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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酒类批发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06-23 01:05:03

① 酒类 管理制度

公司依法执行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在批发酒类商品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详细记录酒类商品流通信息。《随附单》附随于酒类流通的全过程,单随货走,单货相符,实现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 本公司采购酒类商品时,向首次供货方索取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限生产商)、登记表、酒类商品经销授权书(限生产商)等复印件。 对每批购进的酒类商品索取有效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以及加盖酒类经营者印章的《随附单》。 本公司储运酒类商品时符合食品卫生管理、防火安全和储运的相关要求。酒类商品远离高污染、高辐射地区,远离与有毒、有害、污染物(源)、腐蚀性等物品。

② 酒类商品经营管理制度

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
前言
为规范酒类商品市场流通秩序,加强对酒类商品零售的管理,保证酒类商品零售交易过程的规范性和产品质量的可靠性,保证商品零售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北鹰、曲英、王延才、刘普合、孔令羽、魏晓英、王耀荣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酒类零售经营者从事酒类商品零售交易活动应具备的经营条件与应实行的经营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酒类商品的零售经营者。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是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57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
GB 2758 发酵酒卫生标准
GB 10343 食用酒精
GB 10344 饮料酒标签标准
GB/T 17110 商店购物环境与营销设施的要求
GB/T 17204 饮料酒分类(GB/T 17204----1998, eqv OIV:1996)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酒类商品零售 alcohol commodities retail
以直接向最终消费者销售酒类商品的交易活动方式。
4、经营条件
4.1 经营资质
4.1.1 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4.1.2 应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酒类零售许可待其他证明
4.2 经营场地
酒类零售经营者应有相对固定的、与经营规模或经营技术条件相适应的经营场地,持有房屋产权证或经营场地租凭合同。经营场地符合食品卫生管理、消防和建筑设计防火要求。
4.2.1 选址
应符合酒类商品特性要求。
4.2.2 销售场所
4.2.2.1 应设于建筑物内,具备完整、符合商品零售所必需的照明、空气调节、空间通透的条件。
4.2.2.2 应明亮、整洁、具有商品展示、交易的功能,主通道和货架间具备GB/T 17110 规定的要求。
4.2.2.3 与仓储设施分开。
4.2.3 仓储设施
4.2.3.1 应有相对固定的仓储设施。
4.2.3.2 应远离高污染和高辐射地区,远离热源或采取必要措施使其不受热源的影响。
4.2.3.3 应设于建筑物内,地面平整,干燥通风,能够满足所经营酒类商品的温度等要求。
4.3 经营设备
4.3.1 商品陈列设备
应有独立、稳固的商品陈列、资金结算要求的设备,并保持设备功能的正常。
4.3.2 资金结算设备
应具备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资金结算设备。
4.4 专业人员
应拥有具备酒类知识,熟悉国家有关规定和有关标准的人员。
5、经营管理要求
5.1 采购管理
酒类零售经营者应保证所选择的供应商具备合法的经营主体资质条件,采购的商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要求,采购过程信息记录完整、真实。
5.1.1 供应商的选择
5.1.1.1 酒类零售经营者就保证所选择的酒类商品供应商具备合法的主体资质条件,认真审核其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准产证、批发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国空规定的其他证明等,对进口酒类商品还要审核其国家出入境检疫部门核发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和《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
5.1.1.2 酒类零售经营者对在政府指定的企业信用档案系统中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企业不应作为供应商。
5.1.2 采购商品的质量控制
酒类零售经营者应执行GBl0344相关条文,对采购的酒类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标识、产地、出厂检验证明等进行审核,执行GBl0344、GB 2757、GB 2758、GB 10343、GB/T 17204等相关条文,应有对酒类商品的质量进行初步鉴别的控制流程。
5.1.3 采购过程信息记录的管理
5.1.3.1 酒类零售经营者应建立采购过程信息管理台账,保证采购过程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并完整保存三年。
5.1.3.2 采购过程信息管理台账应记录下述信息:
——供应商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目前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许可证代码、联系电话 等);
——采购商品基本信息(如名称、种类、数量、批次、标准、价格等);
——商品质量信息(如质量证明文件、质量检查或鉴定等);
——“索证索票”状况信息;
——采购商品入库信息。
5.2 销售管理
5.2.1 酒类零售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的商品,不应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并有明确的流程控制加以保证。
5.2.2 酒类零售经营者不应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
5.2.3 酒类零售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小票或发票。
5.2.4 所售酒类商品应明码标价。
5.2.5 酒类商品不应与有毒、有害、污染物(源)、腐蚀性物品等混放。
5.3人员管理
5.3.1直接接触酒类商品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
5.3.2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并按国家或行业规定取得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
5.4 广告管理
酒类商品的宣传广告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③ 酒类批发管理条例

这条规定限制的是酒厂(生产酒的企业)不能向没有许可证的单位批发酒类,也就是说,如果单位、酒店没有取得酒类经营许可证的话,不能直接到酒厂去批发酒。你作为经营酒类批发的单位,批发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受这条规定的限制。

④ 上海市酒类商品产销管理条例的介绍

《上海市酒类商品产销管理条例》为地方性法规,是上海市为了加强本市酒类商品的产销管理,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条例,共有28条,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⑤ 酒类批发的购销管理制度、质量检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麻烦发下给我,急要[email protected],谢谢

首先购进不用再做什么了,在批发或零售时,还要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把货方的收入换算成不含税的销售额(用销售总额/1.03)就可以了,然后用不含税的销售额乘以0.03得出销项税额。附加税用当月的销项税乘以7%和3%就可以了。
所得税方面,结转成本要看你们在税务局备查的是什么方法,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和加权平均法,品种多的化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但不能随意变更方法。
至于没开发票部分要自报销售的,可用内部出库单代替,入帐科目和开票的方法相同。
第二季度的所得税报错了要和税务专管员去沟通,如有税的话可能要缴纳滞纳金的。酒水代理管理系统是一款专门针对酒水代理行业管理软件,其中包括采购管理,送货管理,销售管理,仓库管理,返利管理,回收管理,报表管理,基本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等子模块。实现了对酒水代理商的从采购、销售到回收、返利全程管理,其图形化操作、导航式界面依然延续着非凡系列软件的传统特色,为众多用户提供了直观而快捷的操作模式。软件界面设计简洁、美观、人性化的操作流程,使普通用户不需培训也能很快掌握软件操作使用方法。
长期以来,酒水代理商们的账目都是依赖工作人员手工进行的,对于厂家而言一般要求这些代理商先款后货,而终端客户则是先货后款,这就给这些经销商带来了极大的资金压力、管理压力,面对如此复杂的账目往来,工作人员稍有疏忽,便造成了账目模糊不清,甚至赔了款而自己浑然不知,这就制约他们的发展。
我们针对此种情形,深入到代理商中间,聘请行业资深人士参与研发设计,确保软件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帮助代理商管理好自己的企业,给您一份详细而明晰的报表,让您在轻松愉快的工作环境掌握自己的库存、现金、欠条、成本及利润等经营状况。
功能模块:
基本信息:记录各个商品、供应商、客户等的详细信息,帮助用户掌握、查询各种繁琐的基本资料信息
采购管理:进行商品采购入库,采购退货,采购付款,及相关操作和查询。
销售管理:进行商品销售送货,销售出库,零售出库,销售退货,销售收款,及相关操作和查询。
仓库管理:包括商品库存管理,回收物品管理,商品报损报溢,仓库调拨,商品拆装,借入借出,及相关操作和查询。
回收管理:包括采购回收和销售回收,即管理供应商、客户的应该回收的瓶盖、酒瓶等物品数量、价格等
返利管理:包括采购返利和销售返利,即灵活计算供应商、客户对商品的返利金额、
报表管理:包括采购入库明细,应付款明细,销售出库明细,应收款明细,库存明细,回收报表,返利报表等。
其它管理:包括其它收支,存取款管理,欠条管理,返利提现等相关操作。
系统管理:包括数据备份,数据恢复,操作员管理,系统设置及相关操作。

⑥ 你好,麻烦你发一份酒类批发的购销管理制度、质量检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谢谢!

食品购销台帐制度
为从根本上遏制不合格食品的流通销售,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市场(商场、超市)营销信誉,诚信为民,根据《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凡进入市场(商场、超市)经销食品的经营者,必须建立食品购销台帐并详细登记。
二、经营者与供货人的交易,应当索取供货人相应的证照,即: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进货发票、出厂合格证(复印件),并每年核对一次。
三、经营者对购进的食品应当按批次向供货人索取食品质量检验证明、合格证和检疫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一份交市场开办方(商场、超市)备案,一份由经营者本人留存。
四、经营者要对每日购进的食品按批次将品名、产地、生产或加工厂家、进货渠道、购进日期和数量、供货人姓名等内容详细记入台帐。
五、经营者要将供货人提供的各种资料和进货发票(包括进货单),按批次装订保存完整,以备查验。
六、经营者除详细登记进货内容外,还应将销货情况认真详细的登记,一但发现有不合格食品售出,可按照销售记录迅速将消费者找到并召回售出食品。
七、经营者要妥善保管《食品购销台帐》和相关资料,不得污损,不准转借。
仓库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的一些具体情况,特订本规定。
第二条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根据本规定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并使物资储存、供应、销售各环节平衡衔接。
(2)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如实登记仓库实物账,经常清查、盘点库存物资,做到账、卡、物相符。
(3)积极开展废旧物资、生产余料的回收、整理、利用工作,协助做好积压物资的处理工作。
(4)做好仓库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仓库和物资的安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属的各级公司,包括全资公司和控股公司。
第四条仓库管理人员纳入其所在企业的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仓库保管员由总公司财务委员会统一安排和调配。
二、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五条外购物资(包括外购材料、商品等)到达后,由业务部门经办人填制“商品验收单”一式四份(经仓管员签字后的“商品验收单”,一联由业务部门留底,一联交统计,一联由业务部门交给财务部,一联交仓库作为开具“入库单”依据),仓管员根据“商品验收单”填写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将实物点验入库后,在“商品验收单”上签名,并根据点验结果如实填制“入库规格单”一式三份,送货人须就货物与入库单的相应项目与仓库员核对,确认无误后在“入库单”上签名,做到货、单相符,仓管员凭手续齐全的“商品验收单(仓库联)”和“入库单”的存根登记仓库实物账,其余一联交财务部门,一联交业务部门。
第六条企业自身生产的产成品入库,须有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由专人送交仓库,仓管员根据入库情况填制“入库单”一式三份,双方相互核对无误后须在“入库单”上签名,签名后的入库单一联由仓库作为登记实物账的依据,一联交生产车间做产量统计依据,一联交财部作为成本核算和产品核算的依据。
第七条委托加工材料和产品加工完后的入库手续类比外购物资入库手续进行办理,但在“入库单”上注明其来源,并在“发外加工登记簿”上予以登记。
第八条因生产需要而直接进入生产车间的外购物资或已完工的委托加工材料,应同时办理入库手续和出库手续,以准确反映公司的物资量。
第九条来料加工户所提供的材料类比外购物资入库办理手续,但不登记仓库实物账,而设“来料加工材料登记簿”,以作备查。
第十条车间余料退库应填制红字领料单一式三份,并在备注栏内详细说明原因,如系月底的假退料,则在办理退料手续的同时,办理下月领料手续。
第十一条对于物资验收入库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的现象,仓管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其程度报告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和公司经理处理。
三、仓库物资的出库
第十二条公司仓库一切商品货物的对外发放,一律凭盖有财务专用章和有关人士签章的“商品调拨单(仓库联)”,一式四份,一联交业务部门,一联交财务部门,一联交仓库作为开具“出库单”依据,一联交统计。由公司业务员办理出库手续,仓管员根据“商品调拨单”开具业务承办人,一联由仓库作为登记实物账的依据,一联由仓管员定期交财务部。
第十三条生产车间领用原料、工具等物资时,仓管员凭生产技术部门的用料定额和车间负责人签发的领料单发放,仓管员和领料人均须在令料单上签名。领料单一式三份,一联退回车间作为其物资消耗的考核依据,一联交财务部作成本核算依据,一联由仓库作为登记实物账的依据。
第十四条发往外单位委托加工的材料,应同样办理出库手续,但须在出库单上注明,并设置“发外加工登记簿”进行登记。
第十五条来料加工客户所提供的材料在使用时,应类比生产车间领用办理出库手续,但须在领料单上注明,且不登记实物账,而是在“来料加工材料登记簿”上予以登记。
第十六条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仓管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其程度报告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和公司经理处理。
四、仓库物资的保管
第十七条仓库设商品材料实物保管账(简称“仓库实物账”)和实物登记卡,仓库实物账按物资类别、品名、规格分类进行销存核算,只记数量,不记金额,同时,在每一商品材料存放点设置商品材料实物登记卡,跟入库单、出库单和领料单等及时登记仓库实物账及实行卡,保证账、卡、物相符。
第十八条每月必须对库存的商品材料进行实物盘点一次,财务人员予以抽查或监盘,并由仓管员填写制盘点表一式三份,一联仓库留存,一联交财务部,一联交公司有关领导,并将实物盘点数与仓库实物账核对,如有损耗或升溢应在盘点表中相关栏目内填列,经财务部门核实,并报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方可作调账处理,以保证财务账、仓库实物账、实物登记卡和实物相符合。
第十九条仓库物资的计量工作应按通用的计量标准实行,对不同物资采用不同的计量方法,确保物资计量的准确性。
第二十条做好仓库与供应、销售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生产供应等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物资的利用、积压产品的正确处理等提出建议。
第二十一条仓库物资的保管要根据各种物资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采用不同方法分别存放,既要保证物资免受各种损害,又要保证物资的进出和盘点方便。
第二十二条对于某些特殊物资,如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资,应指定专人保管,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二十三条建立和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入库人员均须经过仓管员的同意,并经过登记之后,方可在仓管员的陪同下进入仓库,进入仓库的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第二十四条仓管员应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定期检查维修避雷和消防等器材和设备,保障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
第二十五条仓管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由财务领导进行监交,表上签名,只有当结交手续办妥之后,才能离开工作单位。
第二十六条未按本规定办理物资人、出库手续而造成物资短缺、规格或质量不合要求的和账实不符,仓管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财务经理应负领导责任。
'公司针对所生产产品的特性,特做质量检验制度如下:
1、技术质量部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对产品实现过程进行每月至少两次联合检查,并作好《生产现场工艺纪律检查》记录,执行监视和测量的检查要求。
A.对各工序遵守工艺操作规程的检查;
B.对设备、电器的完好情况的检查;
c.对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校准状态及完好状态的检查;
D.对规定岗位人员的资格与能力的检查,文明生产及产品标识、标识状态情况的检查;
E.质量记录填写情况的检查。
2、公司对检验人员及产品检验质量活动的过程包括
A.对产品检测人员的素质要求∶
a.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树立顾客质量意识,独立不受干扰行使产品质量判断。
b.具有相应的技术知识素质,熟悉和了解产品所需的质量特性要求,正确操作和使用监视和测量装置。
c.熟悉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熟悉和了解产品不合格控制的程序管理要求。

⑦ 我现在要申报酒类批发许可证,需要管理制度,谁帮忙给提供下: 1、酒类财务管理制度2、贮酒仓库管理制度

网上搜索国家颁布的会计法规,有会计制度总体范本,以此为基础,结合自己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酒类财务管理制度

⑧ 酒类批发的购销管理制度,质量检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范本请回[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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