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北京公积金季度提取,第二次会自动到账吗如果周末会推迟发放么
你是提取了每月还贷吗?
是的,最多有时候系统延迟,第二天早上到,这都是正常的哈,如果没有到账,你可以直接打电话给银行,让他们改个日期。
B. 北京住房公积金季度提取每三个月打款是自动打款吗日期是同一天吗
是自动打款,日期不是同一天的。
依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3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2)北京公积金分批发放扩展阅读: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要求规定:
1、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
2、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C. 北京公积金发放金额,是怎么确定多少
2018年9月13日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落实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住房公积金归集服务水平的通知》,两项通知均从9月17日起施行。
新政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一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最高可贷120万元。
借款申请人户籍均在北京市东城区或西城区的,购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万元;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户籍购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其他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3)北京公积金分批发放扩展阅读:
新政还调整了首付款比例。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购买普通自住房且为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北京当前政策的亮点在于,市区户籍到郊区购房,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加的优惠,这和北京当前市区产业结构调整、城市规划调整等有关。
D. 关于北京市管公积金约定提取(按季度)成功提取一次后第二次延迟未到账的问题。
其需要进行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依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3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同意。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
(4)北京公积金分批发放扩展阅读: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要求规定: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
2、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E. 北京市公积金三个月发放一次是如何发放的,是每年的一月、四月、七月、十月固定月份吗
你所说的发放是什么意思,是只公司给你缴存吧?这个是公司自己规定的,因为公积金规定公积金的缴存时间最多延期3个月,所以公司一般为了自身资金的周转一般会在接近3个月的期限后给你缴存。
F. 如何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卡
公积金联名卡一般三个月就可以办好,如果没有给你你只能追问你们单位了
G. 北京按季度提取公积金每月几号到账
提取日期没有限制,只规定了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上限,也不得超过月房租费。
此外,一般情况,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完成后,当天不算三个工作日内钱到账。如常时间没到账可以通过单位经办人到管理部查询未到账原因。但约定提取到账时间按照约定提取申请书上的日期到账。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第三十条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同意。
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第三十一条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
第三十二条职工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7)北京公积金分批发放扩展阅读: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七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第八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本办法实施之前已签订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十四条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第十五条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第十六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
(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
H. 北京住房公积金季度提取是满3个月打一次钱吗
只有用于支付房租的,职工可每年提出一次提取申请,提取资金每季度转入本人指定银行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职工可每年提出一次提取申请,提取资金每季度转入本人指定银行账户。提取满一年需继续提取的,职工应重新提交申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由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并按贷款总额一定比率缴存保证金。
待产权证办妥完成抵押登记后,结束保证担保责任,转为所购住房抵押担保。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用款手续。
I. 北京公积金按月提取吗
公积金一般是一年提取一次,如果是公积金贷款则可以申请月冲还贷。
月冲,即逐月还款法
指每月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办法。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委托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冲公积金的贷款本息,而且还可以冲商业性的贷款本息。
注意:如果客户选择一次性还款法的话就不能选择逐月还款法了,两者只能二选一。但是,如果今后想要改变冲还贷方式的话,客户只需到自己贷款银行办理变更冲还贷方式就可以了。
办理冲还贷所需要的资料
1、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户口簿;
2、借款人的婚姻关系证明;
3、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贷款还款凭证;
4、借款人的储蓄还款账户;
5、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
另外,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的变更或终止原所有委托人,应带好借款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和原《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