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分销渠道的定义
菲利普·科特勒认为:一条分销渠道是指某种货物或劳务从生产者向消费者移动时取得这种货物或劳务的所有权或帮助转移其所有权的所有企业和个人。因此,一条分销渠道主要包括商人中间商(因为他们取得所有权)和代理中间商(因为他们帮助转移所有权)。此外,它还包括作为分销渠道的起点和终点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但是,它不包括供应商、辅助商等。
科特勒认为,市场营销渠道(Marketing channel)和分销渠道(Distribution channel)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他说:一条市场营销渠道是指那些配合起来生产、分销和消费某一生产者的某些货物或劳务的一整套所有企业和个人。这就是说,一条市场营销渠道包括某种产品的供产销过程中所有的企业和个人,如资源供应商(Suppliers)、生产者(Procer)、商人中间商(Merchant middleman)、代理中间商(Agent middleman)、辅助商(Facilitators)(又译作便利交换和实体分销者,如运输企业、公共货栈、广告代理商、市场研究机构等等)以及最后消费者或用户(Ultimate consumer or users)等。
①食品加工商A通过收购商向食品生产者收购原料,同时向其他供应商取得其他生产资源。这些货物由供应商存在仓库,并根据A公司加工厂的需要情况有计划地运往工厂。
②A公司通过食品经纪人向各种批发商(如独立批发商、自愿连锁、零售商合作社等)推销产品,通过他们转卖给各种零售商店(如方便商店、超级市场等)。
③市场营销渠道包括食品生产者、食品收购商、其他供应商、各种代理商、批发商、零售商和消费者等。
④分销渠道则包括食品加工商、各种批发商、代理商、零售商、消费者等。
美国市场营销协会是美国市场调查者、市场学教育工作者以及在工商企业和政府部门从事市场营销工作的人员等所组成的组织,其总部设在美国芝加哥。美国市场营销协会早在1931年就有定义委员会,但到1960年该委员会才给分销渠道下了个定义,即:分销渠道是指企业内部和外部代理商和经销商(批发和零售)的组织结构,通过这些组织,商品(产品或劳务)才得以上市行销。这个定义只着重反映分销渠道的组织结构,而没有反映商品从生产者流向最后消费者或用户的流通过程。
分销渠道的概念可以从三个要点理解:
1、分销渠道的起点是生产者,终点是消费者或者用户。销售渠道作为产品据以流通的途径,就必然是一端连接生产,一端连接消费,通过销售渠道把生产者提供的产品或劳务,源源不断地流向消费者。在这个流通过程中,主要包含着另种转移:商品所有权转移和商品实体转移。这两种转移,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商品的实体转移是以商品所有权转移为前提的,它也是实现商品所有权转移的保证。
2、分销渠道是一组路线,是由生产商根据产品的特性进行组织和设计的,在大多数情况下,生产商所设计的渠道策略充分考虑其参与者——中间商。
3、产品在由生产者向消费者转移的过程中,通常要发生两种形式的运动:一、作为买卖结果的价值形式运动,即商流。它是产品的所有权从一个所有者转移到另一个所有者,直至到消费者手中。二、伴随着商流所有发生的产品实体的空间移动,即物流。商流和物流通常都会围绕着产品价值的最终实现,形成从生产到消费者的一定路线或通道,这些通道从营销的角度来看,就是分销渠道。
❷ 分销商和经销商的区别
分销商与制造商(manufacturer)之间的关系是买者和卖者的关系,分销商是完全独立的商人。与代理商不同,分销商的经营并不受分销企业和个人约束,他可以为许多制造商分销产品。他的业务是他自己的业务,因此在他是否接受分销合同的限制时,他所考虑的是自己的商业利益。分销商用自己的钱买进产品,并承担能否从销售中得到足够盈利的全部风险。分销商介于代理商和经销商之间。
区别
1、分销商(distributor) 是指贸易中获得商品所有权的中间商。他们通过购买取得商品所有权并转售出去,所以要承担各种风险。分销商拥有价格决定权。他们只对利润感兴趣,并不忠实于哪个生产厂商和出口商。常见的分销方式有:经销、批发和零售等。
2、经销商,就是在某一区域和领域只拥有销售或服务的单位或个人。这个就是经销商。经销商具有独立的经营机构 ,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获得经营利润,多品种经营 ,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 ,与供货商责权对等。
3、分销商和经销商是产品销售的不同层面的两个重要角色。 一般产品流通流程: 制造商-代理商-分销商-经销商-消费者。分销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终端,而经销商主要面对终端客户。 分销商承担压货风险,相当于产品方的物流仓库,需要很大资金的底盘,各经销商从分销商的拿货价一般较固定,可根据情况享受不同的帐期;经销商通过在厂方的备案,如销售到一定量,可以从厂方拿到返点,而增强他们成为经销商的积极性。
4、制造商授权与否不同。分销商获得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一般可以销售全线产品,代表厂家处理业务;经销商虽然能够在制造商处购买产品,但没有得到原厂授权,原厂也不会返利。
5、分销商不承担推广品牌的义务,而经销商需要。
(2)分销渠道包括独立批发商吗扩展阅读
销售:是指以出售、租赁或其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行为,包括为促进该行为进行的有关辅助活动,例如广告、促销、展览、服务等活动。或者说:销售是指实现企业生产成果的活动,是服务于客户的一场活动。
❸ 分销商和代理商、经销商、批发商、渠道商有什么区别
这是我博客里面有我对你的回答,因为你是手机,回答空间有限。同时我也给你留言板上,回答了问题,请注意查收!希望对你有用。
❹ 常常听到制造商抱忽独立分销商,说分销商作为独立的批发商,以定
制造商想甩掉批发商独自占有市场实现利润最大化不可能,如果是大宗商品比如电器家具等,可以以连锁店的形式存在实现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如果是快消品这么做难以做大市场,首先制造商固定在某个地区,其他地区鞭长莫及送货,物流,维护将是一大笔开销,不利于控制成本。其次,批发商对本土的市场比较熟悉,也有一定的渠道资源,制造商如果让利批发商就可以利用批发商的渠道快速打开市场,而制造商只需要为批发商做好商品的供应服务就好,省去了开发陌生市场的人力物力财力,对于批发商的管理也相对简单,只需要做好产品质量,保证批发商的利益就可以了。
❺ 分销渠道可分为哪两大类
为两种最基本的销售渠道类型:直接分销渠道和间接分销渠道。间接渠道又分为短渠道与长渠道。
(一)直接分销渠道
直接分销渠道是指生产者将产品直接供应给消费者或用户,没有中间商介入。
直接分销渠道的具体方式
2.直接分销渠道的优缺点(1)直接分销渠道的优点:①有利于产、需双方沟通信息,可以按需生产,更好地满足目标顾客的需要。②可以降低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损耗。③可以使购销双方在营销上相对稳定。④可以在销售过程中直接进行促销。(2)直接分销渠道的缺点:①在产品和目标顾客方面:对于绝大多数生活资料商品,其购买呈小型化、多样化和重复性 。②在商业协作伙伴方面:商业企业在销售方面比生产企业的经验丰富,这些中间商最了解顾客的需求和购买习性,在商业流转中起着不可缺少的桥梁作用。③在生产者与生产者之间:当生产者仅以直接分销渠道销售商品,致使目标顾客的需求得不到及时满足时,同行生产者就可能趁势而进入目标市场,夺走目标顾客和商品协作伙伴。
(二)间接分销渠道
间接分销渠道是指生产者利用中间商将商品供应给消费者或用户,中间商介入交换活动。
1.间接分销渠道的具体方式
随着市场的开放和流通领域的搞活,我国以间接分销的商品比重增大。
2.间接分销渠道的优缺点(1)间接分销渠道的优点:①有助于产品广泛分销。②缓解生产者人、财、物等力量的不足。③间接促销。④有利于企业之间的专业化协作。(2)间接分销渠道的缺点:①可能形成“需求滞后差”。②可能加重消费者的负担,导致抵触情绪。③不便于直接沟通信息。
❻ 分销模式包括哪几种渠道模式
分销模式包括以下几种渠道模式:
一、垂直渠道系统
垂直渠道系统是由生产者、批发商和零售商纵向整合组成,其成员属于同一家公司,或为专卖特许权授予成员,或为有足够控制能力的企业。每个成员把自己视为分销系统中的一分子,关注整个垂直系统的成功。
二、水平渠道系统
水平渠道系统,又称为共生型营销渠道关系,它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横向联合在一起,共同开发新的营销机会的分销渠道系统。其特点是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公司横向联合共同形成新的机构,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分销系统有效、快速的运行,实际上是一种横向的联合经营。目的是通过联合发挥资源的协同作用或规避风险。
三、多渠道系统
多渠道系统,是指对同一或不同的细分市场,采用多条渠道的分销体系。(是指一家公司建立两条以上的渠道进行分销活动。公司的每一种渠道都可以实现一定的销售额。)
分销渠道广度,是宽度的一种扩展和延伸,是指厂商选择几条渠道进行某产品的分销活动,而非几个批发商或几个零售商的问题。
❼ 直接分销渠道下,批发商该怎么做
产业用品。
直接分销渠道是指生产者将产品直接供应给消费者或用户,没有中间商介入。
直接分销渠道的形式是:生产者——用户。直接渠道是工业品分销的主要类型。例如大型设备、专用工具及技术复杂等需要提供专门服务的产品,都采用直接分销,消费品中有部分也采用直接分销类型,诸如鲜活商品等。
间接分销渠道是指生产者利用中间商将商品供应给消费者或用户,中间商介入交换活动。
间接分销渠道的典型形式是:生产者——批发商——零售商——个人消费者(少数为团体用户)? 现阶段,我国消费品需求总量和市场潜力很大,且多数商品的市场正逐渐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化。与此同时,对于生活资料商品的销售,市场调节的比重已显著增加,工商企业之间的协作已日趋广泛、密切。因此,如何利用间接渠道使自己的产品广泛分销,已成为现代企业进行市场营销时所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
❽ 什么是分销渠道
分销渠道是指"当产品从生产者向最后消费者或产业用户移动时,直接或间接转移所有权所经过的途径(企业或个人)。
菲利普·科特勒认为:"一条分销渠道是指某种货物或劳务从生产者向消费者移动时取得这种货物或劳务的所有权或帮助转移其所有权的所有企业和个人。因此,一条分销渠道主要包括商人中间商(因为他们取得所有权)和代理中间商(因为他们帮助转移所有权)。此外,它还包括作为分销渠道的起点和终点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但是,它不包括供应商、辅助商等。"
科特勒认为,市场营销渠道(Marketing channel)和分销渠道(Distribution channel)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他说:"一条市场营销渠道是指那些配合起来生产、分销和消费某一生产者的某些货物或劳务的一整套所有企业和个人。"这就是说,一条市场营销渠道包括某种产品的供产销过程中所有的企业和个人,如资源供应商(Suppliers)、生产者(Procer)、商人中间商(Merchant middleman)、代理中间商(Agent middleman)、辅助商(Facilitators)(又译作"便利交换和实体分销者,如运输企业、公共货栈、广告代理商、市场研究机构等等)以及最后消费者或用户(Ultimate consumer or users)等。
①食品加工商A通过"收购商"向"食品生产者"收购原料,同时向其他供应商取得其他生产资源。这些货物由供应商存在仓库,并根据A公司加工厂的需要情况有计划地运往工厂。
②A公司通过"食品经纪人"向各种批发商(如独立批发商、自愿连锁、零售商合作社等)推销产品,通过他们转卖给各种零售商店(如方便商店、超级市场等)。
③市场营销渠道包括食品生产者、食品收购商、其他供应商、各种代理商、批发商、零售商和消费者等。
④分销渠道则包括食品加工商、各种批发商、代理商、零售商、消费者等。
美国市场营销协会是美国市场调查者、市场学教育工作者以及在工商企业和政府部门从事市场营销工作的人员等所组成的组织,其总部设在美国芝加哥。美国市场营销协会早在1931年就有定义委员会,但到1960年该委员会才给分销渠道下了个定义,即:分销渠道是指"企业内部和外部代理商和经销商(批发和零售)的组织结构,通过这些组织,商品(产品或劳务)才得以上市行销。"这个定义只着重反映分销渠道的组织结构,而没有反映商品从生产者流向最后消费者或用户的流通过程。
分销渠道的概念可以从三个要点理解:
1、分销渠道的起点是生产者,终点是消费者或者用户。销售渠道作为产品据以流通的途径,就必然是一端连接生产,一端连接消费,通过销售渠道把生产者提供的产品或劳务,源源不断地流向消费者。在这个流通过程中,主要包含着另种转移:商品所有权转移和商品实体转移。这两种转移,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商品的实体转移是以商品所有权转移为前提的,它也是实现商品所有权转移的保证。
2、分销渠道是一组路线,是由生产商根据产品的特性进行组织和设计的,在大多数情况下,生产商所设计的渠道策略充分考虑其参与者——中间商。
3、产品在由生产者向消费者转移的过程中,通常要发生两种形式的运动:一、作为买卖结果的价值形式运动,即商流。它是产品的所有权从一个所有者转移到另一个所有者,直至到消费者手中。二、伴随着商流所有发生的产品实体的空间移动,即物流。商流和物流通常都会围绕着产品价值的最终实现,形成从生产到消费者的一定路线或通道,这些通道从营销的角度来看,就是分销渠道。
❾ 什么是分销渠道
分销渠道的概念:在西方经济学中,分销的含义是建立销售渠道的意思,分销渠道即产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从生产者手中转移到消费者手中这一过程所经过的市场通道。
著名的营销大师菲利普•科特勒认为:“一条分销渠道是指某种货物或劳务从生产者向消费者移动时取得这种货物或劳务的所有权或帮助转移其所有权的所有企业和个人。因此,一条分销渠道主要包括商人中间商(因为他们取得所有权)和代理中间商(因为他们帮助转移所有权)。此外,它还包括作为分销渠道的起点和终点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但是,它不包括供应商、辅助商等。”
❿ 分销渠道系统包括哪些内容
分销渠道 肯迪夫和斯蒂尔给分销渠道所下的定义是:分销渠道是指"当产品从生产者向最后消费者或产业用户移动时,直接或间接转移所有权所经过的途径。"
菲利普·科特勒认为:"一条分销渠道是指某种货物或劳务从生产者向消费者移动时取得这种货物或劳务的所有权或帮助转移其所有权的所有企业和个人。因此,一条分销渠道主要包括商人中间商(因为他们取得所有权)和代理中间商(因为他们帮助转移所有权)。此外,它还包括作为分销渠道的起点和终点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但是,它不包括供应商、辅助商等。"
科特勒认为,市场营销渠道(Marketing channel)和分销渠道(Distribution channel)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他说:"一条市场营销渠道是指那些配合起来生产、分销和消费某一生产者的某些货物或劳务的一整套所有企业和个人。"这就是说,一条市场营销渠道包括某种产品的供产销过程中所有的企业和个人,如资源供应商(Suppliers)、生产者(Procer)、商人中间商(Merchant middleman)、代理中间商(Agent middleman)、辅助商(Facilitators)(又译作"便利交换和实体分销者,如运输企业、公共货栈、广告代理商、市场研究机构等等)以及最后消费者或用户(Ultimate consumer or users)等。
①食品加工商A通过"收购商"向"食品生产者"收购原料,同时向其他供应商取得其他生产资源。这些货物由供应商存在仓库,并根据A公司加工厂的需要情况有计划地运往工厂。
②A公司通过"食品经纪人"向各种批发商(如独立批发商、自愿连锁、零售商合作社等)推销产品,通过他们转卖给各种零售商店(如方便商店、超级市场等)。
③市场营销渠道包括食品生产者、食品收购商、其他供应商、各种代理商、批发商、零售商和消费者等。
④分销渠道则包括食品加工商、各种批发商、代理商、零售商、消费者等。
美国市场营销协会是美国市场调查者、市场学教育工作者以及在工商企业和政府部门从事市场营销工作的人员等所组成的组织,其总部设在美国芝加哥。美国市场营销协会早在1931年就有定义委员会,但到1960年该委员会才给分销渠道下了个定义,即:分销渠道是指"企业内部和外部代理商和经销商(批发和零售)的组织结构,通过这些组织,商品(产品或劳务)才得以上市行销。"这个定义只着重反映分销渠道的组织结构,而没有反映商品从生产者流向最后消费者或用户的流通过程。
具体来说,分销渠道的功能主要包括:
第一,研究,即收集制订计划和进行交换时所必需的信息;
第二,促销,即设计和传播有关商品的信息,鼓励消费者购买;
第三,接洽,即为生产商寻找、物色潜在买主,并和买主进行沟通;
第四,配合,即按照买主的要求调整供应的产品,包括分等、分类和包装等活动;
第五,谈判,即代表买方或者卖方参加有关价格和其他交易条件的谈判,以促成最终协议的签定,实现产品所有权的转移;
第六,实体分销,即储藏和运输产品;
第七,融资,即收集和分散资金,以负担分销工作所需的部分费用或全部费用;
第八,风险承担,即承担与从事渠道工作有关的全部风险。
[编辑本段]渠道冲突与控制
一、渠道冲突利弊
制造商与制造商、制造商与中间商、中间商与中间商之间甚至制造商与其直销办事处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但凡事都有利有弊,益处:
1、有可能一种新的渠道运作模式将取代旧有渠道模式,从长远看这种创新对消费者是有利的。
2、完全没有渠道冲突和客户碰撞的制造商,其渠道的复盖与市场开拓肯定有瑕疵。
3、渠道冲突的激烈程度还可以成为判断冲突双方实力及商品热销与否的“检验表”。
二、渠道冲突的基本类型
主要有三种:
第一是不同品牌的同一渠道之争,
第二是同一品牌内部的渠道之争,
第三是渠道上游与下游之争。
三、窜货的问题
(一)窜货的类型
从性质上可分为:
恶性窜货:即经销商为牟取非正常利润,蓄意向非辖区倾销货物;
自然性窜货:一般发生在辖区临界处或物流过程中,非经销商恶意所为;
良性窜货:所选择的经销商流通性很强,货物经常流向非目标市场。
(二)窜货的表现分析
1、中间商之间的窜货。
2、经销商与办事处直销工程客户之间窜货
3、更为恶劣的窜货现象是经销商将假冒伪劣产品与正品混同销售,掠夺合法产品的市场份额,或者直接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进行倾销,获取非正常的利润,打击了其他经销商对品牌的信心。
(三)窜货的危害分析
1、影响渠道控制力和企业形象。
2、影响销售业绩。
3、损害品牌形象,使先期投入无法得到合理回报。
4、影响决策分析:
发往甲地的货物被悄悄销往乙地,其“业绩”体现在了甲地,在公司未确定窜货时,总部会得到这样的虚假数据,因而造成公司决策分析的失误。
四、建立有效渠道冲突解决机制
(一)建立“预报警系统”制度
(二)渠道一体化、扁平化
(三)约束合同化
(四)包装差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