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醫葯批發商和醫葯零售商有何不同
一個樣,你如果是批發商,也可以申請零售照,再從自家進葯,賣批發價,店內不標葯價,葯監局基本不查,現在葯店差不多都是醫葯批發商的,慢慢地就可以把其它葯店擠黃,統一葯品市場,就可以狂漲價了,
『貳』 葯品行業跟經銷商和跟廠家做有什麼區別
經銷商是負責銷售及售後的。廠家是負責生產及
市場供應
。
麻煩採納,謝謝!
『叄』 葯品經銷商存在的意義哪位大神知道 反正我是沒發現他有什麼存在意義。。。
葯品選擇經銷商是因為看重經銷商的資源
比如資本力量雄厚:這樣制葯企業就可以藉助經銷商的資金快速擴大市場
比如市場資源:可能經銷商對所負責區域比葯廠的市場關系資源更強,有利於更快速佔領市場且提升銷量
再比如專業資源:葯廠產品線如果分散,但難以確保葯廠對每個產品都能培養出專業營銷團隊,這時則可以藉助某一領域專業能力強的經銷商,讓專業化的產品策略能得到有效支持
『肆』 葯品批發的市場情況
要想創業最好先積累些經驗,所謂的統計數據到底有多大的作用在實踐中是不得而知的,所以還是最好從實際中去調查比較好一些。你想怎麼做批發?也就是批發的方式也很重要的。目前國內的葯品主要集中在東北地區,藏葯、苗葯也做得不錯。做批發要是進批發市場或是直接聯系經銷商學問都多了,要是能找到一些支持在付款方面能得到一些優惠就比較有利。就我知道的給你些建議,希望能對你有幫助
『伍』 醫葯代理商指的是什麼公司
醫葯代理商:不一定是獨立機構,其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服務),它靠賺取傭金(提成)生存,經營活動受供貨商(也就是招商企業)指導和限制,但其供貨權力較大。
葯品代理商主要分為總代理、區域與分品牌代理、總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級分公司等。代理商的建立,可以分擔葯品生產廠家的風險,使廠商與代理商共同拉動市場從而降低廠商的經營風險。
在代理商的層次上,除設立總代外,代理商還可以根據廠商的渠道模式,下設一級代理 或區域代理並同時與終端銷售商合作。這樣,代理商從簡單的分銷轉換成具有管理職能的渠道維護者,除業務管理外,代理商同時具備品牌管理、促銷管理、服務對接、財務管理等各項職能。
代理制和經銷制也能互相滲透,各類銷售渠道的主要區別在於代理商或經銷商層級的增多。目前,廠商對於代理商和經銷商的管理主要側重於價格和貨源的管理,對於人員培訓及廣告等還會提供一些支持。對於代理商和經銷商而言,其利潤則主要來自於銷售利潤、返利、安裝和維修服務等
(5)葯品批發商的功能擴展閱讀:
醫葯代理商注意事項
1、就是盡量不做大公司和成熟產品的代理,因為這類產品一般市場穩定,但利潤空間小,條件苛刻,非實力雄厚者不能承受,上班族更難以問津。
2、選擇產品,必須是真材實料的,必須是正規企業生產的,最好經相關部門認證的有合法手續的產品。其中是否存在市場,可由其產品的功能和廣告支持力度來判斷。
3、產品的獨特性與進入門檻要高。有些產品很好,但太容易仿造,結果市場一打開,跟風者一哄而上,市場很快又垮掉,這時候最吃苦的除了廠家,就是代理商,這樣的例子我們見過很多。產品的獨特性如何,是否容易仿造,可以根據產品原材料的來源是否珍稀、獨有,產品的技術含量等等來判斷。
4、最好直接與生產廠家接觸,而不要做二手甚至三手的代理商,除非生產廠家有特殊要求。
如果打算做二手、三手代理商,那麼,一要考慮上級代理商留給你的利潤空間是否足夠,二要考慮上級代理商的人品與信譽,三要考慮上級代理商與生產廠家的關系。
上級代理商人品不好,信譽不佳,很可能在你打開市場局面後將你丟掉,以便獨食其利;上級代理商與生產廠家關系不好,廠家炒掉上級代理商,也很可能會使你前功盡棄。
『陸』 醫葯批發市場
西二環和工農路交叉口,南邊路東有一家北方醫葯商行,很多年了,值得信賴。葯品很全,價格也不錯,我家也干這行,一般進葯就在這進。
『柒』 葯品經銷商業務是什麼
負責送貨和銷售葯品。
『捌』 我想問下,做葯品批發和 做醫葯代表有區別嗎 我是做葯品批發的,跑葯店,哪位大哥給我指點下 做葯品批發
你問的是 「做葯品批發的業務員」 與 「普通常說的醫葯代表」之間的不同?是這樣嗎?
他們處於醫葯銷售鏈中不同的環節。
簡單來說:葯品批發的業務員 所代表的是渠道商,也就是葯品批發公司,只要他們有代理的品種都可以賣,也常可以接觸到他們所賣的葯品。
醫葯代表:代表的是廠商,也就是常說的葯廠,本質上只負責推廣,很少可以接觸到他們的葯品
『玖』 葯品經營方式及其各自的特點是什麼
葯品的經營方式有2種,是 葯品零售企業和葯品批發企業。
葯品經營范圍不管是大葯房還是一般小葯店,都必須按照《葯品經許可證》上面 標明的經營范圍守法經營,不可以超范圍經營。
葯房葯品經營范圍包括:化學制劑、生物制劑、中成葯、中葯飲片、特殊管理葯品、醫療器械等。但是對於生物制劑和特殊管理葯品的銷售,葯監局不是每個葯房都批準的。
按GSP規定葯品的分類,首先是1、葯品與非葯品分區,2、處方葯與非處方葯分區 3、內服與外用分片 ,4、易串味葯品專櫃,5、拆零專櫃,6、中葯飲片區。這幾種分類,是GSP檢查重點項目。
葯品按功能與主治分類,是在上述分類的基礎上,再適當分幾大類,不要求細分。一般可大致分為:1、抗菌消炎葯(成人用葯和兒童用葯可以放在一起),2、消化系統用葯,3、呼吸系統用葯,4、泌尿系統用葯, 5、婦科用葯,6、兒科用葯,7、注射液。GSP檢查對按功能與主治分類的要求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