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个体食品批发需要办什么证
个体食品批发需要办《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食品安全法》新法规定,沿用了多年的由卫生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被3张新的许可证取代,分别是《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其中工商部门负责审核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与原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相比,《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规定更加细化,申请条件更加严格,如食品经营场所应当与暴露垃圾堆、坑式厕所、粪池等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至少25米距离;食品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应当分开或能够以一定的隔开物相分离;按照生熟分开的原则,设立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销售区域或专柜,防止交叉污染。
仅仅是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的卫生设备就多达15种,涉及消毒、更衣、盥洗、采光、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
② 如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先要明白食品流动许可证是什么东西?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办证的要求;
一)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4.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清单;
8.提供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法规培训证复印件;
9.申请乳制品项目的经营者,还应提交开户行证明和书面声明等;
10.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
11.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如果已经完成上面的11项,就可以等通知去领证了。
③ 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流通许可证一样吗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
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2015.10.1,国家颁布实施《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证代替食品流通许可证,也就是说,两者是一回事,是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
④ 食品批发许可证是什么东西。急!!1
你好!
做食品批发销售的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⑤ 食品经营许可证 可以经营批发吗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报告》(以正式文件申报,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须出具上级法人企业签署意见的变更申请报告)、《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营业执照》及《GSP认证证书》(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供已通过GSP认证检查并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署意见的《GSP认证申请书》)有效复印件,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经营方式变更的:企业分立、合并、改变经营方式,按照规定重新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2、增加经营范围:根据与新增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开办企业验收标准的要求,提交相关人员材料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3、变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提交新址平面布置图、仓库内部结构和外部全景彩色实景图、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4 .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2 份;注:申请人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同时,如需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请在本行政许可事项下一同登陆办理,相同申报材料可提交一份。
标准:1 .核对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是否出具上级法人签署意见的变更申请书;2 .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每份加盖企业公章。
使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3 .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岗位责任人:省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受理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1、按照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2、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及时受理,填写《受理通知书》,将《受理通知书》交与申请人作为受理凭证。
3、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受理人员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填写《补正材料通知书》,注明已具备和需要补正的内容。
受理人员不能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的,应当填写《接受材料凭证》交与申请人,并填写《行政许可移送表》当日将申请材料转市场监督处审核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填写《补正材料通知书》,于3日内将《补正材料通知书》、《行政许可移送表》和申请材料返至受理人员,并与受理人员双方签字;受理人员在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的次日书面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并在《行政许可移送表》上记录告知时间、告知方式。
4、经补正资料后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及时受理,填写《受理通知书》,将《受理通知书》交与申请人作为受理凭证;经补正资料后仍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不予受理,填写《不受理通知书》并载明其理由,将《不受理通知书》和全部申报资料一并退回申请人。
5、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该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的,不予受理,填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所属审查机关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6、《受理通知书》、《接受材料凭证》、《不予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省局受理专用章,注明日期。
7、对已受理的申请,应及时将《受理通知书》和全部申报资料一并转市场监督处审核人员,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
⑥ 开食品批发部需要什么证件
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6)食品批发许可扩展阅读: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经营者的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食品经营许可颁发、许可事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许可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记入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日常监督管理人员负责所管辖食品经营者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必要时,应当依法对相关食品仓储、物流企业进行检查。日常监督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频次对所管辖的食品经营者实施全覆盖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职责,应当自觉接受食品经营者和社会监督。接到有关工作人员在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举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应当立即纠正。
⑦ 食品经营许可证与食品流通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1、2015年10月1日食药局发布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正式实施,食品流通许可与餐饮许可证合并为了食品经营许可,也就是说食品经营许可证代替食品流通许可证。两者的区别在于食品流通许可证是旧的,已经废止。
2、《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都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3、食品流通许可证,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及发放程序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对食品的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的原则,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的,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4、2015年1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9号),决定废止《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