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服務業與商業的區別
服務業
服務業概念在理論界尚有爭議。一般認為服務業即指生產和銷售服務商品的生產部門和企業的集合。服務業繳納的流轉稅,一般以營業稅為主。
在國民經濟核算的實際工作中一般將服務業視同第三產業。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包括除了農業、工業、建築業(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細分為1、農業,2、采礦業,3、製造業,4、電力、燃料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5、建築業等五大實物商品生產部門)之外的所有其它十五個產業部門。即,
1、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2、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
3、批發和零售業
4、住宿和餐飲業
5、金融業
6、房地產業
7、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8、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
9、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10、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
11、教育
12、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
13、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14、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
15、國際組織
服務業與其它產業部門的基本區別是,服務業生產的是服務產品,服務產品具有非實物性、不可儲存性和生產與消費同時性等特徵。
服務業和第三產業在日常應用上是有區別的。一般地,通過國民經濟具體產業部門如農業、工業、建築業等來描述國民經濟產業部門時,就採用「服務業」;通過國民經濟產業發展層次如第一次產業、第二產業等描述國民經濟產業部門時,就採用「第三產業」。
商業
商業,一般指商業企業,是指從事貨物批發、零售等商業經營活動的企業及企業性單位,包括以貨物批發、零售為主,兼營工業生產的企業及企業性單位。流轉稅納稅方面,商業企業繳納增值稅及其附加稅。
服務業特別說明:
1、服務業有服務產業和服務事業之分。以增值為目的提供服務產品的生產部門和企業集合叫服務產業;以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提供服務產品的政府行為集合叫服務事業。
2、旅遊業不是嚴格意義上相對獨立的服務業部門。除旅行社活動隸屬於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下的服務業小類外,其它如旅遊設施建設、旅遊餐飲、旅遊住宿、旅遊購物、旅遊文化、旅遊產品開發等活動均分屬於其它產業部門范疇。這與流行使用概念有明顯差別。
Ⅱ 什麼是批發零售貿易業
批發零售貿易業是指專門從事批發和零售貿易活動的經濟部門。具體是指不直接從事商品的生產,而是從農業、工業或其他的單位那裡購買(或調撥)成品或半成品,未做任何加工,或只做簡單的加工(如進行簡單的分類、清洗、整理和包裝等),通過轉賣以獲取利益的企業。
批發零售貿易業銷售額
批發零售貿易業銷售額(原商品銷售總額):指對本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出售或出口的商品(包括售給本單位消費用的商品)總額。本指標由對生產經營單位批發額、對批發零售貿易業批發額、出口額和對居民和社會集團商品零售額項目組成。包括:
(1)售給城鄉居民和社會集團消費的商品;
(2)售給工業、農業、建築業、運輸郵電業、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服務業、公用事業等作為生產、經營使用的商品;
(3)售給批發零售貿易業作為轉賣或加工後轉賣的商品;
(4)對國(境)外直接出口的商品。
不包括:
(1)出售本單位自用的廢日包裝用品和其他虛舊物資;
(2)未通過買賣行為付出的商品,如隨機構移交而交給其他單位的商品,借出的商品,交付代其他單位保管的商品,加工原料付出和贈送給其他單位的的樣本等;
(3)經本單位介紹,由買賣雙方直接結算,本單位只收取手續費的業務;
(4)購貨退出的商品;
(5)商品損耗和損失。
[編輯]批發零售貿易業庫存
批發零售貿易業庫存是指報告期末各種登記注冊類型的批發零售貿易企業(單位)已取得所有權的商品。它反映批發零售貿易企業(單位)的商品庫存情況和對市場商品供應的保證程度。
期末庫存包括:
(1)存放在批發零售貿易業經營單位(如門市部、批發站、經營處)倉庫、貨場、貨櫃和貨架中的商品;
(2)挑選、整理、包裝中的商品;
(3)已記入購進而尚未運到本單位的商品,即發貨單或銀行承兌憑證已到而貨未到的部分;
(4)寄放他處的商品,如因購貨方拒絕承付而暫時存放在購貨方的商品和已辦完加工成品收回手續而未提回的商品;
(5)委託其他單位代銷(未作銷售或調出)尚未售出的商品;
(6)代其他單位購進尚未交付的商品。不包括所有權不屬於本單位的商品、撥付除批發零售貿易業以外的其他行業所屬獨立核算加工廠等加工生產尚未收回成品的商品、代國家物資儲備部門保管的商品等。
Ⅲ 零售業屬於服務業嗎
在某個程度上來說,零售業有一小部分屬於服務行業。
在商店選購商品的時候,也會有一些推銷員或者服務員過來提供服務,這雖然是零售業提高銷量的一種方式,但是也屬於服務性行業。
些以服務為商品的零售商,例如酒樓,發型店,維修店等,這些都是通過他的自身服務來獲得收益。
(3)批發和零售業服務業擴展閱讀:
零售是將商品及相關服務提供給消費者作為最終消費之用的活動。如零售商將汽車輪胎出售給顧客,顧客將之安裝於自己的車上,這種交易活動便是零售。若購買者是車商,而車商將之裝配於汽車上,再將汽車出售給消費者則不屬於零售。
零售活動不僅向最終消費者出售商品,同時也提供相關服務。零售活動常常伴隨商品出售提供各種服務,如送貨、維修、安裝等,多數情形下,顧客在購買商品時,也買到某些服務。
售活動不一定非在零售店鋪中進行,也可以利用一些使顧客便利的設施及方式,如上門推銷、郵購、自動售貨機、網路銷售等,無論商品以何種方式出售或在何地出售,都不會改變零售的實質。
零售的顧客不限於個別的消費者,非生產性購買的社會集團也可能是零售顧客。如公司購買辦公用品,以供員工辦公使用;某學校訂購鮮花,以供其會議室或宴會使用。所以,零售活動提供者在尋求顧客時,不可忽視團體對象。
Ⅳ 公司拿的營業牌照是批發零售能變更成服務業范圍經營嗎
只要不跨行業就行
Ⅳ 哪些行業屬於服務業
1、飲食業
飲食業,是指通過同時提供飲食和飲食場所的方式為顧客提供飲食消費服務的業務。飯館、餐廳及其他飲食服務場所,為顧客在就餐的同時進行的自娛自樂形式的歌舞活動所提供的服務,按「娛樂業」稅目征稅。
2、代理業
代理業,是指代委託人辦理受託事項的業務,包括代購代銷貨物、代辦進出口、介紹服務、其他代理服務。代購代銷貨物,是指受託購買貨物或銷售貨物,按實購或實銷額進行結算並收取手續費的業務。
3、旅遊業
旅遊業,是指為旅遊者安排食宿、交通工具和提供導游等旅遊服務的業務。
4、倉儲業
倉儲業,是指利用倉庫、貨場或其他場所代客貯放、保管貨物的業務。
5、租賃業
租賃業,是指在約定的時間內將場地、房屋、物品、設備或設施等轉讓他人使用的業務。按照聯合國和世界貿易組織的分類方法,服務業主要包括11大類:商務服務(其中又分為專業服務、計算機服務、干租服務等類別);通訊服務等。
(5)批發和零售業服務業擴展閱讀:
服務業,指利用設備、工具、場所、信息或技能為社會提供服務的業務,包括代理業、旅店業、飲食業、旅遊業、倉儲業、租賃業、廣告業和其他服務業。
服務業是指電子信息時代的產業總稱。服務業概念在理論界尚有爭議。一般認為服務業指從事服務產品的生產部門和企業的集合。服務產品與其他產業產品相比,具有非實物性、不可儲存性和生產與消費同時性等特徵。2013年5月第二屆京交會暨全球服務論壇北京峰會上,李克強指出要最大限度「松綁」服務業。
Ⅵ 日用百貨批發、零售屬不屬於服務業
服務業概念在理論界尚有爭議。
服務業一般認為服務業即指生產和銷售服務產品的生產部門和企業的集合。服務產品與其他產業產品相比,具有非實物性、不可儲存性和生產與消費同時性等特徵。在我國國民經濟核算實際工作中,將服務業視同為第三產業,即將服務業定義為除農業、工業、建築業之外的其它所有產業部門。
所以日用百貨批發、零售不屬於服務業.
Ⅶ 一般納稅人的加油站屬於批發零售業還是服務業需要進行營改增稅負
一般納稅人的加油站屬於批發零售業,本身屬於增值稅納稅人,不需要上報《營改增稅負分析測算明細表》,因為《營改增稅負分析測算明細表》由從事建築、房地產、金融或生活服務等經營業務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填報。
Ⅷ 製造業和批發零售業有什麼區別
製造業和服務業的區別:製造業是指對製造資源(物料、能源、設備、工具、資金、技術、信息和人力等),按照市場要求,通過製造過程,轉化為可供人們使用和利用的大型工具、工業品與生活消費產品的行業。服務業即指生產和銷售服務產品的生產部門和企業的集合。服務產品與其他產業產品相比,具有非實物性、不可儲存性和生產與消費同時性等特徵。
服務業視同為第三產業。第三產業包括: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國際組織,以及農、林、牧、漁業中的農、林、牧、漁服務業,采礦業中的開采輔助活動,製造業中的金屬製品、機械和設備修理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