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批發零售行業購銷合同印花稅怎麼繳納
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是購銷金額,不得作任何扣減。如果合同上的購銷金額包括增值稅,就得按包括增值稅的全部購銷金額申報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是行為稅,納稅人在簽定合同的當時須按規定申報繳納印花稅,稅款所屬期為簽定合同的當期。 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應向當地稅務機關備案,採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月匯總繳納(填報《綜合申報表》)的辦法。 補交稅款填報的表格與正常申報的相同。逾期申報的,要承擔以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