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土地證 批發零售用地年限是什麼意思
你好。房屋所有權都是永久的,而土地是屬於國家或集體的,個人或單位只享有土地使用權,這個使用權是有期限的。
一、批發零售用地代表土地的用途,批發零售用地屬於商服用地一種,主要用於商品批發、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場、商店、超市、各類批發(零售)市場,加油站等及其附屬的小型倉庫、車間、工場等的用地。
二、年限是指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年限,它包含兩層意思:一是指由國務院規定的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二是指出讓人和受讓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讓人使用土地的年限,但不得高於法定的最高年限。在我國,享有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其享有的期限受到嚴格限制。不同的土地用途,土地收益有很大的差異。國家根據土地用途的不同,確定不同的享有土地使用權的最高年限,體現了國家的土地政策,也說明了土地使用權出讓不是土地買賣,國家對土地使用享有最終處置權。享有土地使用權的最高年限具體規定為:(1)居住用地70年;(2)工業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5)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
三、批發零售用地的使用年限最高不超過40年,期滿之後需要續約。根據2007年修訂的《土地管理法》中的相關規定則是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最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准予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❷ 批發零售用地土地怎麼評估
1、首先,看周邊有沒有類似土地的成交案例,若有,可以以市場比較法評估;
2、其次,如果沒有,看土地的具體規劃怎麼樣,如果建成後的房產用於出售或出租,則可以考慮採用假設開發法評估,即以建成後的房地產價值扣除建造過程中所需的成本、費用、合理利潤等;如果現在還不知道建成後怎麼樣,那這個方法就不可行了;
3、還有,就是看該地區有沒有最近國家機關公布的基準地價標准及體系,採用基準地價修正法來評估。
❸ 想知道: 蘇州市吳中金地集團在哪
金地集團總部在深圳市福田區福強路金地商業大樓,2014年1月首進蘇州,以4.35億拿下吳中區寶帶路北側、月浜街西側的蘇地2013-G-115號地塊,作為吳中區當下的中心地塊,南側為吳中區政府、文體中心、麗豐廣場,還有相隔500米左右的嘉寶廣場、蘇州中潤中心。軌交3號線經過家門口,距離軌交4號線也僅有500米距離。該地塊為批發零售和城鎮住宅混合用地,面積為26330.6平方米。目前,金地已推出「格林」、「褐石」、「名仕」、「天境」、「世家」5大產品系列。
❹ 什麼是批發零售用地
批發零售用地屬於商服用地一種,主要用於商品批發、零售的用地。
包括商場、商店、超市、各類批發(零售)市場,加油站等及其附屬的小型倉庫、車間、工場等的用地。
❺ 我購買房子的土地證土用途這一欄上寫的是城鎮住宅用地,批發零售用地。想請教批發零用地的含義
批發零售用地屬於商服用地一種,主要用於商品批發、零售的用地。
包括商場、商店、超市、各類批發(零售)市場,加油站等及其附屬的小型倉庫、車間、工場等的用地。
❻ 批發零售用地可用於賓館么
批發零售用地屬於商服用地一種,主要用於商品批發、零售的用地。 包括商場、商店、超市、各類批發(零售)市場,加油站等及其附屬的小型倉庫、車間、工場等的用地。
賓館並不屬於上述要求類型,所以不建議在批發零售用地上建設賓館。
❼ 批發零售用地產權到期了能續期嗎
批發零售用地產權到期了當然是可以續期的但是你必須繳納相應的續期費用和手續續費用
❽ 其他商服用地與批發零售用地有什麼區別
你好 很高興解答 你問題有瑕疵吧 其他商服用地指除批發零售、住宿餐飲、商務金融用地以外的其他商業、服務業用地。包括洗車嘗洗染店、廢舊物資回收站、維修網點、照相館、理發美容店、洗浴場所等用地。
批發零售用地屬於商服用地一種,主要用於商品批發、零售的用地。 包括商嘗商店、超市、各類批發(零售)市場,加油站等及其附屬的小型倉庫、車間、工場等的用地。
❾ 什麼是批發零售用地
批發零售用地 指主要用於商品批發、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場、商店、超市、各類批發(零售)市場,加油站等及其附屬的小型倉庫、車間、工場等的用地。
❿ 土地性質是:批發零售用地, 開發商實際建設成,下面三層是商場,上面30層商住兩用,請問符合規定嗎
如果土地出讓合同與規劃批准文件一致,土地性質為批發零售用地,建30層商住兩用的房子,應該是不符合規劃批准和土地出讓合同的。
即使是公寓式酒店,也與批發零售用地不符,酒店屬於商業金融用地。不過,他們能報建,可能已經修改了批准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