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經銷批發和零售分別是什麼意思
經銷批發是指經銷商或批發商。
零售是指包括所有向最終消費者直接銷售商品和服務,以供其作個人及非商業性用途的活動。許多機構,諸如生產商、批發商和零售商都從事零售業務。而大部分零售業務是由零售商從事的。
零售貿易是指將商品或勞務直接出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交易活動。在貿易運行中,零售直接面對最終消費者。通過零售經營,商品離開貿易領域進入消費領域,真正成為消費對象,從而完成社會再生產過程。從這個意義上講,零售是貿易過程的終點,處於生產與消費之間中介地位的終端。
零售處於貿易運行的終點,具體體現著貿易運行的目標。零售貿易的特點,決定了它有下列功能:
1.實現商品最終銷售,滿足消費者需要功能。 產品在生產者手中或批發業者手中,只是一種觀念上的使用價值,而不是可能被消費的現實的使用價值。產品只有進入消費領域才能成為現實的使用價值,在多數情況下,這需要通過零售貿易來實現。
2.服務消費,促進銷售功能。 消費者對商品需求和服務需求是廣泛的、多樣的、復雜的,滿足這些需求,零售貿易不僅要提供豐富的商品以供選擇,還需要圍繞著商品銷售提供各種服務,如信息服務、信用服務、售貨服務和售後服務等,並以此為手段,擴大商品銷售。在發達的市場經濟條件下,零售的服務功能更為重要。
3.反饋信息,促進生產功能。零售貿易直接面向消費者,能夠及時、真實反映消費的意見及市場商品供求價格變化情況,向生產者和批發業者提供市場信息,協助批發業者調整經營結構,促進生產者生產更多更好適銷對路商品,滿足消費者需要。
2. 進貨如何區別批發商和零售商
1、指向不同
零售商(Retailer)是指那些其銷售量主要來自零售的商業企業。
批發商是指向生產企業購進產品,然後轉售給零售商、產業用戶或各種非營利組織。
2、定義不同
零售商是指將商品直接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中間商,是相對於生產者和批發商而言的,處於商品流通的最終階段。
批發商不直接服務於個人消費者的商業機構,位於商品流通的中間環節。
批發商的概念是以前對商人的一種叫法,已經逐漸趨向於被淘汰。顧名思義,批發就是一批批進貨,然後往外一批批地發。可見這樣的生意沒有什麼計劃,只是一個貨物買賣的概念,而少了管理和控制。所以"批發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沒有服務終端意識的坐商。
3、產品數量不同
批發商是相對於零售商來說的,零售商就是只賣一個或二個產品 ,而批發商是買大量的產品,一般為2個以上的至幾千幾萬都屬於批發商。
批發商就是批量采購上一級供應商(如工廠/代理/經銷)的貨,然後再批量賣給下一級需求者(如零售商)的經濟實體。
3. 零售商 分銷商 區別
一、面向的客戶不一樣
1、零售商是直接面對最終用戶,比方說超市。
2、分銷商負責一些渠道銷售的業務。
二、服務的區域不一樣
1、分銷商在某一區域和領域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比如阿迪達斯廣州地區的經銷商,阿迪達斯公司就不在再向廣州地區的其他客戶供貨,其他客戶如果想要銷售這個牌子的產品,就必須通過經銷商來進貨;
2、零售商就是做零售的,店面的,或者推銷的,當然也可能有一些零星的行業采購。
三、供貨商的要求不一樣
1、供貨商一般對分銷商都用要求,比如要求分銷商一年要進多少貨,需要鋪多少范圍等等。
2、供貨商一般不直接對接零售商,經銷商一般負責給零售商供貨,比如大型超市。
四、概念不同
1、零售商
零售商是指將商品直接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中間商,是相對於生產者和批發商而言的,處於商品流通的最終階段。
零售商的基本任務是直接為最終消費者服務,它的職能包括購、銷、調、存、加工、拆零、分包、傳遞信息、提供銷售服務等。在地點、時間與服務方面,方便消費者購買,它又是聯系生產企業、批發商與消費者的橋梁,在分銷途徑中具有重要作用。
2、分銷商
分銷商(distributor) 是指貿易中獲得商品所有權的中間商。他們通過購買取得商品所有權並轉售出去,所以要承擔各種風險。分銷商擁有價格決定權。他們只對利潤感興趣,並不忠實於哪個生產廠商和出口商。常見的分銷方式有:經銷、批發和零售等。
4. 批發業與零售業的區別,感謝各位!
1、交易金額不同
零售貿易的交易量零星分散,交易次數頻繁, 每次成交額較小,未成交次數佔有較大比重。批發業的交易額一般較大。批發業基本屬於資本密集型行業,對於批發業而言, 資金較勞動更為重要, 資金問題往往是決定批發商經營成敗的關鍵。
2、服務項目不同
零售貿易的標的物不僅有商品,還有勞務,即還要為顧客提供各種服務,如送貨、安裝、維修等。隨著市場競爭的激烈加劇,零售提供的售前、售中與售後服務已成為重要的競爭手段或領域。
批發業服務項目相對較少。由於批發商業其服務對象主要是組織購買者而非個人消費者, 因此相對而言, 批發業的服務項目要較零售業少, 而著重於通信、儲運、信息、融資等方面, 表現為組織對組織的服務,交易往往具有理性化。
3、范圍不同
批發業的商圈比較大。中小批發商業一般集中在地方性的中小城市, 但經營范圍會輻射到周圍地區;大型批發商業往往分布於全國性的大城市, 其經營范圍可以涵蓋整個國內市場, 有些還可以開展進出口業務, 其商業圈還可以突破國界。
零售貿易大多在店內進行,網點規模大小不一,分布較廣。由於消費者的廣泛性、分散性、多樣性、復雜性,為了滿足廣大消費者的需要,在一個地區,僅靠少數幾個零售點是根本不夠的。零售網點無論從規模還是布局上都必須以滿足消費者需要為出發點,適應消費者購物、觀光、瀏覽、休閑等多種需要。
5. 批發與零售的區別,什麼是批發,什麼是零售
批發則是大量的購進貨物,零售就是每天只賣幾件。
1、性質不同:批發是將商品或服務售與那些為了將商品再出售或為企業使用的目的而購買的顧客時所發生的一切活動。零售是包括所有向消費者直接銷售商品和服務,以供其作個人及非商業性用途的活動。
2、交易額不同:批發交易額較大,零售交易額較小。
3、售出的價格不同:批發主打廉價多銷,主要是看量,量與價也是成反比的,量越多價越低。零售則不是。
(5)金塔黃頁批發與零售的店擴展閱讀:
網上批發商品注意事項:
1、看硬體。選擇專業的批發網站,會在商品的品質上和市場的流行趨勢上有著敏銳的眼光和把控。
2、看軟體。網上批發城的優質服務和專業的行業素養也是很多個體戶所看重的,價格上平穩優惠;發貨時的速度及時;以及售後貼心細致。
3、交易中注意防止上當受騙,盡量使用支付寶交易。對於不是非常信任的賣家,一定要選擇打款到他公司賬號、法人賬號、第三方擔保交易的方式進行付款。
6. 什麼是批發零售業具體是什麼樣的
批發零售業是社會化大生產過程中的重要環節,是決定經濟運行速度、質量和效益的引導性力量,是我國市場化程度最高、競爭最為激烈的行業之一。
目前,從宏觀經濟走勢來看,居民收入水平整體上處於較快上升階段。從長遠來看,我國居民消費無論是從總量上,還是從結構上都有相當大的發展空間,這為我國批發零售行業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中長期宏觀環境。
零售業
①交易對象是為直接消費而購買商品的最終消費者,包括個人消費者和集團消費者。消費者從零售商處購買商品的目的不是為了用於轉賣或生產所用,而是為了自己消費。
②零售貿易的標的物不僅有商品,還有勞務,即還要為顧客提供各種服務,如送貨、安裝、維修等。隨著市場競爭的激烈加劇,零售提供的售前、售中與售後服務已成為重要的競爭手段或領域。
③零售貿易的交易量零星分散,交易次數頻繁, 每次成交額較小,未成交次數佔有較大比重,這是零售應有的定義。正由於零售貿易平均每筆交易量少,交易次數頻繁,因此,零售商必須嚴格控制庫存量。
④零售貿易受消費者購買行為的影響比較大。零售貿易的對象是最終消費者,大多數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表現為無計劃的沖動型或情緒型。
面對著這種隨機性購買行為明顯的消費者,零售商欲達到擴大銷售之目的,特別要注意激發消費者的購買慾望和需求興趣,一定要有自己的經營特色,以吸引顧客,備貨要充足,品種要豐富,花色、規格應齊全。
⑤零售貿易大多在店內進行,網點規模大小不一,分布較廣。由於消費者的廣泛性、分散性、多樣性、復雜性,為了滿足廣大消費者的需要,在一個地區,僅靠少數幾個零售點是根本不夠的。
零售網點無論從規模還是布局上都必須以滿足消費者需要為出發點,適應消費者購物、觀光、瀏覽、休閑等多種需要。
⑥零售貿易必須依靠周轉速度取勝。相對於批發貿易,零售貿易每次交易額小,因此必須注重提高成交率,提高貿易資本的周轉速度,盡可能在同一時間內使貿易資本周轉更快、更有效率,做到薄利多銷,快買快賣。
對企業來說:
(1)企業有自己的經營門店,直接售予城鄉居民生活消費的商品和社會集團用於公共消費(如辦公用品、小轎車等)的商品。
(2)企業無門店,通過網上或電話售予城鄉居民生活消費的商品和社會集團用於公共消費的商品。
(3)企業對醫院、學校等非盈利機構銷售的中西葯品、醫療器械、教學用品及設備等。總之,零售業的銷售對象是城鄉居民和社會集團,銷售的商品是以生活消費或公共消費品為主。常見的零售業有百貨店、超市、便利店、專賣店、專業店等以銷售生活消費品為主的企業。
批發業
與零售業相比較, 批發業主要具有以下特點:
①批發業的交易額一般較大。批發業基本屬於資本密集型行業,對於批發業而言, 資金較勞動更為重要, 資金問題往往是決定批發商經營成敗的關鍵。
②批發業的商圈比較大。中小批發商業一般集中在地方性的中小城市, 但經營范圍會輻射到周圍地區;大型批發商業往往分布於全國性的大城市, 其經營范圍可以涵蓋整個國內市場, 有些還可以開展進出口業務, 其商業圈還可以突破國界。
③服務項目相對較少。由於批發商業其服務對象主要是組織購買者而非個人消費者, 因此相對而言, 批發業的服務項目要較零售業少, 而著重於通信、儲運、信息、融資等方面, 表現為組織對組織的服務,交易往往具有理性化。
對企業來說:
(1)企業以售給國民經濟各行業用於生產經營、勘察設計、科研試驗等商品為主。
(2)企業以售給批發和零售業、餐飲業和其他服務行業用於轉賣或經營的商品為主,包括售給外貿部門出口或加工後出口的商品。
(3)企業以直接向國(境)外出口的商品和委託外貿部門代理出口的商品為主。批發業的銷售對象是另一個生產經營或轉賣(含直接出口商品)的企業,銷售的商品有生產經營用途,也有生活消費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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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批發零售類的客戶,在我行申請授信,除了要符合總行規定的有關條件外,還須符合以下幾項基本條件:
1.注冊從事批發、零售業務且年檢合格的企(事)業法人;
2.在本地經營期限1年以上,對經營年限不滿3年的要多加關注;
3.具有穩健的經營作風,穩定的供銷渠道和良好的經營記錄,並要提供進銷貨渠道的相關資料;
4.具有真實的銷售背景,所經營商品市場情況比較穩定;
5.最低資本金要求:項目資本金比例要達到35%及以上;
6.通過人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查詢顯示與銀行往來記錄良好,對於禁入類客戶要查明其逾期原因,其中因信用卡年費而造成逾期的客戶可酌情考慮;
7.客戶提供我行認可的擔保,目前只有自有房產抵押和租賃權抵押。
7. 與主要批發 零售商合作方式有哪些
一般分為購銷、代銷、聯營三種方式。
購銷:購銷:也稱為「經銷」,即由商家正式下訂單采購,貨款到帳期時,由商家支付給供應商。但在某些情況下,可要求供應商補一些損耗,或做一些退換貨的安排,以降低風險。
代銷:代銷的全稱:網店代銷,又名網店代理。網店代銷基本上分虛擬物品代銷和實物代銷兩種。代銷是指某些提供網上批發服務的網站或者能提供批發貨源的銷售商與想做網店代銷的人達成協議,為其提供商品圖片等數據,而不是實物,並以代銷價格提供給網店代銷人銷售。
聯營:這種方式就是你在超市租個攤位,自己請人銷售,租金是按照銷售額多少進行扣款,存在問題就是貨物丟失頻繁,全由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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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新業態
1、連鎖商業。指眾多的、分散的、經營同類商品或服務的零售企業,在核心企業(連鎖總部)的領導下,以經濟利益為連接紐帶,統一領導,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銷售,通過規范化經營管理,實現規模經濟效益的現代流通組織形式。
2、連鎖超市。是連鎖商業形式和超級市場業態兩者的有機結合。它是我國現代零售業主流,在發展中進一步細分和完善。如大型綜合連鎖超市(GMS),主要經營大眾商品,其中70%是百貨,30%是食品。又如倉儲式會員店連鎖超市,以零售方式運作批發,採用會員制。
3、特許經營。是一種根據合同進行的商業活動,體現互利合作關系。一般是由特許授予人(簡稱特許人)按照合同要求,約束條件給予被授予人(簡稱受許人,亦稱加盟者)的一種權利,允許受許人使用特許人已開發出的企業象徵(如商標、商號)和經營技術、訣竅及其他工業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