
适用13%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⑼ 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第四款规定,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批发和零售,免征增值税。
为支持农业生产发展,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其中规定,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农机的范围包括:拖拉机,土壤耕整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种植机械(包括播作机、水稻插秧机、栽植机、地膜覆盖机、复式播种机、秧苗准备机械),植物保护和管理机械(包括机动喷粉机、喷雾机、弥雾喷粉机、修剪机、中耕除草机、播种中耕机、培土机具、施肥机),收获机械(包括粮谷、棉花、薯类、甜菜、甘蔗、茶叶、油菜等收获机),场上作业机械(包括各种脱粒机、清选机、粮谷干燥机、种子精选机),排灌机械(包括喷灌机、半机械化提水机具、打井机),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包括茶叶机械、剥壳机械、棉花加工机械、食用菌机械、小型粮谷机械),农业运输机械(包括人力车、畜力车和拖拉机挂车),畜牧业机械(包括草原建设机械、牧业收获机械、饲料加工机械、畜产品采集机械),渔业机械(包括捕捞机械、增氧机、饵料机),林业机械(包括清理机械、育林机械、树苗栽植机械),小农具。
以下产品不属于征免范围:农机零部件、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机动渔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