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图书零售批发必须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吗
许可证由拟开户的银行代为办理。
需提供下列材料: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
组织机构代码证
公章
财务章
法人章
法人身份证
『贰』 比较热销的电子出版物有哪些品种
张有步步高电子厂,黄江友于吁氨电子工业园南区的诺基亚生产基地,东城区三星视听电子厂,辽宁步镇有伟易达电子厂,石龙镇京瓷美能达电子集团。东莞这些电子厂是大型知名电子厂数以万计。
『叁』 营业执照增加图书零售需要什么条件
营业执照增加图书零售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出版物零售批发品种扩展阅读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各区新办所需材料:
1、核名通知书或执照副本原件(增项企业用) 。
2、验资报告。
3、房产证复印件。
4、租赁协议。
5、公司章程。
6、法人的初级职称图书发行员证书。
7、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8、增项企业需要提供公章。
9、公司座机,手机,邮编。
『肆』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大全
一、营业执照普通的经营范围有:
1、贸易类公司经营范围: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洗涤用品、化妆品、食品、保健食品、营养补充食品、家居护理用品、包装材料、橡塑制品、缝纫机服装及辅料、纺织面料、纺织助剂、羽绒制品、工艺品、纸制品、床上用品、机械配件、建材、服装鞋帽、电脑软硬件、耗材、通讯器材、皮革制品、文化办公用品、照明电器、不锈钢制品、铝合金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建筑防水材料、水泥制品、保温防腐氧涂料,保温隔热材料、防水防漏材料、管道、阀门、厨房用具、钟表、眼镜、玻璃制品、钢材、电子元件、电线电缆、酒店用品、酒店设备、音响设备、卫生洁具、消防设备、照相器材、机电产品、体育用品、冶金设备、环保设备、金属材料、水泵及配件、五金轴承、紧固件、标准件、摄影器材、电镀设备、汽摩配件、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花卉、苗木、摩托车、电动车批发零售。
2、服务类公司经营范围: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喷绘、快递服务(除信件)、包装盒的设计、制作、产品包装开发、纸盒纸箱包装、塑料制品包装、模型制作、会务服务、数码摄影服务、计算机数码影象处理、灯光设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景观设计制作,保洁服务、家政服务、汽车租赁、汽车装潢,知识产权代理,商标代理。
3、建筑安装类经营范围:室内装潢及设计、园林绿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建、屋顶防水、建筑装潢、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混凝土切割、植筋、加固、水电安装、管道维修、工程机械设备维修,楼宇清洗,外墙粉刷,石林养护,地毯清洗,中央空调清洗,工业管道清洗,地基,桩基工程施工,土建,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机电工程安装施工。
4、科技类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计算机、电子、生物、医药、汽车技术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生物工程及生物制品研制、开发、销售,整流器生产、开发,计算机网络工程,电脑网络软件开发。
5、咨询类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旅游信息咨询、财务信息咨询、家政服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法律信息咨询、教育信息咨询、室内装潢设计咨询、度假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咨询、劳务信息咨询、人才信息咨询、投资信息咨询、医疗信息咨询、医疗保健信息咨询、医疗器械信息咨询、法律信息咨询。
6、生产类经营范围:涂料生产加工、食品生产加工、机械设备制造加工。
7、外高桥保税区企业: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保税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区内贸易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及国家禁止项目);保税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保税区内贸易咨询服务。保税区内以****产品为主的仓储,分拨业务;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保税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区内贸易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及国家禁止项目);保税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保税区内贸易咨询服务。
二、常见行业经营范围有:
⒈广告公司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影视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设计服务,会务服务,美术设计,动画设计,电脑多媒体领域技术开发,舞台道具租赁,工艺礼品批发、零售。
⒉国际贸易公司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及配件,汽摩配件,五金交电,电子数码产品,文具,汽车用品,服装面料,毛纺织品,家具,计算机硬件,橡胶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
⒊信息技术公司经营范围: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设备安装,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电脑软硬件的销售。
⒋网络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电脑维修服务。
『伍』 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都需要什么
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如下:
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申报材料:
1、到省新闻出版局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表;
2、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
3、企业章程;
4、注册资本500万元的资信证明;
5、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 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填写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图;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复印件一份;
8、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各区新办所需材料:
1、核名通知书或执照副本原件(增项企业用);
2、验资报告;
3、房产证复印件;
4、租赁协议;
5、公司章程;
6、法人的初级职称图书发行员证书;
7、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8、增项企业需要提供公章;
9、公司座机,手机,邮编。
(5)出版物零售批发品种扩展阅读:
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第七条 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二)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批发业务;
(三)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面积合计不少于50平方米;
(四)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本规定所称经营场所,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住所。
第九条 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二)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陆』 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有哪些
设立出版物批发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二)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至少一名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其中进入出版物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四)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
(五)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六)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无其他严重违法记录。
除出版物发行企业依法设立的从事批发业务的分公司外,批发单位应为公司制法人。
『柒』 关于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的问题
转来的,我也学习一下 你最好咨询你们税局,,这样不会出错
一、免税政策享受范围?
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图书,是指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采用国际标准书号(ISBN)编序的书籍以及图片,不包括报纸、期刊、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等。
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为批发、零售环节,不包括印制、出版环节。
二、纳税人的图书批发、零售销售额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后,在发票开具、会计核算等方面有何具体要求?
纳税人从事图书批发、零售业务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应当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兼营应税(如期刊)、免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免税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兼营应税、免税项目而无法划分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按下列公式对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进行划分:
增值税免税项目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享受增值税免税项目的销售额合计÷当期全部销售额合计
三、纳税人应如何办理图书批发、零售增值税免税申报手续?
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减免税备案申请表》,主管税务机关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减免税核定,纳税人当月即可根据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申报品目进行免税申报。
四、文件下发前纳税人的图书批发、零售销售收入已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应如何办理抵减或退税?
纳税人自2013年1月1日起取得的图书批发、零售销售收入已申报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请办理免税备案手续,并申请对多缴的增值税抵减以后月份应纳税额或退税。纳税人办理上述手续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销售图书开具的普通发票复印件(未开具发票的应提供情况说明);
2、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说明(一般纳税人提交)。
纳税人已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通过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无法将该份专用发票追回,则该笔销售额不得享受免税。
『捌』 出版物批发,零售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申请设立出版物批发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统一使用A4纸)
一、《设立出版物发行企业申请表》如附件;
二、企业章程;
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注册资本信用证明文件(独立核算单位需出具验资报告或银行证明;非独立核算单位需出具上级单位验资报告、上级单位拨款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上级单位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法人或负责人中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复印件;
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指:中级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出版专业编辑、副编审、编审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新闻专业的记者、主任记者、高级记者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新闻专业的编辑、主任编辑、高级编辑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经济系列的经济师、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等。
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证明(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
八、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证明材料;
九、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和使用证明(附租赁协议、房产证明复印件、场所平面图、交通方位图;无产权证的按照工商局关于场地要求执行);
十、安全消防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措施、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无专人负责);
十一、若申请连锁,还需另外提供:①名录(包括直营店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②开店计划③组织机构设立出版物发行
『玖』 什么是图书的总发行、批发和零售
一、图书总发行的概念
图书总发行是指图书总发行单位统一包销图书。其特点在于:
1.具有排他性,就是说,一种图书的总发行权只能由一个单位拥有,是不可分享的。出版单位若将某种本版图书的总发行委托给具有总发行资格的其他发行单位,其本身就不能再行使总发行权。
2.总发行的销货对象,主要是各类图书批发单位和大型的图书零售单位。
3.总发行的销售方式,主要是批发。
二、图书批发的概念
图书批发是指图书所有者向图书经营者批量销售图书。其特点在于:
1.不与消费者直接交易,即批发的销货对象中没有消费者,只有各种图书经营者(其他批发者和零售者)。这是它的最根本的特点。
2.销售方式具有批量性,即图书须成批量地销出,没有就零星图书进行的交易。
3.销售方必须给购货方留有一定的利润空间,即批发价格要按图书的定价打一定折扣。
批发对于出版单位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图书要靠强大的批发环节支撑才能完成销售,零售市场的繁荣也必须依赖于批发环节的健全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