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煙草局定煙和在批發商定煙有什麼區別
《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明文規定: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人,應當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並接受煙草專賣許可證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若從批發商處訂煙,就屬於違反了該條款的規定,構成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的違法行為,依據《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九條之規定,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可處以進貨總額5%以上10%已下的罰款。 希望對你有幫助,有用請採納!謝謝!
② 有零售的地方可以辦批發煙草嗎
現在的煙草零售店都不讓便宜賣
煙草專賣局發現就處罰
如果是熟人想多買點會去辦事
可以商量商量連酒帶煙一塊買
③ 批發煙草與零售煙草利潤分別是多少
因為香煙的種類不同,所以批發商和零售商的利潤也有一些不同,下面分別說說。
一、零售商利潤:
1、普通普遍銷售的香煙,他們的利潤是10%到15%,比如市場零售10元的煙,煙草公司給商店的價格是8.5元。
2、還有一些是限制銷售的或者比較昂貴的煙草,他們的利潤是20%到1倍不等,比如軟中華,煙草公司給商店的價錢是530元,可是零售價普遍是640元,如果有炒作的時候一條可能會漲到750元之內,其利潤可見有多高。
二、批發商利潤:
批發商(所謂煙廠)的稅利是零售商(專賣局(公司))的2.14倍;
而批發商的利潤是零售商的70.5%。
綜上所述,雖然煙草利潤很高,但是監管也非常嚴格,稅費也相當的高。
④ 我開了一間商店取得煙草零售證,因香煙不夠賣,我可以從其它煙草零售店進貨嗎
依照我國煙草專賣法律規定,國家對煙草專賣品的銷售環節依法實行專賣管理。依法申領到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法從事國產或者外國卷煙的零售業務,但只能在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標明的當地煙草批發企業進貨。如,持證人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的,其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行政法規)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和《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規章)第二十九條規定。
煙草專賣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行政法規)第五十六條、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和《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規章)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等規定,對違法行為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和行為罰:
1、沒收違法所得,可處以進貨總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
2、發證機關可以責令持證人暫停煙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直至依法取消其從事煙草專賣業務的資格。
註明:現實生活中,很多持證人對銷售本地串碼卷煙均屬當地煙草批發企業提供的卷煙。因此,對此行為,認定為尚不構成違法行為。但,依照我國煙草專賣法律的規定,國家對煙草專賣品的銷售環節實行專賣管理,規定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在當地的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同時,每一個持證人均持有不同的行政許可編號,煙草專賣批發企業對所有批發、配送的卷煙以激光噴碼等方式,將持證人的行政許可編號均打碼到卷煙商標的條包上,並要求100%入戶銷售。由此可見,卷煙零售戶的進貨渠道是受到煙草專賣法律規范的嚴格限制,持證人只能從當地煙草批發企業進貨。
相關的法律規定內容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法律)第三條 國家對煙草專賣品的生產、銷售、進出口依法實行專賣管理,並實行煙草專賣許可證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行政法規)第二十三條第二款 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人,應當在當地的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並接受煙草專賣許可證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行政法規)第五十六條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可處以進貨總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行政法規)第十四條第一款 煙草專賣許可證的發證機關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企業、個人進行檢查。經檢查不符合《煙草專賣法》和本條例規定條件的,煙草專賣許可證的發證機關可以責令暫停煙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直至取消其從事煙草專賣業務的資格。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37號)第二十九條 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法從事國產或者外國卷煙的零售業務,並在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標明的當地煙草批發企業進貨。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37號)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證機關可以責令持證人暫停煙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直至依法取消其從事煙草專賣業務的資格:(一)經檢查不符合煙草專賣法、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及本辦法規定條件的;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煙法〔2020〕205號)第六十條 煙草專賣局責令持證人暫停煙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的,每次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暫停煙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期間,煙草專賣局應當加強監管,期滿後視整頓情況決定是否准予恢復營業。
⑤ 有煙草零售許可證,可以倒賣香煙嗎比如別人要的煙不夠了可以從別處拿過來賣嗎求解!謝謝各位大神!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行政法規)第二十五條第二款 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人,應當在當地的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並接受煙草專賣許可證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行政規章)第三十條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法從事國產或者外國卷煙的零售業務,並在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標明的當地煙草批發企業進貨。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持證人只能在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標明的當地煙草批發企業進貨,並在其店內進行出售。如持證人違反上述規定行為的,發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行政法規)第十六條規定和《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行政規章)第四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責令持證人暫停煙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直至取消其從事煙草專賣業務的資格。如涉案物品案值達到5萬元(零售價計算)或涉案物品達到20萬支(20件/50條為1件)情形時,發證機關會依法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相應的刑事責任。 最後建議提問者或持證人不要採取極端等方式經營煙草製品的零售業務。
⑥ 請問批發商在煙草公司進煙來批發給我們零售商他們每條煙賺多少
零售價一般是賺10%的利潤。比如七塊錢的白狼他只賺7毛,進價63一條賺7塊。
⑦ 沒有煙草證賣煙會怎麼樣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法律)第三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行政法規)五十七條等規定: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責令停止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經營(市場零售價格計算)總額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
文件發布:
為貫徹和落實《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51號),完善相關煙草專賣許可證申請與辦理的程序規定。
《煙草專賣許可證申請與辦理程序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及《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訂。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煙草證
⑧ 我是一個煙草零售戶,因為本店的煙不夠賣,所以從別人的店裡買回來煙自己賣,請問這樣合法嗎
不合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人,應當在當地的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並接受煙草專賣許可證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煙草專賣生產企業和煙草專賣批發企業,不得向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煙草製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六條:從事煙草專賣品的生產、批發、零售業務,以及經營煙草專賣品進出口業務和經營外國煙草製品購銷業務的,必須依照《煙草專賣法》和本條例的規定,申請領取煙草專賣許可證。
(8)煙草零售店批發煙草會怎麼樣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可處以進貨總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
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責令停止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經營總額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
依照《煙草專賣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無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經營煙草製品批發業務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關閉或者停止經營煙草製品批發業務,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批發的煙草製品價值50%以上1倍以下的罰款。
⑨ 請問辦煙草證然後從煙草局拿貨會不會比去批發拿便宜
根據《煙草專賣許可管理辦法》,煙草銷售必須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該許可由煙草專賣局負責發放。該辦法將煙草批發環節完全掌握在煙草專賣局手中,向其他客戶批發或跨地區批發香煙都是禁止行為,一旦發現,將會被取消煙草專賣許可證。
1991年6月29日全國人大通過了我國煙草行業有史以來的第一部煙草專賣法典—《煙草專賣法》。該法把煙草的國家專賣制度、行業的集中統一管理和垂直領導體制,以法律的形式確立和固定下來。從此煙草專賣局的煙草專賣權利就由國家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煙草專賣局從法律上取得壟斷地位。
⑩ 辦煙草證批發的和零售的有區別嗎
煙草證批發和零售的區別:
辦煙草經營許可證:
成立的煙草製品生產、經營企業和申請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生產的企業及煙草專賣品的進出口企業,應申請領取煙草專賣許可證。新辦許可證,應提交下列材料:
1.《煙草專賣許可證新辦申請表》;
2.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任職證明;
3.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企業名稱預核准通知書;
4.煙草製品的生產和經營企業應提交國家局或省級局批准企業成立的文件;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生產企業及煙草專賣品的進出口企業,應提交國家局同意其生產或進出口的批准文件。
取得煙草賣零售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例:
(1)有與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相適應的資金;
(2)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3)符合煙草專賣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領取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個人,應當向當地縣級煙草專賣行主管部門或受上一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的縣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規定的,在其提交申請之日起30日內審批發證。
申請領取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者,要攜帶營業執照副本,經煙草專賣部門批准,並攜帶本人身份證、照片2張(1寸免冠)、營業執照副本。辦證費(個體12元,集體24元)。以上條例具備者,方可辦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