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水产批发市场:在天兴罗斯富的西侧
荣盛:在劳动公园的下面
三八水产品市场:在三八家乐福对面,也就是向北走。北行50米。
大菜市也有一个批发市场,应该是最好的了。
2. 上海水产批发市场
上海水产批发市场
3. 杭州水产品批发市场地址
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水产品批发市场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勾庄路
公交车站: 勾运路口 (292 米) 67路/K67路, K97路, K348路, K372路
杭州近江水产品批发市场
杭州市秋涛路475号
公交车站: 近江村 (136 米) 14路, 20路/K20路, 20路/K20路区间, 39路, 44路/K44路, 59/K59路内环, 59/K59路外环, 60/K60路, 71路/K71路, 864路
4. 河南郑州的海鲜水产品批发市场都在哪里
1、郑州水产大世界
在郑州,有一个水产批发市场,是大家最熟悉的,那就是郑州水产大世界。它是整个中原地区,最大的水产品批发基地。
地址:位于郑州北环和长兴路口。
详情介绍:郑州水产大世界,拥有商家一千多家,市场配备制冰、供水设备,提供供冰、供氧、冷藏、进餐、住宿等一条龙服务,另外配有鲜鱼专用大车10台,小车两台。还有齐全的装卸设备和经验丰富的装卸队伍,为客商提供全天候的服务。服务之周到,装备只齐全,也是郑州水产大世界,闻名中原地区的最重要原因。
市场内专营国内外高档鲜活水产品,主要有鱼、虾、蟹、贝四大类。鱼类有鲈、鲑、甲鱼、鳗、石斑、黄鲳、左口、真鲷、三纹鱼等。虾类有澳洲、新西兰大龙虾、台湾草虾、竹节虾、沼虾、河虾。蟹类有中华绒鳌蟹、美国珍宝蟹、皇帝蟹、膏蟹、清蟹等。
贝类有加拿大象鼻蚌、蛏、蚝、蛤等国内外水产珍品约200多个品种。目前,郑州水产大世界的市场销售网络已辐射至沿海各省。中华绒蟹甚至是远销港台海外。
2、纬三路水产品批发市场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三路与经七路交叉口
介绍:该水产市场设置在小区内,一楼是水产品摊位,而二楼就是住户。这里聚集着大大小小从事水产生意的商户数百家,经营产品种类繁多,有活鲜、冻品、干货等,包括大闸蟹,黄鱼,带鱼,泥鳅,黄鳝,鲫鱼,燕鲍翅参肚等各式海鲜。是自然形成,无市场管理公司。
3、柳林水产批发市场
地址:该市场位于郑州市北柳林村,南临北环道,北靠郑汴高速公路,东接107国道,西衔郑花公路,交通便利,位置优越,是黄淮地区重要的鱼货集散地。
介绍:它是郑州最大的活鲜批发市场。是在郑州市水产管理办公室的筹划、支持下,于1998年正式建成运行的集水产批发交易、集贸、商住、办公、餐饮、洗浴为一体,服务功能齐全大型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是面向我国中西部地区的水产品交易中心。
市场一期工程占地108亩,总投资1800多万元,现已建成营业房597间,交易大棚4个,总面积5000平方米;储鱼区四个,内设大小储鱼池269个,最大储养活鱼量达到80万公斤。
储鱼池除充氧、加水等设施外,还特设温水管道,可供热带鱼安全过冬,适用于各类商品鱼中转、销售。建有200千伏安变压器两台,水井8眼。还建有温泉大酒店和温泉浴池一座,服务设施配套齐全,商户交易、生活条件优越。
自运营以来,市场陆续吸引了陕西、山西、山东、洞北、安徽、湖北等九省三十多个地、市的500多家场商来此经营。
市场淡水鱼品类多,销售面广,广州驻场鲶鱼批发销售和山东微山湖驻场黑鱼批发经销处,每年都以数万吨特种鱼销往各地,市场交易量每年都突破10万吨。
4、亚宏水产品批发市场
地址:该市场地处郑州北郊环境优雅的郑州综合投资区内,东邻107国道,西邻铁路北站,南邻郑州环城高速公路,北接连霍高速公路。
介绍:经营国产、进口冷冻海产品、水产品为主的大型水产品批发市场,该市场的铁路、公路交通十分便利,为四方商户配货提供了便捷的条件,商品辐射周边十几个省市和地区。
5、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庙李镇陈砦海鲜批发市场
地址:位于郑州市北环路40号
另外,在郑州体育中心旁边,长兴路38号附近还有五洲水产批发市场;在南阳路与农业路交叉口西北角的郑州肉联厂冷库也有水产品批发;在金桥路12号附近有安庄水产品批发市场,南阳路和群办路3号有郑荣肉类水产批发市场;在管城回族区有水产副食农贸市场等等。
(4)水产品进口批发商地址电话扩展阅读:
水产品是海洋和淡水渔业生产的水产动植物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总称。
包括:
(1) 捕捞和养殖生产的鱼、虾、蟹、贝、藻类、海兽等鲜活品;
(2)经过冷冻、腌制、干制、熏制、熟制、罐装和综合利用的加工产品。水产食品营养丰富,风味各异。低值鱼类和加工废弃物等制成的鱼粉、浓鱼汁等是重要的蛋白质饲料。利用水产动植物制成的蛋白质水鲜产品,如油脂、胶类、维生素、激素和其他制品,是有多种用途的化工、医药用品。
5. 上海的水产批发市场
最大的铜川路水产批发市场,上海火车站站坐966路,乘6站,在南石路站下车即可到达。
上海铜川水产市场
上海铜川水产市场位于普陀区曹杨路铜川路口,北临铁路上海西站,南靠内环高架入口,西临沪宁高速公路出口和外环线入口处,离虹桥机场20分钟路程,交通十分便捷。
铜川水产市场开办于1996年10月,由新长征集团晋园实业有限公司独家投资1200万元建造,市场占地面积1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有摊位400个,门面房50间,市场附设申福酒家、金川桑拿浴房、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市场以经营国内外高档鲜活水产海鲜精品为主的大型批发市场,是上海目前最大的海鲜水产批发市场之一。市场荟萃了国内外鱼、虾、蟹、贝、蜇和冻品六大类几百个品种的高档海鲜、水产精品。其中不少是直接空运进市场的,销售面除本市外,还辐射江、浙等地。总投资2000万元的铜川水产市场二期工程,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有300余户二层框架水泥结构的商用房。
上海曹杨水产批发市场
上海曹杨水产批发市场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商业委员会和普陀区人民政府批准,在国家农业部的关怀下,于1999年7月正式成立,该市场由普陀区人民政府商业委员会下属商业投资公司和桃浦镇人民政府下属农业公司合作投资1100万元人民币,目前一期工程已完成。
上海曹杨水产批发市场位于上海市“西大门”——普陀区,东距内环线高架武宁路出入口1000米,西行虹桥国际机场仅8分钟车程,北有上海西站,离204国道和312国道、沪嘉高速公路、沪宁高速公路入口咫尺之遥,具有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优势。本市场有铁路专用线可供冰鲜冷冻车直接进场交易,南北贯穿武宁路与铜川路,场内可供300辆汽车同时停泊,市场内的三条主要通道和四个出入口,可使运输车辆畅通无阻。其中,主要进出口位于武宁路996号紧邻江苏饭店。
上海曹杨水产批发市场总占面积50余亩,已开发停车场地9000平方米,通道5000平方米,建成13000平方米交易和办公场所,可同时提供崭新的室内交易用房390间,并有2500立方米的冰库一座;市场内水电设施齐全,排污管道畅通;场内商务办公、商住、餐饮等配套设施齐全。
上海曹杨水产批发市场经营分淡水类、海鲜类和冰鲜类。本市场聚集了一批熟悉水产行情,精通批发市场经营的管理人才,借鉴了以往水产市场的优点,建立了一整套市场管理的规章制度,引进先进的管理方法,推出现代的交易手段和提供优质服务。
上海曹杨水产批发市场的正式启动将带来极大的集聚效应,带动整个华东及国内外渔业的生产消费,预计年交易额为10亿元人民币,交易量为10万多吨,日均交易量为300吨。
联系人:胡慎忠 BP:95828-12806
上海曹安四平水产批发市场
上海曹安四平水产批发市场
上海曹安四平水产市场是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街道办事处与上海曹安路市场联合兴办的大型水产批发市场。市场位于上海东北部内环高架道路之侧的密云路1018号。占地面积达16000平方米。
上海曹安四平水产市场拥有34o个摊位,日吞吐量约二百吨。河蟹销售旺季,单河蟹日销售量即达百余吨。月成交额一亿多元,年销售总量十五亿元左右。
市场专营国内外高档鲜活水产品,分为鱼、虾、蟹、贝四大类。鱼类有鲈、鲑、甲鱼、鳗、石斑、黄鲳、左口、真鲷、三纹鱼等;虾类有澳洲、新西兰大龙虾、台湾草虾、竹节虾、沼虾、河虾;蟹类有中华绒鳌蟹、美国珍宝蟹、皇帝蟹、膏蟹、清蟹等;贝类有加拿大象鼻蚌、蛏、蚝、蛤等国内外水产珍品约200多个品种。市内外客贾近悦远来。市场销售网络已辐射至江、浙、皖、赣、鲁、黑龙江等省。中华绒蟹还远销港台海外。
市场采取入室经营管理方式,拥有全天候电视监控系统。工商、公安、税务驻场管理并拥有一支强有力的保安队伍及税务协管员、工商协管员队伍。市场建立了通讯、运输、维修、清洁等服务体系,深受客户欢迎。市场信息系统已与国家农业部联网,每周二次发送鲜活水产价格行情,并在中央电视台七台向国内外播出。《上海商情》每周三次刊载价格行情。
目前,市场正着手制订新的发展战略,将市场建成上海地区销售中心,进一步完善服务设施,拓展经营领域与规模,建成与上海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新型市场。
地址:上海市密云路10l8号
邮编:200437
电话:(021) 65171626 (021) 65171629
电传:(021) 65551930
上海中心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
上海中心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
上海 中心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是国家农业部首批定 点的全国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之一, 也是经政府批准的 上海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规划和建设的五大农副产品中 心批发交易市场之一。
市场座 落于上海市杨蒲区江蒲路南侧上海水产城内 (即具60 余年历史的上海市“鱼市场”)东临杨蒲大桥 内环线, 南依黄浦江,西具市中心5公里, 市场具有优良的硬件环境:在总占地55000 平方米的场地内, 现有 建筑物面积76300 平方米, 场内拥有黄浦江岸线204米, 专用卸货码头4档,固定加冰码头1档, 有 2 座年加工 能力1000吨以上的水产食品加工厂,配套冷库1800吨/次, 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1000吨/天,变电能力3500KVA, 市 场还有仓储、运输、宾馆、餐饮、邮电、 银行通讯等设施。
市场第一期工程就有多层商贸用房4 撞,建筑面积 5100平方米,其中标准营业房68套,商务办公室45 间, 市场于1997年1月试营业,驻场水产经营商60余户,进场交易的全国各地客商1000余家。在建二期工程预计98年4 月竣工, 将建有一座2000 平方米交易广场和一撞4层商 贸用房, 并建立与农业部和全国各地水产同行间的市场 信息网络,建立大屏幕电子显示牌, 同时显示市场的货源、供销、 价格等情况。
市场主要从事水产品的交易批发,并竭诚提供验货、 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仓储运输等一条龙服务。 上海 中心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发展方向是立足于二十一世 纪,大市场、大流通、大商业、全方位、多功能集团格 局跻身于中国大市场行列,使之成为中国较大,上海最 大、负有盛名的水产品批发交易的中心集散地。 市场欢迎全国各地客商进场经营、拓展业务。
6. 公司进口干货水产品如何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
你好! 可以参照食品安全法(6月1日起执行)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六十二条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进口的食品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后,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 第六十三条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进口商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第六十四条 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我国境内造成影响,或者在进口食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及时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农业行政、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接到通报的部门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十五条 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已经备案的出口商、代理商和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名单。 第六十六条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第六十七条 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六十八条 出口的食品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监督、抽检,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第六十九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收集、汇总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机构和企业。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建立进出口食品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信誉记录,并予以公布。对有不良记录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其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
7. 北京各大水产品(批发)市场、北京各水产店具体分布位置
北京红桥市场
地址:中国北京市崇文区天坛东路46号
北京大洋路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地址:北京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周庄路口
北京市京丰岳各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34号
北京金五星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永泰庄甲19号
北京市房山区永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兴房大街55号
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京开高速路新发地桥西侧
北京大红门京深海鲜批发市场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石榴庄西街232号
北京四季兴海水产品物流港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南坞甲一号
北京天民市场(水产品)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法华寺大街91号
8. 进口批发,怎么联系客户怎么联系供应商、主要是做什么有什么行业规则有什么行业潜规则需要注意什么
都告诉你了人家赚什么钱??
首先你要知道自己想做那个产品的批发零售。 想做总代理还是经销
要做总代理必须找国外工厂或者贸易公司谈合作。支付外汇采购。海关报关 交税 这些工序然后才能拿到货物
至于国内买卖。。无非关系。吃饭。上门推销。。
9. 公司进口干货水产品如何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
你好!
可以参照食品安全法(6月1日起执行)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六十二条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进口的食品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后,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
第六十三条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进口商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第六十四条 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我国境内造成影响,或者在进口食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及时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农业行政、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接到通报的部门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十五条 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已经备案的出口商、代理商和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名单。
第六十六条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第六十七条 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六十八条 出口的食品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监督、抽检,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第六十九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收集、汇总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机构和企业。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建立进出口食品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信誉记录,并予以公布。对有不良记录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其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