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卷煙批發消費稅
卷煙批發環節要徵收消費稅。
國務院批准,自2015年5月10日起,全國卷煙批發環節從價稅稅率由5%提高至11%,並按0.005元/支加征從量稅。這是我國繼2009年5月之後再度調整煙草消費稅。
卷煙採用復合計稅方法:
從價稅:是按照進口商品的價格為標准計征的關稅。其稅率表現為貨物價格的百分率,計算公式是:稅額=商品總值×從價稅率。
從量稅:是按照商品的種類、數量、容量、長度和面積等計量單位為標准計征的稅收。從量稅額計算的公式是:稅額=商品的數量×每單位從量稅。
❷ 煙酒的消費稅
稅率
一、煙
1、卷煙
(1)每標准條(200支)調撥價70元以上的(含70元,不含增值稅) 比率稅率:56% 定額稅率:150元/標准箱(50000支)
(2)每標准條(200支)調撥價70元以下的(不含增值稅) 比率稅率:36% 定額稅率:150元/標准箱(50000支) 商業批發 5%
2、雪茄煙 36%
3、煙絲 30%
二、酒及酒精
1、啤酒
(1)每噸出廠價格(含包裝物及包裝物押金,不含增值稅)3000元(含)以上的 250元/噸
(2)每噸出廠價格(含包裝物及包裝物押金,不含增值稅)3000元以下的 220元/噸
(3)娛樂業和飲食業自製的 250元/噸
2、糧食白酒、薯類白酒 比率稅率:20%; 定額稅率: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
3、黃酒 240/噸
4、其他酒 10%
5、酒精 5%
❸ 煙草公司將卷煙銷售給煙草批發商要不要交消費稅
要交。煙草現在在批發環節多加了一道5%的消費稅。在批發環節徵收的消費稅僅限於卷煙,且是加征的一道消費稅。加征11%的從價稅和0.005元/支的從量稅。
消費稅的徵收范圍包括了五種類型的產品:
第一類:一些過度消費會對人類健康、社會秩序、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類: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貴重首飾、化妝品等;
第三類:高能耗及高檔消費品,如小轎車、摩托車等;
第四類: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類消費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類:具有一定財政意義的產品,如護膚護發品等。
消費稅共設置了15個稅目,在其中的3個稅目下又設置了13個子目,列舉了25個征稅項目。實行比例稅率的有21個,實行定額稅率的有4個。共有13個檔次的稅率,最低3%,最高56%(2008年9月1日起排氣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車,稅率由3%下調至1%)。
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對煙產品消費稅政策作了重大調整,甲類香煙的消費稅從價稅率由原來的45%調整至56%。另外,卷煙批發環節還加征了一道從價稅,稅率為5%,新政策從2009年5月1日起執行。
(3)煙酒批發企業零售煙的消費稅擴展閱讀:
計稅方法
1、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准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a、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b、用於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4、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託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託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5、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 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 ×消費稅稅率
6、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稅人在計稅時,應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稅額的銷售額。
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徵收率)
組成計稅價格=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7、對於生產、批發、零售單位用於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或未分別核算銷售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❹ 銷售煙酒,要交的稅種是什麼
煙和酒,屬於商業,主要稅種為增值稅3%,按稅務核定的辦法徵收:一、查賬徵收的:
1、主要納國稅:1、按收入交3%的增值稅。
2、附加稅交地稅。城建稅按繳納的增值稅的7%(縣鎮為5%、鄉為1%)繳納;2.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增值稅的3%繳納;3.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增值稅的1%繳納;煙酒在生產環節徵收消費稅,稅率如下:在銷售環節徵收增值稅,如果銷售者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率就是17%(但經過進項稅的抵扣,實際稅負很低,一般低於3%),否則,就按照3%徵收。增值稅在征稅時要將銷售收入換算為不含稅收入。(4)煙酒批發企業零售煙的消費稅擴展閱讀零售需繳納增值稅和消費稅增值稅13% 消費稅 如下: (批發還要徵收5%的從價稅)酒及酒精:1、糧食白酒、薯類白酒 20% 0.5元/斤或0.5元/500毫升 2、黃酒 240元/噸3、啤酒:每噸出廠價格(包含包裝物及包裝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稅)以上的,250元; 每噸在3000元以下的,220元;娛樂業和飲食業自製的,每噸250元 。4、其他酒 10% 5、酒精 5% 煙 :稅目、稅率1、卷煙 45% ,150元/每標准箱(50000支)30% 2、雪茄煙 25% 3、煙絲 30%如果是個人銷售行為,可以到當地國稅局申請代開普通發票,稅率為3%。需要攜帶個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合同(協議)或對方單位的證明。《2015年全球煙草流行報告》,香煙的加權平均稅率(大概就是買一包煙,裡面多少錢實際上是稅),低收入國家為45.8%,中等收入國家為55.1%,高收入國家為64.8%。這一點先明確。一包香煙要交多少稅呢?假設一包煙的出廠價是11.7元,那麼需要繳納增值稅1.7元,消費稅5.66元。批發價批發價17.55元,需要繳納增值稅0.85元,消費稅2.35元。零售價20元,需要繳納增值稅0.35元。
❺ 煙酒批發公司零售卷煙不要征消費稅嗎
不征消費稅,在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的只有金銀首飾
❻ 批發卷煙消費稅計算問題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煙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84號)二、在卷煙批發環節加征一道從價稅
(一)納稅義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卷煙批發業務的單位和個人。
(二)徵收范圍:納稅人批發銷售的所有牌號規格的卷煙。
(三)計稅依據:納稅人批發卷煙的銷售額(不含增值稅)。
(四)納稅人應將卷煙銷售額與其他商品銷售額分開核算,未分開核算的,一並徵收消費稅。
(五)適用稅率:5%.
(六)納稅人銷售給納稅人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的卷煙於銷售時納稅。納稅人之間銷售的卷煙不繳納消費稅。
(七)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八)納稅地點:卷煙批發企業的機構所在地,總機構與分支機構不在同一地區的,由總機構申報納稅。
(九)卷煙消費稅在生產和批發兩個環節徵收後,批發企業在計算納稅時不得扣除已含的生產環節的消費稅稅款。
所以銷售給批發企業的不征稅,銷售給本地零售企業的征稅。
應納消費稅400*5%=20萬
❼ 銷售卷煙需要交消費稅
需要。
消費稅的徵收范圍包括了五種類型的產品:
第一類:一些過度消費會對人類健康、社會秩序、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類: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貴重首飾、化妝品等;
第三類:高能耗及高檔消費品,如小轎車、摩托車等;
第四類: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類消費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類:具有一定財政意義的產品,如護膚護發品等。
(7)煙酒批發企業零售煙的消費稅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
第五條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從量定額,或者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稅(以下簡稱復合計稅)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
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人民幣計算銷售額。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摺合成人民幣計算。
第六條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第七條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比例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第八條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按照受託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 ÷(l-比例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委託加工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第九條進口的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 ÷(1-消費稅比例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進口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 ÷(1-消費稅比例稅率)
第十條納稅人應稅消費品的計稅價格明顯偏低並無正當理由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計稅價格。
第十一條對納稅人出口應稅消費品,免徵消費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出口應稅消費品的免稅辦法,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