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開辦葯品批發、零售企業需辦理哪些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
第十四條 開辦葯品批發企業,須經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發給《葯品經營許可證》;開辦葯品零售企業,須經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發給《葯品經營許可證》。無《葯品經營許可證》的,不得經營葯品。
《葯品經營許可證》應當標明有效期和經營范圍,到期重新審查發證。
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開辦葯品經營企業,除依據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眾購葯的原則。
第十五條 開辦葯品經營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
(二)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
(三)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
(四)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1)葯品零售一定要在批發進貨嗎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
第十七條 葯品經營企業購進葯品,必須建立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葯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得購進。
第十八條 葯品經營企業購銷葯品,必須有真實完整的購銷記錄。購銷記錄必須註明葯品的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購(銷)貨單位、購(銷)貨數量、購銷價格、購(銷)貨日期及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九條 葯品經營企業銷售葯品必須准確無誤,並正確說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項;調配處方必須經過核對,對處方所列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正或者重新簽字,方可調配。
葯品經營企業銷售中葯材,必須標明產地。
第二十條 葯品經營企業必須制定和執行葯品保管制度,採取必要的冷藏、防凍、防潮、防蟲、防鼠等措施,保證葯品質量。
葯品入庫和出庫必須執行檢查制度。
第二十一條 城鄉集市貿易市場可以出售中葯材,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城鄉集市貿易市場不得出售中葯材以外的葯品,但持有《葯品經營許可證》的葯品零售企業在規定的范圍內可以在城鄉集市貿易市場設點出售中葯材以外的葯品。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B. 為什麼葯品批發企業不許零售葯品,零售企業不許批發葯品
這是根據對葯品批發企業和零售企業依法進行經營許可的條件決定的。
葯品批發企業是將葯品銷售給葯品生產企業、葯品經營企業、醫療機構的葯品經營企業,批發企業的經營特點在於購銷葯品的數量大、儲存規模大、銷售去向可實施有效追蹤,而且其銷售客戶均依法應當建有相應的質量保證體系,配備專業的技術人員,能夠對葯品質量進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所以GSP規定批發企業的質量控制要點是購銷渠道審核、儲存養護、運輸配送。
葯品零售企業是將葯品直接銷售給消費者的葯品經營企業,它的經營特點是購銷數量小、儲存量少、銷售去向不能實施有效追蹤,而且其銷售對象不一定具備葯品安全、合理使用的基本專業知識,消費者很難對葯品質量進行有效鑒別和選擇。所以,GSP規定零售企業的質量控制要點是確保消費者安全、合理用葯,葯店駐店葯師或專業技術人員必須依法承擔起對消費者合理購葯的質量審核、安全用葯的技術指導職責。
由於核發《葯品經營許可證》及實施GSP認證時,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未對批發企業向消費者銷售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等條件進行審核、認定,也未對零售企業進行規模化經營、儲存葯品等條件進行審核、認定,所以,批發企業不得零售葯品,零售企業不得批發葯品。
C. 我要開個醫葯批發加零售的店,但是我沒有好的進貨渠道。不知道哪個朋友能幫助我。
其實這個問題很簡單啦......
你可以去產家那批發購買....
然後再找個地方 開個葯鋪 ....
零售 出售......
暴利.......
但是 你的信譽 葯的質量 要很好......
別人都會往你這走.....
哈哈,.,,,,,,你就賺死咯。.......
D. 開葯品批發和零售店需要辦哪些手續和自己必須應有哪些證件求大神幫助
目前全國各省都有個人經營的葯店。但是,各地對於個人投資開葯店的政策傾向差別很大,您最好向當地的葯品監督管理機構進行咨詢。開葯店投資額比較大,以80平方米的店堂為例,啟動資金應在20-30萬元,個人投資開葯店還應該根據自己的資金狀況考慮經營規模。 根據《葯品管理法規定,開辦葯品經營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2)具有與所經營的葯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3)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人員;(4)具有保證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申請開辦葯店時,您應當向所在地的市級葯品監督管理機構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直接設置的縣級葯品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受理申請的葯品監督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據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結合當地常住人口數量、地域、交通狀況和實際需要進行審查,作出是否同意籌建的決定。 申辦人完成擬辦企業籌建後,應當向原審批機構申請驗收。原審批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據《葯品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組織驗收;符合條件的,發給《葯品經營許可證》。申辦人憑《葯品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登記注冊。 申請開辦葯品批發企業的過程與上述程序基本一致。 另外,《實施條例》還規定《葯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經營葯品的,持證企業應當在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按照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申請換發《葯品經營許可證》。葯品經營企業終止經營葯品或者關閉的,《葯品經營許可證》由原發證機關繳銷。 自治區的審批機構:自治區葯品監督管理局;受理地點與時間:自治區葯品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處;地址:烏魯木齊市新民路9號;電話:0991-2629949;監督電話:0991-2660453; 具體辦理申報提交材料: 1、申辦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學歷證明原件、復印件及個人簡歷; 2、執業葯師執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3、擬經營葯品的范圍; 4、擬設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及周邊衛生環境等情況。 以上材料一式兩份,統一使用A4紙列印裝訂成冊(下同)。 自治區葯品管理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據葯品批發企業設置標准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是否同意籌建的決定,書面通知申辦人。 申辦人取得同意籌建的批准文件並完成籌建後,向自治區葯品監督管理局提出驗收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葯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擬辦企業核准證明文件; 3、擬辦企業組織機構情況; 4、營業場所、倉庫平面布局圖及房屋產權或使用權證明; 5、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資格證書及聘書; 6、擬辦企業質量管理文件及倉儲設施、設備目錄。 自治區葯品監督管理局收到企業驗收申請後,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依據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開辦葯品批發企業驗收實施標准(試行)》組織現場驗收,作出符合或不符合結論。不符合標準的,下達《驗收整改通知書》,企業應當在30日內完成整改,提出復查申請,由自治區葯品監督管理局再次組織驗收。 經現場驗收符合標準的,自治區葯品監督管理局通過自治區葯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10天。公示期滿後,未提出異議的,自治區葯品監督管理局發給《葯品經營許可證》,並在自治區葯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公告;提出異議的,待調查核實後再行處理。不符合條件的,自治區葯品監督管理局製作《開辦葯品經營企業不予發證通知書》,並在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辦人。 收費標准:510元,包括資格審查費(500元);證書費(10元)
E. 從事葯品銷售,零售需要什麼證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第十四條規定:開辦葯品零售,須經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發給《葯品經營許可證》。
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開辦葯品經營的企業,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眾購葯的原則。
開辦葯品經營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
2、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
3、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
4、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5)葯品零售一定要在批發進貨嗎擴展閱讀
葯品銷售管理要求:
1、應當在營業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葯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執業葯師注冊證等。
2、營業人員應當佩戴有照片、姓名、崗位等內容的工作牌,是執業葯師和葯學技術人員的,工作牌還應當標明執業資格或者葯學專業技術職稱。在崗執業的執業葯師應當掛牌明示。
3、銷售葯品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①、處方經執業葯師審核後方可調配;對處方所列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但經處方醫師更正或者重新簽字確認的,可以調配;調配處方後經過核對方可銷售。
②、處方審核、調配、核對人員應當在處方上簽字或者蓋章,並按照有關規定保存處方或者其復印件。
③、銷售近效期葯品應當向顧客告知有效期。
④、銷售中葯飲片做到計量准確,並告知煎服方法及注意事項;提供中葯飲片代煎服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4、銷售葯品應當開具銷售憑證,內容包括葯品名稱、生產廠商、數量、價格、批號、規格等,並做好銷售記錄。
F. 我想做葯品批發生意的,就是進貨然後推銷到葯店。但不知道在哪裡進貨和要辦什麼手續!求指教!
我是醫葯批發公司的,現在的小葯店基本上賺不到什麼錢 ,因為在去年國家出台了針對 醫葯市場的政策相應的就增加了商家的成本, 所以 現在的醫葯賣價利潤空間少了,只能薄利多銷所以一個小葯店是賺不到什麼錢 的
G. 個人能經營醫葯零售批發嗎
.營業場地不少於20平方米,(鄉下的葯店不要求要有倉庫).至少要有一個駐店葯師、一個營業員(要高中以上或與葯學相關畢業的或經過葯監部門考核獲得上崗證的人員).
2.要申辦《〈葯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然後還要去辦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
如果是在城裡開的葯店就要具備這些條件:
1.營業場地不少於40平方米,倉庫不少於20平方米.至少要有一個駐店葯師、一個營業員(要高中以上或與葯學相關畢業的或經過葯監部門考核獲得上崗證的人員).
2.要申辦《〈葯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然後還要去辦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
新開的葯店也要施行GSP認證,GSP就是指:葯品經營質量管理,一切都要按GSP模式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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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家:其實國家對個人經營葯店一直沒有限制,葯店經營早在1998年就已向個人開放,目前全國各省都有個人經營的葯店。但是,各地對於個人投資開葯店的政策傾向差別很大,您最好向當地的葯品監督管理機構進行咨詢。開葯店投資額比較大,以80平方米的店堂為例,啟動資金應在20—30萬元,個人投資開葯店還應該根據自己的資金狀況考慮經營規模。
根據《葯品管理法》規定,開辦葯品經營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2)具有與所經營的葯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3)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人員;(4)具有保證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申請開辦葯店時,您應當向所在地的市級葯品監督管理機構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直接設置的縣級葯品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申領到《葯品經營許可證》後,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
「火鍋店賠了,就開葯店」。長期以來,社會上盛傳這樣的說法。據知情人士透露,葯品零售平均毛利率至少可達50%,其中常用的抗菌類葯毛利又最高,可達100%-200%以上。比起家電流通領域最多3%-5%的毛利可稱「暴利」。
因此,葯店是未來的一個被看好行業。
一、市場機會
葯品分類管理、醫療保險制度、醫療分業「三把利刃」給醫葯零售市場帶來的變化和發展令人始料未及。這也使得葯店的日子越來越好過。
隨著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入,門診病人因個人賬戶封頂,個人要分攤醫療費用,因此在支出必要的處方葯費用後,勢必要選擇葯店購葯。
據國家葯監局鄭局長透露,雖然我國目前對零售企業進行分開整頓,但是存在的問題是批發企業太多,而醫葯零售企業卻數量不夠,只有12萬。據估計,中國的醫葯零售企業在30萬家為宜,也就是說這個市場的缺口還有18萬。在深圳,葯店的數量大概為萬人15間,而在廣州,目前的連鎖葯店只有4000間左右。
二、實施方案
1、創業者要求。葯品零售業的質量負責人應是葯師(中葯師)職稱以上的葯學技術人員。並要在營業時間內配備1名以上經注冊的執業葯師(執業中葯師),負責審核或調配處方。有中葯飲片需配備經注冊的中葯師。而從事葯品保管、驗收、養護、營業等人員應取得職業技術等級證書。從業人員的年齡應在65周歲以下。
2、經營方式。現時經營情況最理想的葯店有兩種,一是開辦連鎖店,二是在別人的葯店中設專櫃。
3、選址。葯店賺不賺錢,賺多賺少,選址是關鍵。而選址並不是地點越旺越好,反而是相對比較「冷清」的地段不失為投資的好去處。首選是城市結合部,即需要有較多的流動人口,其次也可以選擇在較大居民區周邊,如附近有超市、農貿市場就更好了。另外醫院附近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4、辦證。葯店的辦證較為麻煩,但如果加盟連鎖店的話,可以很快地進入醫葯零售市場。
三、投資預算
開葯店的投入主要集中在店面裝修、設施購置、人工開支、房屋租金等幾個方面。
店面裝修和添置必要的設施:10萬元左右。
連鎖加盟費用:5—15萬不等。
員工工資:5人,共計5000元。
房租:5000元/月。
進貨流動資金:2萬元左右。因為許多醫葯批發企業一般都會給葯店鋪底,有的產品還會搞代銷。所以進貨所需資金反而不用太多。
總投資:30—40萬之間。
每月固定支出:12000元左右。
四、效益分析
以一般地段的葯品零售店為例:
每日的銷售額為1500-2000元。
月營業額約:50000元左右。
除去固定支出12000元。
進貨價:20000元。
月盈利:50000-12000-20000=18000元。
五、風險分析
對於新開葯店來說,剛開始營業時的收支平衡有一定的困難,每月萬來塊的支出,即使毛利按30%計,月銷售額應在3萬元以上,也即是每天必須賣出1000元,這對新店有一定壓力,特別是地段一般的零售店。
開葯店是「中長線」投資,沒有兩三年是出不來效益的,而一旦效益出來,那將是財源滾滾,所以創業投資者切不可鼠目寸光,急功近利。
另外,葯品不同於一般的商品,事關人身健康安全,為避免不必要的風險。應注意以下幾點:
1、葯品經營企業的購進葯品,必須建立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葯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葯品經營企業的購銷記錄(葯名、劑型、規格、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購銷單位、購銷數量、購銷價格、購銷日期等)
2、賣出去的葯不能收回。
3、國家禁止的葯絕不能賣。
H. 葯品零售連鎖總部,委託配送的,必須要是同一法人的批發企業嗎
你好,現在廣東省不是同一法人企業也可以委託儲存配送!
I. 葯品批發零售
葯品經營企業只能是批發或者零售,不能兩者同時進行.
第十四條 開辦葯品批發企業,須經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發給《葯品經營許可證》;開辦葯品零售企業,須經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發給《葯品經營許可證》,憑《葯品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無《葯品經營許可證》的,不得經營葯品。
《葯品經營許可證》應當標明有效期和經營范圍,到期重新審查發證。
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開辦葯品經營企業,除依據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眾購葯的原則。
第十五條 開辦葯品經營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
(二)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
(三)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
(四)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