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索证索票制度:
1、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2、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3、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4、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三、销售卫生制度:
1、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2、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3、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4、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四、展示卫生制度:
1、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2、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3、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4、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5、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五、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3、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1)批发零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扩展阅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里的农村食品安全:
一是受消费水平及消费观念的影响,农村市场假冒伪劣商品现象较为普遍,多数农民属于低水平消费群体,购买能力有限,所以他们购物时多图便宜,而且识假辨假能力差,因而为成本低、价格低的假冒伪劣商品提供了市场。
二是经营主体的素质相对较低,他们大多数是农民,文化程度较低,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和守法经营观念。个别经营者往往只求经济利益,不管商品质量,更不会去考虑人们食用不合格食品所造成的恶果。
所以,即使是食品已经超过保质期,或是明明知道是劣质食品,为了不让自己亏本,甚至是有利可图,经营者也会想尽一切办法将商品销售出去。
三是在农村,小卖部、食品商店等零散食品经销商大量存在,他们经营规模小,广泛分布在农村的各个角落。这些状况满足了农村的消费需求,但不利于监管。
四是农民消费者自我权益保护意识较差。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不能正确运用法律维权,多是自认倒霉。还有的是碍于同乡的情面,不主张自己的权益,因而使违法经营长期得以生存。
五是维权成本较高。为几元钱的食品,费钱投诉很不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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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我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局要求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求范本。谢谢。
你们当地工商部门的要求是不对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该是统一的,应该是工商部门提供的。我有我们地方的给你发一个。
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通过记录、拍照、存档、复印等多种方式,记载查验情况;销售进口食品的,还应当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二、食品经营企业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鼓励其他食品经营者按照上述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经营者可以将供货者提供的载有上述规定信息的销售票据作为进货查验记录,票据应当装订或者粘贴成册;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应当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食品经营企业的进货查验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三、食品批发经营企业批发记录制度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销售食品,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销售票据。
从事批发业务的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向购货者开具载有前款规定信息的销售票据,同时加盖印章或签字。食品批发企业和购货企业应当实行“一票通”式台帐建立模式,即购货企业将批发企业开具的销售票据粘贴成进货台帐,批发企业将一式两联中的另一联销售票据粘贴成销售台帐,实现“一票通行”;鼓励其他购货者和食品批发企业采用“一票通”方式建立台帐。
食品批发经营企业的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四、食品退市制度
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食品经营者未依照法律规定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其停止经营;退市食品应当建立登记台帐,并记入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其内容包括:食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数量、生产批次、问题类别、处理情况、生产厂家、经销商、经办人情况等。按发生的时间顺序登记,由专人负责。
五、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采取质量先行负责、“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食品经营者经营的食品应当符合法定标准和要求,明码标价,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保证不欺诈消费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除赔偿消费者损失外,还应承诺支付所购食品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六、协议准入制度
鼓励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和有条件的食品经营企业与食品生产加工基地、重点企业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各种食品,原则都与供货人签订“购销协定”,签订协议的供货人、生产商或产地应当有食品销售信誉卡或食品质量承诺卡以及检验、检疫等合格证明;水果蔬菜类食品以无公害水果蔬菜生产基地为采购定点单位,签订“场地挂钩协议”,肉类经营必须到定点屠宰场采购,签订“场厂挂钩协议;对供货人、生产商或产地拒绝签订“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协议的,拒绝从其处进货。
七、食品贮运、销售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食品经营者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八、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应当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应当注意个人卫生,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以上制度。
企业名称:
业主姓名:
年 月 日
『肆』 食品销售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等。
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4)批发零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扩展阅读:
食品安全要求规定:
1、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2、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