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有關法律案例分析
法在我身邊
字典上解釋「法」為: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受國家強制力保證執行的行為規則的總稱,包括法律、法令、條例、命令、決定等。
「法」和我們的生活也息息相關,當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我們會用法律來維護我們的正當權益。而若是觸犯了法律,永遠也逃不出法網。
某市一位楊阿姨到附近的郵電局營業廳辦理電話安裝,可此郵電局營業大廳貼出通告,規定凡在本市安裝電話的用戶,必須到其下屬企業購買電話機,用戶辦理裝機手續的同時,先交電話機款,否則不予辦理。楊阿姨在辦理電話安裝業務遭到拒絕後,將此郵電局的做法申訴到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通過核實,指出企業違反了《不正當競爭法》,構成了不公平交易行為,責令該企業停止違法行為,並對其處以罰款。楊阿姨運用法律武器保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
湖北省某市一名中學生因考試成績不理想,放學回家後遭到母親的打罵,晚上趁母親熟睡時將母親砍死。這名中學生為一時沖動犯下的罪惡而悔恨終生,公安人員將其逮捕,他終究逃不過法律的制裁。
有些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企業領導,知法犯法的現象也普遍存在。許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以權謀私,貪污贓款,行賄受賄,最終將自己推向萬丈深淵,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們從小就已經開始學習思想政治,面對充滿誘惑的世界,作為初中生的大家更應該增強法制和道德觀念,自覺規范自己在社會生活中的行為。在社會不斷發展的情況下,我們要懂得公民在社會生活中的權利和義務,懂得與社會有關的法律,依法辦事,依法律己,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全面提高自己的基本素質,自覺的遵守法律法規,做一名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公民。
法在我身邊
都說法律像隱士一樣時隱時現。我認為它更像一張巨大的網,網住世界萬物與我們。
還記得看過這樣的一篇報道:在紐約作者和兩位德國朋友合租了一間房子。一天房東的小兒子生病了,開始請了醫生,可後來他的小兒子吉米的體溫不段升高,氣息漸如游絲般微弱。房東又去叫醫生可醫生不來了,原來是他上次看病的錢還沒有付清,醫生堅持要先看到錢才來,大家都忙著湊錢可最後還是失望的搖頭嘆息。朋友吉特是小兒科醫生,可他還不能給別人看病,因為他沒有通過美國的國家醫生執照考試。房東猛然轉身對吉特吼道:好歹你也是醫生啊,看在上帝的份上不要眼睜睜的看著我的孩子死掉。再過幾個月吉特就可以參加美國國家醫生執照考試,開始嶄新的生活。如果他站在法律的一邊,可以看到的是他燦爛的將來,如果他站在救人一邊,他就會辜負這個提供他新家園的國家,違反法律失信於政府。而且萬一被捕他會喪失居留權陷入無邊的困境中。現在夾在中間的卻是一個身患重病的小孩。在痛楚中瑟縮的吉特最後作了決定,他為吉米的小生命奮戰了十天十夜,就在小吉米可以下床的那天,他被逮捕了。大夥都沒有去上班,都趕往紐約市立法院,他們高呼吉特沒有罪。法官面帶微笑的站起來,舉起棰子敲向桌面:「吉特先生,你違反了法律,」法官說,「原因是為了遵循另一個更高的法律——醫生的良知,因此我判你無罪。」
這就是法律,雖然我們總在說法不容情,雖然它們像一種無形的鎖鏈緊緊的束縛著我們。可它更多的是教會了我們人性的真善美。她告訴我們世界有一種東西叫公平,有一種東西在她面前我們一律平等,沒有權貴差異沒有貧賤之分。它讓世界充滿人性美,更加絢麗多彩。故事中的吉特用自己醫生的良知沖擊著法律,而法律用自己詮釋著人間的真善美。
人們常說無規矩不成方圓,在這大千世界我們需要一個明確的准則來束縛規范自己的行為,從而使社會安定、我們的生活更加幸福美滿。這個准則就是法律,任何人或物都在它的掌控之中。它教會我們如何創造美好享受幸福。
B. 《金融法》 案例分析
你哪么就這么煩 老子找個答案容易吧
C. 批發零售業的風險分析
授信風險點主要考慮了客戶額度授信環節須考慮或可能存在的風險,其中包括了客戶信用風險在內的幾類風險因素。 由於行業門檻低,企業素質薄弱良莠不齊,客戶信用風險主要體現在企業資信較差,缺少履約能力或意願。此行業的客戶基本缺乏專業人才和市場營銷能力,規模偏小,經營穩定性差,企業的抗風險能力弱;經營不規范,存在著報表欠真實,不能反映企業真實財務狀況;企業信息透明度低,使銀行難以了解客戶經營的真實狀況;公司股權較混亂,雖然由幾名成員注冊的有限公司,但實際可能是由一名成員全部出資的情況。
信用風險的控制措施:
①關注借款人徵信報告中的信用記錄情況。徵信報告能反映客戶的信用卡消費情況和借貸情況,以此反映客戶的信用水平和月還款情況。但是因為時限或者聯網的情況,有些客戶的貸款記錄並沒有在上面反映出來。之前有一個做皮草生意的客戶,其家庭資產很大,但月日常支出達到了13萬元,信用記錄中並沒有顯示其有貸款,這么大的日常支出就有些不正常。合規性審查提出這個疑問,信貸員在調查時並沒有注意。後來信貸員與客戶聯系,客戶稱其剛買了一套房產,月供6萬余元。客戶提供了月還款的證明,這樣就可以解釋其高額支出的問題。另外,對於信用記錄中禁入或者關注類的客戶,應該謹慎對待,詳細了解客戶產生逾期的原因,如果屬於惡意拖欠的話應嚴格按照制度來執行。
②利用合理數據來反映客戶的經營能力。中小企業提供的財務報表不能反映客戶真實的財務情況,更多的則是根本不會做財務報表,只有現金日記賬情況。很多客戶並不會充分利用其開立的對公賬戶,而是對公和個人賬戶交替使用,現金流狀況無法反映其經營情況。在繳稅方面,許多批發零售的客戶也是將每月利潤做得很低以達到避稅的目的,這使我們在核實客戶收入的時候遇到很大困難。因此,信貸員在調查批發零售客戶的時候,應要求客戶提供相關的進銷貨單據以反映其進貨、存貨和銷售情況,要求客戶提供相關的代理和銷售合同來證明其有穩固的進貨和銷貨渠道等。對於其現金流情況,如果客戶稱其對公賬戶不怎麼用,那麼要求客戶提供主要利用的個人賬戶現金流情況。
③關注客戶企業股權情況。一般客戶注冊的小規模有限公司股權結構相對混亂,要仔細分析其公司章程。如果客戶公司有幾名股東共同出資組建,則按照借款人占股情況對其有效資產和凈利潤進行分割;也有客戶稱為了注冊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要兩人以上共同出資,因此找親戚或朋友一起,實際是由他自己出資注冊的,這樣需要另外的合夥人提供證明,否則應對客戶按占股情況對其有效資產和凈利潤進行分割;還有客戶夫妻或者家人分別開公司,則要重點了解幾個公司的關系,是否有關聯交易存在,關注客戶貸款用途。 客戶的市場風險與經營產品的市場價格波動成正比。產品市場價格上下波動越大,銀行所承受的風險越大,市場價格波動將引起產品滯銷或嚴重虧損,從而影響到客戶的支付能力和現金流的還貸能力。客戶風險偏好不同,其經營的風險也不同。風險偏好型客戶熱衷經營價格起伏較大的產品,依靠低位囤貨高位出貨獲利,其風險相對較大。另外,在金融海嘯的襲擊下「觸礁」的香港零售企業已上升到7家。其中,2000年11月在香港主板上市的佑威國際、泳衣及便服生產零售商德發集團在9月被清盤,「二戰」後於香港建立的最早期的電器店之一泰林無線電行、香港玩具生產商合俊集團旗下兩家工廠、成立於1983年的香港手錶製造及零售商宜進利深圳工廠在10月先後倒閉。小家電百靈達公司深圳工廠隨後宣布停止運營,而「金至尊」陷入財務困境。這些案例一方面說明了再優質的企業也難逃被經濟危機吞噬的厄運,另一方面也說明了愈演愈烈的金融危機開始向實體經濟蔓延,全球經濟危機現在迫使生產企業、經銷商要快速回籠資金,以彌補生產成本上漲、人民幣升值、出口退稅、通脹等種種因素的影響;零售企業不得不及時或縮短供應商應付款的賬期,從而導致資金鏈吃緊的情況非常嚴重。
市場風險的控制措施:
①應關注客戶的風險偏好,對投機類客戶風險應引起重視。對產品所屬行業、市場走勢、價格中長期走勢等有所了解,根據客戶經營方式和產品流通特性對其市場風險程度做出判斷。
②我們在選擇目標客戶的時候,最好選擇經營產品價格穩定、供應渠道穩定、銷售穩定的客戶。鎖定產品原則上以大宗、高流動性、價格穩定的原材料以及耐用的產成品等,以及對保存條件要求不高、便於移動和控制的產品為主。從目前形勢來看,紡織品、玩具、化工產品、鋼鐵等產品價格目前波動較大,對於從事相關行業銷售的客戶要謹慎對待,認真調查其日常經營情況。
③關注有鮮活保質期貨物的風險。一旦出現貿易糾紛或者周轉不靈,期間貨權存在自行滅失,銀行失去第一還款來源;對價格變動較大的產品要進行重點關注,並根據市場情況採取動態管理;對生產型企業的進口應根據企業的銷售訂單確定合理的原料進口額度。 批發零售行業進入的門檻較低,經營者的素質參差不齊,擁有的客戶資源不同,經營的效果也不一樣。經營風險主要體現在客戶的自身能力能否保證企業的正常持續經營,從上游來講即客戶能否與供貨商簽訂進貨合同,從下游來講能否擁有穩定的銷貨渠道,保持經營的持續性;第二是該行業的應收賬款和應付貨款金額較大,由於客戶下家違約,應收賬款形成壞賬,造成企業第一還款來源落空,導致客戶發生逾期;第三是存貨以及存貨周轉率的風險,經營批發零售的客戶一般會選擇旺季來臨之時抓緊備貨,以便擴大其銷售規模,因此會囤積大量的商品,我們要重點考慮存貨的價格風險和周轉情況。
經營風險的控制措施:
①要認真分析客戶的經營能力和戰略資源。信貸員在調查的時候,不僅要關注客戶經營的財務數據和抵押物情況,還要在與客戶交流的過程中了解客戶的經營期限,分析客戶對市場競爭和企業前景的把握。之前做過一個在天意市場經營化妝包的客戶,他的商品利潤率並不高,但這個客戶是在天意市場剛建成的時候就開始在那裡做生意,經營期限較長,周圍沒有經營類似產品的商戶,擁有穩定的進貨和銷貨渠道、市場競爭較小,因此這個客戶的經營能力沒有問題。還有一個客戶是與幾個朋友合夥成立公司,做塑料倒模生意的,來我行貸款是想再成立一個公司單做。客戶的經營能力和產品的銷量遭到審批人質疑,信貸員解釋該客戶與進貨公司有穩定的長期合作關系,他正是憑借這種關系入股,該公司全年的貨源均是他來提供的。並且,產品的銷路很穩定,國內市場對該產品的需求也很旺盛。因此,像這種擁有進貨或銷貨資源在手的客戶,其經營能力也沒有問題。
②要關注應收賬款賬期和回收情況。我們做過的好多客戶資產負債表做得非常簡單,應收應付均沒有體現。其實客戶在日常經營中,肯定會有很多的應收款和應付款,這是批發零售行業的特點。客戶從廠家進貨時一般是付全款,付款後貨物到達之前,這筆錢算作預付款。在批發行業中,客戶向超市、飯店等供貨,總有一個賬期,短則一個月,長的能達到幾個月甚至一年。這未結的貨款就是應收款。產品的銷售收入是客戶第一收入來源,如果貨款結不回來會對他的日常經營周轉造成影響。因此,在調查客戶經營情況時,要詳細了解客戶應收款情況,了解其以往是否能及時將貨款收回來。另外,也要了解其下遊客戶,選擇做上下游有長期合作關系的客戶。
③關注客戶企業的存貨規模以及歷史的存貨周轉情況,如果發現存貨因過季、價格變動受市場影響加大的,須謹慎關注。另外,關注客戶產品的行業情況,對客戶管理能力、產品成本、銷售市場競爭力等綜合分析。之前做過一個從事糧油批發的客戶,他以前在糧食局工作,對糧食市場行情非常了解,並且關注糧食期貨的價格,以便隨時調整自己的庫存。他有五個銷售點,分布非常科學,在北京市的周圍,以便很容易的將產品發送給下遊客戶。目前國際糧價在不斷上漲,因此他想貸款再囤一些糧食。像這樣對產品市場行情有把握的客戶,他的經營情況應該是非常好的。
D. 誰能幫我答下這幾個案例分析
1(1)張某和劉某的說法是正確的,因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所以張某和劉某無義務承擔出資以外的債務。
(2)肖某和姜某的說法是錯誤的,根據《合夥企業法》第三十八條 合夥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 本案中丙企業賬面上確無資金,於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三十九條 合夥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所以當丙企業無力承擔債務時,肖某和姜某應承擔企業債務。
(3)金某的說法是錯誤的,根據《合夥企業法》第五十三條 退夥人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丙企業對甲公司的債務是在金某退出合夥前就發生的,所以金某雖退出了丙企業,仍應對該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對於乙公司所欠債務,甲公司可像法院申請乙公司破產,以得到清償。對於丙企業所欠債務,甲公司可要求肖某、姜某和金某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該勞動合同不符合勞動法規定。(1)試用期1年是違法的。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題中,賓館對王某簽訂了為期1年的試用合同,不符合法律規定。 (2)試用期內王某隨時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的;(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所以,王某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通知賓館解除勞動合同。 (3)試用期滿後,王某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時,提前30日書面通知賓館就可以了。《勞動法》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4)賓館無權規定在本單位工作期間不得結婚生育。因為結婚生育是公民基本權利的一部分,賓館無權干涉。 (5)賓館無權要求王某繳納保證金。《勞動合同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3.從法律的角度講,末位淘汰制有違法嫌疑。對於企業和員工共同簽定的勞動合同是雙方的法律行為,這是在雙方意願的基礎上行為,一旦訂立就對當事人雙方產生約束力。在合同期限未滿前,任何一方單方的解除合同,都必須有法定的理由,否則就視為違法。而在末位淘汰制中,企業與員工解除合同的理由僅僅是員工的工作表現,法律依據是不足的,因此企業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可見,對於企業來講,適用末位淘汰制是有違法的可能性的。當然,在機關單位中,幹部職務的任命、降低和撤消都是由單位單方可以做出的法律行為,這里並不涉及法律問題。總之,從法律的角度來講,末位淘汰制可能造成違法。
E. 經濟法基礎8-10章 案例題 農民姚某到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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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試,作為我國第一大考,其難度可想而知,但每年考司考的人一直是有增無減,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司考的重要性以及作用性。但每年司考通過率一直維持在10%以下,通過率一直很低。所以,作為司考專業人士,建議親們不要再盲目的學習司考了,一定要有準確的方向,准確的資料,在這里,簡單的跟大家說幾點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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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親們未來司考順利
F. 案例分析:被告人李某某是否有救護姚某某的法律義務,為什麼
被告人李某某有救護姚某某的法律義務。因為二人的先前行為---相約到廠內一個水泵房內鬼混,將姚某某置於一種危險之下,即後來發生的溺水事件。李某某雖曾經試圖施救,但施救未果的情況下,本應積極繼續施救,或者呼救,但由於怕事情敗露而逃回家中,使得姚某某徹底喪失獲救可能,顯然,未盡到施救義務,是有過錯的。
G. 經濟法的案例分析
(1)有效,」我國《合夥企業法》第11條進一步規定:「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或者
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上述出資應當是合夥人的合法財產及財產權利。」可知,本案中,甲以林木採伐權、乙丙以貨幣作為出資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因此,三人對出資
范圍的約定是有效的。
(2)無效,根據《合夥企業法》第44條的規定:「 新合夥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合夥企業的財產用於清償對A公司的債務,對B公司的債務則不可以。《合夥企業法》第39條規定:「合夥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合夥企業
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的,各合夥人應當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第43條規定:「合夥人個人財產不足清償其個人所負債務的,該合夥人只能以其從合夥企業中
分取的收益用於清償;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於清償。對該合夥人的財產份額,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
利。」
本案中,對A公司10萬元的債務是合夥企業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所以應首先由合夥企業的財產清償,不足的部分再由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
任。而對B公司的5萬元債務是乙的個人債務,所以不能強制執行合夥企業的財產,只能以其從合夥企業中得到的受益或者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於清償。
(4)丙應當賠償由於其強行退夥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合夥企業法》第46條規定:「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企
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一)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二)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三)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
企業的事由;(四)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本案中,合夥協議約定了經營期限但是沒有規定退夥條件,丙退夥應當取得其他合夥人的同意;但是,丙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擅自退夥,其應當承擔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求採納我為最佳呀,親自給你手打答案)
H. X公司系甲、乙二人合夥依法注冊成立的公司,以鋼材批發零售為營業范圍。
本題中,甲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丙10萬元,為丙牟利的行為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同時,丙也構成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C.
I. 案例分析題
1 1)合夥企業要求承擔連帶責任,不得約定:企業債務以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2)丁對其存續期間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戊對其加入前的債務也要承擔!!甲乙丙連帶
3)合同確認無效。若B在甲丁通知前已經實施該合同,又不知他們內部約定,則合同對已實施部門有效,B是善意第三人
2
《合同法》條文:第九十九條 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銷,但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質不得抵銷的除外。 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第一百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標的物種類、品質不相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抵銷。由此可以看出,抵銷,是指雙方互負債務時,各以其債權以充當債務之清償,而使其債務與對方的債務在對等額內相互消滅。抵銷依其產生的根據不同,可分為法定抵銷與合意抵銷兩種。法定抵銷由法律規定其構成要件,當要件具備時,依當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發生抵銷的效力。依當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發生抵銷效力的權利,稱為抵銷權,屬於形成權。合意抵銷是指按照當事人雙方的合意所為的抵銷。它重視當事人的意思自由,可不受法律規定的構成要件的限制。當事人訂立的這種合同叫做抵銷合同,其成立應依民法關於意思表示的一般規定。抵銷合同的效力是消滅當事人之間同等數額之內的合同關系。不能抵銷的情況:主動債權(即行使抵銷權一方的債權)超過訴訟時效的,其債權人不得主張抵銷。但被動債權(即行使抵消權一方的對方的債權)超過訴訟時效的,可適用抵銷。
我的總結:
1,互負債務,互享債權,都要求合法。 2,債務種類相同 3,債務到期 4,非不得抵消之債
後一個問題有歧義啊……我看不太懂啊……最後趙某以3000做股入飯店嗎?那是不可以的!先不說合夥人同意否,單張用入股資金還債就是不合法的!兩種債是不同性質的,不可以抵消。趙欠的是合夥企業債務,而張是個人債務。
希望回答正確合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