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麼進入(新)劇毒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治安管理信息系統
河北劇毒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治安管理系統
Ⅱ 外貿出口易制爆需要再「危險化學品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備案嗎
這種危險品最好是要,不然出問題了,還是你們的責任
Ⅲ 易制毒化學品管理系統的一些問題
原來我也遇到過此類問題,請你進入易制毒管理網上過程,進行維護,假如維護不了就電話刑警隊易制毒管理科,讓他提示你進行維護即可。
Ⅳ 易制爆化學品管理系統軟體總代理設立企業名稱有哪些選項
一直爆化學品的管理需求的,讓店總代理設計的話,這幾天都得一共有12項
Ⅳ 全國易制毒化學品信息管理系統企業入網申請流程
需要到當地的公安禁毒大隊辦理申請才可以。把公司貨單位的所有資質都准備齊全,到公安禁毒大隊申請(只要是正當需求,一般都會成功),然後會給你一個驅動程序,和賬號。這就可以用了。
Ⅵ 易制爆化學品銷售備案需要什麼資料
銷售、購買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情況備案服務指南
一、適用范圍
涉及的內容:銷售、購買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情況;
適用對象: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銷售、購買單位。
二、事項審查類型
即審即辦或前審後批。
三、審批依據
(一)《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二款: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銷售企業、購買單位應當在銷售、購買後5日內,將所銷售、購買的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品種、數量以及流向信息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並輸入計算機系統。
四、受理機構
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
五、決定機構
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
六、數量限制
無。
七、申請條件
(一)銷售備案的,屬於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在銷售後5日內備案;
(二)購買備案的,屬於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在購買後5日內備案。
八、禁止性要求
無。
九、申請材料目錄
(一)銷售劇毒化學品備案的,由銷售單位提供劇毒化學品購買證件回執第二聯,並經購買經辦人簽字確認;
(二)購買劇毒化學品備案的,由購買單位提供劇毒化學品購買證件回執第一聯,並經購買經辦人簽字確認,購買單位保管人員簽注接收情況;
(三)銷售、購買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由銷售或購買單位提供銷售、購買的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名稱、地址、經辦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銷售或購買的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品種、數量、用途,以及相關許可證或者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十、申請接收
申請方式:現場申請、郵寄申請等方式;
聯系電話: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公布;
辦公地址: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公布。
十一、辦理基本流程
申請—受理——審查—決定—送達。
十二、辦理方式
現場辦理。
十三、辦結時限
現場辦結。
十四、收費依據及標准
不收費。
十五、審批結果
出具備案憑證。
十六、結果送達
當場送達、郵寄送達等方式。
十七、行政相對人權利和義務
(一)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有依法獲得備案的權利,行政機關應當予以辦理;
(二)行政機關依法作出不予備案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三)凡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的,行政機關在作出相關決定前,應當告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在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五日內提出聽證申請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二十日內組織聽證;
(四)申請人申請備案,應當如實向行政機關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並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十八、咨詢途徑
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公布。
銷售、購買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情況備案服務指南
一、適用范圍
涉及的內容:銷售、購買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情況;
適用對象: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銷售、購買單位。
二、事項審查類型
即審即辦或前審後批。
三、審批依據
(一)《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二款: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銷售企業、購買單位應當在銷售、購買後5日內,將所銷售、購買的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品種、數量以及流向信息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並輸入計算機系統。
四、受理機構
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
五、決定機構
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
六、數量限制
無。
七、申請條件
(一)銷售備案的,屬於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在銷售後5日內備案;
(二)購買備案的,屬於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在購買後5日內備案。
八、禁止性要求
無。
九、申請材料目錄
(一)銷售劇毒化學品備案的,由銷售單位提供劇毒化學品購買證件回執第二聯,並經購買經辦人簽字確認;
(二)購買劇毒化學品備案的,由購買單位提供劇毒化學品購買證件回執第一聯,並經購買經辦人簽字確認,購買單位保管人員簽注接收情況;
(三)銷售、購買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由銷售或購買單位提供銷售、購買的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名稱、地址、經辦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銷售或購買的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品種、數量、用途,以及相關許可證或者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十、申請接收
申請方式:現場申請、郵寄申請等方式;
聯系電話: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公布;
辦公地址: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公布。
十一、辦理基本流程
申請—受理——審查—決定—送達。
十二、辦理方式
現場辦理。
十三、辦結時限
現場辦結。
十四、收費依據及標准
不收費。
十五、審批結果
出具備案憑證。
十六、結果送達
當場送達、郵寄送達等方式。
十七、行政相對人權利和義務
(一)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有依法獲得備案的權利,行政機關應當予以辦理;
(二)行政機關依法作出不予備案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三)凡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的,行政機關在作出相關決定前,應當告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在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五日內提出聽證申請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二十日內組織聽證;
(四)申請人申請備案,應當如實向行政機關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並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十八、咨詢途徑
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公布。
參考來源:杭州市公安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