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判断题 批发商业企业销售的卷烟,需要交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卷烟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规定
自2009的5月1日起,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
B. 烟草公司将卷烟销售给烟草批发商要不要交消费税
要交。烟草现在在批发环节多加了一道5%的消费税。在批发环节征收的消费税仅限于卷烟,且是加征的一道消费税。加征11%的从价税和0.005元/支的从量税。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护肤护发品等。
消费税共设置了15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目。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有4个。共有13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56%(2008年9月1日起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另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新政策从2009年5月1日起执行。
(2)批发商之间卷烟增值税扩展阅读:
计税方法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C. 卷烟批发商销售卷烟给其他批发商增收消费税吗
不缴纳,所谓的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是指批发商向零售商批发卷烟。
D. 烟厂销售烟给以批发商,销售收入1400万元(含增值税)消费税率50%,增值税率17%,求消费税增值税营业利润
没有成本金额,营业利润是求不出来了,说的是营业收入吧。
增值税:17%X1400/(1+17%)=203.418803万元
消费税:50%X1400/(1+17%)=598.290598万元
借:应收账款 1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3.418803
主营业务收入 1196.581197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98.290598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598.290598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 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什么意思
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是烟草批发销售企业将卷烟销售给了其他的烟草批发企业,不用征收消费税,卷烟厂将生产出的卷烟销售,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单位,这两个环节征收消费税。
卷烟的消费税属于生产环节缴纳(可以理解为卷烟厂,只有卷烟厂才是消费税纳税人),为了避免重复征税,生产企业把货物销售给批发零售企业,才需缴税。
(5)批发商之间卷烟增值税扩展阅读:
缴纳消费税注意事项:
1、税法规定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出售的,无论是否单独作价,均应并入销售额中计算消费税。
2、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所谓价外费用是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3、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视为含增值税收入,在征税时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
4、纳税人采用收取包装物租金的方式,应将包装物租金换算成不合增值税收入后,并入销售额计缴消费税及增值税。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纳税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消费税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烟草消费税
F. 批发环节销售的卷烟可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吗
自2015年5月10日起,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增值税正常计税。
G. 卷烟批发环节买给零售商征消费税,还征增值税吗,
理解正确。
卷烟的问题分成三个层次理解:
1.如果是卷烟厂将生产出的卷烟批发给烟草批发企业,那么烟厂只要交一箱150的定额税及56%或36%从价消费税。
2、如果烟草批发企业将从烟厂购买的卷烟又销售给零售单位,那么烟草批发企业,要征一道5%的从价税。
3、如果烟草批发销售企业又将卷烟销售给了其他的烟草批发企业,则不用征税。
H. 批发环节销售的卷烟可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吗
卷烟,在生产销售环节和批发环节均征收消费税。
金银首饰,是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生产销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小汽车,是在进口或者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130万元以上的超豪华乘用车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
高档化妆品,是在进口或者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上述货物的销售,均应征收增值税。
I. 卷烟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都征税吗
都征税,工业生产征消费税等(税率36%—56%,根据卷烟等级分类)、商业批发征增|值|税等(17%及以上)。还有企业所得税,教育附加税,城市建设税等等,是在两个环节都征的。还有作为央企,还有一个上缴利润问题。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雪花膏、面油、花露水、头油、发乳、烫发水、染发精、洗面奶、磨砂膏、焗油膏、面膜、按摩膏、洗发水、护发素、香皂、浴液、发胶、摩丝以及其他各种护肤护发品等。
(一)雪花膏是一种“水包油”型的乳化体。雪花膏品种繁多,按其膏体结构、性能和用途不同,大体可分为微碱性、微酸性粉质雪花膏及药物性和营养性雪花膏四类。
(二)面油又称“润面油”或“润肤油”,是一种强油性的“油包水”型乳化体,含有大量油脂成分,能起抗寒、润肤及防裂作用。
(9)批发商之间卷烟增值税扩展阅读:
卷烟是指将各种烟叶切成烟丝,按照配方要求均匀混合,加入糖、酒、香料等辅料,用白色盘纸、棕色盘纸、涂布纸或烟草薄片经机器或手工卷制的普通卷烟和雪茄型卷烟。
(一)甲类卷烟
甲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其从价税率为5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
(二)乙类卷烟
乙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其从价税率为3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84号)。
(三)雪茄烟
雪茄烟是指以晾晒烟为原料或者以晾晒烟和烤烟为原料,用烟叶或卷烟纸、烟草薄片作为烟支内包皮,再用烟叶作为烟支外包皮,经机器或手工卷制而成的烟草制品。按内包皮所用材料的不同可分为全叶卷雪茄烟和半叶卷雪茄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