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香煙貨源香煙批發怎麼賺錢
不怕報應,就搞假的,高仿的,不是煙草局的來查,就沒問題
B. 一般超市的香煙的進貨渠道在哪
「批發香煙上不是有煙草公司的噴碼嗎?為什麼說我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呢?」
「這些煙可都是從煙草公司訂的貨,為什麼說我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
……
不少零售戶對於「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這一行為的認識存在偏差。有的認為銷售的香煙上有煙草公司的噴碼就行,有的認為總店賣分店的貨就不會有問題。其實不然,為了加強理解,請看以下情形:
銷售他人香煙。零售戶趙某因店裡某品牌香煙脫銷,從零售戶黃某處購進了30條該品牌香煙用於銷售。當地煙草專賣局以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為由對趙某予以處罰。
30條香煙為黃某從當地煙草公司進貨,其用於黃某自家店鋪經營是合法的。但趙某購進這批香煙用於銷售,進貨渠道就變成了黃某而非當地煙草公司,因而構成未從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
違規調劑香煙。零售戶姜某在Z市經營著A、B、C三家店,並分別申領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因A店生意好香煙不夠賣,姜某將B、C兩店的香煙調劑到A店。當地煙草專賣局以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為由對其處罰。
雖然被調劑到A店的香煙是姜某從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的貨,也是由其本人銷售,但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規定,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持證人,應當在許可證核定的經營地址從事煙草製品零售業務。B、C兩店的香煙只能在本店銷售,不能調劑到其他店鋪。
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要在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標明的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如何堅持從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筆者歸納了三個「核定」:許可證核定的人,向許可證核定的對象進貨,並在許可證核定的場所經營。
C. 我想開個店賣香煙,香煙怎麼進貨批發要不要什麼手續之類的東西
煙草的進貨渠道,現在來說還是正規的煙草批發公司,那個是保證正品的
D. 煙的進貨渠道有哪些
在我國,煙草的總經銷商為各地的煙草公司,在我國所有的煙草進貨都需要從煙草公司進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十五條經營煙草製品批發業務的企業,必須經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取得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
第十六條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的企業或者個人,由縣級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上一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審查批准發給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已經設立縣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地方,也可以由縣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准發給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4)香煙批發貨源零售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二十九條無准運證或者超過准運證規定的數量托運或者自運煙草專賣品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處以罰款,可以按照查獲地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上年度煙葉平均收購價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購違法運輸的煙葉,按照市場批發價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購違法運輸的除煙葉外的其他煙草專賣品;情節嚴重的,沒收違法運輸的煙草專賣品和違法所得。
承運人明知是煙草專賣品而為無准運證的單位、個人運輸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超過國家規定的限量異地攜帶煙葉、煙草製品,數量較大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理。
E. 我是煙草零售戶,請問我自己在煙草公司進的貨不夠賣的,在其他煙草零售戶拿點煙賣(都是本地進貨)我違法
都是本地貨罰款10%還停半個月停業整頓半個月不供煙這合理嗎
F. 有誰知道香煙的進貨渠道
真煙的話只能從煙草公司進貨,但煙草公司所能供應的量是很少的。我們這邊的煙販都是向一些銷售量不大的零售店一戶一戶收的,然後再高價批出去。
G. 煙草批發商的進貨渠道是什麼
煙草批發商的進貨渠道只有國家煙草公司,因為在我國煙草銷售是嚴格管控的,分銷商只有從國家煙草公司進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三條國家對煙草專賣品的生產、銷售、進出口依法實行專賣管理,並實行煙草專賣許可證制度。
第十六條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的企業或者個人,由縣級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上一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審查批准發給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已經設立縣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地方,也可以由縣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准發給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7)香煙批發貨源零售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三十二條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第三十三條生產、銷售沒有注冊商標的卷煙、雪茄煙、有包裝的煙絲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生產、銷售,並處罰款。生產、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煙草製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H. 我開了一間商店取得煙草零售證,因香煙不夠賣,我可以從其它煙草零售店進貨嗎
依照我國煙草專賣法律規定,國家對煙草專賣品的銷售環節依法實行專賣管理。依法申領到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法從事國產或者外國卷煙的零售業務,但只能在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標明的當地煙草批發企業進貨。如,持證人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的,其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行政法規)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和《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規章)第二十九條規定。
煙草專賣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行政法規)第五十六條、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和《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規章)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等規定,對違法行為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和行為罰:
1、沒收違法所得,可處以進貨總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
2、發證機關可以責令持證人暫停煙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直至依法取消其從事煙草專賣業務的資格。
註明:現實生活中,很多持證人對銷售本地串碼卷煙均屬當地煙草批發企業提供的卷煙。因此,對此行為,認定為尚不構成違法行為。但,依照我國煙草專賣法律的規定,國家對煙草專賣品的銷售環節實行專賣管理,規定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在當地的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同時,每一個持證人均持有不同的行政許可編號,煙草專賣批發企業對所有批發、配送的卷煙以激光噴碼等方式,將持證人的行政許可編號均打碼到卷煙商標的條包上,並要求100%入戶銷售。由此可見,卷煙零售戶的進貨渠道是受到煙草專賣法律規范的嚴格限制,持證人只能從當地煙草批發企業進貨。
相關的法律規定內容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法律)第三條 國家對煙草專賣品的生產、銷售、進出口依法實行專賣管理,並實行煙草專賣許可證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行政法規)第二十三條第二款 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人,應當在當地的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並接受煙草專賣許可證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行政法規)第五十六條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可處以進貨總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行政法規)第十四條第一款 煙草專賣許可證的發證機關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企業、個人進行檢查。經檢查不符合《煙草專賣法》和本條例規定條件的,煙草專賣許可證的發證機關可以責令暫停煙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直至取消其從事煙草專賣業務的資格。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37號)第二十九條 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法從事國產或者外國卷煙的零售業務,並在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標明的當地煙草批發企業進貨。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37號)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證機關可以責令持證人暫停煙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直至依法取消其從事煙草專賣業務的資格:(一)經檢查不符合煙草專賣法、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及本辦法規定條件的;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煙法〔2020〕205號)第六十條 煙草專賣局責令持證人暫停煙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的,每次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暫停煙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期間,煙草專賣局應當加強監管,期滿後視整頓情況決定是否准予恢復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