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个人能不能在烟草专卖批发部买烟吗
个人不能在烟草专卖批发不买烟的。
B. 在烟草局定烟和在批发商定烟有什么区别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明文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若从批发商处订烟,就属于违反了该条款的规定,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已下的罚款。 希望对你有帮助,有用请采纳!谢谢!
C. 有不有烟草批发市场
我国烟草是专卖制度,所有的烟都是从烟草专卖局出来的,理论上烟价都一样,但是市场价有轻微波动。提醒一下,《烟草专卖法》有明确规定,“未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是违法行为,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
D. 烟草公司将卷烟销售给烟草批发商要不要交消费税
要交。烟草现在在批发环节多加了一道5%的消费税。在批发环节征收的消费税仅限于卷烟,且是加征的一道消费税。加征11%的从价税和0.005元/支的从量税。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护肤护发品等。
消费税共设置了15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目。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有4个。共有13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56%(2008年9月1日起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另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新政策从2009年5月1日起执行。
(4)拉萨蔡公堂有没有烟草批发部扩展阅读:
计税方法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E. 批发部更改成商贸公司对烟草证有影响吗
经营主体变了没有?你就看看你的税号变了没有。如果变了就得重新申请。
如果企业类型变了,那就得重新申请。看你这个样子有点像是符合这一条,你这以前批发部很可能是个体工商户,现在变成了有限责任公司,那就得重新申请。
看看你的经营地址变了没有?地址变了也得重新申请。
如果只是单位名称变更,字号变了,主体没变,那就不需要重新申请,但是需要做变更手续。
如果你的实际地址没有变,但是门牌号码因重新编排等原因而改变了,那也是需要做变更手续的。
如果法定代表人变更了,也是需要做变更手续的。
F. 烟草批发部
烟草制品销售(个体)开业登记
一、开业条件
投资者资格:没有限制
注册资本:没有限制
二、设立登记所需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申请登记书》;
2、一寸免冠近照2张;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地人还须提供暂住证、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
4、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属自有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及复印件;属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及复印件);
5、《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烟草专卖批发(零售)许可证》(烟草专卖局办理);
7、《消防许可证》(当地消防局办理,经营面积200平方米以上才要办)。
三、受理时限: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四、受理部门:东莞市各镇区工商分局
五、收费标准:20元/户
G. 我有正规烟草证,但没有批发烟草证,
一、虽然你有零售许可证,但是你一次销售卷烟50条以上(不论销售给谁)就视为批发,属无证批发行为。
二、你的部分卷烟从其他小商店收购,属于未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行为。
以上2项都属于行政处罚,但当你未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或无证批发达到一定数额时按照《刑法》第225条规定定罪处罚: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非法经营卷烟20万支以上的;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达到非法经营罪数额后公安机关有权立案侦查并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由法院判决。
若不够成非法经营罪,公安机关会移送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H. 有人自己从烟草局拿的烟然后又转手卖给批发部,我想问他们怎么赚钱啊,批发部不也是去烟草局拿的麽
因为烟草公司对批发部的烟草是限量供应,而批发部出售需要更多的烟草.也就是供小求大,批发部老板不得不从其它渠求货源。甚至购假烟
I. 自己烟草的烟,卖给批发部,烟草公司会怎么处理
烟草公司就会根据法律对你进行适当的罚款,也不会说有什么严重的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