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批發零售用地土地怎麼評估
1、首先,看周邊有沒有類似土地的成交案例,若有,可以以市場比較法評估;
2、其次,如果沒有,看土地的具體規劃怎麼樣,如果建成後的房產用於出售或出租,則可以考慮採用假設開發法評估,即以建成後的房地產價值扣除建造過程中所需的成本、費用、合理利潤等;如果現在還不知道建成後怎麼樣,那這個方法就不可行了;
3、還有,就是看該地區有沒有最近國家機關公布的基準地價標准及體系,採用基準地價修正法來評估。
㈡ 房產證用地性為:批發零售/教育。請問到底是什麼性質
批發零售用地屬於土地分類里的商服用地。即主要作為商業用地。指主要用於商品批發、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場、商店、超市、各類批發(零售)市場,加油站等及其附屬的小型倉庫、車間、工場等的用地。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二級類,商服用地可以登記為批發零售用地、住宿餐飲用地、商務金融用地及其他商服用地等四種。
商服用地主要范圍
1.批發零售用地。指主要用於商品批發、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場、商店、超市、各類批發(零售)市場,加油站等及其附屬的小型倉庫、車間、工場等的用地。
2.商務金融用地。指企業、服務業等辦公用地,以及經營性的辦公場所用地。包括寫字樓、商業性辦公場所、金融活動場所和企業廠區外獨立的辦公場所等用地。
3.住宿餐飲用地。指主要用於提供住宿、餐飲服務的用地。包括賓館、酒店、飯店、旅館、招待所、度假村、餐廳、酒吧等。
4.其他商服用地。指上述用地以外的其他商業、服務業用地。包括洗車場、洗染店、廢舊物資回收站、維修網點、照相館、理發美容店、洗浴場所等用地。
——菁英員工
㈢ 國土資源部是根據什麼來評土地等級的
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分類和編碼 一級類 二級類 含義 編碼 名稱 編碼 名稱 01 耕地 指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開發、復墾、整理地,休閑地(含輪歇地、輪作地);以種植農作物(含蔬菜)為主,間有零星果樹、桑樹或其他樹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證收獲一季的已墾灘地和海塗。耕地中包括南方寬度<1.0米,北方寬度<2.0米固定的溝、渠、路和地坎(埂);臨時種植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臨時改變用途的耕地。 011 水田 指用於種植水稻、蓮藕等水生農作物的耕地。包括實行水生、旱生農作物輪種的耕地。 012 水澆地 指有水源保證和灌溉設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種植旱生農作物的耕地。包括種植蔬菜的非工廠化的大棚用地。 013 旱地 指無灌溉設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種植旱生農作物的耕地,包括沒有灌溉設施,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02 園地 指種植以採集果、葉、根、莖、汁等為主的集約經營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蓋度大於50%和每畝株數大於合理株數70%的土地。包括用於育苗的土地。 021 果園 指種植果樹的園地。 022 茶園 指種植茶樹的園地。 023 其它園地 指種植桑樹、橡膠、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園地。 03 林地 指生長喬木、竹類、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長紅樹林的土地。包括跡地,不包括居民點內部的綠化林木用地、鐵路、公路征地范圍內的林木,以及河流、溝渠的護堤林。 031 有林地 指樹木郁閉度≥0.2的喬木林地,包括紅樹林地和竹林地。 032 灌木林地 指灌木覆蓋度≥40%的林地。 033 其它林地 包括疏林地、未成林地、跡地、苗圃等林地。 04 草地 指生長草本植物為主的土地。 041 天然牧草地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為主,用於放牧或割草的草地。 042 人工牧草地 指人工種植牧草的草地。 043 其它草地 指樹木郁閉度<0.1,表層為土質,生長草本植物為主,不用於畜牧業的草地。 05商服用地 指主要用於商業、服務業的土地。051 批發零售用地 指主要用於商品批發、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場、商店、超市、各類批發(零售)市場,加油站等及其附屬的小型倉庫、車間、工場等的用地。 052 住宿餐飲用地 指主要用於提供住宿、餐飲服務的用地。包括賓館、酒店、飯店、旅館、招待所、度假村、餐廳、酒吧等。053 商務金融用地 指企業、服務業等辦公用地,以及經營性的辦公場所用地。包括寫字樓、商業性辦公場所、金融活動場所和企業廠區外獨立的辦公場所等用地。054 其它商服用地 指上述用地以外的其他商業、服務業用地。包括洗車場、洗染店、廢舊物資回收站、維修網點、照相館、理發美容店、洗浴場所等用地。 06 工礦倉 儲用地 指主要用於工業生產、物資存放場所的土地。 061 工業用地 指工業生產及直接為工業生產服務的附屬設施用地。 062 采礦用地 指采礦、採石、采砂(沙)場,鹽田,磚瓦窯等地面生產用地及尾礦堆放地。 063 倉儲用地 指用於物資儲備、中轉的場所用地。 07 住宅 用地 指主要用於人們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屬設施的土地。 071 城鎮住宅用地 指城鎮用於生活居住的各類房屋用地及其附屬設施用地。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別墅等用地。072 農村宅基地 指農村用於生活居住的宅基地。 08 公共管 理與公 共服務 用地 指用於機關團體、新聞出版、科教文衛、風景名勝、公共設施等的土地。081 機關團體用地 指用於黨政機關、社會團體、群眾自治組織等的用地。 082 新聞出版用地 指用於廣播電台、電視台、電影廠、報社、雜志社、通訊社、出版社等的用地。 083 科教用地 指用於各類教育,獨立的科研、勘測、設計、技術推廣、科普等的用地。 084 醫衛慈善用地 指用於醫療保健、衛生防疫、急救康復、醫檢葯檢、福利救助等的用地。 085 文體娛樂用地 指用於各類文化、體育、娛樂及公共廣場等的用地。086 公共設施用地 指用於城鄉基礎設施的用地。包括給排水、供電、供熱、供氣、郵政、電信、消防、環衛、公用設施維修等用地。 087 公園與綠地 指城鎮、村莊內部的公園、動物園、植物園、街心花園和用於休憩及美化環境的綠化用地。088 風景名勝設施用地 指風景名勝(包括名勝古跡、旅遊景點、革命遺址等)景點及管理機構的建築用地。景區內的其它用地按現狀歸入相應地類。 09 09 特殊 用地 特殊 用地 指用於軍事設施、涉外、宗教、監教、殯葬等的土地。 091 軍事設施用地 指直接用於軍事目的的設施用地。 092 使領館用地 指用於外國政府及國際組織駐華使領館、辦事處等的用地。 093 監教場所用地 指用於監獄、看守所、勞改場、勞教所、戒毒所等的建築用地。 094 宗教用地 指專門用於宗教活動的廟宇、寺院、道觀、教堂等宗教自用地。 095 殯葬用地 指陵園、墓地、殯葬場所用地。 10 交通運 輸用地 指用於運輸通行的地面線路、場站等的土地。包括民用機場、港口、碼頭、地面運輸管道和各種道路用地。 101 鐵路用地 指用於鐵道線路、輕軌、場站的用地。包括設計內的路堤、路塹、道溝、橋梁、林木等用地。102 公路用地 指用於國道、省道、縣道和鄉道的用地。包括設計內的路堤、路塹、道溝、橋梁、汽車停靠站、林木及直接為其服務的附屬用地。 103 街巷用地 指用於城鎮、村莊內部公用道路(含立交橋)及行道樹的用地。包括公共停車場、汽車客貨運輸站點及停車場等用地。 104 農村道路 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南方寬度≥1.0米、北方寬度≥2.0米的村間、田間道路(含機耕道)。 105 機場用地 指用於民用機場的用地。 106 港口碼頭用地 指用於人工修建的客運、貨運、捕撈及工作船舶停靠的場所及其附屬建築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107 管道運輸用地 指用於運輸煤炭、石油、天然氣等管道及其相應附屬設施的地上部分用地。 11 水域及 水利設 施用地 指陸地水域,海塗,溝渠、水工建築物等用地。不包括滯洪區和已墾灘塗中的耕地、園地、林地、居民點、道路等用地。111 河流水面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開挖河流常水位岸線之間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壩攔截後形成的水庫水面。 112 湖泊水面 指天然形成的積水區常水位岸線所圍成的水面。 113 水庫水面 指人工攔截匯集而成的總庫容≥10萬立方米的水庫正常蓄水位岸線所圍成的水面。 114 坑塘水面 指人工開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萬立方米的坑塘常水位岸線所圍成的水面。 115 沿海灘塗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與低潮位之間的潮浸地帶。包括海島的沿海灘塗。不包括已利用的灘塗。116 內陸灘塗 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間的灘地;時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灘地;水庫、坑塘的正常蓄水位與洪水位間的灘地。包括海島的內陸灘地。不包括已利用的灘地。117 溝渠 指人工修建,南方寬度≥1.0米、北方寬度≥2.0米用於引、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取土坑、護堤林。 118 水工建築用地 指人工修建的閘、壩、堤路林、水電廠房、揚水站等常水位岸線以上的建築物用地。 119冰川及永久積雪指表層被冰雪常年覆蓋的土地。 指上述地類以外的其它類型的土地。 12 其它土地 121 空閑地 指城鎮、村莊、工礦內部尚未利用的土地。 122 設施農用地 指直接用於經營性養殖的畜禽舍、工廠化作物栽培或水產養殖的生產設施用地及其相應附屬用地,農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曬場等農業設施用地。123 田坎 主要指耕地中南方寬度≥1.0米、北方寬度≥2.0米的地坎。 124 鹽鹼地 指表層鹽鹼聚集,生長天然耐鹽植物的土地。 125 沼澤地 指經常積水或漬水,一般生長沼生、濕生植物的土地。 126 沙地 指表層為沙覆蓋、基本無植被的土地。不包括灘塗中的沙地。 127 裸地 指表層為土質,基本無植被覆蓋的土地;或表層為岩石、石礫,其覆蓋面積≥70%的土地。 開展農村土地調查時,對《土地利用分類》中05、06、07、08、09一級類和103、121二級類按表1.2進行歸並。 表1.2 城鎮村及工礦用地 一級 二級 含義 編碼 名稱 編碼 名稱 20 城鎮村及工礦用地 指城鄉居民點、獨立居民點以及居民點以外的工礦、國防、名勝古跡等企事業單位用地,包括其內部交通、綠化用地。 201 城市 指城市居民點,以及與城市連片的和區政府、縣級市政府所在地鎮級轄區內的商服、住宅、工業、倉儲、機關、學校等單位用地。 202 建制鎮 指建制鎮居民點,以及轄區內的商服、住宅、工業、倉儲、學校等企事業單位用地。 203 村莊 指農村居民點,以及所屬的商服、住宅、工礦、工業、倉儲、學校等用地。 204 采礦用地 指采礦、採石、采砂(沙)場,鹽田,磚瓦窯等地面生產用地及尾礦堆放地。 205 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 指城鎮村用地以外用於軍事設施、涉外、宗教、監教、殯葬等的土地,以及風景名勝(包括名勝古跡、旅遊景點、革命遺址等)景點及管理機構的建
㈣ 土地的級別是怎麼分類的 詳細解答 謝謝
每個地方國土資源部門都會根據土地的自然和經濟屬性,對土地劃分等級,並根據等級確定各類不同性質用地(商業用地、住宅用地、綜合用地、工業用地)的出讓基準地價。一級為最高,等級越高,價格越貴。但具體怎麼劃分,劃分多少級,各地都不相同,國土資源部門都有專門的文件規定,一般可以在當地國土資源部門的網站上查到。
基準地價----是指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對現狀利用和規劃利用條件下,不同級別的土地或土地條件相當的均值地域,按照商業、住宅、工業等用途,分別評估確定的某一時點上的一定年期的完整土地使用權區域平均價格,具有全域性、分用途、平均性、有限期、時效性等特點。基準地價是政府制定管理措施和投資決策的依據,是評估宗地地價的基礎;公布的基準地價,對土地利用、流動有引導作用,也是國家徵收土地使用稅的依據。
各城市的基準地價內涵有所不同,但隨著規范化管理的需要,越來越多的城市按統一規定進行了基準地價的更新。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北方城市的基礎設施配套程度為七通一平(路、上水、下水、電、訊、暖、燃氣、土地平整)或六通一平(無燃氣);南方城市一般為六通一平(路、上水、下水、電、訊、燃氣、土地平整)或五通一平(無燃氣)。
㈤ 什麼是批發零售用地
批發零售用地 指主要用於商品批發、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場、商店、超市、各類批發(零售)市場,加油站等及其附屬的小型倉庫、車間、工場等的用地。
㈥ 土地等級是如何劃分的
每個地方國土資源部門都會根據土地的自然和經濟屬性,對土地劃分等級,並根據等級確定各類不同性質用地(商業用地、住宅用地、綜合用地、工業用地)的出讓基準地價;
一級用地范圍:縣城北至長虹路、西至環城西路、南至松陰溪、東至古湖坑及長松路與長虹路十字路口為界組成的范圍內生產經營用地,其中道路含兩側生產經營用地(一級為最高,等級越高,價格越貴);二級用地范圍:縣城(西屏街道、水南街道、望松街道)以內的除一級用地范圍以外的其他行政區域,以及古市鎮行政區域內的生產經營用地;三級用地范圍:新興鎮、象溪鎮、玉岩鎮、大東壩鎮行政區域內的生產經營用地;
通俗的講就是離城市的遠近,越近越值錢。城市按大中小城市劃分,城市越大土地越值錢。具體怎麼劃分,劃分多少級,各地都不相同,國土資源部門都有專門的文件規定,一般可以在當地國土資源部門的網站上查到。
(6)批發零售用地算第幾級擴展閱讀:
城鎮土地分等是通過對影響城鎮土地質量的經濟、社會、自然等因素進行綜合分析,揭示城鎮之間土地質量在不同地域之間的差異,選用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方法對城鎮進行分類排隊,評定城鎮土地等。土地分等反映的是城鎮與城鎮之間土地質量的地域差異。分等的對象是城市市區、建制鎮鎮區土地。
參考資料:土流網土地等級分為哪幾種?
㈦ 土地證用途是批發零售是什麼意思
批發零售用地屬於土地分類里的商服用地。即主要作為商業用地。指主要用於商品批發、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場、商店、超市、各類批發(零售)市場,加油站等及其附屬的小型倉庫、車間、工場等的用地。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二級類,商服用地可以登記為批發零售用地、住宿餐飲用地、商務金融用地及其他商服用地等四種。
商服用地主要范圍
1.批發零售用地。指主要用於商品批發、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場、商店、超市、各類批發(零售)市場,加油站等及其附屬的小型倉庫、車間、工場等的用地。
2.商務金融用地。指企業、服務業等辦公用地,以及經營性的辦公場所用地。包括寫字樓、商業性辦公場所、金融活動場所和企業廠區外獨立的辦公場所等用地。
3.住宿餐飲用地。指主要用於提供住宿、餐飲服務的用地。包括賓館、酒店、飯店、旅館、招待所、度假村、餐廳、酒吧等。
4.其他商服用地。指上述用地以外的其他商業、服務業用地。包括洗車場、洗染店、廢舊物資回收站、維修網點、照相館、理發美容店、洗浴場所等用地。
㈧ 土地證 批發零售用地年限是什麼意思
你好。房屋所有權都是永久的,而土地是屬於國家或集體的,個人或單位只享有土地使用權,這個使用權是有期限的。
一、批發零售用地代表土地的用途,批發零售用地屬於商服用地一種,主要用於商品批發、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場、商店、超市、各類批發(零售)市場,加油站等及其附屬的小型倉庫、車間、工場等的用地。
二、年限是指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年限,它包含兩層意思:一是指由國務院規定的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二是指出讓人和受讓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讓人使用土地的年限,但不得高於法定的最高年限。在我國,享有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其享有的期限受到嚴格限制。不同的土地用途,土地收益有很大的差異。國家根據土地用途的不同,確定不同的享有土地使用權的最高年限,體現了國家的土地政策,也說明了土地使用權出讓不是土地買賣,國家對土地使用享有最終處置權。享有土地使用權的最高年限具體規定為:(1)居住用地70年;(2)工業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5)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
三、批發零售用地的使用年限最高不超過40年,期滿之後需要續約。根據2007年修訂的《土地管理法》中的相關規定則是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最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准予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㈨ 土地的級別是怎麼分類的
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土地分類
一級類 二級類 含義
01 耕地 指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開發、復墾、整理地,休閑地(含輪歇地、輪作地);以種植農作物(含蔬菜)為主,間有零星果樹、桑樹或其他樹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證收獲一季的已墾灘地和海塗。耕地中包括南方寬度<1.0米,北方寬度<2.0米固定的溝、渠、路和地坎(埂);臨時種植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臨時改變用途的耕地。
011 水田 指用於種植水稻、蓮藕等水生農作物的耕地。包括實行水生、旱生農作物輪種的耕地。
012 水澆地 指有水源保證和灌溉設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種植旱生農作物的耕地。包括種植蔬菜等的非工廠化的大棚用地。
013 旱地 指無灌溉設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種植旱生農作物的耕地,包括沒有灌溉設施,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02 園地 指種植以採集果、葉、根、莖、汁等為主的集約經營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蓋度大於50%和每畝株數大於合理株數70%的土地。包括用於育苗的土地。
021 果園 指種植果樹的園地。
022 茶園 指種植茶樹的園地。
023 其它園地 指種植桑樹、橡膠、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園地。
03 林地 指生長喬木、竹類、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長紅樹林的土地。包括跡地,不包括居民點內部的綠化林木用地、鐵路、公路征地范圍內的林木,以及河流、溝渠的護堤林。
031 有林地 指樹木郁閉度≥0.2的喬木林地,包括紅樹林地和竹林地。
032 灌木林地 指灌木覆蓋度≥40%的林地。
033 其它林地 包括疏林地(指樹木郁閉度10-19%的疏林地)、未成林地、跡地、苗圃等林地。
04 草地 指生長草本植物為主的土地。
041 天然牧草地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為主,用於放牧或割草的草地。
042 人工牧草地 指人工種植牧草的草地。
043 其它草地 指樹木郁閉度<0.1,表層為土質,生長草本植物為主,不用於畜牧業的草地。
05 商服用地 指主要用於商業、服務業的土地。
051 批發零售用地 指主要用於商品批發、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場、商店、超市、各類批發(零售)市場,加油站等及其附屬的小型倉庫、車間、工場等的用地。
052 住宿餐飲用地 指主要用於提供住宿、餐飲服務的用地。包括賓館、酒店、飯店、旅館、招待所、度假村、餐廳、酒吧等。
053 商務金融用地 指企業、服務業等辦公用地,以及經營性的辦公場所用地。包括寫字樓、商業性辦公場所、金融活動場所和企業廠區外獨立的辦公場所等用地。
054 其它商服用地 指上述用地以外的其他商業、服務業用地。包括洗車場、洗染店、廢舊物資回收站、維修網點、照相館、理發美容店、洗浴場所等用地。
06 工礦倉儲用地 指主要用於工業生產、采礦、物資存放場所的土地。
061 工業用地 指工業生產及直接為工業生產服務的附屬設施用地。
062 采礦用地 指采礦、採石、采砂(沙)場,鹽田,磚瓦窯等地面生產用地及尾礦堆放地。
063 倉儲用地 指用於物資儲備、中轉的場所用地。
07 住宅用地 指主要用於人們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屬設施的土地。
071 城鎮住宅用地 指城鎮用於生活居住的各類房屋用地及其附屬設施用地。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別墅等用地。
072 農村宅基地 指農村用於生活居住的宅基地。
08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指用於機關團體、新聞出版、科教文衛、風景名勝、公共設施等的土地。
081 機關團體用地 指用於黨政機關、社會團體、群眾自治組織等的用地。
082 新聞出版用地 指用於廣播電台、電視台、電影廠、報社、雜志社、通訊社、出版社等的用地。
083 科教用地 指用於各類教育,獨立的科研、勘測、設計、技術推廣、科普等的用地。
084 醫衛慈善用地 指用於醫療保健、衛生防疫、急救康復、醫檢葯檢、福利救助等的用地。
085 文體娛樂用地 指用於各類文化、體育、娛樂及公共廣場等的用地。
086 公共設施用地 指用於城鄉基礎設施的用地。包括給排水、供電、供熱、供氣、郵政、電信、消防、環衛、公用設施維修等用地。
087 公園與綠地 指城鎮、村莊內部的公園、動物園、植物園、街心花園和用於休憩及美化環境的綠化用地。
088 風景名勝設施用地 指風景名勝(包括名勝古跡、旅遊景點、革命遺址等)景點及管理機構的建築用地。景區內的其它用地按現狀歸入相應地類。
09 特殊用地 指用於軍事設施、涉外、宗教、監教、殯葬等的土地。
091 軍事設施用地 指直接用於軍事目的的設施用地。
092 使領館用地 指用於外國政府及國際組織駐華使領館、辦事處等的用地。
093 監教場所用地 指用於監獄、看守所、勞改場、勞教所、戒毒所等的建築用地。
094 宗教用地 指專門用於宗教活動的廟宇、寺院、道觀、教堂等宗教自用地。
095 殯葬用地 指陵園、墓地、殯葬場所用地。
10 交通運輸用地 指用於運輸通行的地面線路、場站等的土地。包括民用機場、港口、碼頭、地面運輸管道和各種道路用地。
101 鐵路用地 指用於鐵道線路、輕軌、場站的用地。包括設計內的路堤、路塹、道溝、橋梁、林木等用地。
102 公路用地 指用於國道、省道、縣道和鄉道的用地。包括設計內的路堤、路塹、道溝、橋梁、汽車停靠站、林木及直接為其服務的附屬用地。
103 街巷用地 指用於城鎮、村莊內部公用道路(含立交橋)及行道樹的用地。包括公共停車場、汽車客貨運輸站點及停車場等用地。
104 農村道路 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南方寬度≥1.0米、北方寬度≥2.0米的村間、田間道路(含機耕道)。
105 機場用地 指用於民用機場的用地。
106 港口碼頭用地 指用於人工修建的客運、貨運、捕撈及工作船舶停靠的場所及其附屬建築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107 管道運輸用地 指用於運輸煤炭、石油、天然氣等管道及其相應附屬設施的地上部分用地。
11 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 指陸地水域,海塗,溝渠、水工建築物等用地。不包括滯洪區和已墾灘塗中的耕地、園地、林地、居民點、道路等用地。
111 河流水面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開挖河流常水位岸線之間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壩攔截後形成的水庫水面。
112 湖泊水面 指天然形成的積水區常水位岸線所圍成的水面。
113 水庫水面 指人工攔截匯集而成的總庫容≥10萬立方米的水庫正常蓄水位岸線所圍成的水面。
114 坑塘水面 指人工開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萬立方米的坑塘常水位岸線所圍成的水面。
115 沿海灘塗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與低潮位之間的潮浸地帶。包括海島的沿海灘塗。不包括已利用的灘塗。
116 內陸灘塗 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間的灘地;時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灘地;水庫、坑塘的正常蓄水位與洪水位間的灘地。包括海島的內陸灘地。不包括已利用的灘地。
117 溝渠 指人工修建,南方寬度≥1.0米、北方寬度≥2.0米用於引、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取土坑、護堤林。
118 水工建築用地 指人工修建的閘、壩、堤路林、水電廠房、揚水站等常水位岸線以上的建築物用地。
119 冰川及永久積雪 指表層被冰雪常年覆蓋的土地。
12 其它土地 指上述地類以外的其它類型的土地。
121 空閑地 指城鎮、村莊、工礦內部尚未利用的土地。
122 設施農用地 指直接用於經營性養殖的畜禽舍、工廠化作物栽培或水產養殖的生產設施用地及其相應附屬用地,農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曬場等農業設施用地。
123 田坎 主要指耕地中南方寬度≥1.0米、北方寬度≥2.0米的地坎。
124 鹽鹼地 指表層鹽鹼聚集,生長天然耐鹽植物的土地。
125 沼澤地 指經常積水或漬水,一般生長沼生、濕生植物的土地。
126 沙地 指表層為沙覆蓋、基本無植被的土地。不包括灘塗中的沙地。
127 裸地 指表層為土質,基本無植被覆蓋的土地;或表層為岩石、石礫,其覆蓋面積≥70%的土地。,希望可以幫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