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食品批发公司日常怎样经营管理及各项流程制度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五、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六、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七、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九、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十、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经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
十一、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五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八条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❷ 求副食品行业员工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中的问题就像人生病一样,很多困扰你的都是些常见病、多发病,这些问题其实早就被有效解决了,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复杂和困难,只要你手里有解决这些问题的管理文件集。你网上查下“298劳动合同书介绍”,这就是一个成熟的专为企业管理解决问题的文件集,简单到只需要你按部就班地操作就能成为企业管理专家。
❸ 大型副食零食,批发店寻找管理方案
水西门大街长虹路批发市场 那一条街200来米有不少批发食品的
应天西路的华商大市场 里面很多家批发店 里面食品零食基本上是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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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爱达花园的公交线路:
63路113路39路86路126路301路 (如下地图)
❹ 我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局要求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求范本。谢谢。
你们当地工商部门的要求是不对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该是统一的,应该是工商部门提供的。我有我们地方的给你发一个。
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通过记录、拍照、存档、复印等多种方式,记载查验情况;销售进口食品的,还应当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二、食品经营企业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鼓励其他食品经营者按照上述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经营者可以将供货者提供的载有上述规定信息的销售票据作为进货查验记录,票据应当装订或者粘贴成册;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应当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食品经营企业的进货查验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三、食品批发经营企业批发记录制度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销售食品,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销售票据。
从事批发业务的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向购货者开具载有前款规定信息的销售票据,同时加盖印章或签字。食品批发企业和购货企业应当实行“一票通”式台帐建立模式,即购货企业将批发企业开具的销售票据粘贴成进货台帐,批发企业将一式两联中的另一联销售票据粘贴成销售台帐,实现“一票通行”;鼓励其他购货者和食品批发企业采用“一票通”方式建立台帐。
食品批发经营企业的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四、食品退市制度
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食品经营者未依照法律规定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其停止经营;退市食品应当建立登记台帐,并记入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其内容包括:食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数量、生产批次、问题类别、处理情况、生产厂家、经销商、经办人情况等。按发生的时间顺序登记,由专人负责。
五、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采取质量先行负责、“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食品经营者经营的食品应当符合法定标准和要求,明码标价,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保证不欺诈消费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除赔偿消费者损失外,还应承诺支付所购食品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六、协议准入制度
鼓励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和有条件的食品经营企业与食品生产加工基地、重点企业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各种食品,原则都与供货人签订“购销协定”,签订协议的供货人、生产商或产地应当有食品销售信誉卡或食品质量承诺卡以及检验、检疫等合格证明;水果蔬菜类食品以无公害水果蔬菜生产基地为采购定点单位,签订“场地挂钩协议”,肉类经营必须到定点屠宰场采购,签订“场厂挂钩协议;对供货人、生产商或产地拒绝签订“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协议的,拒绝从其处进货。
七、食品贮运、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食品经营者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八、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应当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应当注意个人卫生,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以上制度。
企业名称:
业主姓名:
年 月 日
❺ 开副食品店办食品流动许可证时需要一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请问是什么
**便利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二、经营食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三、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五、应当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并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完整建立食品进销台帐,适时对照自查,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部门,迅速将问题食品下架、撤回、及时告知供货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问题食品,退货或销毁。
八、经营生鲜食品的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生鲜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后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九、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限的,组织安排临界食品销售专柜进行促销,并将食品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超过保质期限的及时做好清柜、下架、销毁、结算、建档等事宜。
食品进货与供货档案相对应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出资人签字: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五条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 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 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八条 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 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五、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六、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出资人签字:
七、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九、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十、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经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
十一、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维护消费安全,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我国境内对已经进入销售领域的食品,发现其质量不合格或者有其他违法问题,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整改、销毁、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场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不合格食品是指经检测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食品。
下列食品属于不合格食品:
(一)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国家、行业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标准的(包括: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未经批准使用的添加剂或者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具备应当具备的食用性能的;
(三)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食品标准的;
出资人签字:
(四)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第四条 下列食品应当退出市场:
(一)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食品;
(二)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固型物含量、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存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卫生许可证号、质量等级的;
(三)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特殊营养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四)进口食品无中文标明的原产国的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的;
(五)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
(六)经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七)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八)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九)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
(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
(十一)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售的食品。
第五条 经营者对自查中发现的以及有关行政机关确认的属于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清点已售出的食品,登记造册,如实报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
对仅是标示违法但可以食用的食品,可退回供货方改正;对不能食用的食品,为防止退市的不合格食品二次流入市场,危害消费者健康,工商管理部门应监督销毁不合格食品,不得令其再流入市场;对已经售出的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食品,应当采取公告等方式追回,并将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在工作中发现的、上级机关通报的、其他行政机关移送的,或者生产者、销售者自报的属于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退市食品,应当依法采取措施将该商品清除市场(或者:应当及时告知并监督经营者采取有效措施将该食品退出市场;告知后经营者未采取退市措施的,工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七条 对监督检查和上级机关监测中发现以及其他部门公布应当退出市场的食品,经营者自觉采取有效措施退市且没有造成后果的,工商部门可以依法免于处罚;对于在工商部门监督下采取有效措施退市且没有造成后果的,工商部门可以视其情节,依法给予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对于告知后仍不按照规定采取退市措施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第八条 已经被确认为质量不合格食品退市的,需重新入市,必须提供合法检验机构经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或者有效的复制件后方可入市销售,否则发现地工商部门可以依法封存该食品,责令其限期提供《检验报告》;在期限内拒不提供的,工商部门可以视同不合格食品进行处理。
出资人签字:
第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查处食品案件情况、流通环节食品退市情况等信息,录入企业信用监管系统,并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布,进行消费警示,提供消费指导;对退市食品及其经营者,适时回访,进行跟踪监督管理。
第十条 严格执行信誉卡制度。经营者销售食品必须给消费者出具销售信誉卡,并在信誉卡上填 写销售时间、经营者姓名、摊位号、商品相关消息等。消费者遇到消费安全问题,凭信誉卡,消费者和执法部门可从销售追溯到运输、生产环节,实现全程追溯,保证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食品检查、存贮、运输制度
食品卫生检查制度
1、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熟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通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存贮制度
1、食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应登记。
2、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3、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时处理。
4、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防止相互混杂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外观与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应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
6、食品储存配备专用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水果、蔬菜等进行洗刷消毒。
7、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食品运输制度
1、 运输工具(包括车厢、船仓和各种容器等)应符合卫生要求。要根据产品特点配备防雨、防尘、冷藏、保温等设施。
2、运输作业应避免强烈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成品外形;且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作业终了,搬运人员应撤离工作地,防止污染食品。
出资人签字:
3、生鲜食品的运输,应根据产品的质量和卫生要求,另行制定办法,由专门的运输工具进行。
冷链销售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进货要采用专用的冷冻设备,使食品在运输途中保证所需冷冻温度,全程冷冻运输。
第三条 货物到达后,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装进专用冷柜,保证食物的冷冻条件不变。
第四条 冷藏冷冻食品要有专用冷柜存放,专人看管,及时查验货物,严格按照食品说明温度存放。
第五条 及时清理冷柜,保证冷柜的清洁,使其制冷运转正常。坚持每季度一次冷凝器散热板清扫,冰箱内蒸发管道结冰超过5毫米要及时除霜。保证冰箱使用安全,开门装置完好,有防火防漏设施。
第六条 销售冷藏冷冻食品,建立健全销售登记制度,保证所销售食品账物相符。第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出资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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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请教一份详细的副食品批发行业的员工管理制度
一、进货查验制度
1
、
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
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
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标示的生产者、
生产日期、
保质期、
QS
标志
等内容,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
2
、查验生产商或上级供货商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
证明文件。属于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二、索证索票制度
1
、索证:对本店中批发的所有食品,索取该种食品的生产许可
证、检验合格证明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
证。对经营的奶粉和奶制品,批批索取检验合格证明。索取的证件可
以是复印件,用专门的档案盒存放备查,保管至少两年。
2
、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
(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
进货票据。根据工商部门的通知,在“一票通”下发后,索取“一票
通”。
3
、给票给证:在销售食品时,依法出具载有供货商、食品生产
日期、保质期等食品安全法规定内容的销售票据,在省工商局的“一
票通”下发后,依法使用和出具“一票通”
在批发食品时,依法为下级食品经销商提供本店的营业执照、食
品流通许可证以及食品的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等。批发奶粉等
奶制品时,还按批次提供检验合格报告。
三、销售管理制度
1、
经营场所与有毒、
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
及时清除垃圾,
搞好防尘、
防蝇、
防鼠工作,
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
目位置。
3、食品陈列设施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
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
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
销售区。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符合卫生条件。直接入口的
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并在存放或销售处标示出食品的名称、
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仓库管理制度
1
、
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
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
对不合格食品,做好明显标记,设定区域保管,并登记在不合格食品
退市记录薄中。
2
、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
食品霉变、生虫。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
藏库(柜)和冷冻库(柜)。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
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
消除有毒、
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
、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
30
厘米以上,最底
层隔离地面
40
厘米以上。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
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五、除虫灭害制度
1
、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配备灭蝇设施,并保证能正
常工作。
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
定期消毒。
2
、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使用杀虫剂进行
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
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
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
底清洗。
六、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
1
、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专人管理,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
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组织从业人员学
习卫生知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
2
、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每天在营业前
后有检查,检查记录完备。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
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进的,按
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❼ 副食品经销的仓库管理方法
现在可以实现多人同时协同管理、而且可以让你的客户不用下载和安装直接在自已的手机上操作、需要打开微信发现小程序搜索库存表、使用新版本实现员工授权、扫码、报表导出等操作、实现打印凭条远程协同、客户自主下单和上游查询了解你的库存、同时可以实现调货查询将要过期的食品。比如A店、只要他的库存给你共享你就可以知道他的库存量、并且可以查询到他的过期库存有哪些。
❽ 我想要一份食品批发类商贸公司的管理流程。我们主要面对超市和零售现金店送货。
食品批发所涉及到的管理有几方面的:
1、仓库的管理,仓库的管理在食品批发行业里是很难管,因为涉及的单品太多,可能有4千多种以上。涉及到食品过期的问题,所以在出货的时候,仓管员要做好先进先出。做食品批发行业的企业里的仓库,货物摆放要很整齐,畅销货、过期货、处理货分得很清晰的。如果月底库存盘点对账,货物少了的话,有没有奖罚制度。
2、业务员的管理的问题,做批发行业的,通常业务员中午吃完饭就出车送货并且去客户收钱,一般都是很晚回来,有时晚上10点多回来,老板或财务就在办公室一直等业务员回来,业务员交款给公司,财务并且入账,这里涉及业务员太晚回来的问题如何解决,难道让老板或财务天天晚上等业务员回来吗?而且老板又不放心业务员第二天交款给公司,万一业务员把钱贪污了,或搞丢了怎么办?
3、派车的管理,批发行业的派车流程是这样的,开单员打单,交给仓管,仓管检货,搬运工把单品搬上车,这里有几个问题是需要解决,司机的提成如何解决?搬运工的提成又如何解决?那搬运工直接这样搬货到车里,这样做有没有漏洞呢?如果打单员把十几张销售单合并一张派车装货单,比给十几张单交给仓管员,来检货,是不是简单很多呢?
4、业务员来财务领单的问题,业务员去客户收款,必须到财务室去领销售单,如果财务人员没有去记下业务员已领的单号,万一业务员没收到款,并且没有交单,这个怎么办?
5、批发行业的通常要涉及到促销价的问题,如何来记下促销价,如果超出促销日期和促销限量,如何恢复到原销售价?
6、如何管理仓库的多仓问题,正常来说,设置3到6个仓是比较合理,比如主仓库、赠品仓、退货仓、报损仓等等,有些批发经销商就设置几十个仓位,比如规定好某个单品放某一个区,但这个区只可存放100件,假如厂家送货过来,超过了200件,规定的区域放不了,而且送货司机又在催促,这个问题怎么解决?是不是把剩下的单品放在另外一个仓区,那账企不是乱了?出现这种问题又怎么办?
7、如何管理与终端的费用,终端的费用是比较多,比如上架费、庆店费、条码费等,一般来说,批发经销商与终端会签定一个费用的合同,比如是庆店费,合同约定一年费用是多少,比如连续付了3个月的庆店费,还剩下多少费用,如何用最快的速度查出来?
8、批发经销商要管理很多客户的,有些是超过5千多个客户,有些客户是月结、有些是账期结,如果客户没有按规定时间付款给批发经销商,如何卡住送货呢?当然有些还涉及到铺货的问题。
9、从打开单到出货,流程是从打单打出单据,交给仓管(或者是客户)凭单据去检货,出仓交给客户,这一过程中有没能责任到人,比如出仓时,仓管员有没有签名?仓管员根据打出来的出仓单,如何出货才比较好?
10、退货的问题,批发商经常接收客户的退货,做为老板,有没有去关注为什么一些客户退货特别多,有些单品退货特别多?是客户有意刁难,还是某些单品质量不行?单品退货时,往往涉及破包、漏气、过期、变质、单品不符等这些细节,作为老板又如何去处理?
11、上面的问题解决了,反而在应收应付方面就容易解决很多的,因为上面的管理基础,应收应付只不是数字准确性的问题,当然基本的财务管理还是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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