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國家標准GB和GB/T有什麼區別
1、GB/T表示為推薦性標准,"T"是推薦的意思,而GB則為必須執行的強制性標准。
2、GB,國家標准由國家標准化主管機構批准發布,對全國經濟、技術發展有重大意義,且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標准。
GB/T推薦性國標,生產、交換、使用等方面,通過經濟手段調節而自願採用的一類標准,又稱自願標准。這類標准任何單位都有權決定是否採用,違反這類標准,不承擔經濟或法律方面的責任。
(1)國家批發零售服務項目採用標准擴展閱讀
中國標准化研究院承擔,實施周期為期三年。在三年的項目實施過程中,始終以「邊建設邊服務」為原則,在完成項目任務書規定的各項任務的同時,實現了由「項目」到「平台」的轉變。
最終搭建了面向全國運行服務的「國家標准文獻共享服務平台」(以下簡稱「標准文獻平台」),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獲取標准信息難和標准資源重復建設等問題,凸顯出「標准文獻平台」對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作用。
『貳』 零售企業一般納稅人認定標准
零售企業一般納稅人認定條件:
已辦理稅務登記,年應納增值稅銷售額達到下列標準的企業,應當向主管國家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手續。標准如下: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以下簡稱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
2.供應稅勞務為主,並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上的。
3.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上的。
4.營改增試點企業應稅服務項目年營業額超過500萬元的。
達到以上標準的企業要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叄』 國有企業在采購貨物和服務時,應該遵守哪些法律法規規定求列明。
企業的服務和一般貨物采購可以不用遵守政府采購法。。而國有企業所以只要是使用國有資金或國有資金佔主體的資金來源的就是適用於政府采購法,但是國有企業的裡面還有非政府主導部分采購就屬於一般的采購行為,不用遵守政府采購法。
『肆』 請問零售業態分類國家標準是怎麼劃分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零售業態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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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03-11-6 來源:
1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零售業、零售業態的定義和零售業態分類的原則以及各種業態的結構特點。 本標准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零售業的企業和門店2 定義 本標准採用下列定義。 2.1 零售業 retailbusiness 以向最終消費者提供所需商品和服務為主的行業。2.2 零售業態 retailingtyPe of operation 零售企業為滿足不同的消費需求而形成的不同經營形式。2.3 百貨店 department store(Dept.) 在一個大建築物內,根據不同商品部門設銷售區,開展各自的進貨、管理、運營的零售業態。 2.4 超級市場 suPer market(S.M) 採取自選銷售方式、以銷售生鮮商品、食品和向顧客提供日常必需品為主要目的的零售業態。 2.5 大型綜合超市 generalmerchandise store(G.M.S) 採取自選銷售方式,以銷售大眾化實用品為主,並將超級市場和折扣商店的經營優勢合為一體的、滿足顧客一次性購全的零售業態。 2.6 便利店(方便店) convenience store(Cv.S) 滿足顧客便利性需求為主要目的的零售業態。 2.7 專業店 s9eciatity store(S.S) 經營某一大類商品為主,並且具備有豐富專業知識的銷售人員和提供適當售後服務的零售業態。 2.8 專賣店 exclusive shop . 專門經營或授權經營製造商品牌和中間商品牌的零售業態。 2.9 購物中心 shopping center(S.C) 企業有計劃地開發、擁有、管理運營的各類零售業態、服務設施的集合體。 2.10 倉儲商店 disc01Int store 在大型綜合超市經營的商品基礎上,篩選大眾化實用品銷售,並實行儲銷一體、以提供有限服務和低價格商品為主要特徵的、採取自選方式銷售的零售業態。 2.11 家居中心 home center(H.C) 以與改善、建設家庭居住環境有關的裝飾、裝修等用品、日用雜品、技術及服務為主的、採取自選方式銷售的零售業態。 3 業態分類3.1 零售業態分類原則 中國零售業態按零售店的結構特點分類,根據其經營方式、商品結構、服務功能,以及選址、商圈、規模、店堂設施和目標顧客等結構特點,分為百貨店、大型綜合商場、超級市場、便利店、專業店、專賣店、購物中心、家居中心、倉儲商店等九種零售業態。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零售業態分類
3.2 零售業態結構特點 3.2.1 百貨店業態結構特點3.2.1.1採取櫃台銷售與自選(開架)銷售相結合方式。3.2.1.2商品結構為種類齊全、少批量、高毛利,以經營男、女、兒童服裝、服飾、衣料、家庭用品為主。3.2.1.3採取定價銷售,可以退貨,有導購、餐飲、娛樂場所等服務項目和設施,服務功能齊全。3.2.1.4選址在城市繁華區、交通要道。3.2.1.5商圈范圍大,一般以流動人口為主要銷售對象。3.2.1.6商店規模大,在5000平方米以上3.2.1.7商店設施豪華,店堂典雅、明快。3.2.1.8目標顧客為中高檔消費者和追求時尚的年輕人。3.2.1.9其他。 3.2.2超級市場業態結構特點3.2.2.1採取自選銷售方式,出入口分設,結算在出口處的收銀機處統一進行。3.2.2.2商品構成以購買頻率高的商品為主,經營的商品應以肉類、禽蛋、水果、水產品、冷凍食品、副食調料、糧油及其製品、奶及奶製品、熟食品以及日用必需品為主。3.2.2.3營業時間每天在11H左右,可採取連鎖經營方式,有一定的停車場地。3.2.2.4選址在居民區、交通要道、商業區。3.2.2.5商圈范圍較窄,以居民為主要銷售對象。3.2.2.6商店爺爺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3.2.2.7目標顧客以居民為主。3.2.2.8其他 3.2.3大型綜合超市業態結構特點3.2.3.1採取自選銷售方式和連鎖經營方式3.2.3.2商品構成為衣、食、用品齊全,重視本企業的品牌開發。3.2.3.3設有與商店營業面積相適應的停車場。3.2.3.4目標顧客為購物頻率高的居民。3.2.3.5商圈范圍較大。3.2.3.6商店營業面積一般在2500平方米以上。3.2.3.7選址在城鄉結合部、住宅區、交通要道。3.2.4 便利店業態結構特點3.2.4.1 以開架自選為主,結算在進口(或出口)處的收銀機處統一進行,可採取連鎖經營方式。3.2.4.2 商品結構特點明顯,有即時消費性、小容量、應急性等。3.2.4.3 營業時間長,一般在16h以上,甚至24h,終年無休日。3.2.4.4 選址在居民住宅區、主幹線公路邊以及車站、醫院、娛樂場所、機關、團體、企事業所在地。3.2.4.5 商圈范圍窄小,一般設定在居民徒步購物5-7min到達的范圍內。3.2.4.6 商店營業面積在100平方米左右,營業面積利用率高。3.2.4.7 店堂明快、清潔、貨架豐滿。3.2.4.8 目標顧客主要為居民、單身者、年輕人。80%的顧客為有目的的購買。3.2.4.9 經營實行信息系統化,開展單品管理。3.2.4.10 便利店的商品價格略高於一般零售業態的商品價格。
『伍』 批發,零售環節免徵增值稅是如何規定的呢
1、可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的圖書,是指由國家新聞出版署批準的出版單位出版,採用國際標准書號(ISBN)編序的書籍以及圖片,不包括報紙、期刊、音像製品或電子出版物等。
可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的為批發、零售環節,不包括印製、出版環節。
2、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37號)規定:
經國務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徵增值稅。
『陸』 國家標准資費
每個地方差別都是挺大的,具體要看你在哪個地方。
中國移動資費一覽表
類別 收費項目 資 費 標 准
全
球
通 基本月租費 50元/月
區內通話費 0.40元/分鍾
國內漫遊通話費 0.60元/分鍾
長途通話費 呼叫目的地 資費標准 優惠時段 優惠後資費
國內長途 0.07元/6秒鍾 0:00-7:00(新疆、西藏優惠時段向後順延2小時) 0.04元/6秒
國際長途 0.80元/6秒鍾 0:00-7:00 0.48元/6秒鍾
港澳台 0.20元/6秒鍾 不執行分時段優惠
長途計費,不足 6秒鍾按6秒鍾計。
類別 項目 資費標准
未漫遊 漫遊
神
州
行 撥本地電話 0.60元/分鍾 0.80元/分鍾
撥國內長途 0.60元/分鍾+0.07元/6秒鍾 0.80元/分鍾+0.07元/6秒鍾
撥國際長途 0.60元/分鍾+0.80元/6秒鍾 0.80元/分鍾+0.80元/6秒鍾
撥港澳台長途 0.60元/分鍾+0.20元/6秒鍾 0.80元/分鍾+0.20元/6秒鍾
接聽電話 0.60元/分鍾 0.80元/分鍾+0.07元/6秒鍾
動
感
地
帶
基本計劃 月使用費(元/月) 贈送的業務內容和數量
青青校園 20元 中國移動網內簡訊 200條
晚20:00-22:00的本地網內通話時長 30分鍾(指當月累計)
可選計劃 月使用費(元/月) 贈送的業務內容和數量
簡訊派 10 中國移動網內簡訊 120條
加點顏色 20 中國移動網內簡訊 240條
彩信 10條
簡訊500 30 中國移動網內簡訊 500條
語音信箱 5 標准語音信箱 1個
IP輕松打 25 國內IP通話時長(含基本通話費) 50分鍾
大話夜遊 10 晚上23:00-次日早上7:00期間,中國移動網內免費通話時長100分鍾,超出免費通話時長後,晚上23:00-次日早上7:00期間,中國移動本地網內通話0.12元/分鍾
月光寶盒 5 晚上23:00至次日早上7:00之間,中國移動網內簡訊0.05元/條
基本計劃 月使用費(元/月) 贈送的業務內容和數量
娛樂部落 20 中國移動網內簡訊 300條
可選計劃 月使用費(元/月) 贈送的業務內容和數量
簡訊派 10 中國移動網內簡訊 120條
加點顏色 20 中國移動網內簡訊 240條
彩信 10條
簡訊500 30 中國移動網內簡訊 500條
異彩風雲 20 彩信 30條
中國移動網內簡訊 120條
神聊電話煲 5 晚上23:00到次日早上7:00,每次本地網內通話:
第1分鍾,0.4元/分鍾;
第2分鍾,0.3元/分鍾;
大於2分鍾,0.1元/分鍾
基本計劃 月使用費(元/月) 贈送的業務內容和數量
白領聯盟 30 中國移動網內簡訊 150條
本地網內免費通話時長 30分鍾
國內IP免費通話時長(含區內通話費) 10分鍾
移動秘書 1個
可選計劃 月使用費(元/月) 贈送的業務內容和數量
IP輕松打 25 國內IP通話時長(含區內通話費) 50分鍾
異彩風雲 20 彩信 30條
中國移動網內簡訊 120條
GPRS網際飛車 50 GPRS流量 10MB(超出部分每KB 0.01元)
特服業務資費標准
收費項目 資費標准 備注
彩鈴 1、月功能費5元
2、通過彩鈴門戶網站或撥打語音服務電話1259070下載彩鈴,按內容提供商標明的資費收取信息費。撥打語音服務電話1259070的通話費用按現行各品牌通話資費標准收取。
移動隨心聊 1、「移動隨心聊」月功能費:10元/月
2、開通「移動隨心聊」的北京移動全球通用戶在北京范圍內撥打和接聽中國移動用戶(135-139)(12580、13800100166視為網內呼叫)時,基本通話費第1分鍾,按0.40元/分鍾計收;第2分鍾,按0.30元/分鍾計收;自第3分鍾開始至通話結束,按0.20元/分鍾計收。 目前只對全球通用戶開通此項業務
手機錢包 月服務費每月5元 自業務推出之日起到2004年 1月 1 日之間將對注冊客戶免收月服務費
愛心卡(數據卡) 1、行動電話基本月租費 20元/月。
2、上網流量費、簡訊費用等,按照現行全球通資費政策執行。
3、SIM卡售價80元/卡,補卡50元/卡。 此類 SIM卡關閉語音功能
來電顯示 免費
呼叫保持 免費
呼叫等待 免費
呼叫轉移 1、基本費為0.20元/分鍾;
2、北京移動客戶呼轉至語音信箱13800100166、移動秘書01012580、全球呼13800100309,呼轉基本費為0.10元/分鍾。 1、呼叫轉移中的長途話費按長途話費標准計收,享受分時段優惠。
2、無條件呼叫前轉時收取:基本費 +歸屬地→前轉地的長途費用。
3、有條件呼叫前轉時收取:基本費+歸屬地→漫遊地+漫遊地→前轉地的長途費。
全球呼 按呼叫轉移資費標准收取
點對點短消息 網內 全球通發送短消息: 0.10元/條 接收短消息免費
神州行發送短消息: 0.15元/條
網間 全球通發送短消息: 0.15元/條
神州行發送短消息: 0.20元/條
彩信業務( MMS) 通信費 +相應的信息費
通信費:發送彩信收取通信費 0.90元/條
信息費:以業務提供商公布的價格為准 1、客戶使用彩信業務產生的信息費按照業務提供商制定的標准收取,北京移動代收。>
2、每條彩信最大容量為50K。
國際簡訊 1、在中國大陸發送國際簡訊,每條為1.00元。
2、在中國大陸以外的國家和地區發送國際簡訊,每條為「漫遊地運營商規定的國際漫遊來訪客戶發送簡訊的資費標准×115%+1.00元」。
3、在中國大陸以外的國家和地區給中國大陸運營商的客戶發送簡訊,每條為「漫遊地運營商規定的國際漫遊來訪客戶發送簡訊的資費標准×115%+發送國內簡訊的資費標准」。
4、在中國大陸接收國際簡訊不收費。
5、在中國大陸以外的國家和地區接收簡訊,按漫遊地運營商規定的國際漫遊來訪客戶接收簡訊的資費標准收取。
語音信箱 標准語音信箱月服務費 10元/月
超級語音信箱月服務費 15元/月 使用語音信箱業務時,按照現行行動電話資費標准收取相應的通信費。
移動秘書 月服務費 15元/月 使用移動秘書業務時,按照現行行動電話資費標准收取相應的通信費。
移動郵箱 1、10MB電子郵箱:免收郵箱月使用費。
2、郵件到達簡訊提醒功能:免收功能費,客戶接收到簡訊提醒後收取通信費0.10元/條。
手機銀行 通信費 0.10元/條
移動夢網 通信費 +相應的信息費
通信費:全球通 0.10元/條;神州行0.15元/條
信息費:以相應業務提供商公布的價格為准 信息費標准由業務提供商制定,北京移動代收
信息點播 通信費 0.10元/條+相應的信息費 信息費標准由業務提供商制定,北京移動代收
手機證券 通信費 0.10元/條+相應的信息費 信息費標准由業務提供商制定,北京移動代收
12590數字撥號點播業務 通信費 +相應的信息費
通信費:全球通 0.10元/條;神州行0.15元/條
信息費:以業務提供商公布的價格為准 信息費標准由業務提供商制定,北京移動代收
WAP業務
(接入號: 17266) 通信費 +相應的信息費
通信費: 0.15元/分鍾,月使用量在500分鍾以內,通信費最高按30元收取;月使用量在500分鍾以上,超過500分鍾的部分按0.15元/分鍾計收
信息費:以業務提供商公布的價格為准 1、通信時間不足1分鍾時不計費,INTERNET網路使用費暫不收取。
2、信息費標准由業務提供商制定,北京移動代收。
17201撥號上網
(包括:手機加筆記本電腦撥號 17201上網;手機內置軟體提供的WAP之外的互聯網應用。) 通信費: 0.15元/分鍾 通信時間不足 1分鍾時不計費,INTERNET網路使用費暫不收取。
固定電話 17201撥號上網業務 網路使用費標准由雷霆萬鈞網路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制定,以該公司公布的價格為准。 此業務由中國移動與雷霆公司聯合推出。北京移動代收網路使用費。
使用IP計帳卡上網(接入號:17200) 固定電話撥入 通信費:0.02元/分鍾; INTERNET網路使用費:0.03元/分鍾 通信時間不足1分鍾時按1分鍾計
行動電話撥入 通信費:0.15元/分鍾;INTERNET網路使用費:0.03元/分鍾
17200撥號上網卡業務(使用固定電話撥號17200上網) 網路使用費標准由炎黃新星通訊技術有限公司制定,以該公司公布的價格為准。 此業務由中國移動與炎黃公司聯合推出。網路使用費從17200上網卡上扣減。
全球通行動電話撥號163、169上網業務 通信費:0.15元/分鍾 通信時間不足1分鍾時不計費
全球通行動電話撥其他號碼上網業務 通信費按行動電話通話收費標准、計費辦法計收
三類傳真業務 通信費按行動電話通話收費標准、計費辦法計收
特服號碼110、119、120、122、1860、1861 客戶撥打本地特服號碼,免收本地通話費;撥打異地特服號碼產生的長途通話費照實收取。
GPRS業務資費標准
收費項目 資費標准 備注
月租費(元) 贈送的免費流量數(KB) 超過贈送流量後的流量費(元/KB)
GPRS業務 自由套餐
0 0 0.03 1)計費流量單位為KB,不足1KB按1KB計算。
(2)每日23:00至次日凌晨7:00半價優惠。
(3)不收取GPRS業務的國內漫遊費。
(4)對在網時間不足半個計費月的情況(包括新申請、取消、轉戶、銷號等情況),月租費和贈送流量減半。
(5)計費月指每月1日至月末最後一日。上半個計費月是指每月1日至15日,下半個計費月是指每月16日至月末最後一日。
(6)本商務套餐資費標准適用於從2004年5月1日起新申請辦理商務套餐的用戶。對於5月1日前,已經辦理商務套餐的用戶、辦理相關集團業務的用戶、參加隨e行業務現行優惠促銷方案的用戶、已選定促銷方案結束後為商務套餐的用戶,繼續執行原資費標准(不限量使用)。
詳細規定請咨詢1860。
經濟套餐 20 1000 0.01
時尚套餐
100 20000 0.01
商務套餐 200 500MB 超過免費流量後的費用0.01元/KB,封頂500元。
無線區域網業務(簡稱WLAN業務)資費標准
收費項目 資費標准 備注
月基本費(元) 含免費時間(小時) 超出部分通信費(元 /分鍾)
WLAN業務 自由套餐 0 0 0.20 ( 1) 新申請 WLAN業務的客戶(包括新入網的客戶)從申請之日起開始執行資費套餐標准;下半月開通WLAN業務的,當月的套餐月基本費、免費時間均按該檔套餐的50%計算。
( 2) 客戶通過短消息開通、取消 WLAN及變更密碼等操作發送和接收的簡訊免收通信費。
經濟套餐 20 10 0.15
商務套餐 100 50 0.10
超值套餐 200 150 0.10
全球通資費套餐標准
收費項目 資費標准 備注
月基本費( 元) 包含的免費通話時間 (分鍾) 超過免費通話時間後的忙時話費(元/分鍾) 超過免費通話時間後的閑時話費(元/分鍾) 贈送的增值服務
全球通資費套餐 168 330 0.50 0.25 A-D (1) 忙時為每日7:00-23:00,閑時為每日23:00-次日7:00。
(2) 表中字母含義:A 呼叫轉移;B 呼叫保持;C 呼叫等待;D 主叫顯示;E 標准語音信箱;F 移動秘書;G優先試用各項新業務。
268 600 0.45 0.22 A-E
388 1000 0.40 0.20 A-E
568 1700 0.35 0.18 A-F
788 2588 0.30 0.15 A-G
說明:
免費通話時間為區內通話時間,不包括國內漫遊和國際漫遊通話時間。
免費通話時間內發生長途通話,則只免區內通話費,長途通話費按照現行長途電話資費標准及優惠辦法計費。
呼叫轉移、 172XX撥號上網等業務的通話時長不計入免費通話時間內,仍執行原定計費原則。
國內漫遊通話費按照客戶所選套餐忙、閑時段通話費率,每分鍾加收 0.20元計費。
國際漫遊通話費按照現行國際漫遊通話費率計費。
客戶所獲贈的增值服務,僅免收月服務費。
本計費月內未用完的免費通話時間不累計到下一計費月。
不同制式網路間國際漫遊租機業務資費標准
收費項目 資費標准 備注
手機配件 租金 手機押金 違約金 漫遊話費
無條件國際前轉韓國原號漫遊業務 機身(不含電池):1800元/個電池:180元/塊充電器:100元/個 日租30元/日(租期小於一個月,租期自租機日起至還機日止);月租500元/月。租金暫免收取。 3000元/部 30元/天 按照漫遊地移動運營公司的收費標准收取 需交納國際漫遊預存話費3000元/號
日本租機國際漫遊業務 機身(不含電池):2500元/個電池:500元/塊充電器:400元/個
美國租機國際漫遊業務 機身(不含電池):2500元/個電池:500元/塊充電器:400元/個
韓國GSM-CDMA原號漫遊業務 機身(不含電池):1800元/個電池:180元/塊充電器:100元/個 日租30元/日(租期小於一個月,租期自租機日起至還機日止);月租500元/月。
無條件國際前轉日本原號漫遊業務 機身(不含電池):1800元/個電池:180元/塊充電器:100元/個
日本GSM-WCDMA原號漫遊業務 機身(不含電池):6900元/個電池:480元/塊充電器:480元/個 8000元/部
「親情號碼」親情收費
親情級別 限量 號碼要求 話費標准
超級親情號碼(客戶第一個設置的號碼為超級親情號碼) 1部 北京行動電話號碼 撥打-接聽超級親情號碼:0.24元/分鍾
普通親情號碼 4部 1部固定電話+3部北京行動電話號碼;或4部北京行動電話號碼。 撥打-接聽親情號碼:0.36元/分鍾
來電暢聽資費標准
套餐名稱 套餐月費 (元) 包含的GPRS流量(K) 包含的本地網內被叫通話時間(分鍾) 超過包含的本地網內被叫通話時間後,本地網內被叫通話費(元/分鍾)
來電暢聽100 12 0 100
(價值40元) 0.4
暢聽無限 30 1000 z
(價值20元) 500
(價值200元) 0.06
『柒』 企業經營許可證上的經營范圍為:商業的批發,零售(不含許可經營項目);商業服務(不含許可經營項目)。
你可以經營商業批發、零售;和商業服務的一般經營項目。
「不含許可經營項目」的解釋如下:
1. 有些商業項目需要申請營業許可。例如:不是每家商業批發都可以向海外出口,進行「出口」這個商業營業活動就需要申請許可證,
2. 商業服務可以包括廣告推廣,但是如果你承擔電視廣告發布和宣傳冊定期發布,你就要申請「發布許可」。
以上兩個就是「許可經營項目」,需要向有關部門申請才可以開展經營活動。
-博洋盛世國際廣告(北京)有限公司
『捌』 國家發改委發布的《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現今還有效嗎
不明碼標價的;
(二)不按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的;
(三)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標明的費用的;
(四)不能提供降價記錄或者有關核定價格資料的;
(五)擅自印製標價簽或價目表的;
(六)使用未經監制的標價內容和方式的;
(七)其他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行為。
『玖』 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實施細則的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實施細則
已廢止
1994年3月3日國家計劃委員會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條 根據《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規定》第二條中所指「企業」包括:
(一)在中國大陸境內從事生產、經營的國有、集體、私營企業;
(二)外國投資企業和在中國大陸境內設立生產、經營機構、場所的外國企業;
(三)港、澳、台在中國大陸境內投資企業。
《規定》第二條中「收取費用的」包括經營性收費和行政事業性收費。
第三條 由國家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價格標價;屬國家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其標價應嚴格控制在規定范圍之內;放開價格的商品和服務,根據市場供求情況自主定價並公開標價。
第四條 監督檢查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主管機關是各級物價檢查機構。
第五條 商品和服務的明碼標價實行標價簽、價目表、價格板、價格牌、價格本(簿)、價格單等標價方式(以下簡稱「標價簽或價目表」)。具體標價方式、內容除按本細則有關條款執行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物價檢查機構或其授權的地(市)縣級物價檢查機構可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及各行業的不同特點確定。
第六條 標價簽或價目表應根據行業特點和部門的實際情況以「陳列式」、「擺放式」、「懸掛式」等形式公開商品價格或收費標准。
第七條 標價簽或價目表由縣級以上物價檢查機構統一監制。由於行業特點需要製作特色價簽的,應經縣級以上物價檢查機構核准監制,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印製。
第八條 實行明碼標價制度,必須做到價目齊全、標價准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價格變動時應及時更換。
第九條 銷售和收購商品中不同品名或相同品名的商品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實行一貨一簽:
(一)產地不同;
(二)規格不同;
(三)等級不同;
(四)材質不同;
(五)花色不同;
(六)包裝不同;
(七)商標不同。
第十條 標價簽或價目表中標明人民幣金額必須採用元、角、分為單位,大宗巨額交易的標價簽或價目表可用「萬元」為單位。
第十一條 凡專營涉外商品的商店、商品櫃、涉外飯店、酒店、賓館、旅行社等,其標價簽或價目表須分別用中、外文標明價格或收費標准。
第十二條 在民族自治地方可並用漢字和通用的少數民族文字標明價格或收費標准。
第十三條 結帳一律以實際成交價格結算,並應列出具體收款項目和價格。先消費後結算的還須出具結算單據。
第十四條 從事零售業務的,商品標價簽應包括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計價單位、零售價格等主要內容,標價簽由專兼職物價員或指定專人核准後簽章。
第十五條 開架櫃台、自選(超級)市場使用打碼機在商品或其包裝上膠貼價格標簽的,須同時分品種在陳列商品的櫃(架)處按本細則第十四條規定明碼標價。
第十六條 削價處理商品必須公開標出商品的原、現價,以區別於正常商品價格。
第十七條 由於行業特點需要減少標價簽內容或某些特殊商品(如藝術珍品、古董等)不宜標價的,均須經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核准。
第十八條 《規定》第五條中「從事批發業務的」包括:
(一)按正常定價收購或銷售商品的;
(二)按照結算方式決定批發價格的;
(三)按照營銷方式決定批發價格的;
(四)按照批量大小決定批發價格的;
(五)按照銷售對象決定批發價格的。
從事批發業務的,須在銷貨發票和標價簽或價目表上標明品名、產地、等級、計價單位、批發價格等內容。
第十九條 凡有收費的單位或個人,均須在其規定交繳費用的地點或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費項目明細價目表,價目表應包括收費項目名稱、等級或規格、服務內容、計價單位、收費標准等主要內容。
第二十條 利用場、館、房屋、建築物、公用設施及其他場所(臨時)提供有償服務的單位和個人在收費價目表中應標明提供服務的方式、設施、面積、時間(期)等服務項目或范圍。
第二十一條 收購農副產品或廢舊物資的必須在收購點公布收購價目表,標明品名、規格、等級、計價單位和收購價格等內容。
第二十二條 價格主管部門對收購農副產品規定了限價的,收購部門應在收購點的醒目位置予以公布。
第二十三條 進入生產資料交易市場的商品,應標明品名、產地、規格、型(牌)號、計價單位和銷售價格。
第二十四條 進入批發市場的農副產品和工業消費品也應實行明碼標價,價簽應標明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計價單位和銷售價格。
第二十五條 進入房地產交易市場的房、地產,應標明其坐落位置、結構、規格、面積、計價單位、銷售(租用)價格。
第二十六條 不宜用標價簽或價目表明碼標價的(如期貨市場、股票市場等)可採用報價顯(演)示牌等形式公開價格或收費標准。
第二十七條 價格主管部門對進入生產資料交易市場的商品規定了限價或參考價格的,市場管理部門應在醒目位置予以公布。
第二十八條 進入城鄉集貿市場交易和流動攤位經營的農副產品和其他商品的明碼標價方式可由市場管理部門統一規定,標價簽或價目牌(板)應標明品名、計價單位、銷售價格等主要內容。
第二十九條 鐵路、交通等部門在車、船、碼頭(站)服務的餐廳、餐車、商亭和流動售貨車上銷售商品或收取費用的,均應參照本細則第二十八條實行明碼標價。
第三十條 價格主管部門對消費品和農副產品規定有參考價或臨時銷售限價的,市場管理部門應在醒目位置予以公布。
第三十一條 不按本細則實行明碼標價的,物價檢查機構可以視情節輕重,分別處以批評教育、提出警告、限期整改、責令將非法所得退還購買者或用戶、沒收非法所得、罰款或以公開方式點名曝光。
第三十二條 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物價檢查機構有權作出如下處罰,可以單處,也可並處。處罰金額最高不得超過1萬元。
(一)不按規定的內容填寫標價簽的,每簽處以3元的罰款。
(二)部分商品或收費不實行明碼標價的,每缺一簽(項)處以5元的罰款,罰款金額總數不超過2000元。
(三)全部商品或收費不實行明碼標價的處以8000元以下的罰款。
(四)不按規定擺放(懸掛)標價簽或價目表的,每簽(項)處以3元的罰款。
(五)對確屬初犯,情節輕微且經檢查後主動改正的,可以從輕處理。
(六)對不按照明碼標價結算的,超出標價金額以上的非法所得,應退還消費者,不能退還的由物價檢查機構予以沒收,並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
(七)對利用標價簽或價目表搞欺詐行為的當事人,可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八)拒絕接受監督檢查或在接受檢查過程中弄虛作假的,除責令其接受檢查和提供真實情況外,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並以公開方式點名曝光。
(九)未經物價檢查機構同意,擅自印製、使用標價簽或價目表的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對其自製的標價簽或價目表應予沒收。
(十)對不按規定執行明碼標價的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和主管人員,可分別處以50元至500元的罰款。
以上各項處罰金額均含本數。
第三十三條 個體工商戶或流動攤販違反本細則有關規定,經教育不肯改正又拒絕交納罰沒款的,可沒收與罰沒款等值的物品變賣抵繳。
第三十四條 物價檢查機構對有上述違法行為的單位或個人作出處罰決定後,當事人逾期不提出復議申請又不交納罰沒款的,可以通知銀行予以劃撥。
第三十五條 被處罰單位或個人對物價檢查機構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罰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物價檢查機構申請復議。上一級物價檢查機構應當在收到復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復議決定。復議期間原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復議申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六條 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除參照本細則第十七條規定執行外,還應當在收費場所懸掛物價主管部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實行亮證(持證)收費。有多處收費場所的,應在各處懸掛收費許可證副本。
第三十七條 本細則由國家計劃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