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变质、超过保质期食品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作为食品的经营者,餐饮企业应该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在现实生活中,食品超过了规定的保质期限,食品可能还没有腐败变质,消费者食用了该食品,可能也不会产生食源性疾病,但是作为餐饮经营者应当对所经营的食品承担社会责任,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负责,是决不能经营超过了保质期的食品的。因为超过了保质期,就意味着该食品的品质可能有所改变,安全性难以保证。因此,应当对这样的食品立即作下柜处理,不得再加工出售给消费者。否则,即使没有给消费者造成危害,也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此案的处罚范围是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该当事人涉案货值金额不大,无主观故意,且没有给消费者带来任何损害,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市药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是适当的。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有些餐饮经营者认为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放在操作间或者仓库都不算违法,只有加工经营给餐饮消费者后才能实施处罚,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因为餐饮业的特点是即时加工销售,非工厂化、规模化、批量化,环节和影响因素多,是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高发行业,因此国家对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非常严格,食品无论是存放在操作间还是仓库,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在操作间发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为待使用食品,应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而在仓库发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则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之规定进行处罚。
『贰』 食品过期放仓库被查了怎么处理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这是对食品经营者贮存和检查食品的专门规定。
如果违反了这项规定,应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四)项“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止,直至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具体理由如下:
1. 如果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将过期食品直接或者经过进一步加工后提供给消费者,所以该为不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 食品库房中有过期食品,说明该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没有落实,没有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检查,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这种行为《食品安全法》有专门法条规定,该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应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叁』 别人已经过期食品放在我的库房一年,我扔掉了犯法吗
不犯法,首先《食品安全法》规定过期食品理应处理,其次,你有权使用你的库房并处理里面的东西。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这是对食品经营者贮存和检查食品的专门规定。
如果违反了这项规定,应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四)项“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止,直至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具体理由如下:
1. 如果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将过期食品直接或者经过进一步加工后提供给消费者,所以该为不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 食品库房中有过期食品,说明该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没有落实,没有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检查,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这种行为《食品安全法》有专门法条规定,该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应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肆』 在餐馆仓库里发现有过期食品怎么认定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第五十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食品批发库房食品超过保质期扩展阅读:
食品保存注意事项:
1、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伍』 食品过期放仓库被查了怎么处理
过期食品,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处理,长期积压仓库不是办法,只要不再回到市场售卖,就不会被查的。
『陆』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会怎样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柒』 生产经营食品对已经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按新食品安全法如何处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