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急需一份輪胎買賣合同協議書
商品買賣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在 簽署:
甲方(買方):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乙方(賣方):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甲方因 需要,向乙方購買 商品,為確保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並簽訂合同如下:
第1條 購買商品的具體情況
1、甲方向乙方所購買商品(下稱「產品」或「貨物」)的名稱、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等具體情況如下表(或見附件):
商品名稱 品牌 規格 型號 產地 數量 單位 單價 總價 備注
購買商品明細表:
2、乙方提供的產品的配件(或備品備件)為: 。
3、乙方提供的與產品有關的單證和資料為:〔說明書〕、〔產品合格證明〕、〔質檢證書〕、〔售後服務手冊〕、〔進口商品的報關相關資料〕、〔授權代理書以〕及 。
4、上述配件(或備品備件)以及與產品有關的單證和資料構成本合同項下完整產品的一部分。
第2條 質量標准和技術要求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所出售產品的質量標准和技術要求如下:
1、乙方保證所售產品是由生產商(或乙方)生產、全新、未曾使用過的產品。
2、根據生產商(或乙方)的產品說明,乙方保證所售產品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並對其出售的產品品質提供保證。
3、乙方出售產品的質量標准為: (後面選擇) 〔國家標准〕、〔行業標准〕、〔企業標准〕、〔國際標准〕。
4、關於產品的特殊要求: 。
第3條 合同金額
1、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購買產品的總金額(下稱「合同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
此合同價款已包括乙方向甲方供貨所涉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商品采購費、進口關稅、增值稅、商檢費、包裝費及二次包裝費、倉儲費、運輸費、裝卸費、貨物保險費、售後培訓費、及一切風險費、稅金、利潤及各種其它費用,且不受物價上漲及政策性調整等因素影響;除此之外,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費用。
2、甲乙雙方同意:乙方提供的產品的配件(或備品備件)計價按以下第 條款約定的計價方式計算:
(1)所有配件或備品備件費用包括於合同總價內;
(2)單獨計價為: 。
第4條 交貨期限
雙方確認,乙方按照以下第 條款約定的方式交貨:
1、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交貨。
2、分期交貨: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交付第一批貨物共計 ;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交付第二批貨物共計 。
3、雙方同意的其他方式 。
第5條 交貨方式和交貨地點
1、交貨方式為乙方送貨。
2、交貨地點為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具體地點為 。 甲方指定收貨人為 。
3、甲方在乙方尚未交貨或正在運送貨物的途中變更交貨地點的,乙方應該按照其要求變更交貨地點。由此給乙方增加的支出由甲方負擔。
4、雙方同意的其他方式 。
第6條 包裝要求
1、按照產品出廠原裝包裝,滿足運輸的要求、保證產品的運輸及裝卸的安全、適合產品的特性。
2、除此之外,甲方的特殊包裝要求為:
。
第7條 貨物風險
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甲方進行驗收合格並接收貨物之前由乙方承擔;在甲方驗收合格接收貨物之後由甲方承擔。
第8條 貨物驗收
1、乙方將貨物交付甲方後,甲方應在交付同時或 日內和乙方送貨人員共同驗收。
2、驗收的依據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和約定的質量標准。
3、驗收時,如果驗收合格,甲、乙雙方代表應在驗收單(或送貨單)上簽字確認。
4、驗收時,如果發現乙方所供貨物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按下述方式處理:
4.1如果數量不足,甲方可以接收所供部分貨物,但乙方應予以補足。
4.2如果貨物規格、型號、外觀、包裝、配件等不符合合同約定,甲方有權拒收,乙方應予以更換合格的產品。
4.3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如果驗收時能夠發現產品的質量存在問題或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准,則甲方有權拒收,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換合格的產品;如果驗收時無法發現產品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或是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准,則此處的驗貨合格僅表示甲方認可乙方交付的產品的數量、外觀、包裝等符合本合同約定,並不表示認可乙方交付的產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甲方保留委託專業鑒定檢測機構對產品進行鑒定和檢測的權利。
第9條 付款方式
1、雙方確認,甲方按照下述第 條款約定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
1.1一次性付款:
1.1.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甲方將全部合同價款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1.1.2乙方交付貨物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 日內,甲方將全部合同價款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1.2分期付款:
1.2.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即 元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作為預付款。
1.2.2乙方交付貨物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剩餘價款、即 元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
1.3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付款方式: 。
2、甲方在向乙方付款之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正式發票。如乙方遲延提供發票,則付款期限相應順延,如乙方不提供或提供的發票不符合國家規定,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第10條 售後服務
1、乙方保證所售產品為原廠商製造,並按國家及廠家相關保修規定提供相應售後服務: 。
2、除按本條第1款提供售後服務外,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其他售後服務為:
。
第11條 所有權和知識產權
1、乙方應保證其所出售的產品為其所有或其有權處分。如果第三方對乙方出售給甲方的產品主張權利,乙方負責解決由此產生的所有問題,並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2、乙方應保證其所出售的產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及其他知識產權,由此引起的相關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同時如果由此導致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在內的全部損失。
第12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的違約責任
1.1如果乙方延遲交貨,每延遲一日,乙方應按照逾期交貨總價款的 %(即價款 元)向甲方支付延遲違約金;延遲超過 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除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合同價款、按照前述規定支付延遲違約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即價款
元)的違約金。對與產品相關的單證、資料的延遲交付,若不影響對產品質量的驗收,甲方可以允許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提交;若影響到產品質量的驗收,認定為遲延交貨,並承擔前述法律後果。
1.2如果乙方交付的產品經驗收不合格,乙方應予以補足或調換為合格產品。如果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交貨期限內補足或調換完合格產品,則乙方應按照本條1.1承擔違約責任;如果乙方未能補足產品或調換的產品仍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除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合同價款、按照前述規定支付延遲違約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即價款 元)的違約金。
1.3如果乙方交付的產品為以假亂真、以次充好或仿冒他人品牌的產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除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合同價款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即價款
元)的違約金。
2、甲方的違約責任
如果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及時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應付而未付金額的 %(即價款 元)的違約金。
如果甲方遲延對乙方提供的產品進行驗收,合同約定的最後驗收期限後的第一天視為產品符合合同要求,甲方承擔風險轉移的責任。
第13條 不可抗力
如果由於地震、台風、海嘯、火災、水災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致使任何一方延遲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甲、乙雙方均無須承擔違約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合理時間內將上述不可抗力情況及時通知對方,並在此後合理時間內提供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未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亦有權根據與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協商的情況選擇繼續履行合同。
第14條 保密
甲、乙雙方應對因訂立或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的信息和商業秘密保密。非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或法律規定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則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第15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與本合同訂立、履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經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選擇以下第 條款約定的方式解決爭議:
2.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2.2由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並按照提起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16條 附件
本合同之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7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其他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准。
第18條 通知
任何本合同項下的通知均須以預付郵資的掛號信、傳真及電子郵件的形式發往對方,並以本合同首頁載明的地址為對方的地址;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的,應該以通電話等合理方式讓對方知悉。如一方更改地址,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未及時通知對方造成的損失,由更改方自行承擔。
第19條 其它約定
。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2. 汽車輪胎代理銷售如何做
國際品牌的代理不是你想做就能做的: 第一,國際品牌就那麼有限的幾個或者十幾個,如:米其林、固特異、普利司通等,大家都在搶著做。 第二,國際品牌的廠家他們最重視的是經銷商(代理商)的實力和銷售網路,如果你沒有做過輪胎或者有很大投入的話,他們是不會選擇你的。 第三,現有的國際品牌肯定各地都有人在做,都有很成熟的市場,而且廠家和經銷商之間也有代理的期限方面的協議,不可能隨便選擇代理商。 代理是不需要費用的,不是加盟的性質,但必須有銷售方面的要求,如:要保證每年多少的銷售額,回款的期限等等等等,有的廠家要求很高、很苛刻的,不是很好做(不知道你有沒有輪胎方面的銷售經驗和網路) 但你的思路還是對的,要做就做好的,當然如果有條件再做一些賺錢的品牌。(國際品牌不一定是賺錢的品牌啊,呵呵)多條腿走路總沒壞處吧。 至於利潤嘛,因人而異,因地而異,或者說事在人為,總體來說要比大路品牌利潤率要高一些,但也可能沒有你想像的那麼大,(現在無售後的輪胎很好賣,而且利潤也挺高)再說地域方面,非常肯定的告訴你,越大的城市,市場的空間就越大(你可以施展的空間就越大),如果是交通樞紐的城市就更理想了。
3. 三年輪胎銷售合同。沒滿三年輪胎生意不好做我放棄了進貨。會承擔法律責任嗎
既然是銷售合同,你未按期履行合同,可能構成違約,如果對方追究 ,你要根據你們的銷售合同,及《合同法》等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4. 汽車輪胎買賣合同的範本是怎樣的
在現代社會基本上每家每戶都有一輛小汽車,汽車對於他來說已經成為一種必需品,同樣的汽車中的一些配件也是大家所必須的,比如說汽車的輪胎,那麼大家都想了解一下汽車輪胎買賣合同的範本是怎樣的?那麼,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一、汽車輪胎買賣合同的範本是怎樣的?
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銷方: (以下簡稱已方)
本著公平、誠實、互惠互利的原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甲方確認乙方為甲方車輛所需輪胎定點采購供應商,現經雙方商定,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價格和質量
本合同購銷產品為適合甲方需求的車輛輪胎。品牌為****輪胎,具體供貨規格型號、價格詳見輪胎價格表。
輪胎價格表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中輪胎價格包含增值稅費、運費等。
乙方確保銷售給甲方的輪胎均符合國家3C強制安全認證及相關質量檢驗標准。
第二條 信用承諾
乙方按照服務承諾,做好相應的售後服務工作(附售後服務承諾書)。
乙方有義務免費對甲方車輛輪胎的正確使用方式進行指導、培訓,提高甲方車輛輪胎使用的安全性和經濟效益。
第三條 交付方式及驗收
甲方所需輪胎采購,應由乙方填制輪胎銷貨清單,經甲方授權人驗收人簽字確認後結算。
乙方銷售輪胎的交付方式為:
1、由乙方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時間負責免費送達甲方指定交貨地點。
2、甲方車輛直接到乙方營業工作場所,由乙方作業人員現場對所需更換輪胎免費安裝更換。
甲方應由指定人員負責對乙方交付的輪胎進行驗收。驗收中發現不符合項目的,乙方應及時進行整改解決,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相應賠償。
第四條 費用結算支付
甲方在收到發票後30天內以支票或電匯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發票全額貨款。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付款額及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違約金。
2、甲方因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致使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乙方不能按甲方需求按時交貨,造成甲方客運車輛不能正常營運的,乙方賠償對甲方造成的損失。
4、乙方因錯發、錯裝輪胎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甲方相應的損失。
5、因乙方輪胎質量問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雙倍賠償甲方的損失。
二、合同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 ,受法律保護。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狹義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還有最狹義合同僅指民事合同中的債權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85條: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條: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合同(Contract),又稱為契約、協議,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是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議。只有當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約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從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 。
關於汽車輪胎買賣合同的範本是怎樣的這個問題,首先關於汽車輪胎買賣合同的前提一定是雙方當事意思自由的表示,所以如果合同是在不自願的前提下簽訂的一般是無效的,其次小編也在文中給大家列舉了買賣合同的範本,具體的大家可以在當地咨詢一下律師。
5. 汽修店和輪胎店如何簽定設備協議
你好,汽修店和輪胎店的話,如一般來說有兩種情況,一種是需要簽訂,這種設備協議的,另外一種是不需要的,也就是個人私營的。那麼如果是攝影的話,就很簡單了,也就是說,如果你關系好的話就可以。
6. 運輸公司與輪胎廠關於合作銷售輪胎事項的合作協議。
以前是有一些車隊用米其林輪胎,一些車隊用普利斯通,所以以前不同的輪胎供應商對車隊決策的變化也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例如以前的麥克拉倫用的就是米其林,法拉利是普利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