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我做食品,從廠家拿貨,經過我再賣給商店或者快餐店,如果消費者吃了出事了,我應該付什麼責任
你有沒有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沒有的話屬於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經許可生產食品添加劑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10000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
如果有證有照,應該是食品安全法
第八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
(二)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葯殘留、獸葯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准限量的食品;
(三)生產經營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四)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五)經營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或者生產經營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的製品;
(六)經營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生產經營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製品;
(七)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八)生產經營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九)利用新的食品原料從事食品生產或者從事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生產,未經過安全性評估;
(十)食品生產經營者在有關主管部門責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後,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經營的。
作為食品經營者這些責任是無法擺脫的。
你可以依據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九條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如果你能完全做到39條的規定,可以免除部分責任。但是做到比較難。
2. 消費者污賴吃我家食品吃出毛病,該怎麼辦
報警解決,警察會調查你家的食品安全問題,如果沒有問題,那麼他也不能得逞。
3. 消費者吃外賣吃出異物,該如何維權可以起訴商家索賠嗎
現在的一些外面的餐廳有一些非常的嚴重的質量的問題,很多人在外面的額餐廳中吃到過,或者遇到過很多的異物,並且這種情況還不止一次,那麼這種情況對於消費者來說是一件非常的難以忍受的事情,其實現在的人們都是在外面的吃飯的時間是比較多的,並且大多數的人都是因為自己在外面工作或者是因為在外鄉沒有什麼可以能自己動手的機會,那麼這種情況是非常的常見的,那麼對於現在的餐廳的管理來說其實就是一個非常的嚴重的問題,這樣的問題影響著消費者的一切的權益,那麼消費者吃出異物,那麼該怎樣去維權呢?還有就是可以起訴商家索賠嗎?
4. 經營者按消費者投訴批發商能受理嗎
經營者按消費者投訴批發商能受理嗎應該是可以受理的
5. 海底撈吃出塑料,消費者吃出問題為何要商家急忙撇清關系
7月12日,有消費者在濟南海底撈連城廣場店和朋友一起用餐時,在烏雞卷中吃到了硬質的塑料板。海底撈工作人員隨後將剩餘烏雞卷撤走回收,並提出本單免單並賠償500元火鍋券的處理方案,但消費者拒絕該方案。上述消費者當天下午出現胃部痙攣和便血,醫生建議其住院接受進一步檢查,就醫記錄稱無法確定病因是否與飲食有關。
早在2017年4月12日,海底撈被深圳市食品葯品監管局抽查時,被發現其存在冰箱內有的生熟食未分開存放、凍庫存在標簽標識不清等問題,海底撈被執法人員要求立即進行整改。消費者吃到塑料片給出“本單免單並賠償500元火鍋券”的處理方案,未免太“輕飄飄”了。萬一出現了食安問題,也要多站在消費者的角度,積極賠償受害者,並深刻反思整改,杜絕再犯,如此,才能挽回聲譽,重新獲得消費者的信賴。如果出現問題後還不吸取教訓,甚至百般狡辯推責,恐怕很容易給企業帶來更多的負面效應,影響企業的長遠發展。
6. 顧客在店裡吃飯導致死亡,原因在於食品的生產商,店主需要負刑事責任嗎
原因要由司法機關如公安等認定。如確定為食品生產商,則店方在採取、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及時請求醫院等相關措施後,一般無太大責任。
至於刑事責任,不太可能吧,可能會涉及次要(補充)經濟責任——在直接、主要責任方無力或不足的情況下。
重申:應找律師等熟知法律的人士或司法確定。
7. 想在阿里巴巴批發網上進一些進口零食,如果出售了,導致顧客吃後出現了問題,責任是在誰
第一責任人肯定是銷售商,接下來就是生產商,中轉商,國家商檢部門!責任是一級一級劃分下來,都有責任承擔!
如果出問題,客戶第一個找的肯定是銷售商,銷售商可向國家商檢部門提供證據證明產品出問題情況!
過期問題,變質問題,全部是銷售商問題,如果是生產原料有問題,那就是廠商問題!
8. 銷售食品,如果消費者吃了以後得病,是經銷商賠償還是廠家賠償
銷售食品,如果消費者吃了以後得病,並確認是食品質量問題引起的,生產廠家和銷售經營者都負有責任,根據檢測結果,劃定責任,生產廠家和銷售經營者都應該給予消費者進行賠償。
9. 零售商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損失,可以向批發商索賠嗎
經銷商是從企業進貨後再轉手賣出去,賺取中間的差價。
零售商是把東西一個個的賣出去。
代理商是代理別人的品牌,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一般指企業。
批發商就是一批批的進貨,再一批批的發出去。
10. 食品出了問題找誰吃出了病該找誰
在廣東做市場監督管理局吧,因為工商質檢葯監合並了。
在沒有合並的地方,在流通領域買的找工商,廠里拿的貨找質檢,餐館吃的找葯監。
注意身體,希望能幫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