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分銷商和經銷商的區別
分銷商與製造商(manufacturer)之間的關系是買者和賣者的關系,分銷商是完全獨立的商人。與代理商不同,分銷商的經營並不受分銷企業和個人約束,他可以為許多製造商分銷產品。他的業務是他自己的業務,因此在他是否接受分銷合同的限制時,他所考慮的是自己的商業利益。分銷商用自己的錢買進產品,並承擔能否從銷售中得到足夠盈利的全部風險。分銷商介於代理商和經銷商之間。
區別
1、分銷商(distributor) 是指貿易中獲得商品所有權的中間商。他們通過購買取得商品所有權並轉售出去,所以要承擔各種風險。分銷商擁有價格決定權。他們只對利潤感興趣,並不忠實於哪個生產廠商和出口商。常見的分銷方式有:經銷、批發和零售等。
2、經銷商,就是在某一區域和領域只擁有銷售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這個就是經銷商。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3、分銷商和經銷商是產品銷售的不同層面的兩個重要角色。 一般產品流通流程: 製造商-代理商-分銷商-經銷商-消費者。分銷商一般只做渠道不做終端,而經銷商主要面對終端客戶。 分銷商承擔壓貨風險,相當於產品方的物流倉庫,需要很大資金的底盤,各經銷商從分銷商的拿貨價一般較固定,可根據情況享受不同的帳期;經銷商通過在廠方的備案,如銷售到一定量,可以從廠方拿到返點,而增強他們成為經銷商的積極性。
4、製造商授權與否不同。分銷商獲得製造商的正式授權,一般可以銷售全線產品,代表廠家處理業務;經銷商雖然能夠在製造商處購買產品,但沒有得到原廠授權,原廠也不會返利。
5、分銷商不承擔推廣品牌的義務,而經銷商需要。
(1)批發零售和分銷商的區別擴展閱讀
銷售:是指以出售、租賃或其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產品或服務的行為,包括為促進該行為進行的有關輔助活動,例如廣告、促銷、展覽、服務等活動。或者說:銷售是指實現企業生產成果的活動,是服務於客戶的一場活動。
『貳』 經銷批發和零售分別是什麼意思
經銷批發是指經銷商或批發商。
零售是指包括所有向最終消費者直接銷售商品和服務,以供其作個人及非商業性用途的活動。許多機構,諸如生產商、批發商和零售商都從事零售業務。而大部分零售業務是由零售商從事的。
零售貿易是指將商品或勞務直接出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交易活動。在貿易運行中,零售直接面對最終消費者。通過零售經營,商品離開貿易領域進入消費領域,真正成為消費對象,從而完成社會再生產過程。從這個意義上講,零售是貿易過程的終點,處於生產與消費之間中介地位的終端。
零售處於貿易運行的終點,具體體現著貿易運行的目標。零售貿易的特點,決定了它有下列功能:
1.實現商品最終銷售,滿足消費者需要功能。 產品在生產者手中或批發業者手中,只是一種觀念上的使用價值,而不是可能被消費的現實的使用價值。產品只有進入消費領域才能成為現實的使用價值,在多數情況下,這需要通過零售貿易來實現。
2.服務消費,促進銷售功能。 消費者對商品需求和服務需求是廣泛的、多樣的、復雜的,滿足這些需求,零售貿易不僅要提供豐富的商品以供選擇,還需要圍繞著商品銷售提供各種服務,如信息服務、信用服務、售貨服務和售後服務等,並以此為手段,擴大商品銷售。在發達的市場經濟條件下,零售的服務功能更為重要。
3.反饋信息,促進生產功能。零售貿易直接面向消費者,能夠及時、真實反映消費的意見及市場商品供求價格變化情況,向生產者和批發業者提供市場信息,協助批發業者調整經營結構,促進生產者生產更多更好適銷對路商品,滿足消費者需要。
『叄』 零售商、分銷商、批發商、代理商與經銷商有什麼區別
代理商:代理商是和經銷商截然不同的概念。代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不是買斷企業的產品,而是廠家給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他們同樣不是自己用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企業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的。 分銷商:隨著批發概念的落伍,時髦的概念是分銷。所謂的分銷是分著來銷。可見在銷售的過程中,已經考慮到了下家的情況,不是盲目銷售,而是有計劃地銷售,商家有服務終端的概念。分銷和批發是相對的,是從管理和計劃的角度上,對商家的定義。所以「分銷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有服務終端意識的行商。 經銷商:經銷商是指,拿著錢,從企業進貨,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對於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他們關注的利差,而不是實際的價格。企業對他們不是賒銷,而是收到了錢的。這個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個商業單位。所以「經銷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從企業拿錢進貨的商業單位的。 零售商:零售就是一個一個地銷售,而不是象批發商那樣,一批一批地銷售。所以"零售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商店的。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肆』 批發商和分銷商有什麼區別
批發是指一切將物品或服務售給為了轉賣或者商業用途而購買的組織或個人的活動。
批發商是那些主要從事批發業務的公司。
分銷商包括經銷商、合作商、代理商、批發商、零售商等等,
『伍』 經銷商,代理商,分銷商主要區別是什麼
經銷商,代理商,分銷商主要區別如下:
一、三者主要權利不同
分銷商擁有價格決定權,他們通過購買取得商品所有權並轉售出去,所以要承擔各種風險。
代理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
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多品種經營。
二、三者所處環境不同
分銷商是完全獨立的商人,不受分銷企業和個人約束,他可以為許多製造商分銷產品。
代理商必須固定地從事受他人委託的活動,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5)批發零售和分銷商的區別擴展閱讀:
經銷商的管理模式
1、總部與經銷商、加盟店之間建立一個覆蓋全面的交流體系平台,保持兩者之間的及時聯系,方便雙方業務交流。比如任我行內部的天通系統,能夠及時、准確的發布產品業務信息,及時與50萬家代理商共享。
2、公司總部要保持自己的強勢地位,不能使下面的經銷商、加盟店輕易脫離或自立門戶。始終確立公司總部才是該經營模式的合法擁有者、擁有品牌知識產權,比如商標、專利、包裝設計等全歸屬於公司總部。
3、經銷商及加盟店與總部簽定責任書,規定兩者間的責任與義務,兩者按規定行使責權及義務。
4、經銷商、加盟店必須按照總部規章制度行事,不能另行一套自己的規章制度。總部與其應及時溝通交流,使經銷商、加盟店保持和總部一致的服務標准及價格體系。
5、經銷商、加盟店的店內外要求裝修一致、標志統一,不允許隨意更換。
『陸』 批發商和零售商的主要區別是什麼
批發商
批發商的概念是以前對商人的一種叫法,現在已經逐漸趨向於被淘汰。顧名思義,批發就是一批批進貨,然後往外一批批地發。可見這樣的生意沒有什麼計劃,只是一個貨物買賣的概念,而少了管理和控制。所以"批發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沒有服務終端意識的坐商。
零售商
零售商是指將商品直接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中間商,處於商品流通的最終階段。
零售商的基本任務是直接為最終消費者服務,它的職能包括購、銷、調、存、加工、拆零、分包、傳遞信息、提供銷售服務等。在地點、時間與服務方面,方便消費者購買,它又是聯系生產企業、批發商與消費者的橋梁,在分銷途徑中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