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問批發商在煙草公司進煙來批發給我們零售商他們每條煙賺多少
零售價一般是賺10%的利潤。比如七塊錢的白狼他只賺7毛,進價63一條賺7塊。
⑵ 卷煙批發環節買給零售商征消費稅,還征增值稅嗎,
理解正確。
卷煙的問題分成三個層次理解:
1.如果是卷煙廠將生產出的卷煙批發給煙草批發企業,那麼煙廠只要交一箱150的定額稅及56%或36%從價消費稅。
2、如果煙草批發企業將從煙廠購買的卷煙又銷售給零售單位,那麼煙草批發企業,要征一道5%的從價稅。
3、如果煙草批發銷售企業又將卷煙銷售給了其他的煙草批發企業,則不用征稅。
⑶ 煙草批發給企業將卷煙銷售給零售單位 和 煙草批發給企業將卷煙銷售給其他煙草批發企業,這兩種情況,
第一種給零售單位的,需要復合計征消費稅;
第二種給批發企業的,不繳消費稅。
⑷ 為什麼這道題目裡面卷煙廠賣卷煙不用批發環節的消費稅5%,而用生產、進口、委託加工環節的復合稅率
以前我也曾跟你一樣,對這個問題很迷惘,後來自己專門研究了一下才明白了。卷煙是特殊商品,對於生產、銷售、零售、批發等環節有關部門都是專門規定了的,卷煙的『批發』環節是指取得了『批發許可證』的企業對外銷售卷煙的環節,沒有取得『批發許可證』的生產企業對外銷售卷煙,是與『批發環節』無關的。另外,有『批發許可證』的企業銷售卷煙給另外一個有『批發許可證』的企業(即是批發商銷售卷煙給批發商),是不用繳納消費稅的。所以卷煙的『批發』環節消費稅只發生在持有『批發許可證』的企業向任何一間沒有『批發許可證』的企業或個人銷售卷煙的情況。
我舉個以前做題的例子給你,你就完全明白了:
某市煙草集團公司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持有『煙草批發許可證』,20110年3月購進已稅煙絲700萬元(不含增值稅),委託S企業加工甲類卷煙600標准箱,S企業每箱1000元收取不含增值稅加工費,當月S企業按正常進度加工生產卷煙250箱交由集團公司收回,集團公司將其中20箱銷售給煙草批發商W企業,取得含稅收入80萬元;80箱銷售給零售商A專賣店,取得不含稅收入320萬元;100箱作為股本與T企業合資成立一家煙草零售經銷商G公司。
從上題中可知,集團公司持有『批發許可證』,所以可以肯定他是批發商,他向W企業銷售卷煙,由於W企業又是批發商,所以不用繳納批發環節銷費稅;另外,卷煙是委託S企業加工的,消費稅被S企業代扣代繳了,收回後直接銷售給W企業,不用繳納生產銷售環節消費稅。
而他向零售商A專賣店銷售卷煙,就屬於『批發環節』了,要繳納批發環節的消費稅;另外,由於是委託加工收回後又直接銷售的,所以不用繳納生產銷售環節消費稅。
最後他與其他公司成立一間煙草零售公司,由於成立的是一間『零售』公司,而不是『批發』公司(即是沒有『批發許可證』),所以屬於『批發環節』了,要繳納批發環節消費稅;另外,由於是委託加工收回後又直接銷售的,所以不用繳納生產銷售環節消費稅。
如果以上例題還不夠明白,再看看以下例題:
某煙酒批發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以下業務:
1.向批發企業甲批發B牌卷煙1000條,專用發票註明銷售額50萬元;
2.向煙酒專賣店零售B牌卷煙2000條,開具普通發票,上面註明銷售額105.3萬元
......
以上題目首先明確說明了經濟主體是『批發商』,他的第(1)個業務名義上雖然描述成『批發』業務,但甲企業是批發商,所以不屬於『批發環節』,不用計征批發環節的消費稅;第(2)個業務名義上雖然描述成『零售』業務,但專賣店不屬於批發商,所以照樣按『批發環節』處理,應該計征批發環節消費稅。
由以上兩個例子可知,是否屬於『批發環節』,是按企業的屬性來決定的。
而你給出的例題,題目中就說了他只是一間卷煙廠,並不是批發商、或兼營批發業務,所以他對外銷售的時候,就不用按『批發』環節來處理了,即使題目中將銷售的業務描述成『批發』,也不能按『批發環節』計征消費稅。
如果題目考的是『批發環節』問題,他會特別註明XXX卷煙廠兼營批發業務、或XXX卷煙批發商、或XXX集團擁有批發許可證等等暗示。如果沒有這些『暗示』,就按一般的生產銷售環節處理。
如果我說得還不夠明白,歡迎再提問。
⑸ 卷煙批發商銷售卷煙給其他批發商增收消費稅嗎
不繳納,所謂的卷煙批發環節消費稅是指批發商向零售商批發卷煙。
⑹ 某煙酒批發公司,2011年1月向零售商批發A牌卷煙5000條,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銷售額250萬 求詳細過程
當月應納增值稅=(2500000+889200/1.17+203580/1.17)*17%=583780元-355980=227800元
當月應納消費稅=(2500000+889200/1.17+203580/1.17)*5%=171700元
當月合計應納增值稅、消費稅=227800+171700=399500元
應選D。
⑺ 零售10的煙,煙草公司批發價多少
問這個干什麼?想拿批發價嗎?按照條盒一價要求,零售商只有零售權,不能批發,煙草局的批發價,按照大於11%提價比例,一般是87-88元/條。到零售商哪裡批發,應該是100元/條。
⑻ 煙草公司什麼要限量供貨給零售商
1、他們有自己所謂的銷售計劃。既:根據人口密度和消費能力和你所在的地點定出銷售比例和總量。
2、煙草為了不讓那個卷煙廠(集團)自己單獨進入市場不經過煙草。所以不能讓他們的幾個品牌在區域市場出現極度暢銷。所以他們利用自己優勢按廠家分區域定計劃搭配銷售。
3、新的品牌利潤更大。壓制舊品牌提倡新品牌。
4、防止零售戶存煙在過節時候或者煙量緊俏的時候拿出來銷售,因為他們是干這個的 你再干這個就是和他們搶飯碗。他是最大的批發商不容許再有和他類似的批發商和他搶利潤。
5、壓制銷量 控制廠家 擺布廠家 在國外卷煙廠家沒進來之前獲得絕對優勢。鞏固壟斷地位。
⑼ 煙草公司將卷煙銷售給煙草批發商要不要交消費稅
要交。煙草現在在批發環節多加了一道5%的消費稅。在批發環節徵收的消費稅僅限於卷煙,且是加征的一道消費稅。加征11%的從價稅和0.005元/支的從量稅。
消費稅的徵收范圍包括了五種類型的產品:
第一類:一些過度消費會對人類健康、社會秩序、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類: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貴重首飾、化妝品等;
第三類:高能耗及高檔消費品,如小轎車、摩托車等;
第四類: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類消費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類:具有一定財政意義的產品,如護膚護發品等。
消費稅共設置了15個稅目,在其中的3個稅目下又設置了13個子目,列舉了25個征稅項目。實行比例稅率的有21個,實行定額稅率的有4個。共有13個檔次的稅率,最低3%,最高56%(2008年9月1日起排氣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車,稅率由3%下調至1%)。
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對煙產品消費稅政策作了重大調整,甲類香煙的消費稅從價稅率由原來的45%調整至56%。另外,卷煙批發環節還加征了一道從價稅,稅率為5%,新政策從2009年5月1日起執行。
(9)某煙草批發公司向零售商批發擴展閱讀:
計稅方法
1、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准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a、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b、用於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4、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託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託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5、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 ×消費稅稅率
6、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稅人在計稅時,應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稅額的銷售額。
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徵收率)
組成計稅價格=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7、對於生產、批發、零售單位用於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或未分別核算銷售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