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是否必須要與零售店簽訂供貨合同
零售店在所售街道辦事處申請在控制指標內報安檢局共同到現場審查安全條件,合格的參加安全訓培訓合格的填寫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申請書,玉批發公司。簽訂。花豹買賣合同帶營業執照復印件,街道辦事處簽字蓋章送安監局窗口20個工作日辦結。
Ⅱ 什麼是煙花什麼是爆竹煙花爆竹批發單位與零售者之間的關系是怎麼樣的
都是些個,被嚴格管制的東西,
少去接觸,
能夠躲多遠,
就躲多遠,
Ⅲ 煙花爆竹零售單位應遵守什麼規定
1、符合「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的原則布設的煙花爆竹零售單位;
2、建立主要負責人、銷售人員安全責任制,銷售場所應當張貼銷售人員崗位責任制,並制定購銷管理、事故報告制度、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管理制度、事故應急措施;購銷管理制度、儲存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搬運操作規程。
3、主要負責人和銷售人員應當接受煙花爆竹專業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4、設專店或專櫃銷售、專人管理,應當根據防爆、滅火應急需要,必須配備2個(含2個)以上5公斤以上的水劑滅火器,並在銷售場所張貼正確使用滅火器材的方式、方法。經營場所應設臵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包括:嚴禁煙火、禁止吸煙、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機動車輛裝卸時必須熄火等標志),不得與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同一場所經營。
5、煙花爆竹零售單位銷售場所內,嚴禁吸煙、用火;不得設臵電氣設施、設備(或使用防爆電器);100米范圍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6、經營銷售地點符合規定要求。零售場所的面積不小於10平方米,專櫃與其他商品櫃台的距離不小於2米,其周邊300米范圍內沒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並與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人員聚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質生產、儲存設施應不小於200米的安全距離。
7、在經營場所內醒目位臵張掛《煙花爆竹經營許(零售)可證》,煙花 爆竹零售單位存放的煙花爆竹品種不得超出經營許可證上的規定,存放數量不得超過500公斤(產品的總重量)。產品應以堆垛或以貨架存放,堆垛或貨架應距內牆至少保持0.45M,產品堆垛高度不得超過2M,貨架高度不得超過1.85M,經營場所內不得住宿。
Ⅳ 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單位,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單位,應當具備主要負責人經過安全知識教育實行專店或者專櫃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經營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或者銷售按照國家標准規定應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零售場所的面積不小於10平方米,其周邊50米范圍內沒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並與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人員聚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質生產、儲存設施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Ⅳ 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單位,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單位,應當具備主要負責人經過安全知識教育實行專店或者專櫃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經營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根據《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十八條 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主要負責人經過安全知識教育;
(二)實行專店或者專櫃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
(三)經營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煙花爆竹批發單位和零售單位擴展閱讀:
《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 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向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供應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或者供應按照國家標准規定應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或者銷售按照國家標准規定應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Ⅵ 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可以直接向消費者零售煙花爆竹對嗎
不對的。國務院令第455號:《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條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應當向生產煙花爆竹的企業采購煙花爆竹,向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供應煙花爆竹。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應當向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采購煙花爆竹。
Ⅶ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分類零售與批發區別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分類零售與批發區別 太大。最大的的區別是批發企業有經批準的倉庫、還有防雷防靜電、消防驗收合格,有煙花爆竹專用車輛,有去外地采購煙花爆竹的資質。詳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65號令《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實施辦法》。
Ⅷ 煙花爆竹零售單位,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
Ⅸ 煙花爆竹批發公司屬不屬於服務業
煙花爆竹批發公司不屬於服務業。
煙花爆竹批發公司批發與零售業。
批發業是指批發商向批發、零售單位及其他企業、事業、機關批量銷售生活用品和生產資料的活動,以及從事進出口貿易和貿易經紀與代理的活動。批發商可以對所批發的貨物擁有所有權,並以本單位、公司的名義進行交易活動;也可以不擁有貨物的所有權,而以中介身份做代理銷售商;還包括各類商品批發市場中固定攤位的批發活動。
零售業指從工農業生產者、批發貿易業或居民購進商品,轉賣給城鄉居民作為生活消費和售給社會集團作為公共消費的商品流通企業。它是百貨商店、超級市場、專門零售商店、品牌專賣店、售貨攤等主要面向最終消費者(如居民等)的銷售活動。包括以互聯網、郵政、電話、售貨機等方式的銷售活動。還包括在同一地點,後面加工生產,前面銷售的店鋪(如麵包房)。
服務業是從事服務工作的行業。一般是提供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