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请问我们做代理的公司可以用自己的商标贴牌销售别人的商品吗
可以。
这种方式叫做贴牌加工。
即商家自己不生产,而是委托其他生产企业生产,而品牌是自己的。
委托贴牌的企业负责研发、设计、市场开发。
经销商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最恰当的营销方案,当发现方案或市场出现问题或变化时可以以最快的速度调整方案、制定对策。
利润空间可以自行掌握,免去厂商意见不一等诸多麻烦,在复杂多变的商战中以最快的反应,最高效率来从容应对。
而厂家可以更充分的利用自己的资源,从而达到提高效益的目的。这种方式可以做到真正的厂商互补、实现双赢。
(1)批发商贴牌扩展阅读:
一、好处:
1,减少厂房和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
2,不需要很多资金,就可以有自己的产品;
3,集中精力从事设计,研发,销售,节约时间及成本投入;
4,可以发挥自己的优势,把生产相关的技术和工作交给专业企业,可以提高产品质量,缩短生产周期。
二、缺点:
1、贴牌生产实际上只是一种为人作嫁的品牌殖民现象。
2、贴牌生产是自有品牌概念以来就已经存在的一种寄生现象。它起源于发达国家,起初是拥有自主品牌和市场优势的大企寻找合作伙伴共同生产,以此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品牌附加值的游戏规则。
3、一些品牌企业有鉴于此,慢慢地将视觉和触角伸向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以制造业为中心的发展中国家的落后地区,以市场优势获得加工地所要的庞大资源。
4、在订单有限的情况下,他们代加工厂商争得头破血流,不惜牺牲自己的利润互相压价,造成贴牌厂家互相拉单的竞争。
5、这种因贴牌加工本身造成的惰性弊端,极大地阻碍了加工企业创建自主品牌的积极性和自信心,也极大地削弱了贴牌企业的竞争力。
Ⅱ 什么是批发商
什么是经销商
经销商是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对于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他们关注的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企业对他们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这个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个商业单位。所以“经销商”,一般是企业,用来说从企业拿钱进货的商业单位的。
经销商这个在中国市场上既传统又中坚的渠道力量,正在遭遇渠道扁平化浪潮和新生渠道力量的考验,在重重压力下经销商或被动或主动地在业务发展战略上作出了适应性调整:一是部分经销商开始向生产商贴牌甚至自行投资建厂生产自有品牌产品,使渠道资源效益发挥最大化;二是部分经销商开始进入零售领域,向渠道下游延伸,稳定并巩固自身在市场中的地位;三是最大化获取优势产品资源,以产品分担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追求企业经营的品类规模。遗憾的是,更多的经销商正在成为生产商的附庸,完全被生产商“套牢”,更在终端零售商与生产商的双重“挤压”下困难重重,更为可怕的是经销商中的弱势群体正在不断地被淘汰出局。
Ⅲ 我听说很多商场里的衣服,有的是从批发市场弄来的然后在贴牌,这是真的吗我前几天买了一件 扫不到二维
是的,买东西不要看牌子,要自己仔细观察,看是否物有所值即可,自己满意就行
Ⅳ 关于贴牌销售的相关法律问题
注意做好品控,因为是以自有品牌销售的,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你公司是责任人。
Ⅳ 请问如何注册商标贴牌生产是什么意思及利弊
最近有老板想小编反馈使用未注册的商标,后来出现了一些问题,今天呢企盈小编就来给大家说说商标还没注册就使用会有哪些问题吧,欢迎大家来阅读。
一、什么是“未注册商标”
未注册商标是指未获得国家主管机关的注册,使用人不具有商标专用权的商标。未注册商标不享有商标的专用权,不能援引《商标法》进行保护。
二、商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吗
我国《商标法》第六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是烟草类商品。最新修订的《烟草专卖法》第十九条规定:“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禁止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最新修订的《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应当使用注册商标。”
三、使用未注册商标的三个风险
1、不受法律保护
《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所以说,企业使用未注册商标的最大风险就是商标无法获得相关法律的保护。企业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其他企业也能使用该商标。
举个例子:A企业生产的"大地"牌拖拉机物美价廉,很受消费者欢迎。但A企业没有注册"大地"商标,其他厂家就纷纷在自己生产的拖拉机上打上了"大地"字样出售,从而损害了A企业的利益。
2、容易遭到他人抢注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专用权只能通过商标注册取得,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谁先申请注册,谁就拥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如果企业使用的是未注册的商标,一旦商标被他人成功抢注,企业可能就无法再继续使用该商标,之前花费在宣传该商标的人力、物力、财力都将付诸东流。
3、容易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
使用未注册商标,容易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企业使用的未注册商标若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则有可能侵犯了该企业的商标专用权,从而引发商标纠纷,甚至会让双方对薄公堂。若最终认定企业确实侵犯了他人的商标专用权,还可能会赔偿他人的经济损失。
4、商标无法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在知识产权领域,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
我国的《商标法》规定只有成功注册的商标才受到法律保护,才能形成商标权。如果企业使用的是未注册的商标,该商标将无法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无法形成商标权,也就无法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
现在明白了吗?使用未注册商标的风险不小,商标不注册这些风险你永远不可能躲过。
四、如何安全快速的注册商标
1、申请注册商标前先做好商标查询
商标近似查询是指按图形、文字等商标组成要素分别进行近似检索,可检索到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是否已有相同或近似的在先注册商标或在先申请的商标。
通过商标近似查询,可以降低商标被驳回的概率,从而缩短商标的注册时间。
2、组合商标最好分开注册
组合商标是指用“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六要素中任何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要素组合而成的商标。
我国对组合商标采取各构成要素单一审查的方式进行审查,构成组合商标的文字、字母、图形等要素均要保证不与他人已经注册或正在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才能通过审查。
如果未将组合商标分开注册,一旦某个要素存在近似,则整个商标都会被驳回,牵一发而动全身。而分开注册,即使其中的某个商标被驳回了,也不影响其它部分的申请。
Ⅵ 一家经销商如何做贴牌生意贴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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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代理商和经销商有何不同
一、代理商与经销商的概念区别
1、经销一般是指经销商与生产厂家或供货商达成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购销指定的商品。在经销情形,供货商和经销商之间是一种买卖关系。
2、从法律关系上讲,供货商和经销商之间是本人对本人的关系,经销商是以自己的名义购进货物,在规定的区域内转售时,也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货价涨落等经营风险要由经销商自己承担。
(7)批发商贴牌扩展阅读:
经销商:是经营某种产品的客商户。一般与厂家签定销售合同,预付一定的保证金,货款的支付跟谈判技巧有关,销售价格由经销商决定,厂家不直接干预价格的确定。
产品销售情况的好坏厂家不负责,不退货,最多只对质量有问题的产品予以退换,其余问题概由经销商负责,说直接点叫买断销售风险较大,但利润空间也较大。
分销商:是从代理商哪里分销产品的商户。价格通常受经销商控制,不与厂家发生关系,所需资金较小,风险相应小一些,但利润空间也较小。
代理商:是厂家授权在某地区经销某种产品的商户,无自主权,受厂家的约束较多,但基本无风险也无需资金投入。
网络-代理商
网络-经销商
Ⅷ 供应商和经销商之间有什么区别
1、供应商:这相当于一个产业链,也称供应链!一个生产厂家生产出产品,由本公司直接供应,或从企业中挑选出一些企业,把生产出的产品给这些企业,这些企业即起到了供应的作用,这叫供应商!
2、经销商,顾名思义,是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对于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他们关注的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企业对他们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这个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个商业单位。所以“经销商”,一般是企业,用来说从企业拿钱进货的商业单位的。
3、经销商这个在中国市场上既传统又中坚的渠道力量,正在遭遇渠道扁平化浪潮和新生渠道力量的考验,在重重压力下经销商或被动或主动地在业务发展战略上作出了适应性调整:
一是部分经销商开始向生产商贴牌甚至自行投资建厂生产自有品牌产品,使渠道资源效益发挥最大化; 二是部分经销商开始进入零售领域,向渠道下游延伸,稳定并巩固自身在市场中的地位; 三是最大化获取优势产品资源,以产品分担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追求企业经营的品类规模。遗憾的是,更多的经销商正在成为生产商的附庸,完全被生产商“套牢”,更在终端零售商与生产商的双重“挤压”下困难重重,更为可怕的是经销商中的弱势群体正在不断地被淘汰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