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收到銷售免稅農產品的批發零售企業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嗎
收到銷售免稅農產品的批發零售企業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 票,可以抵扣進項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以下簡稱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下列進項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 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 票或者銷售發 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這里的銷售發 票,就是指增值稅普通發 票。
B. 商貿企業取得農產品發票不得加計扣除嗎
農產品加計扣除1%的政策不適用於從事批發零售農產品的商貿公司,僅僅限於購進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受託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企業.
根據《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政策規定,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或者委託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即購進時先按照9%抵扣進項稅額,生產領用時再加計1%的進項稅額。
C. 農產品發票怎麼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第一步,分清購進的貨物是否屬於農產品。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號)附件《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規定,農業產品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生產的各種植物、動物的初級產品。除了注釋列舉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生產的各種植物、動物的初級產品外,需要特別注意以下三處:(1)注釋中規定「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的貨物是屬於農產品。(2)注釋中規定「不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的貨物不屬於農產品。(3)注釋中提及經過簡單加工工序的貨物仍屬於農產品。
如果屬於農產品的貨物,分不同情況處理:(1)從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憑專用發票開具的稅額抵扣。(2)進口農產品取得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憑繳款書開具的稅額抵扣。(3)從小規模納稅人(包括農業生產單位)購進農產品取得農產品銷售發票的,按照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1規定的計算公式進行進項稅額抵扣。(4)從農業生產者(農民)收購農產品,自行開具農產品銷售收購發票的,也按照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1的計算公式進行進項稅額抵扣。
如果不屬於農產品的貨物,那麼,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第二步,注意流通環節的免稅農產品。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37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徵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75號)兩個文件的規定,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部分鮮活肉蛋產品,享受免徵增值稅政策。從這些商貿納稅人購進蔬菜、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只能取得普通發票即農產品銷售發票,但這類農產品銷售發票不能作為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也就是說不能抵扣上述農產品的進項稅額。除非銷售方納稅人放棄免稅,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農產品銷售發票,購進農產品才可抵扣進項稅額。
第三步,不要誤解農產品的特殊規定。
有不少納稅人,引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戶手工編織的竹製和竹芒藤柳坯具徵收增值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56號)的規定,「農民個人自產或購買竹、芒、藤、木條等,再通過手工簡單編織成竹製或竹芒藤柳混合坯具的,屬於自產農業初級產品」,購進這些貨物時,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其實,他們忽視了文件中規定適用對象是「竹器企業」。也就是說,這個文件跟除竹器生產、經營企業外其他企業沒有關系。因此,納稅人不要張冠李戴。
D. 為什麼銷售自產免稅農產品買方可以抵扣但其他情況就不能抵扣
這其實是國家對於農業發展的一個優惠扶持政策,首先,農產品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是免稅的,這是為了減輕農民的負擔。然後,考慮到市場流通環節的規律,如果像其他免稅產品一樣,進項不允許抵扣,收購企業就會因為沒辦法抵扣而不向農民收購了。所以,一方面為了促進農產品的流通,促進農業發展,為農民增加收入,另一方面為了減輕農產品收購企業的稅負,才有此種特殊規定,允許按照買價的13%扣除率進行抵扣。
E. 關於農產品哪些發票不可以抵扣
一、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可以按照發票或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稅額抵扣進項。
二、從非農業生產者處購買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徵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的通知》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享受免徵增值稅稅收政策的產品,由於免徵項目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因此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三、購進農業生產者自產的免稅農產品(含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生產的農產品和「公司+農戶」經營模式的公司回收再銷售的畜禽),可以使用農產品收購憑證,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四、按照75號文件第3條規定,增值稅暫行條例所稱的銷售發票是指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農產品依照3%徵收率按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而自行開具或委託稅務機關代開的普通發票。因此從小規模納稅人(包括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生產單位等)購進農產品,取得3%徵收率的銷售發票,可以按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額。但如果批發、零售環節的小規模納稅人享受了免稅政策,則其開具的銷售發票不得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F. 進貨農產品,收到農貿批發市場的普通發票,能不能抵扣13%的稅額呀幫我一下,多謝了!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營業稅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94]財稅字026號】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小規模納稅人購買的農業產品,可視為免稅農業產品按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若干徵收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22號】規定:對一般納稅人購進農業產品取得的普通發票,可以按普通發票上註明的價款計算進項稅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提高農產品進項稅抵扣率的通知》【財稅[2002]12號】規定:經國務院批准,自2002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業生產者銷售的免稅農產品的進項稅額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小規模納稅人購進農產品進項稅抵扣率的通知》【財稅字[2002]105號】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小規模納稅人購買農產品,可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提高農產品進項稅抵扣率的通知》【財稅[2002]12號】的規定依13%的抵扣率抵扣進項稅額。因此,該一般納稅人取得的普通發票可以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G. 購買農產品取得零稅率發票,可以抵扣進項嗎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徵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75號)的規定:「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所列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扣除的進項稅額的第(三)項所稱的「銷售發票」;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農產品依照3%徵收率按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而自行開具或委託稅務機關代開的普通發票。批發、零售納稅人享受免稅政策後開具的普通發票不得作為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
購進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農業產品,或者向小規模納稅人購買的農產品,可以按照買價乘以11%的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其計算公式為:准予抵扣的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納稅人支付運輸費用,可以根據運費發票所列運費金額乘以11%的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其計算公式為:准予抵扣的進項稅額=運費×扣除率
購入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的免稅廢舊物資,可以按照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開具的由稅務機關監制的普通發票上註明的金額,乘以10%計算抵扣進項稅。
H. 營改增後購買農產品進項稅如何抵扣
營改增後,涉及農產品進項稅抵扣的非常多,尤其是餐飲業,那麼購買農產品進項稅抵扣稅率如下:
(一)生活服務業中的餐飲業以及建築業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的抵扣稅率
1、如果納稅人購買農產品所取得的抵扣憑證全部為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則可以按照農產品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註明的增值稅額進行抵扣。
例:2016年5月,某餐飲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入肉雞加工成香辣雞丁進行銷售,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專用發票列明的不含稅金額為100000元,稅率為13%,則納稅人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為:100000×13%=13000(元)
2、按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進行抵扣,生活服務業中的餐飲業計算進項稅額的扣除率是6%;建築業進項稅額的扣除率是11%。
(二)按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期主營業務成本×農產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其中:農產品耗用率=上年投入生產的農產品外購金額÷上年生產成本
(8)農產品批發零售不能抵扣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徵增值稅。
一、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養、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財稅字〔1995〕52號通知印發)所列的自產(初級)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對上述單位和個人銷售的外購的農業產品,以及單位和個人外購農業產品生產、加工後銷售的仍然屬於注釋所列的農業產品,不屬於免稅的范圍,應當按照規定稅率徵收增值稅。
另,應注意諸如「農業生產者用自產的茶青再經篩分、風選、揀剔、碎塊、乾燥、勻堆等工序精製而成的精製茶,不得按照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免稅的規定執行,應當按照規定的稅率征稅」等特別規定。
二、採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從事畜禽飼養(公司與農戶簽訂委託養殖合同,向農戶提供所有權屬於公司的畜禽苗、飼料、獸葯及疫苗等),農戶飼養畜禽苗至成品後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將回收的成品畜禽用於銷售。在此經營模式下,納稅人回收再銷售畜禽,屬於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應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免徵增值稅。
三、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徵增值稅。
四、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徵增值稅。蔬菜(主要品種參照《蔬菜主要品種目錄》執行)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種蔬菜、菌類植物和少數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經挑選、清洗、切分、晾曬、包裝、脫水、冷藏、冷凍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屬於前述蔬菜的范圍。各種蔬菜經處理、裝罐、密封、殺菌或無菌包裝而製成的蔬菜罐頭不屬於前述蔬菜的范圍。
五、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徵增值稅。免徵增值稅的鮮活肉產品,是指豬、牛、羊、雞、鴨、鵝及其整塊或者分割的鮮肉、冷藏或者冷凍肉,內臟、頭、尾、骨、蹄、翅、爪等組織;免徵增值稅的鮮活蛋產品,是指雞蛋、鴨蛋、鵝蛋,包括鮮蛋、冷藏蛋以及對其進行破殼分離的蛋液、蛋黃和蛋殼。但不包括《野生動物保護法》所規定的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鮮活肉類、蛋類產品。
I. 納稅人從批發,零售購進適用免增值稅的蔬菜,部分鮮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發票,不得作為抵扣進項的憑證
「適用免增值稅的蔬菜,部分鮮活肉蛋」的表述意思是,「並非所有蔬菜、肉、蛋都是免稅的,而且免稅的農產品不止這些蔬菜、鮮活肉蛋」。換句話說,「免稅農產品」和「蔬菜、鮮活肉蛋」在「免徵增值稅」這個方面是「交叉關系」,也就是如果A={農產品},B={蔬菜和部分鮮活肉蛋},C={免徵增值稅的產品},則A∩C={免稅農產品},B∩C={使用免增值稅的蔬菜、部分鮮活肉蛋},(A∩C)∪(B∩C)={不得作為抵扣進項憑證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