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开食品批发部需要什么证件
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1)食品批发市场监督检查扩展阅读: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经营者的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食品经营许可颁发、许可事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许可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记入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日常监督管理人员负责所管辖食品经营者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必要时,应当依法对相关食品仓储、物流企业进行检查。日常监督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频次对所管辖的食品经营者实施全覆盖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职责,应当自觉接受食品经营者和社会监督。接到有关工作人员在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举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应当立即纠正。
㈡ 如何加强食品流通中批发商,仓储及运输的监管
近年来,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等相继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等法规。随着相关办法的实施,多头抽检/重复抽检、人工效率低、信息沟通交流慢等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面对数量庞大、品种多样的监管食品,监管部门难以实时掌握监测情况,快速实现统筹管理。
食品质量安全实时监管平台3方方圆生物的是一套为全力保障食品质量安全而开发的信息化综合挂那里系统,是目前国内食品安全检测、监管行业的重大创新项目。该平台同时具备检测计划管理、数据管理、信息实时传递、数据统计分析、及时预警功能,使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和食品安全溯源体系有效地结合在一起,为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探索出了一条“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相结合,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全程监控”的新模式
㈢ 食品源头检测机构如果出具虚假认证.后续的农贸批发市场及零售摊位或市民能查出来吗
首先食品源头检测机构不会出具虚假的检测报告,一旦发现就会被取消其实机构的资质,风险非常的大,不会给你出假报告,并且随着国家对检测机构的监管越来越严,后期会对电子报告或纸质的报告进行防伪的查验,这也是未来一定时候内肯定要作的,以及严格必作的,后期国家对食品安全越抓越严,并把危害食品安全的事情进行了量刑,食品安全法也越来越严重,违法的成本越来越高,所以还是要慎重。
㈣ 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的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制度。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商场、超市、批发企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等不同的食品经营场所和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分类监管措施,明确对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管重点、监管方式,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一、严格监督食品商场、超市等企业加强自律管理,确保入市食品质量合格
(一)监督商场、超市等企业,在巩固索证索票、进货台账“两项制度”成果的基础上,切实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工商所要结合日常市场巡查,督促其完善“两项制度”和落实法定责任与义务。
(二)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商场、超市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建立健全“两项制度”的电子台账。基层工商所应当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网络,并逐步与商场、超市等企业的计算机管理网络对接,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三)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方法,采取随机抽取商场、超市等企业经营的食品和“倒查”的办法,检查其落实查验记录义务和建立健全“两项制度”落实的情况。
(四)鼓励商场、超市等企业对经营的食品进行自检或送检,加强对配备有检测设备的商场、超市等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其自检行为。
(五)切实加强对商场、超市等企业经营的预包装食品、进口食品、散装食品等食品种类的质量安全的监管,重点检查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督促商场、超市等企业针对处于保质期内、临近保质期、保质期届满等不同情况的食品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六)鼓励和引导商场、超市等企业与食品生产加工基地、重点企业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形式的协议准入,减少中间环节,保障食品质量。
(七)基层工商所要指导本辖区食品商场、超市等企业设立食品安全联络员,及时报送食品安全信息和食品经营动态信息。
二、严格监督食品批发企业建立和完善食品销售台账,确保食品经营行为规范
(八)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监督批发企业履行好查验义务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的同时,应当监督食品批发企业记好销货台账。
(九)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网络,并逐步实现与食品批发企业建立的以销售台账为核心的食品安全计算机管理体系的有机衔接,及时规范经营行为,不断提高监管效率。
(十)严格监督批发企业向食品进货单位提供与食品零售单位的进货凭证统一格式、统一内容的销货凭证。
三、严格监督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市场开办者切实承担法定义务
(十一)监督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开办者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建立食品经营者档案,记载市场内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主要进货渠道、经营品种、品牌和供货商状况等信息;建立和完善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培训;设置食品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开市场内或行政机关公布的相关食品信息。
监督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场内经营者依法履行查验或进货查验记录义务。
(十二)工商所要结合日常巡查,加强对市场开办者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义务的监督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开办者没有履行对场内食品经营者经营资格审查,发现场内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制止、报告的,工商所应当监督其改正,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十三)引导和督促农村集贸市场推广“一户多档”、“实名登记”、“证明登记”、“标牌公示”等四项制度,引导其规范和诚信经营。
(十四)工商所应当指导本辖区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设立食品安全联络员。
(十五)加强对配备有必要检测设备的大型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监督管理,鼓励其对经营的食品进行自检。
四、严格监督食品店履行查验义务,确保食品来源合法
(十六)监督食品店履行查验义务,对购入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十七)鼓励食品店在巩固进货台账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其管理水平和经济实力,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计算机管理等多种方式,进行进货查验记录。
(十八)积极引导食品店参与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活动。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标志、统一承诺、统一亮证亮照经营、统一监督电话等“五个统一”的要求,规范食品店经营管理,使食品示范店做到:经营主体资格有效规范;食品质量合格和入市退市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合法规范;食品经营者自律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㈤ 我家是做食品批发的,被人恶意举报食品加工,工商和食品监督局都来过了,虽没受到什么损失
这个恐怕有点难度,首先你知道是谁吗?其次你不能向工商局告人家,你要是告的话得向法院起诉,这个就很麻烦了,你有这个精力不?最后,能不能告得赢也是个问题,因为恐怕牵扯的事情很多,总之做好自己的事情我觉得就行,次数多了恐怕谁再举报你怎样,行政机关本身都不会信了。
㈥ 食品批发市场如何有效管理
1、仓库的管理,仓库的管理在食品批发行业里是很难管,因为涉及的单品太多,可能有4千多种以上。涉及到食品过期的问题,所以在出货的时候,仓管员要做好先进先出。做食品批发行业的企业里的仓库,货物摆放要很整齐,畅销货、过期货、处理货分得很清晰的。如果月底库存盘点对账,货物少了的话,有没有奖罚制度。
2、业务员的管理的问题,做批发行业的,通常业务员中午吃完饭就出车送货并且去客户收钱,一般都是很晚回来,有时晚上10点多回来,老板或财务就在办公室一直等业务员回来,业务员交款给公司,财务并且入账,这里涉及业务员太晚回来的问题如何解决,难道让老板或财务天天晚上等业务员回来吗?而且老板又不放心业务员第二天交款给公司,万一业务员把钱贪污了,或搞丢了怎么办?
3、派车的管理,批发行业的派车流程是这样的,开单员打单,交给仓管,仓管检货,搬运工把单品搬上车,这里有几个问题是需要解决,司机的提成如何解决?搬运工的提成又如何解决?那搬运工直接这样搬货到车里,这样做有没有漏洞呢?如果打单员把十几张销售单合并一张派车装货单,比给十几张单交给仓管员,来检货,是不是简单很多呢?
4、业务员来财务领单的问题,业务员去客户收款,必须到财务室去领销售单,如果财务人员没有去记下业务员已领的单号,万一业务员没收到款,并且没有交单,这个怎么办?
5、批发行业的通常要涉及到促销价的问题,如何来记下促销价,如果超出促销日期和促销限量,如何恢复到原销售价?
6、如何管理仓库的多仓问题,正常来说,设置3到6个仓是比较合理,比如主仓库、赠品仓、退货仓、报损仓等等,有些批发经销商就设置几十个仓位,比如规定好某个单品放某一个区,但这个区只可存放100件,假如厂家送货过来,超过了200件,规定的区域放不了,而且送货司机又在催促,这个问题怎么解决?是不是把剩下的单品放在另外一个仓区,那账企不是乱了?出现这种问题又怎么办?
7、如何管理与终端的费用,终端的费用是比较多,比如上架费、庆店费、条码费等,一般来说,批发经销商与终端会签定一个费用的合同,比如是庆店费,合同约定一年费用是多少,比如连续付了3个月的庆店费,还剩下多少费用,如何用最快的速度查出来?
8、批发经销商要管理很多客户的,有些是超过5千多个客户,有些客户是月结、有些是账期结,如果客户没有按规定时间付款给批发经销商,如何卡住送货呢?当然有些还涉及到铺货的问题。
9、从打开单到出货,流程是从打单打出单据,交给仓管(或者是客户)凭单据去检货,出仓交给客户,这一过程中有没能责任到人,比如出仓时,仓管员有没有签名?仓管员根据打出来的出仓单,如何出货才比较好?
10、退货的问题,批发商经常接收客户的退货,做为老板,有没有去关注为什么一些客户退货特别多,有些单品退货特别多?是客户有意刁难,还是某些单品质量不行?单品退货时,往往涉及破包、漏气、过期、变质、单品不符等这些细节,作为老板又如何去处理?
11、上面的问题解决了,反而在应收应付方面就容易解决很多的,因为上面的管理基础,应收应付只不是数字准确性的问题,当然基本的财务管理还是要的。
㈦ 食品批发企业 食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 范文
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
为了依法规范食品市场主体资格,严格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食品流通许可行为,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者经营资格
(一)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理食品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规定的食品经营者依法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二)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方便申请人办理和有利于监管的原则,合理设置食品流通许可窗口,公开食品流通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等,依法受理食品经营者提出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许可机关应当及时予以受理,并按要求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受理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的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认真审查食品经营者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四项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必要时,审核发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按照法定的权限与程序,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四)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对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五)食品经营者改变许可事项,应当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许可事项。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原许可机关在受理注销申请材料后,经审核依法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
二、严格规范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登记注册行为,切实把好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
(六)申请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关许可后,向有登记注册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注册。对未取得相关许可的,登记注册机关不得核发营业执照,或者对其经营范围不予核定食品生产经营项目。
(七)新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申请人应当在申请相关许可之前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并以核准的名称申请许可。预先核准的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在保留期内申请人不得以预先核准的名称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转让名称。
(八)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变更登记注册事项,应当向原登记注册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未经变更登记注册,不得擅自改变登记注册事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申请注销登记注册,登记注册机构应当依法审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交的申请材料,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注册。
(九)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对食品经营主体予以特别标注的通知》(工商消字〔2007〕74号)的规定,县级及其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机构受理登记注册申请时,要按照“谁负责、谁录入”的原则,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管理系统软件中按照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的分类,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予以特别标注,实现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分类统计。
三、严格食品流通许可与登记注册事项的监督检查,促进食品经营者健康发展
(十)许可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监管。对食品流通许可证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申请变更许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应当依法处理。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层层落实《食品流通许可证》和流通环节未到期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监管任务和监管责任,特别是要把许可证的日常监管任务落实到基层工商所,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通过市场巡查,不断强化监管力度。对市场巡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没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应依法查处。
(十一)登记注册机构按照登记注册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的要求,突出检查重点,强化监管措施,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对登记注册事项的监督管理。
(十二)登记注册机构依法对食品经营企业进行年检,对个体工商户进行验照。在办理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审查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限届满,并依法严格把关。对年检、验照结果,应当依托工商系统信息化网络体系,与食品流通许可机构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四、切实加强许可和登记注册机构间的协作配合,努力形成监管执法合力
(十三)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建立食品流通许可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变更、注销及吊销情况数据库。依托金信工程,建立健全食品流通许可工作的信息化网络体系。
(十四)许可机构与登记注册机构应当整合食品流通许可信息与登记注册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加强对各类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利用,建立食品流通许可和登记注册管理情况内部通报制度,相互沟通许可信息与登记注册信息。
(十五)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食品经营者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流通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并将记录情况纳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监管、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切实加强食品经营主体信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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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商购进商品后再销售,食品检验报告一般应该必须是批发商的名字。
㈨ 成都荷花池中药批发市场怎么样,假货多吗相关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监督的职责执行的怎么样
鱼龙混杂,没有专业知识不建议进去混,至于监管?呵呵,风声紧的时候查的比较严,比如去年的麻黄,由于监管的严,导致整个市场无货出售,害的老子还要去产地采购,屁钱值不了几个的东西,整的够呛,平时都很松的啦,以次充好、短斤缺两的事常见,有些东西老子这个专业采购都吃不准,还要寄样品回公司过一遍机器才敢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