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間商的類型有哪些
中間商是指在製造商與消費者之間「專門媒介商品交換」經濟組織或個人。中間商可以按照不同的標准進行分類 按照中間商是否擁有商品所有權 可將其劃分為經銷商和代理商:按照銷售對象的不同,中間商分為批發商和零售商。 中間商的類型 一、批發與批發商 批發是為轉售或加工服務的大宗產品交易行為,指一切銷售給為了轉賣或 商業用途而進行購買的人的活動。 批發商一頭連接生產者,一頭連接零售商或其他轉賣者及用戶。 2、批發商的作用: – 通過批發商的購買,生產者可以迅速、大量售出產品,減少庫存,加速資本周轉; – 批發商可以憑借自己的實力,幫助生產者促銷產品,提供市場信息。對零售商,批發商可按零售要求組合產品的花色、規格,便於配齊品種; – 可對廠家購進的產品進行加工、整理、分類和包裝,方便零售商進貨、勤進快銷; – 利用倉儲設施儲存產品,保證零售商的貨源,減輕其存貨負擔; – 還可為零售商提供各種支持,幫助其開展業務。 3、批發商的類型: – 按分銷地域,有地方批發商、區域批發商和全國批發商; – 按在流通領域的位置,分產地批發商,中轉地批發商和銷地批發商; – 按業務范圍,可分專業批發商、綜合批發商等。 二、零售與零售商 零售是直接為最終消費者服務的交易行為,是所有向最終消費者直接銷售產品和服務,用於個人及非商業性用途的活動。 零售商在流通領域處於最後階段。 2、零售的特點與作用 – 根據服務對象的特點,零售商在業務上有小量采購、零散供應的特點。 – 其根本作用在於使產品直接、順利並最終進入消費者手中。 3、零售的類型 – 按零售活動是否依託於店鋪展開,分為店鋪銷售與無店鋪銷售; – 無店鋪又有郵購、電子購物、自動售貨等; – 店鋪銷售又分百貨商店、專業商店、超級市場、方便商店、折扣商店、倉儲商場等等。
㈡ 市場營銷的中間商是指的什麼
在製造商與消費者之間專門媒介商品交換經濟組織或個人。
中間商可以按照不同的標准進行分類,按照中間商是否擁有商品所有權,可將其劃分為經銷商和代理商:按照銷售對象的不同,中間商分為批發商和零售商。
中間商是渠道功能的重要承擔者,中間商可以全部或部分參與分銷渠道的實物流、促銷流、市場信息流,分銷渠道所具有的實現產品價值及提高交易效率和效益的功能、增強企業競爭優勢的功能,多數都是在中間商的積極參與下完成的。
中間商的合作目標和意願各不相同,只有選擇那些具有較強合作意願的中間商,才能減少摩擦和降低風險。
(2)屬於批發商中間商的是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要注重中間商的信譽,中間商信譽越高,產品銷量就越大,因此,應將信 譽高的中間商作為自己的選擇對象。
2、看中間商的實力,包括資金、人員素質、 業績增長幅度、過去營業狀況、倉C運能力等。中間商實力越強,銷售成功的概 率就越高,因此,實力強的中間商是首選。
3、看中間商產品銷售組合,考察中間商總共經營多少產品,產品特徵,這些產品與產品的配合程度,以及中間商對產品的熟悉程度。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間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間商市場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市場營銷渠道
㈢ 什麼是中間商市場
中間商是指處在生產者和消費者(或使用者)之間,參與產品交換,促進買賣行為發生和實現的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或個人。中間商處於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專門為商品流通充當媒介,供應商應當把中間商視為顧客的采購代理人而不是自己的銷售代理人,幫助他們為顧客做好服務。中間商通常包括批發商、零售商、代理商以及物流公司和營銷服務機構等。中間商采購的目的是通過轉售商品或服務,從中獲取差價利潤。中間商市場更接近於消費者市場,對消費者市場需求的變化反應更加敏感。在市場分布上比生產者市場相對分散,但比消費者市場較為集中,分散程度介於二者之間。中間商市場亦稱轉賣者市場,由以營利為目的、從事轉賣或租賃業務的所有個體和組織構成,包括批發商和零售商兩部分。其實質是顧客的采購代理。在較發達的商品經濟條件下,市場上大多數商品都是由中間商經營的,只有少數商品是生產者直接銷售的。中間商市場與產業市場一樣,都屬於營利性企業市場,因此,二者的購買行為有許多相似之處。但由於二者在社會再生產過程中所處位置不同,職能不同,二者的購買行為又有若干不同之處。
㈣ 中間商的類型有哪些
中間商是指在製造商與消費者之間「專門媒介商品交換」經濟組織或個人。中間商可以按照不同的標准進行分類 按照中間商是否擁有商品所有權 可將其劃分為經銷商和代理商:按照銷售對象的不同,中間商分為批發商和零售商。
中間商的類型
一、批發與批發商
批發是為轉售或加工服務的大宗產品交易行為,指一切銷售給為了轉賣或
商業用途而進行購買的人的活動。
批發商一頭連接生產者,一頭連接零售商或其他轉賣者及用戶。
2、批發商的作用:
– 通過批發商的購買,生產者可以迅速、大量售出產品,減少庫存,加速資本周轉;
– 批發商可以憑借自己的實力,幫助生產者促銷產品,提供市場信息。對零售商,批發商可按零售要求組合產品的花色、規格,便於配齊品種;
– 可對廠家購進的產品進行加工、整理、分類和包裝,方便零售商進貨、勤進快銷;
– 利用倉儲設施儲存產品,保證零售商的貨源,減輕其存貨負擔;
– 還可為零售商提供各種支持,幫助其開展業務。
3、批發商的類型:
– 按分銷地域,有地方批發商、區域批發商和全國批發商;
– 按在流通領域的位置,分產地批發商,中轉地批發商和銷地批發商;
– 按業務范圍,可分專業批發商、綜合批發商等。
二、零售與零售商
零售是直接為最終消費者服務的交易行為,是所有向最終消費者直接銷售產品和服務,用於個人及非商業性用途的活動。
零售商在流通領域處於最後階段。
2、零售的特點與作用
– 根據服務對象的特點,零售商在業務上有小量采購、零散供應的特點。
– 其根本作用在於使產品直接、順利並最終進入消費者手中。
3、零售的類型
– 按零售活動是否依託於店鋪展開,分為店鋪銷售與無店鋪銷售;
– 無店鋪又有郵購、電子購物、自動售貨等;
– 店鋪銷售又分百貨商店、專業商店、超級市場、方便商店、折扣商店、倉儲商場等等。
㈤ 什麼是經銷商、中間商和分銷商
經銷商是指,拿著錢,從企業進貨,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對於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他們關注的利差,而不是實際的價格。企業對他們不是賒銷,而是收到了錢的。這個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個商業單位。所以「經銷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從企業拿錢進貨的商業單位的。
中間商是指在製造商與消費者之間「專門媒介商品交換」經濟組織或個人。中間商可以按照不同的標准進行分類 按照中間商是否擁有商品所有權 可將其劃分為經銷商和代理商:按照銷售對象的不同,中間商分為批發商和零售商。
分銷商是指那些專門從事將商品從生產者轉移到消費者的活動的機構和人員,當這些分銷商的活動產業化以後,分銷業也就形成了。所謂的分銷是分著來銷。可見在銷售的過程中,已經考慮到了下家的情況,不是盲目銷售,而是有計劃地銷售,商家有服務終端的概念。