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批发商和厂家实际交易的增值税专票开票税点是怎么算的
一般纳税人商品销售增值税专票都是13%的税率,应为产品的不同,费用等等,进项的税率有所不同,一般按自己进项需要支付多少计算。
进项支付的税点+上交给国税的差额税点,就是自己应该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用以计算成本,达到自己希望的利润值例如:
单价100元加8个点=108元,
单价98加10个点=107.8元,
税点的高低要看单价。
㈡ 关于开具发票
我大概了解你的意思了,你以1100元的价格卖货给经销商,经销商以1398的价格卖货给客人,但是经销商不能开具发票给客户,所以需要你们帮他们开发票过去。
怎么操作都开不出1398的发票,就算你开出了发票,开票单位也不会是你的经销商。
你作为厂家没有权利帮你的经销商代开发票吧。
经销商需要通过税务登记,就能够开出发票,不具备开票资格的,可以要求税务局代开发票。
㈢ 小商品批发市场购货怎样开发票
小商品批发品目繁多,应该在开具发票时选择发票右上角的“清单”,在清单中一 一列明,发票上自动生成汇总金额,购买者取得发票和清单。
㈣ 经销商如何开增值税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
“第十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规定: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4)批发商怎么开票扩展阅读
1、经销商自己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后向税务局领用增值税发票自己开具。
2、凭税务登记证向当地主管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经销商,就是在某一区域和领域只拥有销售或服务的单位或个人。这个就是经销商。经销商具有独立的经营机构 ,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 ,获得经营利润 ,多品种经营 ,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 ,与供货商责权对等。
㈤ 经销商代开票怎么开
到你业务发生地的税局申请代开
带上合同的原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㈥ 关于增值税发票开给终端客户还是开给经销商,怎么开
一、如果货物直接发给终端客户,增值税发票就开给终端客户。
二、如果货物直接发给经销商,增值税发票就开给经销商。
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双方有买卖合同
2、双方有真实的交易过程
3、付款单位与合同单位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规定: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㈦ 代销产品,发票怎么开,作为中间商我该怎么开票、结款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可以直接在进货时要求供货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当顾客来购物时,也可以开具公司的增值税发票给顾客。
1、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发票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
2、—种货物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可以用增值税专发票连接起来,依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每个环节征税,每个环节扣税,让税款从上一个经营环节传递到下一个经营环节,一直到把商品或劳务供应给最终消费者;
这样,各环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纳税额之和,就是该商品或劳务的整体税负。因此,体现了增值税普遍征收和公平税负的特征。
(7)批发商怎么开票扩展阅读:
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
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6、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
7、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除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外,必须同时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章,专用章加盖在专用发票底端的中间位置,使用红色印泥。凡未加盖上述用章的,购货方一律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8、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增值税发票
㈧ 经销商要求给客户开具发票怎样处理
企业应收账款的数据往往能直接反映企业的生产销售规模、企业效益、财务状况等等信息,与企业的发展和存亡息息相关。而近年来,全国各行业应收账款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使处于债务链中的企业无法正常经营、举步维艰,甚至走向破产倒闭。所以,做好应收账款的管理已经成为企业经营活动中非常重要的问题。究竟该如何监控应收账款发生以及如何处理企业的不良债权?从法律角度在预防应收账款风险、合法手段追收账款、取证等方面都需要注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很多应收账款,甚至发生欠款纠纷,企业可能因此遭受损失。云图供应链金融,深耕供应链金融领域多年,帮助众多中小企业实现供应链融资,其根据实践经验,详细分析企业商帐催收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希望能够给企业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所帮助。云图@供应链金融%算是不错的。关注“云图金融”每天获取供应链金融干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