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谁有国家质检总局《奥运会期间生产加工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预案》
为全面提升首都食品安全控制水平,确保北京奥运期间的食品安全,特制定《2008年北京奥运食品安全行动纲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于一切为出发点,全面贯彻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理念,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以构筑现代化的首都食品安全控制体系为目标,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形成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首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减轻和消除食品安全危害与风险,确保首都食品安全,为成功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建立健全三大体系。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体系。加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完善全市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将食品安全监管延伸到基层。强化食品安全的部门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综合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参与。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相关行业协会
2.建立健全首都食品安全监测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建立本市食品安全监控系统,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的重点区域设置1.5万个监控点,实现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果断决策、快速处置和动态指挥。健全食品安全监测检测网络,建立全市食品安全统一监测与监督抽查计划和检测信息通报制度,避免重复抽检,实现检测资源和检测信息共享。建立有效的信息管理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分析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制度建设,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管理、信用标准、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披露和信用奖惩等一系列制度。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监督管理系统,以本市食品安全监控系统为平台,逐步实现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整合与共享,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并向社会公示。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相关行业协会
(二)有效控制四个环节。
1.规范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积极推进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连锁经营,加强对剧毒、高毒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对食用农产品生产环境(空气、土壤、水环境等)进行定期监测。推进农产品基地标准化生产,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生产者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生产无公害农产品。建立健全农产品监督检测体系。
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
参与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相关区县政府
2.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1)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做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对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产品目录范围并且已进入查处期的食品生产企业,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一律不得生产;未经检验合格、未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加强对未列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范畴食品生产企业的环境条件、生产设备、添加剂使用、人员资质、储运条件、检测能力、质量管理制度和包装等方面的检查。鼓励企业开展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工作。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的种类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违规添加非食品添加剂。
牵头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参与单位: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环保局等
(2)整合生猪屠宰资源,规范生猪屠宰行业。关闭不达标的小型生猪屠宰企业,规范大型生猪屠宰企业,取缔非法生猪屠宰企业。严格执行生猪屠宰企业的许可条件,原则上本市不再增加生猪屠宰企业的数量,并逐步整合现有生猪屠宰企业。加强对生猪屠宰企业的监管,全面推行HACCP管理认证,对屠宰动物实施全程追溯。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参与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相关区县政府
3.规范食品流通环节。
(1)全面实施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不安全食品的退出和恢复。严格审查和发放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逐步将监控食品由目前的37类550多种扩大到65类3900种;深入推行食品销售备案、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及“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制度。依法实行不安全食品退出制度。建立食品恢复入市评估制度,组织专家对申请恢复入市的产品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后方允许重新进入市场;加强对被退出产品的监管。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局、市农委、市农业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2)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严格审查和发放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坚决遏制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有计划地开展保健食品抽查工作,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药物及未经批准成分的违法行为,加大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检查力度。严格进口保健食品的管理。
牵头单位:市药品监督局
参与单位: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严格进口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保障进口食品安全。严格审查经营进口食品注册企业的资质,禁止非注册企业经营进口食品。严格执行以“卫生证书”、“中文标签审核证书”和“检验检疫标志”为基础的进口食品市场准入制度。
牵头单位: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参与单位: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委、市农业局等
(4)全面推进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市场硬件设施建设,使新发地等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奥运重点地区周边的农产品零售市场全部达到农副产品市场建设相关标准。全面推行本市鲜肉、蔬菜批发、粮食、活禽、散装、预包装、早市等市场管理规范,建立科学的市场监管体系,规范交易行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卫生局、市市政管委、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县政府、相关行业协会
(5)构筑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加快食品配送中心建设,大型食品超市要建立规范化的生鲜食品配送中心。城区食品配送车辆实行统一标识,按照食品种类统一车辆、统一标准;配送食品一律要包装。对需要低温冷藏、冷冻的食品实行冷链运输,逐步实现全程温度监控。鼓励企业运用电子商务等现代物流服务方式。规范社区连锁经营,完善郊区物流配送网络。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参与单位: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等
4.规范食品消费环节。
(1)强化餐饮企业和集体用餐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推行HACCP认证。严格按有关要求,规范本市餐饮企业和集体用餐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定并推行本市餐饮企业HACCP管理要求,加强对原料采购、贮藏、加工、包装、运输等环节关键点的控制。对容易造成食物中毒的因素进行分析评估,加大控制力度,严防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参与单位: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教委、市建委、市城管执法局等
(2)保障饮用水源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对水库及水库上游水质进行动态监测,确保水源安全。加强对生活饮用水的全程监控。在水源地、自来水厂、二次供水单位设立生活饮用水监测点,定期对水质进行监督检查,完善净水、消毒设施,确保饮用水质量和安全卫生。加强对桶装水、瓶装水的管理。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质及水性疾病的动态变化,保障农村用水安全。制定水体、生活饮用水恐怖事件应急预案。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水务局
参与单位: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工商局等
(3)实施不安全食品和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制定餐厨垃圾处理规范,明确餐厨垃圾产出和处置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制定不安全食品分类处理的原则和措施。2008年前,本市建成4座餐厨垃圾集中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1200吨,基本满足餐厨垃圾集中处理的需要。
牵头单位:市市政管委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局、市规划委、市城管执法局等
(三)强化落实五项措施。
1.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和法规体系建设。
(1)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制定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努力形成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定位准确,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和管理标准配套,适应首都食品行业发展和监管工作需要的食品标准体系。到2008年,使全市农业地方标准达到300项,主要农产品有标准可依。做好全市食品企业标准的定期复审工作,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制定本市食品物流配送等地方标准。
牵头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参与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相关行业协会
(2)加强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建设。推进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地方立法工作,建立健全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食品安全法规体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社会各界的食品安全法制意识。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各区县政府、相关行业协会
2.加强动物疫情监控。
(1)加强进京动物和动物产品疫病控制体系建设。加快检疫监督站建设,安装相应的监控设备,改善路口监测条件;配备动物兽药残留的快速检测筛选设备及对疑似染疫动物及其产品的采样和保存设备;配备具有兽医专业知识、取得动物防疫监督员资格的人员。动物检疫部门应与公安、工商、卫生、质监、商务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确保进京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
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商务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行业协会
(2)加强动物防疫检疫,做好疫情监控。对全市养殖场(户、小区)全面实施免疫登记制度,确保应免疫畜禽的免疫率达到100%;对出栏、屠宰的动物严格实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检疫率达到100%;严格出入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执法检疫,防止境外检疫性病虫害传入本市。各级动物检疫和防疫部门应推进研发快速检测和鉴定技术。做好国内外重大动物疫情动态的收集、跟踪、分析和研究,建立应急反应系统,提高早期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
参与单位:市科委、市卫生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工商局等
3.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1)完善自检体系。推进基地和企业的自检体系建设,对出场(厂)产品实行批批检验,确保产品全部合格。健全批发市场、连锁超市自检体系,全市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大型食品连锁超市全部建立食品自检实验室,鼓励与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合作,提高检测能力。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商务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农委、市农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相关行业协会
(2)实施不安全食品企业召回制度。依法在本市全面推行不安全食品的企业主动召回制度,对不能主动召回的不安全食品将实施退出措施。
牵头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卫生局、市农委、市农业局等
4.推行电子标签,实现食品全程追溯。以蔬菜、猪肉等重点食品为试点,加贴电子标签,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跟踪和追溯。从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开始,对食品加载施肥、用药、休药期等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并追加食品加工、运输、包装、分装、销售等相关信息。借助本市食品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电子标签加载信息的储存、管理和分析。一旦发现问题,通过系统查清食品的来源和流向,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最大限度消除危害。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农委、市农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等
5.全面提升食品安全应急处理能力。
(1)完善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健全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由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根据引发因素,将突发事件分为微生物性、植物性、动物性、化学性和恶性违法食品安全事件等五个类别;根据危害程度,将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建立健全本市食品安全预警机制,提高综合处理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能力。做好应急响应的启动、分级、救援和终结工作;同时从信息系统、监测数据、物资经费、制度以及宣传培训等方面做好应急处理工作的保障。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2)开展食品反恐和安全保卫工作。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确定不同环节受到蓄意破坏的风险程度,特别是将水资源及生活饮用水的保护作为反恐工作的重点。建立食品反恐安全保障体系和机制,包括情报信息预报预警体系、相关法律制度体系、防范恐怖袭击专项预案体系和情报会商机制、反恐力量联动机制等。加强对大型会议、重要活动、集体食堂、学生用餐等的卫生监督管理,做好餐前审查和餐后留样等工作,接待单位和供餐单位应建立切实可行的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预案。严格氰化物等剧毒化学品的生产、流通、贮藏、销售和使用备案登记,加强实验室剧毒化学品及生物制剂的安全管理。发生食品恐怖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充分做好现场指挥、抢险、救助、善后处理、宣传等工作,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参与单位:市卫生局、市水务局、市市政管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委、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交通委等
三、奥运食品安全保障计划
在全面提升本市食品安全管理总体水平的基础上,针对奥运会的特殊需求,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奥运食品安全协调机制。
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奥运食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由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以及市旅游局和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医疗卫生部、安保部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奥运食品的基地安全控制、运输过程安全控制、奥运场馆及重点地区食品安全控制以及食品反恐、奥运期间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密切协作机制,做好全国范围内奥运食品的供应保障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旅游局、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医疗卫生部和安保部
(二)建立奥运食品安全标准。
奥运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以世界卫生组织标准为基础,以我国、欧盟及美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为参照,对比国内外标准后确定;检测标准主要借鉴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标准,同时加强先进技术的研究和转化。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参与单位:市卫生局、市农委、市农业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等
(三)保障奥运食品供应安全。
1.奥运食品供应基地必备资格及产品要求。畜禽养殖基地要严格控制激素、抗生素等兽药的使用,不得使用含有兴奋剂类物质或能够产生相似效用的其他物质,推广畜禽产品无抗控制技术。供应基地要按照奥运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对产品实行批批自检,同时做好记录,确保产品全部合格。提前2年定期对备选基地环境(包括空气、土壤和水环境)进行动态监测,建立安全状况数据库,监测合格的,方可向奥运会供应食品。基地产品要达到奥运食品安全标准。提前2年对备选基地产品实施动态监测,建立产品安全状况信息库,连续检测合格的产品方可供应奥运会。
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
参与单位: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科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等
2.奥运食品供应企业必备资格及产品要求。奥运食品供应企业要严格实行HACCP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要按照奥运食品安全标准对出厂产品实行批批自检,同时做好记录,确保产品全部合格。产品要达到奥运食品安全标准。经连续1年以上动态抽样检测合格的产品,方可供应奥运会。
牵头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参与单位: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局、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等
3.对奥运进口食品的要求。奥运食品供应企业在获得准入资格的基础上,要提供符合奥运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产品检测报告。经复检达到奥运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方可供应奥运会。
牵头单位: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参与单位: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等
4.保证奥运食品物流配送安全。建立专门的食品物流配送中心,实行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统一配送,并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和防爆安检设施。对奥运食品运输车辆实行统一标识、统一管理,做到专车专用,封闭运输。车上配备对温度、运行状态等进行监控的设备。完善运输车辆安防措施,奥运食品运输车辆由固定人员驾驶,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安装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车辆装载的食品须经安检合格后,由专人签封、开封;运输过程中保持信息畅通。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委、市农业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安保部等
5.对奥运食品实施全程追溯。奥运食品要全部加贴电子标签,电子标签拟采用国际先进的非接触性无线射频识别技术(RFID),实现奥运食品的全程追溯。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农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公安局、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等
(四)建立奥运食品安全监控系统。
1.建立奥运食品安全数据库。奥运食品安全数据库包括奥运食品生产基地、生产加工企业、进口食品企业、餐饮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及其相关人员等备案数据,对奥运食品生产基地及其产品、奥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进行动态监测的数据和对奥运场馆内外现场巡查的数据。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旅游局、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医疗卫生部和安保部、各区县政府、相关行业协会
2.构建奥运食品安全检测体系。构建由所有奥运食品备选供应基地和供应企业组成的自检体系;完善快速检测体系;建立承担奥运食品供应基地环境监测及奥运食品检测等工作的实验室检测体系。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检测机构、相关科研院所
3.建立奥运食品兴奋剂控制机制。加大对生产源头的控制,严禁使用兴奋剂类或能产生相似效用的物质。对备选养殖基地提前2年实施兴奋剂类物质动态监测,保留所有记录,建立完整的数据库。一旦发现阳性样本,立即启动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兴奋剂检出事件。
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卫生局
参与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北京奥组委医疗卫生部、相关研究单位、相关检测机构
4.建立奥运食品安全监控系统。在本市食品安全监控系统基础上,在奥运场馆内外重点地区的餐饮场所设置信息监测点,建立奥运食品安全监控系统,快速、全面掌控奥运食品安全状况。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旅游局、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医疗卫生部和安保部、各区县政府
(五)奥运期间的食品安全控制。
加强奥运场馆内的食品安全控制。在奥运食品物流配送中心、奥运场馆内的厨房、餐厅、各种饮食供应点合理设置电子监控设备,采集信息。制定奥运场馆内食品卫生设施、环境、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执行标准。加强食品安全检查,重点对奥运村餐厅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残留、从业人员健康、厨房和餐厅的卫生状况等进行检查;对奥运场馆内其他监控点加强食品原料、食品温度、卫生状况、用餐环境、垃圾处理等情况的检查,并形成记录。
加大对奥运场馆周边地区、旅游景点、繁华地带、宾馆、交通枢纽等重点地区餐饮场所的检查力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合理配备执法检查人员、移动监测车,加大对经营证照、环境卫生、卫生设施、冷链运输等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旅游局、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医疗卫生部和安保部
(六)奥运食品反恐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制定奥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奥运食品安全应急指挥协调机制,与奥运医疗急救体系搭建沟通渠道。制定各类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措施,按危害和风险程度对事件实行分级管理。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旅游局、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医疗卫生部和安保部
2.做好奥运食品反恐安全保卫工作。在全市建立食品反恐安全保障体系和机制的基础上,加大对奥运食品物流配送中心、厨房、餐厅、咖啡厅等重点餐饮场所及生产、运输等环节的监控,加强对食品、饮用水中化学毒物、放射性物质和致命生物制剂的检测工作。一旦发生食品恐怖事件,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工作。增添部分反恐装备,如通讯设备、快速检测设备、便携式执法检查设备等。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北京奥组委安保部
参与单位:市农委、市农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京奥组委医疗卫生部、运动会服务部等
(七)搞好专业培训及食品安全知识普及。
按岗位进行分类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奥运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公共卫生知识、卫生操作规范、职业道德及奥运知识等,培训人员主要包括厨师、餐饮服务人员及餐饮服务商、执法检查人员和志愿者等。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市民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强化食物中毒安全防范意识,开展宣传活动,将食品安全知识带进社区、街道和学校。
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北京奥组委运动会服务部
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劳动保障局、市农委、市农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区县政府等。
B. 智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整体解决方案
智慧农批立足农批市场当前现状,展望农批市场未来趋势,利用新的技术手段、新的管理理念,以实现农批市场管理降本增效、服务提档升级、交易电子化和线上线下一体化为目标,巩固农批市场核心地位,更好地满足农产品新时代新流通的新需求,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促进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提升农产品流通食品安全水平,融合现代物流、供应链金融,打造新一代数字化农批新生态,最终解决我国农产品买难卖难问题。
智慧型批发市场是未来的发展趋势,通常从四个方面着手:
→人:批发商、采购商、管理员。
→车:物流的载体,车的管理体现了市场环境管理的水平。
→货:货是整个流程的核心。
→场:场地的管理是一个持续进步的过程,最忌管理者习惯了场地的脏乱差。
C. 乡镇食品安全实施方案
XX镇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了扎实开展今年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根据区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进一步落实"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力争通过努力,使我镇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以农村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初步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更加完善,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更加科学有效;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发挥,企业的安全责任和意识明显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防范水平和监督能力显著提高;食品产业基本实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健康消费需求不断得到满足。
二、突出重点,强化整治,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
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切入点,紧紧围绕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七大类食品,狠抓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四个环节的专项整治,深入持久开展食品放心工程。
(一)强化食品源头污染的整治。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开展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大对蔬菜农药残留和生猪"瘦肉精"的例行监测力度,深入开展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的专项整治。向农民宣传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等知识,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养殖小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示范农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和出口产口生产基地的建设,推进产地环境污染监测工作,加快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产品的认定和申报认证工作。
(二)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高度重视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的整治,切实提高食品工业水平。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生产加工行为。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抓紧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实施市场准入,尽早启动其余13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实行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加强对生猪屠宰监管,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继续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大集贸市场"肉菜粮三放心工程"、"放心豆制品工程"、"放心早餐工程"的推进力度,积极推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生产流程,扶持诚信守法的生产企业,倡导市民放心满意的品牌食品。
(三)强化食品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落实市场主办单位对进场经营者的资格审查、食品质量管理和教育引导责任,严把市场准入关。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完善监督抽和食品卫生例行监测制度,督促经营企业落实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加强对餐饮业、学校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开展学校食品、散装食品专项检查。
(四)强化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将监管的重点和工作重点下移,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加大对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建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店超市、个体厅点、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地区(特点是农村学校)食品销售网点的检查整治,取缔无照经营食品和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明、不符合食品质量标准、过期变质儿童食品的行为。对儿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普查,严格儿童食品的市场准入,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生产儿童食品的加工点,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农民和低收入者的利益。
(五)依法严厉查处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部门要加强同公安机关联系,及时移送涉嫌食品犯罪案件,不可以罚代刑。凡是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是要集中力量及时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以起到震慑作用。重大典型案件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宣传、教育、新闻等部门和单位的密切配合,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积极引导广大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报道各部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成果以及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曝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件。
三、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认真落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
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而紧迫的任务,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射阳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政府办、卫生院、工商所、公安派出所、财政所、经贸所、农林所、教育办、粮管所、城管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研究、草拟全镇食品安全工作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及时报告制度以及日常监管信息沟通机制,处理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和检查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按照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能,明确监管责任。射阳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并承担由卫生部门划入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查处生产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承担食品生产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上市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取缔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卫生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查处上述范围内的违法行为;经贸部门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肉品、酒类流通秩序;农林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和畜禽产品检疫检验;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水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经贸、农林、海洋渔业、粮食、教育等有关行为主管部门要加强种植养殖、食品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行业管理工作,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引导、监督各单位模范遵守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生产经营使用安全食品。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调整,尽快清理涉及食品安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促进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同时,要积极研究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的机制与措施,落实内部和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强化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镇政府要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和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制,统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全面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建立并完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特别是强化企业法人代表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制体系。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本地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对因工作失职、监管不力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甚至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政府及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农村村委会等基层,也要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食品安全基层执法人员力量,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各部门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财政投入,切实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监测技术条件,保证办公、办案和监督抽查等经费。
(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质监、农林等部门要积极推行有关食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积极制定修订我县配套实施标准。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现有检测机构的作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严格资质审核,并使其逐步面向社会,实现资源共享;实行检测信息共享,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测。
(六)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设为核心,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方法和途径,逐步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
(七)加快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农林部门负责发布有关初级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等检测信息。质监、工商、卫生和药品监管4个部门联合发布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综合信息的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及定期发布。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除发布日常监管信息外,要及时将综合监管信息报送射阳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及通报网络,逐步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同时,建立相应的控制体系,健全作增强快速反应系统和能力,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我县食品安全的预警和控制能力,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八)强化食品安全工作效能监察。监察部门组织对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监察,采取日常监管与定期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一般性检查与重点典型剖析相结合、查处案件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同时,建立食品安全工作交通监察例会制度,多形式、多渠道地对食品安全工作方面的关键事项开展效能监察,督促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能,严肃工作纪律,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方面的突出矛盾,查纠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九)建立农村现代流通网、群众监督网和举报奖励制度。加快改造和规范农村基层流通网络体系,引导和支持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向农村发展连锁经营网点,建立商品配送和供应网络。广泛发动群众,拓宽信息渠道,构筑及时有效的"群众监督网",充分发挥各级消费者协会及其基层组织的作用,在农村和社区抓紧建立一支群众性的消费维权监督员队伍,做好监督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法制水平和监督能力。探索在各镇(区)的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建立方便、畅通的举报渠道,广辟执法监管部门的信息来源,增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逐步建立全县统一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
D. 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方案
食物安全教育刻不容缓——曝光香港食物安全潜规则
自费举报香港食物安全罪案274宗
正直市民遭香港当局打压致精神失常
——一位受害女童父亲的悲惨遭遇
Tac先生对女儿一直呵护有加。一天,三岁幼女食用香港某超市出售的食物后,持续高烧,送医院急救,方知是感染肠胃炎。后经化验,该食物内含有数十条虫。
此后,Tac先生又发现多间超市出售发霉、变质和过期食物。对香港执法部门漠视投诉,玩忽职守的行径,Tac先生极为愤慨,先后向主管当局、立法会议员发出数百封邮件,痛诉不安全食物之严重危害,跪求当局从善如流,重典治乱。然而,Tac先生的正义诉求,犹如石沉大海。
为防悲剧重演,Tac先生决定揭穿重重黑幕。透过对全港数百间大型超市的暗访取证,Tac先生耗资逾万元购买了数百种不同品种的过期食物作为证物交予当局,现场拍摄了数以千计的照片和影片,向当局提供了数十万字的食物投诉供词……
Tac先生调查发现,位于香港繁华商业中心区内某大型超市,在五个多月内,先后十一次售卖过期食物,而距离该超市不足五十米处,就是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总部。更令人愤慨的是,Tac先生在铜锣湾某超市付款购买多件过期饮品作为证物后,遭多名店员抢夺毁证。Tac先生致电当局求助,当局拒不派员到场执法,致使涉嫌干犯罪行者得以逍遥法外。
在八个多月内,Tac先生排除各种阻力,先后举报了274宗超市涉嫌售卖过期食物的个案。而当局数以千计的执法人员又是如何监管和巡查的呢?官方资料显示:此前三十个月内,当局发现食物已超过食用期限的个案总数为4宗。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当局对商家罪行视而不见,对民众健康麻木不仁,是造成今日香港过期食物泛滥成灾、无良商家有恃无恐的根本原因。如果无人挺身举报,香港食物安全触目惊心的真相将永远被掩盖。Tac先生“不识时务”的举报触犯了当局大忌,恼羞成怒的当局展开了一系列疯狂的报复行动,必欲置之于死地而后快。为了继续粉饰太平,当局不断玩弄花样,刻意制造高压恐惧,处心积虑地阻挠Tac先生举报,以各种防不胜防的卑鄙伎俩,对Tac先生进行残酷的精神迫害,致其精神健康状况急剧恶化。Tac先生无法接受的是,作为纳税人,自己每年将辛苦赚得的血汗钱供养给政府,官员养尊处优,坐享高薪厚禄,却罔顾市民权益,悍然动用政府资源,对付一个为公益而艰辛奔走的正直市民。
近年来,全国各地政府纷纷设立举报专项基金,奖励市民举报食物安全犯罪,不遗余力加大打击食物安全犯罪力度。香港当局却冒天下之大不韪,一方面穷凶极恶,视举报人如眼中钉,不择手段打压市民举报;一方面倒行逆施,放纵销售商将一些容易变坏的食物日期标签由“此日期或之前食用”篡改为“此日期前最佳”,以逃避法律惩罚。
《苹菓日报》、《星岛日报》、《东方日报》、《明报》、《太阳报》、《文汇报》、新浪网等香港各大媒体对Tac先生举报过期食物进行了全面报导,香港食物安全丑闻欲盖弥彰。然而,食物安全“无人管”的乱象不但没有收敛,反而愈演愈烈,持续蔓延。
香港申诉专员公署担当监察政府运作的角色,包括政府监管不力等,并有权就可能广受市民大众关注的课题进行主动调查。Tac先生多次致函要求申诉专员介入调查,均遭拒绝。痛定思痛,Tac先生不得不寻求全国舆论的声援。此时的Tac先生,面对排山倒海的压力,精神濒于崩溃,经香港某医院精神科确诊患上“混合性焦虑抑郁症”,疾病的折磨时常让他痛不欲生。
人间正道是沧桑。Tac先生不畏强权,曝光香港食物安全潜规则,为坚守良知,捍卫正义付出了惨重代价,期盼社会各界仗义执言,爱心人士伸出援手,一起帮助Tac先生走出困境。(Tac先生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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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食品厂的环境安全应急方案
给你一个范文,你可以据此按需求进行删改,加添。琼中县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为了有效预防和消除突发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按照“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以预防、降低病死率为目标,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控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促进食品市场规范化运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组织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一)决策领导机构 由县政府统一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根据事故预测和变化情况,按照事故等级,成立相应的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琼中食品监督管理局,指挥部成员从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食品安全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 (二)日常管理机构 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食品安全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县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防控工作。 (三)应急指挥体系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等级,建立相应的指挥体系,分级设立指挥部。其主要职责是: 1、部署、组织、协调、指挥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贯彻落实省食安委的有关方针、政策,并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2、指挥、协调全县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指导各种抢救工作。 3、掌握全县食品安全动态,及时向省食安委及省政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不断调整、充实和完善各项工作预案、方案和措施。 4、根据食品安全事故轻重情况,适时调整响应级别,使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使损失降到最低。 5、贯彻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6、发布公告、通告、信息,编发简报、要情。 7、接受投诉、举报,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查处。 8、统一调配整合执法资源。 9、负责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信息,上传下达。 10、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民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县政府职责 县政府对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成立县食品安全防控指挥部。突发事故发生时,根据事故发生的轻重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和群众落实食品安全抢救措施。 (五)各有关部门职责 1、县食安委: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承担食品安全的协调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职责,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制度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的专项执法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2、卫生局:是食品安全的主管机构,具体负责全县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防控工作,主要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强化餐饮业和食堂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组织对食品、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进行处罚。对食品进行卫生监测、检验和卫生评价,公布食品卫生情况。对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及时采取控制措施。3、农业局: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负责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实施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督检测工作;严格执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质量认证并配合相关部门作好标识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查处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高剧毒农药、兽药和渔药的违法行为。4、质监局:负责食品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负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组织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引导、帮助、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标采标、加强计量监督工作,加强质量管理;以监督抽查为主要方式对食品质量卫生安全进行监督,依法查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5、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负责做好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工商登记注册;组织对食品经营主体和食品入市、交易、消费环节的日常监管,对流通领域的食品监管实行商品准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批发店,超市严格建立进销台帐,进货实行查验商品办法。包括对经营资格、食品质量、包装标识、商标广告等的监督检查,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取缔无照经营。6、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保健品的监管和认证工作,制定保健品的相关管理措施,依法查处假劣保健食品。7、公安局:协助相关部门及时做好事故发生地的治安维护工作,对事故严重或造成人员死亡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办。8、建设、环保局:负责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储存、处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9、教育局: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学校食堂卫生安全责任制度、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要将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对学校的综合评估中,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提高学生食品卫生安全和自我防范意识。学校校长是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食堂建设与管理、保障学生健康与卫生安全的责任。对不履行职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限期内达不到卫生要求和无证经营的,要追究其责任。三、信息报告县卫生部门负责全县公共卫生信息网络的建设与管理。完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及村卫生室的网络建设。建立现代化决策指挥网络,实现决策和指挥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反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各医疗防疫机构要按国家相关法规和《海南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的规定准确上报事故情况,在报告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时应报告县食安办。由县食安办综合事故情况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四、应急准备(一)卫生部门要成立防治食品中毒专家诊疗专业队伍,负责事故应急处置、病例诊断、病人救治会诊调查和对基层的指导工作。(二)完善120急救中心的各项配置工作。(三)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应急队伍,组织、配合医疗专业队伍的应急处理。(四)各乡镇政府、居委会、村委会要组织开展各项防控工作。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五、事故分级与应急响应(一)事故分级根据事故发生的轻重、缓急程度不同,确立为四个等级。四级事故(又称一般严重事故):造成人员中毒10人以下、中毒轻微、没有人员死亡,确定为四级事故。三级事故(又称比较严重事故):造成人员中毒10人以上30人以下,没有人员死亡的,确定为三级事故。二级事故(又称相当严重事故):造成人员中毒30以上50人以下,没有人员员死亡,确立为二级事故。一级事故(又称特别严重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50人已上的,确定为一级事故。(二)责任划分。1、餐饮业食物中毒,由防疫站牵头,卫生局组织专业医疗队做应急处理。2、学校食堂食物中毒,由教育局牵头,卫生局组织专业医疗队做应急处理。3、流通环节引起的食物中毒,由工商局牵头,卫生局组织专业医疗队做应急处理。4、初级农产品和农药引起食物中毒,由农业局牵头,卫生局组织专业医疗队做应急处理。5、建设工地、矿区等集体用餐引起的食物中毒,由建环局牵头,卫生局组织专业医疗队做应急处理。6、食品加工环节引起的食物中毒,由质监局牵头,卫生局组织专业医疗队做应急处理。7、工厂及猪、禽引起的食物中毒,由商务局牵头,卫生局组织专业医疗队做应急处理。8、药品引起的食物中毒,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卫生局组织专业医疗队做应急处理。9、水产品引起的食物中毒,由渔业局牵头,卫生局组织专业医疗队做应急处理。10、野外作业,因林木及林木小产品引起的食物中毒,由林业局牵头,卫生局组织专业医疗队做应急处理。其它食物中毒,按照各职能部门,相应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展开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同时,要加强沟通协调,提高执法效率。(三)实行主管与分级响应为科学、经济、有效地处理事故,县食安委根据事故等级,发展趋势及控制的程度,及时将情况上报县政府,由县政府根据事故等级情况建立相应的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调整响应级别或结束响应。1、四级响应:根据某个地区单位出现食品物中毒上报的情况,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且中毒轻微,没有造成人员死亡,指挥部根据中毒情况,决定由何部门牵头,何部门配合,启动四级响应。 (1)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其他副职人员应迅速组织相关单位人员、120救护车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中毒者。 (2)收集、分折事故原因,通报有关信息,上报有关上级部门。 (3)各相关部门按相应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4)调查并提出处理相关责任人意见。 (5)处理事故发生的善后工作。 2、三级响应:发生三级事故后,经指挥部决定,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在坚持四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1)组织专家组赶赴现场,进行前处理。 (2)维护现场,配合公安部门破案。 (3)防止事态扩大,做好群众的工作。 (4)做好相关材料,上报省食安办备案。 3、二级响应:发生二级事故后,经指挥部决定,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在坚持三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1) 组织工作组进驻事故地点开展工作。(2)迅速上报省食安办,由省食安办组织相关食品安全职能部门来处置。 (3)封阻事故周边地区,严格落实各项有效措施。(4)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所拥有的专用急救车辆,统一归领导小组指挥部指挥,确保随叫随到。4、一级响应:发生一级事故后,指挥部要立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在坚持二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1)所有食安办成员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起到现场。(2)启动公安武警封阻事故周边地区(3)做好宣传,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等工作;(4)做好死者的安置工作。六、附则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所有单位食品安全防控工作。 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F. 如何应对食品安全问题
一、 加强食品源头质量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搞好食品安全,必须从源头抓起,切实抓好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和消费四个环节,做到环环相扣,全方位监管。目前,我市食品生产经营方式分散,是食品安全的一大隐患。种植也好,养殖也好,作为食品加工业主体原料的农产品,绝大多数都是以个体生产为主,对这个数目庞大,形式分散的群体,要对其产品质量实行严格的监控,难度可想而知。所以,一定要在现有的生产方式上,逐步引入集约化、规范化管理,对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控,才能确保农产品不受污染,进而保证食品安全。同时,搞好源头治理,必须结合实行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推进监管关口前移。利用计算机等现代技术手段进行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商品台帐登记和食品卫生质量购销档案管理,建立商品标签标识、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等一系列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
二、加强食品流通、消费领域的监管,提高上市食品卫生质量安全水平。食品质量是食品安全的关键所在,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管是确保流通、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的重要任务。一是充分利用抽查、巡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对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的监测制度,并作为强化对食品质量监管的重要手段。三是积极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推广食品产销“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管理方法和模式。实现从“以打为主,打防结合”,到“以防为主,防打结合”的转变,建立全方位的流通领域监管体系,不断提高上市食品卫生质量安全水平。
三、 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行业自律机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自律对保证食品安全也是尤为重要的。所以,我们必须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食品流通企业行业信用标准,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强化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市场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实施上市销售食品安全责任制,推动食品市场建立经营者和商品“黑名单”、“黄牌警告”制度。制定和完善行业行为规范和道德规范。加强对经营者的法制和诚信教育,督促企业提高诚信意识、质量意识和守法经营的自觉性,从而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行业自律机制,更好地对消费者负责。
四、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全面建立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产品和卫生标准,构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在全社会进行公示。不仅使执法部门之间标准一致,信息共享,执法有章可循,而且增强全社会公民的防范监督意识。同时,充分发挥农业、质检、卫生、商务等部门检测机构的作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严格资质审核,逐步面向社会,实现资源共享。不搞重复建设,实现检测信息共享,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测。从而保证上市销售食品的卫生质量符合健康标准的要求。
五、建立一个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逐步实现责、权、利相统一的现代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当前食品安全执法主体面临着两大难题:一是执法监督体系尚未完全理顺,职责分工不明;二是各部门在食品安全体制建设,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风险控制体系建设中,缺乏统一协调和统筹规划。针对这一现象,我们认为要从管理源头做起,尽早成立一个部门或者一个机构专门行使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统一组织、协调、管理与食品安全有关各部门的工作,逐步建立现代食品安全控制体系,通过实施科学的协调一致的监测、监控、执法、科研、教育计划,就可以对食品从生产、加工、包装、储运、销售和进出口等多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管。
G. 对于创建食品安全城市,提一些合理意见或建议
食品安全是国计民生之本,社会和谐之基。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央及省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精神和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的意见》(宜府发〔2012〕2号)要求,针对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围绕“两个率先”目标,把食品安全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政府监管职能,创新食品安全工作思路,强化食品安全工作措施,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努力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切实保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创建目标。通过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各项工作,使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食品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加工体系逐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不出现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到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覆盖率达到100%;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达到95%;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85%以上。全市形成“安全生产、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食品安全格局,基本建成食品安全放心城市。
(三)工作原则
——统筹联动。坚持全市统筹、分级负责、部门指导、多方联动,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依法监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源头治理。坚持预防为主,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关口前移,力争把食品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属地管理。坚持地方政府对本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
——专群结合。把专业执法部门监管与社会公众监督有机结合,动员全社会关心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形成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
——完善创新。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体制机制,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思路和方法。
(四)推进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
认真组织落实《宜都市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重点开展蔬菜、畜禽、水产品标准示范基地创建。到2015年,全市创建蔬菜标准园5个、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15个、水产品标准养殖基地4个,三类农产品基本实现无公害生产,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大力实施种子、沃土、植保、高产创建等四大工程,稳步提高粮油综合生产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到2015年,建成6万亩优质无公害水稻生产基地、13万亩优质双低油菜产业带、8万亩高产加工型脱毒马铃薯繁育和生产基地。加快建设中国一流的柑橘主产区,开展标准果园建设。到2015年,全市柑橘总面积达到35万亩,每年规划建设标准果园1.5万亩,到2015年标准果园建设累计达到18万亩以上。重点打造名优绿茶、红茶、特种茶三大专业生产基地,加快茶园机械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到2015年,全市茶叶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标准茶园种植面积达到5.5万亩。
(五)加大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监管和动植物疫病监控力度
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督促重点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建立生产记录档案,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对基地生产的产品进行自检,做到产地准出;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推行市场准入;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行贴牌上市,做到产品质量责任可追溯。
(六)严格食品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
实行巡查、回访、年审、强制检验等措施,建立企业全备案、产品全登记、检验全记录的监管机制。以QS认证为切入点,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规范化加工的各项制度,严把食品标准审查关、原材料进货关、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关、产品出厂检验关、产品销售服务关,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切实强化对全市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企业的监管,做到食品添加剂100%备案监管。
(七)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
摸清底数,建立档案,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严格落实企业责任。按照“分类管理、限制销售”的原则,严格限定销售区域,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积极推行豆腐、面条加工企业和餐具集中消毒企业兼并联合重组,不断向标准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坚决取缔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
(八)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
严格许可行为,规范经营资格,把好食品质量准入和进货关。健全食品流通追溯制度,强化市场日常监管,实行全程适时监管。完善质量动态监测,对粮油、乳制品、儿童食品、熟肉制品、酒类、调味品等消费大的重点品种,加大抽检频次,组织风险监测,开展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把食品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九)提高检验检测的科学性
按照“统一下达计划、统一安排经费、统一发布信息”的要求,由食安办组织专家对监管部门上报的检验检测计划进行论证,强化薄弱环节检测,减少重复检测,提高检测科学性。到2015年,全市食品抽检品种、企业和地域覆盖率均达到100%。
(十)加强检验检测网络建设
整合资源,提高检验检测能力。推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专业检验检测室建设,提高专业检验检测能力。加强便捷式检验检测站(箱)建设,提高监管部门现场控制水平和快速检验检测能力。采取“以钱养事”的方式,在较大型农产品批发(集贸)市场设立快速检验检测室,提高直接服务社会公众的能力。加快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鼓励社会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建立和发展。到2015年,全市形成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检验检测总体能力基本满足日常检测工作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网络。
(十一)落实企业自检制度
采取投资抵免、加速折旧、特定准备金和财政补贴等多种激励手段,鼓励企业加大自检投资力度,提高自检能力。建立健全企业自检年度考核和公示制度,加大对企业自检的监管力度和违法惩处力度。到2015年,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农副业生产基地以及较大型批发市场、城乡集贸市场、超市等经营单位,全部建有食品安全自检机构,上架销售的食品都佩带《检验合格证》等安全“身份证”。
(十二)大力推行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
加强食品“三网”(食品监督网、供应网、信息网)基础建设,全面建立食品安全社会化、精细化、信息化监管体系,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理食品安全问题。食品监管执法人员与网格员(协管员、信息员)等社会监督人员实行工作对接,提高日常监管效能。合理划分监管单元,把监管责任落实到部门执法人员和网格员,落实到每一个市场主体,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把传统监管方法与现代监管手段有机结合,充分运用网络等现代技术,实行信息共联互享。
(十三)着力提高食品安全溯源水平
全领域落实食品及其原辅材料购进索证索票制度,加快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生猪产品溯源系统和生猪无害化处理监控系统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兴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真正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
(十四)加大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打击力度
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力度,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和问题大整改活动。突出重点领域和区域,突出特殊时期和高风险品种,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十五)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各监管部门要完善信用信息征集、披露、使用制度,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实行信用分级,做到更新及时、覆盖全面。
(十六)建立食品安全奖惩制度
在国家食品储备、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公共服务、项目核准、技术改造、融资授信、资金扶持、信用担保、社会宣传等方面参考使用企业信用信息及评价结果,对诚信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对失信企业予以惩戒。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十七)加强企业和行业自律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把食品产业作为道德产业,依法生产经营食品,增强企业和员工的诚信意识,形成有效的企业自律机制。食品行业协会要制定和完善行规行约,在行业内开展诚信宣言、公约、自查互查等自律活动,全面发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规范、引导、督促作用,强化行业自律。
(十八)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
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市、放心乡(镇)、放心村(社区)、放心企业“四级联创”,建设一批工作创先争优、保障水平较高、风险有效控制、群众消费放心的示范单位。力争到2015年,全市70%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80%的村(社区)、90%的乡(镇)达到示范创建标准。
(十九)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把食品安全监管关口前移,制定年度抽检计划,开展食品化学污染物、食源性致病菌、食源性疾患监测和风险评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对潜在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早解决,提高主动发现、事前干预的防范能力。
(二十)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各有关部门发现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在向市政府报告的同时,向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和市食安办报告。
(二十一)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完善市、乡(镇)人民政府政府、陆城街道处、松宜矿区管委会及各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组建应急处置专家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